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新传





  香君道:“这就是了,她不像别的鸨母那个样子,虽然她大不了我多少岁,却把我看成亲生女儿似的。”
  “她要真疼你,就不该要你落籍。”
  “侯郎,你这是怎么了,她花钱买了我,就是指望在我身上赚一笔回来,可不是真心要个女儿,她今年才二十七,自己若是从良,也不能生养,她能对我好,已经使我万分感激了,我不能冀望得太多。”
  朝宗也觉得自己太孩子气,歉然地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怕她贪图便宜,硬逼着你。”
  “我娘不会,她当然不是不要钱,但她不会逼我,她亲口答应过,即使是梳拢,也一定我自己看中了意。她自己也在做着,手头并不短缺钱花。”
  “是啊!秦淮十大名妓,她排名第三,但是据估计,她的收入比排名一二的卞玉京和郑妥娘还要好。”
  “啊!这是什么时候排出来的名次。”
  “喔!这是一般常在秦淮河走动的玩家为旧院人家选出来的十位大美人。”
  “玉京姐居然高居首位。”
  “不!是郑妥娘,但是她的脾气太坏,有些客人把她列在第三,而是你娘高居首位,玉京的人较为和气,不管是郑妥娘居首也好,是你娘居首也好,她都是稳居第二。”
  “这十大美人里面,不知道有没有我?”
  “怎么会没有,你是第四名,因为你只是个清倌人,那已经是很不错的,而且你是唯一列名榜上的清倌人。”
  “我倒不稀罕什么名次,但是我又不懂了,为什么清倌人上不得榜呢?”
  “因为秦淮选美,容颜固然重要,温柔风情也有很大关系,所以清倌人是很难跟她们比的,你是因为这绝世的姿容,才得以列榜的。”
  香君冷笑了一声,道:“我倒真希望别把我列上去,那怕是将我列为榜首,我也感到很无聊。”
  气氛忽然不调和了。
  侯朝宗发现这个女孩子的性情太难捉摸了,她的一切,都不像个旧院的歌妓,因为她太古板、太正经,她也不像个年轻的女孩子,因为她太世故,但无可否认,她的美却是绝世难匹的。
  她才十六岁,还有点稚气,若是成熟一点,她将是金陵目下的第一名妓,没有一个人能及得上她的。
  现在第一朵名花,却被自己采到手中了。
  侯朝宗心里不免有点沾沾自喜的感觉,但是接着而来的,却又有不少的烦恼。
  回去后,金陵是一定要再回来的,再来时,又将对她如何交代呢?
  在父亲面前绝不能开口,否则不但得不到同意,反而会招来一顿苛责,还可能挨一顿鞭子。
  年纪轻轻,一事无成,居然涉足欢场,流连娼家,少年荒唐,莫过于斯。想到这儿,他的心中更为麻恼了,先前的绮情都为之冲淡了。
  而香君对他的态度,也使他感到扑朔迷离,无法把握,说她无情,她的确是情深款款,把一片心全用在自己身上,甚至于毫无条件地献出了初贞。
  但说她真有情,却也说不上,别离在即,她没有一点离情别绪。
  朝宗并不是初解风流,来到六朝金粉的古都后,他也曾在一些粉头的香闺中歇宿过,甚至于在家乡,他也曾跟邻家的女儿偷期密约过,等人家出了嫁,那个汉子偏又是不解温柔的痴呆汉,所以只要有机会,那个女的归宁,他们总还有一两次偷偷的约会。
  他不是很懂得女人,至少不是不懂得女人。
  但香君却完全不是那回子事儿。
  她奉献初贞,完全是属于奉献,没有一点感觉,没有宛啭娇啼,也没有热情呻吟。甚至于在事后,她也是冷静而漠然,虽然在谈起将来时,她曾经闪露过一刹那的激动,但那是感情上的理智表现。
  她的爱情无可疑问是坚贞的,只是她表现爱情的方法太稳健、太老练,不带一丝丝的激动。
  她什么都很好,就是不像是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倒像个历尽沧桑的风月女子。
  但贞红宛然,她明明又是个纯洁的处子。
  侯朝宗的心中很茫然,这一刹那,她心中有个希望,希望能多几个人,不要这样面面相对。
  他的运气实在不错,想到要有人,人就来了,郑妥娘那尖锐而又美丽的声音,在远处响了起来。
  “在这里!在这里!香君,侯相公,你们这小两口子可还真会躲,刚才躲到那个地方卿卿我我去了。”
  她美丽而又伶俐的身子,在小道上一扭一捏的跑了来,阳光照着她红红的脸,柔黑飘拂的长发,别具一种美,一种成熟而野性的美。
  侯朝宗看得呆住了。
  香君却叫道:“郑姐,别跑,慢点走,地上滑,别摔着了。”
  郑妥娘笑道:“笑话,这才摔不着我呢,以前我在家的时候,五六尺高的石头,我跳上跳下都不当一同事。”
  口里说着,她已跳下了那一道石阶,也不过才五六级,每级才半尺来高,她的性子急,懒得一步步地跨,就这么跳下来的。
  脚落地踩在青苔上,向前一蹓一冲,口中哎呀一声惊叫,向着那堵石壁冲去,这下子若是撞上了,纵不送命,也将落个头破血流。
  幸得朝宗眼明手快,抢上一步,紧紧地抱住她一拉一拖,两个人都撞了上去,但是势子已缓,只在石壁上轻碰了一下。
  郑妥娘抬起了头,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道:“谢谢你,侯相公,真不好意思,才说着就打自己的嘴了。”
  侯朝宗道:“没什么,你摔着了没有?”
  郑妥娘道:“我撞在你身上,你撞在石头上,要摔着了,也是该你受伤。”
  “我!我们男人身子壮,摔不坏,碰不伤的。”
  香君在旁笑了笑,道:“我们侯公子软玉温香抱满怀,纵然有些伤痛,也不会觉得了。”
  郑妥娘发现自己还抱在朝宗的双臂中,不禁有点脸红,忙道:“侯相公,你快放手吧,小妹子吃醋了。”
  朝宗忙放开手,可是郑妥娘的身子却又一歪,又大声地叫了起来,侯朝宗赶忙地又将她扶住。
  香君还想开玩笑的,但是见妥娘的脸色都变了,大颗的汗珠从额上滚落,急急地问道:
  “郑姐!你怎么啦!”
  郑妥娘咬着牙道:“不……不要紧,扶我坐下来,我的脚痛得很。”
  侯朝宗道:“准是扭了筋了,快坐下来揉揉。”
  他扶着妥娘,找了块石头让她坐下,妥娘忙不及地弯下腰去,握住了自己的左脚。
  尖尖的,瘦伶伶的一双脚儿,包裹在红绫鞋里,特别见得细巧,倒是把朝宗看得又是呆住了。
  香君见了笑道:“侯公子,今天你可真是眼福不浅,秦淮河畔,固多大脚娘子,但天下最小最美的一对金莲,恰也落在秦淮,今天可叫你也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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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章
 
  缠足之风已渐广民家,但只在官宦之家行之者多,一般民间女子,幼年即要操作,缠足不便,因此还是大足的多。
  秦淮雏妓,多半是贫户自小典身的居多,缠足的不多,有的已经十一二岁始被典身,鸨母为图日后之利,硬行迫令缠足,那些女孩子痛苦万分,收效却也不大,因为脚已经长大了,削足以适履,到底是很勉强的事。
  大户人家的女孩,四五岁时就开始缠足,那时脚还小,骨头嫩,容易就范,既少痛苦,那瘦不盈握的莲足,也才能具个样子出来。
  郑妥娘从小是书香门第,脚裹得早,再加上她身子伶巧,婷婷玉立,就更显得那双脚小了。
  只不过,她恨透了男人死盯在她的脚上看,所以平时都穿了长裙,裙边拖地,跟脚上的鞋子又是同一颜色,让人无法看得真切,因此,妥娘的步下金莲,虽然常作传闻,但真正见过的人确是不多。
  还有,她自己给人的印象,也会使人忘了那回子事,她又野又不安分,跳跳蹦蹦,时东时西,时起时坐,没一刻停的,人家就不会想到她是小脚了。
  那么细细尖尖,瘦不盈握,却像三四月天,浮在水面间的一只鲜艳的红菱,一样的红艳夺目,一样的大小,一样的可人。
  侯朝宗的确被这双足型的美所吸引了,这才是一种真正的,专属于女性的婉约之美。
  朝宗脑中涌起了无数前人讥诵女子莲足的词藻,却发现没有一个能够适用于现在的,它们都不足以表达他眼中心底的美感。
  他涌起了一股握在手中的欲望,不过这是一种艺术的,欣赏的欲望,那也是一种理智的,不含半点肉欲的期望。
  所以,他的神态还是很自然,眼睛虽舍不得离开,口中却笑道:“是啊!我一到南京就听人说了,可是见到了面却无由欣赏,因为妥娘她总是将它们藏在层层叠叠的百褶裙后面去了。”
  香君道:“脚又不是其他的东西,一定要踩在地上走路的,你若是存心要看,总会看得的。”
  朝宗道:“可不是,妥娘最会热闹,她一来就又叫又闹,像只花蝴蝶似的飞来飞去,那时大家只顾去看她的人了,谁还去注意她的脚。”
  妥娘痛得眼泪直往外流,咬着牙,恨恨地骂道:“你们这两个没良心的,老奶奶怕你们丢了,满山遍野,像疯子一样的找你们,脚扭了一下,你们不来侍候着老奶奶的人,却在老奶奶的臭脚上嚼舌头。”
  她的人美极了,这一半恨半嗔,又添了几分凄艳,却是平常不得见的,只是她的话,又庄又谐,却又妙趣无穷,灵慧天成。
  香君不由得笑了笑,道:“郑姐!你不能斯文一点呀,满口老奶奶的,也不怕别人着恼。”
  郑妥娘道:“对他们我已经是客气了,你的侯公子如何我不知道,有的臭男人最贱了,我做他老奶奶还嫌不够虔诚,赶着叫我亲娘祖奶奶呢!”
  香君道:“你又胡说了,那有这同事的。”
  “绝不骗你,这可是有人证的,不信可以问你假爸爸杨大老爷去。”
  朝宗笑道:“香君那里又跑出个爸爸了!”
  妥娘道:“贞娘是她的假母,杨龙友是贞娘的相好,可不是香扇坠儿的假爸爸。”
  香君要去拧她的嘴,妥娘身子一歪闪,差一点没从石头上滚下来,脚踩着了地,又让她痛得哇哇大叫起来。
  朝宗忙扶住了她,道:“妥娘,你怎么啦?”
  妥娘苦着脸道:“不知道,不像是扭了筋,倒像是脱了臼,踩在了地上就像刀割一样的痛。”
  香君笑道:“活该,谁叫你嘴里不干不净,在这灵山佛地上也满口胡说,这是菩萨在惩罚你。”
  妥娘道:“我只是口中胡说八道,心里却干净得很,不像有些龟孙子,在神佛面前诚惶诚恐,肚子里却是牛黄狗宝,一团肮脏。”
  香君皱眉道:“你看,说着说着又来了!”
  朝宗笑道:“妥娘要是不骂人,就不成其为妥娘了,这是钱谦益说的,他可是自许为妥娘的第一知己。”
  妥娘立刻道:“放他娘的八十一个连珠屁,他还算我的知己,赶着我叫亲娘祖奶奶的就是他,他该是我的孝子贤孙才对。”
  香君冷笑道:“我当是谁呢,原来是这个老而无行的糊涂蛋,那就不足为奇了,什么事情他做不出的。”
  朝宗因为父亲和钱牧斋是同僚,论世谊还要称一声世伯,听她们对钱牧老如此讥损,到底不太光釆,因以道:“牧老早年因为少年儇薄为士林所诟,在宦途上又不太如意,因此有点放浪形骸,却也是名士风流,但是应不至如此吧!”
  郑妥娘道:“一点都不假,那天是跟杨龙友一起来到了我的地方,我恰好在洗脚,那老儿就颠起来了,说他最好闻女子的脚了,非要我给他闻一下。”
  侯朝宗眉头皱了皱,不便说什么。
  香君却恨恨地道:“看这个老不死的,还像个人样吗?”
  朝宗只有说道:“牧老的偏好倒不是自你开始,他在桃花渡的寓所里,除了书画之外,都是小脚老妈。每当他兴来之时,关上大门,什么客来都不见,他躲在家里,就是叫大家一起洗脚。”
  郑妥娘倒是第一次听闻,十分有趣地道:“他的寓所你去过吧?”
  “初到时去过一次,拿了我父亲的拜帖代拜社。”
  “那不管了,你总在里面耽过吧?”
  “是啊,那天蒙他留了晚饭才走的。”
  “真是的,侯公子,你还吃得下不呕出来。”
  “那天是他的第四小妾亲自下厨,手艺倒不错。”
  “不是手艺的好坏,他的寓所我去过一次,总共不过是一进院子,有三排平房,总共不过是七八间。”
  朝宗道:“他在常熟老家建了一所红豆小庄倒是颇具规模,家当也多半在那边,这儿只是他到南京来时所寄脚的地方,无需太宽敞。”
  “我知道他那儿用了四个人,除了一个听差小厮,其余三个都是江南的年轻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