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狂歌
绝对是恐怖。最终形态更是人形,而且还是个大美女,只是不怎么温柔而已,毁灭死亡炮,大范围覆火力覆盖,比变形金刚上那些调调,可要厉害太多了。
当然这十年里,最享受的就属血冥了,没事的时候,血冥就会去海里抓一些海鱼来烧烤,吃的津津有味。害的狂爵忙了好一阵子,毕竟那些机器人也眼红啊,都来找狂爵,要狂爵给他们制造一个机器胃。于是血冥就有了伙伴,每次血冥带鱼会来的时候,总会有一大帮的机器人围上去,想要分一杯羹。
整整十年过去了,狂爵感觉要解决的问题,已经的解决的差不多了,是该上去的时候了,毕竟还要找自己最爱的那个女人,想到这里,狂爵的嘴角就泛起了优美的弧度。
迪马斯今天来找狂爵,看到狂爵那优美的一笑,顿时一愣,心想这个人,怎么还会有这么优美的笑容,怕是想到了开心的往事吧:“喂,老板,前一阵子,我又进化了一阶,我想我们是不是该上去了,毕竟我们也想上去看看大地到底变成了什么样子,那里也曾是我们的家乡啊。”
“我正打算去找你,跟你说这件事情,没想到你却先来找我了。我打算这两天就走,你们有什么准备的,快准备一下。”
迪马斯,仰头看了看那高高挂起的能量罩,叹了口气:“哎,多少年了,实在太久了,和我们一起下来的那群人,都已经老死了,就连尸骨也被分化干净,还有什么好留念的呢。修真者和我们的恩恩怨怨,也就让他随风而散吧!既然来了这个尘世,那就痛痛快快的活一场,那怕有一天‘死机’了,却也无怨无悔。”迪马斯很干脆躺在地上,皱着眉头说道:“我只是担心这里,恩,我想你应该研究过这里的布局吧!隐患不小啊!如果再不治理,怕是用不了万年,这里就会彻底成为历史,而且还会波及到岸上那群人。”
狂爵皱了皱眉头,拿出两个蟠桃,递给了迪马斯一个,自己留了一个:“恩,这件事确实需要解决一下,这里已经非常接近地心了。地心里面的压力太大,迟早有一天会把这里给冲爆,初步估计百分之九十九会形成史无前例的大海啸,瞬间淹没陆地上的一切。”简单的思索了一下,狂爵突然下定了决心,狠狠的说道:“那么就彻底解决这个隐患,最少也要把灾难给延迟亿年以上。我想外面的那点水压,应该对你没有任何威胁吧!”看到迪马斯认真的点了点头,狂爵继续说道:“要做就做大的,把能量转化塔给引爆掉,让该来的提前到来,随后我、血冥还有你组成一个封印阵法,把这里给彻底给封印了。最后再在外围布下一个绝杀阵,阻止任何人,进入这里。”
迪马斯有点犹豫的说道:“可是你们两个都不能发挥全实力,而且血冥只要释放一点点的气息,怕是你们说的那个家伙,又要找来吧!到时候乐子可就大了。”
狂爵拍了拍迪马斯的肩膀,大笑道“哈哈,这个你就不要担心了,难道你忘了,我新研究出来的那个转换阵法,只要血冥把能量输入进去,就会化为另一种形态,根本不可能被发现啊。”
两天后,所有机器人简单的收拾一下东西,就到了广场集合。眼看就要离开这里,每个机器人都从地上拾起一个小石子,小心的收了起来。如果他们是人的话,估计此时已经流下了眼泪。毕竟这里是他们生存无数年的地方,怎能没有感情的呢?唯一能留下眼泪的迪马斯,却硬生生的止住眼泪。
迪马斯对着这群机器人吼道:“告诉我,我们是什么。”
“我们是亚特兰蒂斯最高防卫队成员,是战斗的利器,是獠牙,是粉碎敌人的刽子手。”
迪马斯的电子眼由于亢奋而散发出刺目紫光,继续吼道“那么休息了这么多年,是时候让那个美妙的世界重新记起我们了。这里没战争,没有那美妙到极点的战争,有的只是废墟,讨厌的废墟。所以我们要离开这里,因为这是我们战斗机器人的本质,也是我们的天职所在,我们的存在就是为力战争,犹如地狱一样的战争。”顿了顿,迪马斯更加用力的吼道:“从今天开始,世界上不再有亚特兰蒂斯,而我们也不在是亚特兰蒂斯的士兵,以后我们就是雇佣兵,老板的私人雇佣兵。”
这些话彻底激发了战斗机器人,那刻在骨子里的战斗欲望,没有质疑,没反驳,有的只是两个字,那就是:“遵命。”
当然狂爵和血冥也不是什么善类,一个是曾经亲手杀过万人的军人,一个是从地狱走出来的怪物,你能指望他们彻底变成好人吗?绝对不可能,刻在骨子里的还是疯狂,嗜血。狂爵狰狞的笑了笑,大声的吼道:“那么可爱的队友们,就让那该死的上帝重新记起我们吧!有一句话,即使隔了千万年,我还是会记得很清楚,非常清楚,现在我把这句话送给你们。”顿了顿,狂爵突然张开大口,亢奋的狂吼:“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只要不死,那就祸害万年吧!啊哈哈哈哈。”
“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
“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
“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
“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所有的机器人都跟着狂吼了起来,那犹如狂潮般的声音,彻底把那群战斗机器人的战斗血性,给激发了出来。
就这样,狂爵日后的机器人大队正式成立了,并在最终战场上大展身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战队啊!也许跟狂爵待久了,都会或多或少的受到狂爵的影响,变的嗜血而疯狂。
狂爵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对了我忘记了,他不是人了,不过他以前还是人啊。人的复杂性,在他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有时候狡猾,有时候爱占便宜,有时候呢,特别理智,有时候还非常有同情心,有时候他还会非常残忍的毁灭,自己认为不应该存在的事物。啊人就是这样,人生也就是这样,生活也就是这样,很多时候,生活不是跟着我们在走,而是我们跟着生活在走。
→第二十四节 亚特兰蒂斯之五毁灭(完)←
“那么开始吧。”双眼猩红的狂爵,有点亢奋的说道。
只看迪马斯大手一会,把所有的机器人给收到空间里去,咧开大嘴一个字一字的说道:“那么开始吧!渴望已久的感觉,还是破坏的那种感觉啊。”
狂爵双手一翻,从空间里拿出三条彩光缭绕的长棍,那三条长棍的顶头是一个直径一尺左右的圆球,只看那个圆球里隐隐有星光闪烁,一看就知道不是简单的货色。狂爵把其中的两条长棍,分别发给了迪马斯和血冥:“这可是好东西啊,我费了好大的劲才完成的,它可以把你们输进去的能量给放大十倍不说,还可以把能量的性质转化为另一种性质释放出来。这个玩意还有一个最厉害的功能,就是可以自主吸收周围的天地元气,也就是说它是一个永动机,只要天地元气还在,他就永远不会停歇,这才是它的真正奥秘所在。”
血冥变大了很多,用爪子挥舞着那条长棍,嘿嘿的干笑两声:“真的那么神奇,那岂不是说明以后,我也可以发挥全实力的吗?”
狂爵冷笑连连,有点玩味的说道:“你要是把能量全输进去看看,试试会不会爆炸。告诉你,你只要敢把体内的能量输进去超过千分之一。”狂爵做了一个爆炸的手势:“轰的一声,就会爆炸开来。”
血冥沮丧的摇了摇头:“妈的,原来是个鸡勒,靠。”
迪马斯把那条长棍,给抡出两个棍花:“那么,我们要怎么做,快告诉我们吧!我都快等不及了。”
狂爵又扔了一个直径一米左右的“炽阳炸弹”给迪马斯:“那么,光荣的破坏任务就叫给你好了,把这个按在能量转化塔上,设定一下时间。然后就离开那里,快速向西北方向驶去,记住要离这里150公里,我和血冥朝另外两个方向驶去,也是150公里。你们要做的很简单,只要把这个插在海底,然后把能量朝里灌输就行了,因为这的东西是智能的,所以很简单。”
血冥和迪马斯打了一个OK的手势,然后就分别行动开来,狂爵无声的笑了笑,也一个闪身,朝东南方向驶去。
迪马斯飞到能量转化器的旁边,小心的把“炽阳炸弹”按在上面,手指飞快的在计算机上游走,对炸弹进行设定。设定完毕后,迪马斯忧愁的看看这里,努力不让自己留下眼泪。狠下心来,转身以13倍的音速冲出了能量罩,向西北方向驶去。
两刻钟以后,狂爵的对讲机里,传来了迪马斯的声音:“迪马斯就位。”
血冥的声音也懒洋洋的传来:“血冥就位。”
狂爵狰狞的大吼道:“那么开始吧,给我传输能量。”说完狂爵就把自身的能量,向那个长棍中灌输。
随着能量的越输越多,长棍顶头上的那个圆球就越来越来亮,散发着刺目的白光,把原本漆黑的海域给照的犹如白昼一样。渐渐的三个圆珠产生了感应,一条条白色的丝带,散发了出去,漫天飞舞,就像美丽的仙女在舞蹈一样,飘逸而炫美。漫天飞舞的丝带相互纠缠在了一起,形成一巨大无比的白色半透明阵法,这便是史上第一个科技阵法,初次出现就显示了它那恐怖的潜力。海水中的天地元气,层层叠叠的向那三条长棍涌去。
狂爵的声音通过对讲机对迪马斯和血冥说道:“现在逐步减少能量输出,让天地元气的能量逐渐接替你们。
就在这时候,炽阳炸弹猛的爆炸开来,犹如血红色的狂潮一样,瞬间绞碎了那个能量转化器,所产生的冲击波,更是把遗址荡平了,只留下一点点可怜的建筑物。失去能量转化器的能量,能量罩也瞬间崩塌,汹涌的海水哗啦一声,全灌了进去,把亚特兰蒂斯的最后一点遗迹,给冲刷的四分五裂。但这还没完,更大的彩头还在下面呢。
只看海底地面慢慢的产生龟裂,而且越来越巨大,磕巴磕巴的巨响声,连绵不绝。伴随着轰得一声,所有的一切都向上卷去,海水和遗址,伴随着火热的岩浆,就像一个洪荒巨兽一样,冲向了上面的那个阵法。巨大的压力透过海水,层层叠叠向阵法施压,压得阵法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吱声,眼看就要碎裂。
“给我稳住,不要管那么多,先给我加大能量输入。”狂爵疯狂的大吼道。
三个‘人’都疯狂的大吼了起来,如果这个阵法破掉了,那陆地上的一切都完了,地壳的破裂会引起连锁反应,地壳会越裂越大,最后引发史无前例的大海啸,怕是会让地球直接回到数亿年前,一切重新归零。
刺目的白光,越来越亮,就像上千万瓦的灯泡一样,所产生的热量,让附近千米的海水都沸腾了。
海底火山的爆发是那样的恐怖,到处都是红光,到处都是浓烟。即使在外面的狂爵等人,也不得不为这样的场面所震撼,浓浓的黑烟绞得海水一片漆黑,排山倒海的压力越来越大。
不过还好,这个科技阵法的质量还算过关,那么大的能量输入,竟然没有被撑爆掉,最后还顶住了那巨大的压力,情况一点点的好转了起来。
终于水中的压力越来越小,狂爵等人也慢慢的停止能量输入,让天地元气接替了自己的工作。
狂爵终于松了一口气,玩味的想到,要是这个玩意破掉了,上面的那群人全死光了,老天会不会直接降下僵尸末日劫把我给劈了。
………
一年后。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啊,在旁边的血冥无比感慨的说道。
这是个私人豪华游艇,豪华的让人疯狂,简直可以说是奢侈。这艘游艇长两百米,宽八十米,里面的设施也可以说是奢侈至极。一个大型游泳池,一个歌舞厅,两个游乐场,反正就是除了仅有的几个房间外,其他全部改成了娱乐设施。狂爵现在可快活了,身上的功德金光,再也不用自己去收集了,天天享乐,好不快乐,功德金光自有那个倒霉的徒弟去收集,自己只要坐着收红利就行了。这还真有点当包工头的味道啊,想到这里狂爵就想笑,收获可是大大有啊。
美丽的夕阳,红红的,很是美丽,照射在微波粼粼的海面上,看起来海水都变红了,咸咸的海风扬起了狂爵的长发。
狂爵给自己倒了杯红酒,靠在睡椅上,悠哉游哉的品尝着,好不悠闲。旁边的约翰逊馋舔了舔嘴唇,实在是太过可怜了一点,在心里大呼不公平啊。
这一年里,发生了很多事情,首先是芙蓉的完成任务,光荣归来,第二是约翰逊好巧不巧的又遇到了狂爵,结果就懒上了狂爵,这个游艇就是约翰逊拿来孝敬狂爵的。
应狂爵等人的强烈要求,芙蓉给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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