异界衰神
说来漫长,实际上整个过程不过短短几秒钟,那三个转身想冲回去的武士停下脚步退了回来,而那十来个追杀者也放缓了脚步,警惕而微微有些惊慌的摆出了防御的架势,刚才雷雷的表现已经让所有人认定了他肯定是个了不起的魔法师。
雷雷也不敢追击,见那黑衣人滚下了山坡,便停了下来,别人不知道,他可是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除了密集的火球术外,他连个壮实点的农夫都打不赢,更别说这些如狼似虎的山贼了,一旦这些家伙一窝蜂的冲上来,只怕立刻就会将自己砍成肉泥。
追杀上来的武士们缓缓分散开来,成环形将马车和马车旁边的几人包围住,却不敢上前,只在距离二三十米远的地方游弋,就象狼群一般。
“他们为什么追杀你们?是山贼吗?”雷雷一边警惕的看着武士们的动作,一边轻声的朝背后的罗绮问道。
“他们不是山贼,山贼都是一群过不下生活的人,怎么会有如此好的身手,他们是专门埋伏在这里的杀手。”罗绮已经稍微平静下来了一点,遽然遇袭,护卫伤亡惨重,现在只能靠雷雷了。
罗绮也认出了雷雷,她想不到自己在街上撞倒的人竟然是个如此厉害的魔法师。
雷雷心里苦笑,他站前了两步,也不见到如何动作,几团火球便从他身上飞了出来,然后围绕在他身边不到一尺远的地方上下飞舞起来,这诡异的一幕让围在四周的武士眼睛都是一缩,心里不安的猜想雷雷到底是几级魔法师。
那个吃了亏的黑衣人此刻也站了起来,他的头发和眉毛都烧没了,一张脸上黑乎乎的,身上的黑色劲装千疮百孔,到处都露着肉,看起来比乞丐还凄惨三分,他看着雷雷走上来,不禁朝后退了一步,强自镇定的问道:“阁下是什么人?为什么要管我们的私事?”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是谁,为什么要袭击这位小姐?你可知道,我最看不惯别人欺负美女了!美女是拿来爱的,不是拿来杀的,说个让我满意的理由,否则……哼哼!”
雷雷很臭屁的将手朝黑衣一指,一串火球如流星赶月一般激射而出,就在众人脸上变色的时候,一溜火球又在空中一个漂亮的回转,象一条长龙一般盘旋了几圈后,飞回来围着他转起了圈,这时的雷雷身外被火龙围绕着,看起来就宛似火神降世一般。
那个黑衣人黑乎乎的脸上顿时又难看了几分,他是有几分见识的,雷雷展露出的魔控能力让他遍体生寒,心中暗暗想到,这个魔法师最起码也应该是魔导士级的高手!
与魔导士级别的魔法师为敌,那简直是疯了!一个高阶的魔法下来,自己这方的人只怕连灰都不会剩一点!
心中有了惧怕,那个黑衣人朝雷雷一拱手,说道:“阁下,这是我们两边的私事,既然你出手了,那么,我们就卖你一个面子!”
漂亮话一说完,那个黑衣人朝四周的武士一挥手,转身朝山谷中奔去,转眼间就消失在了树林中。
罗绮见黑衣人跑了,顿时急了,她在雷雷背后叫道:“你怎么不把他们留下来呀?!”
雷雷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只觉背心都已经被冷汗浸湿了,听到罗绮的话,他转过身来,白了她一眼,笑着说道:“留他们下来喝茶呀?我看他们没有那个兴趣。”
罗绮顿时无语,旁边的一个中年武士带着一身伤走到雷雷面前,朝他深深一鞠躬:“感谢阁下出手相助,在下叫兰多,这位是我们小姐……”
雷雷呵呵一笑,朝兰多一摆手:“我们认识,她叫罗绮,对吧?”
兰多一愣,随即不说话了,转身去照顾另外三人,四人相互包扎起来。
“我也想留下他们,只可惜我的魔力不够了,昨天的一个魔法研究让我的魔力种子已经耗尽了,如果那些杀手冲上来,我们大家都得死。”
眼见罗绮的泪珠儿在眼眶里打转,雷雷有些心软,想了想,随口编了一个借口,罗绮听完,赫然朝他一鞠躬。
“对不起,你能救我和四位叔叔,已经是大恩大德了,我居然还想让你去冒险,实在是我的错。”
雷雷微微一笑,这个罗绮的性子实在飒然爽朗,比一般的男儿还要干脆,错便是错了,对便是对了,一点也不含糊,颇有些巾帼不让须眉的风范。
“这些杀手为什么要杀你?你知道背后的主使者是谁吗?”雷雷岔开了话题。
“哼!还能有谁,肯定是我那好二叔了!”罗绮气愤的说道:“我们罗家在加斯联邦虽然不算是数一数二的大家族,可是也算稍有实力,我父亲现在病重,我是他唯一的女儿,我那二叔怎么会舍得让我回罗家去?”
雷雷默然,前世那些肥皂剧他可是看的多了,谋夺家产的戏码更是见了不少,谋杀唯一继承人,似乎是最常见的套路了,不过在现实中,他还是第一次遇到。
四个护卫包扎好,马车夫也战战兢兢的从树林里出来了,雷雷让他赶着马车朝山谷中行去,自己和罗绮走了下去,那四个护卫一路上将自己一方的尸体收拾到了一起。
这短短的一路,留下了十七俱尸体,有十三个是罗家的护卫,另外四人则是杀手的,四个护卫含着眼泪将十三具尸体一一掩埋,然后上了马车,两辆马车一路朝南方而去……
第十四章 诅咒之书
出了莽莽青山,两辆马车直奔山外的城市而去,在那里,罗绮用重金雇佣了一队实力很强的佣兵队伍,护卫着她和雷雷朝加斯联邦而去。
这一路上倒是风平浪静,罗绮的黑心二叔似乎没有再打算将罗绮留在路上,让她永远回不去,这让雷雷有些奇怪了,丧心病狂的夺权者不是应该一波又一波的发动攻势吗?怎么就这样偃旗息鼓了?
车队在佣兵的护卫下,马不停蹄的朝加斯联邦赶去,在一个月之后,总算是赶到了加斯联邦,在这里,雷雷向罗绮告别了,他想去的是自由之城,大家目的地不同。
毫无疑问,加斯联邦中最繁华的便是被誉为“珈蓝明珠”的自由之城,自由之城不属于任何公国,是由所有公国所共同持有,每五年选举一次,由全体城民决定由哪个公国来管理,那么在这五年中,自由之城的所有税收都属那个公国所有。
这样一来,所有公国都会对自由之城提出最有利于竞选的条件,从而让自由之城更加繁荣。
自由之城是许多行业的总会所在地,比如骑士总公会,魔法师总公会,商业联盟总会,等等等等,甚至连青楼总会也设在这里,便如它的名字一般,这是一个自由的城市,每个人都最大限度的享受着自由,享受生活。
毫不夸张的说,在这里,你能享受到人间所能享受到一切,当然,前提得是你得有钱,许多许多的钱。
雷雷是个有钱人,相对于某些阶层来说,他是个有钱人,历年来柯林斯郡的受益都属于雷家三少所有,虽然他纨绔了那么一点,败家了那么一点,可是这笔收益实在是太多了些,每年总会有些结余的,而如今,这笔钱都归雷雷所有了。
珈蓝大陆流通的货币分为铜币、银币和金币,十个个铜币折合一个银币,而十个银币又折合一个金币,对于普通人来说,金币已经是最大面额的流通货币了。然而对于大商人来说,这显然不行,一笔数十万金币的生意需要一个马车来装载金币,既不安全,也不方便,更别说数百万金币的大生意了,于是,更大面额的金钱便应运而生了,那便是紫晶币,一种相当于信用卡的货币,由稀有的记忆晶体制成。
辛克兰送给雷雷的空间戒指中便有两个这样的紫晶币,一个是他自己的,另一个则是辛克兰送给他的,辛克兰不光送了紫晶币,还有几件魔法装备,两个戒指,一个项链,还有一对手镯和一个胸针,都是高级魔法装备,能在瞬间发出一个高阶的魔法,属于救命法宝。
另外,辛克兰还在空间戒指中放了几个魔法卷轴,这些卷轴每一个都价值连城,大陆第一强者炼制的魔法卷轴不是用金钱就可以衡量其价值的。
初见自由之城,就算见惯了地球上那些高楼大厦林立的大都市的雷雷也不禁为之惊叹,这是一个无比巨大的城市,站在远处的山峦上,你根本无法看到这个城市的边际,只能看到一排排的建筑漫延到天际。
自由之城没有城墙,也不需要城墙,它富足,富足到了连周边都没有了强盗,它更弱小,弱小到了根本不需要城墙来保护,因为它无力反抗。
历史上不是没有帝国来侵越加斯联盟,就在数十年前,斯特兰帝国就曾经侵越过加斯联邦,当一队不足百人的斯特兰帝国骑兵冲到自由之城来的时候,他们只看到四处都挂着投降的白旗,人们平静的生活,做生意的做生意,买菜的买菜,就连小孩看见了他们,也只是咯咯笑两声,便上学去了,似乎一点没有把他们当成凶恶的侵越者,这让那个骑兵队的队长很是不解。
然而这样的景象不光是出现在自由之城,加斯联邦处处都是这样,公国的士兵根本不抵抗,斯特兰的铁骑所到之处都是一片白旗,以及平静的人群。
这样的情形让斯特兰的统帅很是生气,却又无可奈何,这还算是战争吗?这明明就是旅行!
斯特兰帝国的军队甚至连一支箭都没有射出过,便全盘占领了整个加斯联邦,当地的居民甚至还热情招呼士兵用餐,以至于这些士兵们都不好意思掠夺了。
然而,斯特兰帝国的侵越行为仅仅持续了不到三天,当三大帝国陈兵百万于斯特兰帝国的边境线上后,侵越军以比他们突进加斯联邦更快的速度退了回来。
从始至终,加斯联邦没有损失任何一个人的生命,至于被掠夺走的财务……
从第二年开始,斯特兰帝国的人们发现物价高了许多,特别是某一些需要从加斯联邦运来的货物,更是价格高的离谱,从此之后,斯特兰帝国再也没有发起过任何针对加斯联邦的行动了。
当雷雷进入到自由之城后,更是切身感觉到了这里的繁华,大街上都人潮涌动,拉着货物的马车如长龙一般,到处都是叫卖声,砍价声,各种口音交织成一种奇妙的交响曲,生动而活泼。
自由之城里的建筑也是各有特色,东方的飞檐拱顶,西方的尖顶圆楼,北方粗线条的方块屋子,南方精致典雅的小楼别院,这些完全不同的建筑风格交错在一起,却形成了一种很独特的风韵,一路走来,便是一路的风景。
雷雷找了一家东方韵味的旅馆住了下来,木质的外楼兼营着酒楼生意,而后面则是一个人工池塘,池塘边上建着几栋木楼,还有几个院子,环境很是不错。
旅馆的老板和员工都是东方人,黄皮肤黑眼睛,与雷雷一样,最初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雷雷也惊讶于这一点,他也曾经想过,莫非这是地球的另外一个位面?否则怎么会连人种也如此相似,后来慢慢也就习惯了,这个世界与那个世界实在有太多的不同,也有着太多相同。
洗漱了一番,用过午饭之后,雷雷便到街上转悠起来,东看看西瞧瞧,走马观花了一番,转了几条街,雷雷突然看到一间名叫博览的书店,不禁心头大喜,立刻钻了进去。
书店很大,里面却空无一人,一个清瘦的老人正坐在柜台前看书,见雷雷进来了,他也只是抬头看了一眼,然后便不再理会,任由雷雷自己选看。
雷雷看了一会,光是看书名已经让他看得眼花了,这里的书太齐全了,每一个柜子前都摆着一个牌子,标明了这个柜子里的书是什么种类,雷雷粗粗看了一遍,天文地理,风土见闻,人物传记,历史故事,魔法典籍,武技知识……简直是无所不包!
那些天文地理方面的书雷雷看了不少了,没有多大兴趣,他现在看的是魔法类的书籍,这里卖的书自然不会有什么著名魔法师的魔法笔记,大多是基础性书籍,比如讲解魔法原理的,或者是初级的咒语的,又或者是魔法材料的介绍,反正是五花八门。
雷雷选择了七八本书,长长的一柜子书,他仔细搜寻了一遍,却在书柜最底层找到了一本让他眼前一亮的书——《诅咒之书》。
这书有一指头那么厚,书皮已经泛黄陈旧了,雷雷拿出来一看,顿时被吸引了进去……
“天有神灵,故有诅咒,诅咒之术常为世人病垢,实则误解,诅咒分为诅与咒两个部分,诅是指祈求,咒则是方法,诅咒是一种使用精神力、心力、神识之力和自然元素之力结合而成的法术,常人的誓言也是诅咒术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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