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狂歌





拖Р患!?br />   血冥在车后座笑了笑:“恩,我第一次见过雪儿,这么积极的去干一件事情……” 
  狂爵用车往沙漠中又开了十里左右,就再也无法前进了,前方已经没有路了,到处都是一片黄沙。于是狂爵把心爱的这辆奥迪,给收了起来,然后就和血冥一起飞着朝沙漠中心行去。 
  两人速度都是极快,即使用神念搜索,也是很快。 
  片刻以后,血冥大叫了一声:“西北方。离这里大概四十五里的地方,我发现那里有古怪。” 
  “恩,估计就是那里了,走了。” 
  一人一狗悬停在空中,看这脚下面的黄沙。 
  狂爵眉头紧锁,看了看高高挂起的烈阳:“这里面一定另藏玄机,虽然你我的实力都不差,但还是小心点好,走吧,不要用瞬移,在里面也不要用任何力量,我怕有古怪。”说完狂爵和血冥两人朝下面落去。 
  血冥吐了吐热的发干的舌头,转头都狂爵说:“狂,不用力量,难道你我要一点点的挖进去不成,这也太坑人了吧。” 
  “那到不用,我想应该快了,午时三刻时,那里会出现一条通道,我们动作一定要快,必须在通道出现的同一时间跳下去,那个通道出现的时间会很短,不要错过了,不然我们就要等到明天了。”说完狂爵就指着十米开外的那片黄沙,示意那个地方就狂爵所说的通道出现的地方。 
  黄沙的温度很高,怕是不下与55度,估计就算放一个鸡蛋在黄沙上面,没多久就会被烤熟了吧。血冥和狂爵只能站在离那个地方四米开外的黄沙上,静静的注视着那片黄沙,现在他们不可以运用任何力量,只能用眼看。 
  狂爵看了看戴在手上的瑞士手表说:“还有十秒钟,准备好,我们要进入了。” 
  十秒钟转瞬即逝,当阳光以85度角射在那片地上的时候,异变陡升。那片黄沙突然像天空中喷起了黄沙,黄沙被喷的老高老高,等黄沙被喷完后,露出一个直径两米的洞口。狂爵大吼一声:“就是现在,冲啊。”随后狂爵就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血冥却后发先至,猛的超越狂爵,跳了下去,然后狂爵也跟着跳了下去。狂爵刚跳下去,那个洞口就被旁边的黄沙给填上了,一切都好似梦幻一样,只有几只沙漠中的蝎子,在吱吱的叫着。 
  狂爵血冥跳了下后,竟然有股失重的感觉,两人下落了整整一分钟,还没有落到地面,说明里面很深很深。里面黑黑的,幸好狂爵和血冥两人都非凡人,不然还真是什么都看不到。狂爵小心的传音给血冥:“血冥快到我身边来,你肉体凝练度,没我的高,在快要落地的时候,我会反方向把你给扔出去,那样你就不会被摔伤。还愣住干什么,快过来。” 
  血冥知道如果自己不使用任何能量的话,身体确实承受不住那股巨大撞击力,重伤是免不了的,可要是狂爵把自己给扔出去的话,狂爵落地时的撞击力,最少要加大两倍,估计就算是狂爵,也会受伤吧。,所以血冥有点犹豫不定。 
  狂爵气的小声吼了一句:“快过来,不要给我惹麻烦,快到地面了。” 
  血冥无奈,腿对墙边上瞪了一脚,猛的扑向狂爵的怀里。狂爵接住血冥。然后一个转身,用背对这地面,并把血冥放在了胸口之上,随时准备把血冥朝反方向扔出去。 
  狂爵能够清晰感觉到,耳旁那呼呼的风声,同时眼睛灵敏的他,转头看向地面,目测了一下自己于地面间的距离,知道自己顶多还有十秒就会落到地面,于是忙用手把血冥举了起来,心里暗数,十、九、八、七、六、五、四。狂爵猛的运气全身的力气,把血冥朝上面仍去,在下落时把人朝反方向扔去,本来就是无比困难的事情,但却被狂爵硬生生的做到了。血冥被扔高了十米左右。而狂爵却以更加快的速度向下落去。 
  →第十四节 戈壁沙滩探险记之二迷阵← 
  轰隆一声巨响,地面上出现了一个十米左右的大坑,也不知道地面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按照狂爵的估计,自己落下去,怎么也要砸出个千米左右的巨坑,结果仅仅只出现了一个十米左右的小坑。磕巴磕巴几声骨头断裂的声音,在空旷的通道中显得非常刺耳,由于地面太硬,狂爵所受的伤,是自己估计的十倍以上。 
  血冥被狂爵扔上去后,在悬空的那一刹那调整好身形,然后才轻巧的落了下来,血冥落到地面后,四肢猛的瞪向地面,发出轰的一声,冲到了那个小坑旁,焦急的喊道:“狂,你怎么样了,没事吧!,给个话啊” 
  咳咳,狂爵咳出几口鲜血,狂爵只感觉头晕目眩,两只耳朵更是产生了严重的耳鸣,就像无数个苍蝇,在耳旁嗡嗡叫直叫唤。这还都是小问题,真正的问题,是狂爵那变态的身体,也变的面貌全非,脊椎骨断裂成了好几段,就连胸前的肋骨也断十几根,刺破了肺叶,整个身体就像僵掉的一样,不敢动弹,那可是很痛很痛的。 
  血冥看到狂爵如此凄惨,忙上前用蹄子踢了踢狂爵的身体,哭咽道:“狂,你没事吧,你说话啊,你要在不说话,我就自由了啊。” 
  “哇”,狂爵猛的把一口鲜血,喷在血冥的脸上,然后才舒爽起来,用那有气无力的声音,说道:“我靠,老子还没死呢,你也不看看我是谁,我可是僵尸,最顶级的僵尸,啊啊啊。”说完,狂爵就用力把那断裂成几段的胳膊,磕巴磕巴几声给接了上去。胳膊接好了后,狂爵用双手扶住头,然后大嚎了一声“痛啊”只听磕巴一声,头也被接上了。狂爵用两只手支撑着身体,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站起来的同时,磕巴磕巴的爆响不断,那是断了的骨头被硬生生接上时,所发出的声音。 
  等全身的骨头都接上后,狂爵看着满地的鲜血,用嘴吸溜了一声。地上的鲜血,突然自动飘起来,全部冲进了狂爵的口中。狂爵享受的打了声饱嗝,眯起眼睛说道:“这可是好东西,可不能浪费了,毕竟我可不想没事就吸别人的鲜血。” 
  血冥艰难的咽了咽唾沫,瞪大眼睛看着狂爵:“狂,你的伤,不会这么快就好了吧,看样下次要是遇到诸如此类的事件,都由你来扛好了。” 
  狂爵上前,用手指在血冥的头上狠狠的磕了一下,发出清脆的爆响声:“怎么可能,我是硬生生的把浑身上下的骨头给接上的,这种方法用了之后,我的实力会下降到一个极低的程度,就连肉体所受的伤,在短时间内也不会完全恢复,要恢复飞话,就必须用强大的能量注入,然后在一点点的凝练才行,吃亏了啊。”说完狂爵就看了看了四周,发现这里是一个直径千米左右的圆形房间,只有一个通道。心想那个通道应该就是,张家所说的,通往香格里拉的门户吧。还真是有趣。 
  “走了,血冥别乱看了。”说完狂爵就朝那个通道走去。 
  狂爵顺着那黝黑的通道走了很长时间,大概有一个小时吧!发现这条通道越来越诡秘。墙壁上刻满了象形文字,看样子,这条通道存在的历史是非常久远的,但周围却没有任何的灰尘。按照狂爵的想法,周围应该有一个除尘的阵法才成,不然不可能在经历如此久远之后,还能保持如此清洁。更让狂爵惊讶的是,本来黑暗的通道,突然亮起了五颜六色的灯光来。一个个通明的水晶,散发着五颜六色的光芒。 
  血冥看着周围的这些水晶,眼中全是金星,转头询问狂爵:“狂,我弄个水晶下来应该没事吧。”说完就蹑手蹑脚的朝,其中最酷的那个水晶走去。 
  狂爵忙把血冥给拉了回来,嗔怒道:“你要死,也不要拉上我,你看看周围的这些象形文字,说明年代已经非常久远。但你在看地面有灰尘吗?没有。你再看看那些水晶灯,你联想一下,那多么像高科技制造出来的东西。而且根据张烨的记忆,他们从来都没有来过这里。他们仅仅只是根据族谱,才知道有个这么地方的,族谱中告诫他们,如果没有遇到灭族时,是绝对不允许到这里来的。可想而知,这里一定有古怪。” 
  血冥顿时没了脾气,眼睛直直的盯着那个金黄色的水晶灯,不甘心的问:“难道我们真的要这么小心吗?我的实力可是古神级别的啊,只是不敢发挥全实力而已。” 
  “古神就了不起了吗,太古时期,这个星球可是产生过不少圣人的。”狂爵边说边向前走去。 
  不知不觉狂爵和血冥又走了几个小时,这里给狂爵的感觉,就像一个巨大的迷宫一样,怎么走也走不到头。于是狂爵停了下来,看着身旁的石块思考片刻:“血冥,我估计我们已经进入到一个巨大的迷阵之中,而且我们还不知道,我们是怎么进来的,这里果然不简单啊。” 
  “那怎么办,我也没看的出来,我们一直都是朝一个直线走的,没有回头啊。” 
  狂爵伸出爪子,在墙壁上刻画了一个标志:“是不是迷阵试试看,就知道了,我们继续走吧。” 
  两个小时后,狂爵他们还是没有找到出口,也没有遇到自己在墙上刻画的那个标志,狂爵给血冥打了一个停的手势,示意血冥停下。然后狂爵也停下坐在地上,眉头紧锁。 
  血冥知道狂爵又再思考问题了,所以也很乖巧的躺在一旁,不再打扰狂爵。 
  半天以后,狂爵长长嘘了口气:“如果我们猜错的话,我们确实是陷入到了,一个极为厉害的迷阵之中,这个迷阵应该涉及到空间和时间,我们应该被困在了一个时间段中了。由于这个迷阵还控制了空间,我刚刚刻画的那个标志,也被自动还原,这到底是多么大的神通啊,看样你我知道的还是太少了。我们到底是什么时间,被拉到这个时间段中的呢。”最后那句话是问血冥的。 
  血冥用爪子,使劲抓了抓脑袋,想了想,然后猛的大叫了起来:“难道是在那些水晶亮起了的时候,我就知道。早知道我就应该把所有的水晶全给收了嘛。”说完血冥就蹦了起来,要去抓通道中的水晶。 
  狂爵忙抓住血冥的尾巴,给拉了回来,大喝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水晶灯亮起的时候,我们已经被无声无息的转移了进来。水晶灯亮起的时候,其实是对我们的一个提醒。如果你敢去拿那个水晶灯,我敢肯定的告诉你,你我要不死在这里,那才叫奇迹哩。” 
  血冥用力把爪子磨得火花乱渐,小声的嘀咕:“难道是在考验我们吗?见鬼。” 
  一道灵感闪过了狂爵的脑海,狂爵猛的跳起来,开心的大叫了起来:“啊哈哈哈,我怎么没想到呢。血冥估计被你言中了,对,这就是对我们的考验。这条通道不但考验了我们对物质欲望克服力,还考验了我们对胜利的无限毅力。只要我们一直走下去,我想总有一天我们会走出去的。” 
  血冥翻了一个白眼:“什么叫总有一天,我们会走出去,难道我们要走个千年万年。”说到这里血冥突然痛苦的哀嚎了起来:“神啊,救救我吧。” 
  “理论上,还真有可能走那么长时间,不过我想,这里的时间,应该和现实中的时间是独立的,不问我们在这里走多长时间,现实世界中,也仅仅只是一瞬间而已。所以说呢!最保险的手法就是慢慢的走下去,还有一种方法,就是我们冒险,找到阵眼,然后破坏他,也同样可以走出去,不过危险系所太高,我并不赞成。” 
  于是就这样,狂爵和血冥在这个通道中晃悠了五百年,五百年后。 
  全身上下只穿了一条裤衩的狂爵,总有股发狂的冲动,身上的那件西服,早就不知道扔到那里去了,在通道中走动,还经常被血冥笑话:“哦这是那里来的野毛孩子,看看多酸啊,就穿个裤衩啊。”当然狂爵也不忘调戏血冥,指着血冥身上那一块块乱糟糟的毛发,那是被狂爵蹂躏的:“那里来的野狗,也敢再次撒野,不知道这里是你狂大爷的地盘吗?”于是两“人”又是一阵撕咬。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时间太过长久了,而且里面又太闷,让两‘人’时常郁闷的相互找茬“娱乐娱乐”,不然估计两人早就坚持不下去了吧。 
  狂爵把戴在手腕的那个瑞士精工手表给拿了下来,看了看日期,吓了一跳,口中喃喃自语:“原来五百年已经过了啊。”说这句话的时候,狂爵的眉宇间说不出的沧桑。 
  “狗屁,妈的,老子快要受不了了,这是个什么鸟日子,没有动画片看,没有黄瓜吃,神啊,你还不如给我一刀来的爽快。操你妈的,难不成还要考验我们勇气不成,用力一个这么变太的迷阵困住我们,老子就不相信,那个阵眼那么好破。”血冥不顾斯文,在地上又蹦又跳的骂道。 
  狂爵揉了揉那隐隐做痛的眉头:“估计这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