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只是因为幸福(品味幸福) 作者:沈素衣(晋江vip2013-05-07完结)





执慕ㄖ铮だ龆嗖实穆袒谝淮胃芯跽嬲谌朐谡飧龀鞘欣铩!?br />   陈思宁的笑容更加明显,漂亮的杏核眼微微眯起一个好看的弧度:“的确。留心生活,才会发现生活的美好。其实处处都是风景,只是看你怎么看。”
  我不动声色地问他:“你这话里似乎有话。”
  陈思宁一摊手,表示无奈:“我看你是不是想多了?年纪小小的,怎么心思这样重。”
  “我年纪小小?你很大吗?”虽然看上去是步入社会的人的穿着,但是如果他打扮成学生装束的话,没人质疑他是名在校的大学生。
  “嗯。我比你大。”陈思宁转过头看向我,杏核眼里荡满笑意,流光溢彩地模样竟比此刻的阳光更加耀眼,“我应该比你大七岁。所以称呼你姑娘也不算什么。”言下之意,在他眼中我就像一个小女孩。
  这个话题让我感觉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我从手袋里掏出手机和耳塞,礼貌地问他:“我现在想听下歌,你要听吗?”我发誓我真的只是出于礼貌随口一问的,压根就没有期望他的回答。所以说完我就将耳塞塞入耳朵里,打开手机程序,随意选择一首歌作为开始。还没等我听完前奏,我感觉一只手臂从我背后绕了过来,指尖划过我的耳尖,拿走我右耳上的耳塞。我瞪大眼睛去看陈思宁,却看见他将耳塞塞入自己右耳里,微笑着说:“好啊。一起听。”
  “我不是小姑娘吗?我喜欢的东西想必您这种大叔肯定不会喜欢。”我赌气地伸手想要去抢他耳朵里的耳塞,被他的手挡住并拉入掌中。
  他斜觑我,眉毛微挑,一脸似笑非笑的表情:“你这个姑娘真是……真是……”连说了两个真是,忽然收敛神情,认真地在听着什么。

  18

  他在听歌,我却将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被他拉入掌中的那只手上。他的手干燥而温暖,掌心处有一层薄薄地茧,不像是他这样身份的人应该有的手。我使劲想要抽回自己的手,他将我的手牢牢地牵住,无论怎样也不让我挣脱不开。努力了半天都无法撼动他的手分毫,一股怒火直顶我的脑仁,直接皱眉质问他:“你到底要做什么?”
  他抬起另一只手,食指放在他不厚重但却丰润的唇上,示意我安静:“你能不能把这首歌再放一遍给我听?”
  “那你先放开你的手。”我趁机开出条件,“还有以后不要叫我姑娘,称呼我……称呼我全名好了——杨晓蕾。”
  陈思宁坐直了身子,用意味深长的目光扫过我的眼睛,慢慢松开了他的手,不疾不徐地说道:“女孩子太倔强就不可爱了。”
  我急忙缩回手拿过手机,调出上一首曲子,看见手机的屏幕上显示的是Linkin Park的《No More Sorrow》。心里嘀咕,这个老男人不会因为这首歌而发出什么对岁月的感慨吧?想到这个问题,我再打量了一遍陈思宁,不由得叹息,为什么上帝会这么偏爱这个人,竟没有让岁月在他的脸上留下任何的痕迹。
  “没想到你喜欢这首歌。”陈思宁靠近我,混合着柠檬香的男性气息瞬间笼罩了我,“喜欢上Linkin Park的时候,是我过着活到目前为止最落魄的生活。兜里只有100欧元,行走在都柏林的街头,手里捏着ipod Nano,正好听到这首歌,心里说不出的感受。那个下午我将这首歌听了又听,就这样喜欢上了听Linkin Park的歌。”
  “你在爱尔兰留学过?”我本来还有点吃惊,但一想到这年头海龟已经烂大街了,让我遇到一个也不算什么,于是心里就坦然下来。
  “嗯。在那里呆过七八年。基本上吃的苦你难以想象。”他
  “后来呢?”我可是标准的好奇宝宝。
  “后来?”他微眯起眼睛,很微妙的情绪在他的脸上一闪而过。就坐在他身旁的我近距离仔细去观察,果然发现他的瞳孔深处暗潮汹涌,“后来为了得到一些东西,而失去了一些东西。我不知道这样做到底值不值得,人们不是说有失必有得吗?也许再过几年我才了解是否会为那时做出的选择而后悔。”
  我耸耸肩膀,不以为意地说:“过去的时光,能不碰就不要碰吧,省得伤心劳力。什么值不值得,什么后不后悔,只要当下活得开心就足够了。”
  他听见我这么说,顿时笑起来,黑色的眸子经过阳光的折射格外幽深,竟有一种难言的讳莫如深。
  后来他才告诉我,那时他的心情出奇的复杂——安慰他的那些话让他感到很温暖,然而又不知道该怎么帮助明明看起来更需要安慰却喜欢伪装的我。在他的眼里,那段时间里的我带有疏离客套的面具,只有在很细微的时候才会流露出面具后真实的面目。原来自作聪明的我从一开始就被他给毫不留情地看穿了,还像个傻瓜一样上蹿下跳表演我自以为高明的把戏。
  当然那已经是很久之后我才知道的事情。
  “What I’ve Done;I’ll face myself;
  不管我以前所作的什么,我将来都会面对我自己
  To cross out what I’ve bee;Erase myself;
  将现在的自己彻底改变,把以前的自己擦去
  And let go of what I’ve done……
  同时放手我以前所作的
  For what I’ve done;I start again;
  因为我以前的作为,我要重新开始
  And whatever pain may e;
  不管会遇到什么困难”
  我和陈思宁一路无话,从这趟公交线路的终点站,坐到了城市另一端的终点站,再坐了回来,花费了将近一个小时四十分钟,公交车经过的景色全部尽数收入眼中。在陈思宁的一再强烈要求下,把老狼的这首歌单曲循环听了整整二十遍,听得我都能够将歌词背下来了。回到陈思宁的车上,他询问道:“要吃饭吗,晓蕾?”
  晓蕾?这个称呼怎么听上去比姑娘这个称呼更加暧昧不清?算了,人家都按照自己的要求改了,不能再改一次吧,搞得自己太敏感了一样。我清清嗓子,开口:“不用。陈先生把我送到校门口就行,我跟室友约好一起去吃晚饭的。”
  陈思宁摇头表示不赞同:“不要叫陈先生。你让我改掉称呼,我就改掉了。你也改掉吧。”
  “那我称呼你什么?”我双手攥住胸前的安全带,去看陈思宁。
  窗外的风从半开的车窗里涌入,吹乱我的长发。陈思宁按了一下手边的按钮,合上车窗,旋即一手握住方向盘,一手帮我拨开颊边散碎的发,掖到我的耳后。当他的指尖触碰到我的肌肤上时,我下意识地瑟缩了一下身子,耳朵些微发热。我觉得心烦意乱,头还痛。不是每个女子都能够从容不迫地抵挡住像陈思宁这样出色的男子不动声色地亲密举动。偏偏他的神色还是这般光明磊落,这么坦然自若。若不是我还放不下江杰阳,说不定我也会一头扎入陈思宁制造的温柔泥沼之中。
  直到车子停在大学门口,陈思宁都没有再多说一个字。他偏头看我解开安全带准备下车,跟我道别:“今天谢谢你,晓蕾。”
  我客气地对他点头:“哪里,哪里。是我应该谢谢你。”说罢,我不再去看陈思宁的脸,快速拉开车门,走出了车子。开玩笑,这是校门口,这么一辆车停在这里,多么地显眼!
  陈思宁也没有多做停留,待我下车之后,就开着他的车绝尘而去。
  我目送车子走远,朝学校食堂走去,肩头却被重重地一拍,一个声音从我的身后钻了出来:“行啊,现在混上奥迪了。怎么也解释解释吧。”
  光听声音就知道在我身后的肯定是季菲菲。我叹气地转身,果不其然看见季菲菲和苏怡雪两个人手挽着手用两双亮得惊人的眼睛盯牢我,恨不得将我的身体烧出几个窟窿来。这是什么?这就是八卦的力量!
  “你眼神一到这个时候就特别好用。”我调侃道。本想用一句话打发掉她们,没想到这两个人的潜力无极限,已经历练到可以当娱记的段位了,再深的掩藏面对她们因渴望八卦而熊熊燃烧的小宇宙全部都是多余……
  “我们可是都看见了!说说吧。是你自己坦白从宽,还是让我们严刑逼供啊?”苏怡雪上前一步,努力压低兴奋地不受控制上扬的音调。
  我在脑中快速盘算了一下,决定先善待自己的肠胃再谈其它的事情,我可没有什么自虐倾向。伸手一手拽一个向食堂拖去:“我饿了。一天没吃饭,我要去吃饭,有什么事情吃饭时再说。”

  19

  打好饭,我们坐在食堂的角落里,一起分享晚餐。同以往的每一次一样,我要了二两米饭一荤一素,跟季菲菲、苏怡雪一起共吃。看见我埋首在食物里,慢条斯理地吃饭,季菲菲实在忍不住了,把筷子放在托盘上,直视我:“说说啊,我和苏怡雪都等着呢。好事还瞒着我们,有必要吗?”
  我夹起一条豆角放入口中细细地咀嚼,又挑起一撮米饭混合着豆角的滋味充盈味蕾,仿佛没有理解她们说的内容,摇头晃脑地感慨:“今天的饭菜格外香。估计是我今天饿得太厉害的缘故。”
  苏怡雪从自己的盘子里拨拉出一块牛肉放入我的碗里,又好气又好笑地说:“你这么大的人了,怎么就不知道照顾自己?把自己饿成这样也是活该。”
  季菲菲诧异地问:“今天跟奥迪男约会没有吃饭?不会这么小气吧!”
  眼看逃不掉逼问,我只好把口里的饭菜给咽下,本着“是八卦就必须坦白”的原则主动自觉地招认:“就是在路上碰到了,人家载我回来。喏,我也没有想要瞒你们,上次在茶点店,你们不是见过他吗?”
  “是他。”季菲菲若有所思地望着我,“那个男的还不错,一般侧脸好看的男子,正脸都不会差到哪里去。穿衣也蛮有品味的……”
  “你上次遇到的?”苏怡雪果断打断季菲菲对陈思宁的评估,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你觉得好有什么用?现在是晓蕾的问题。她不是上次跟我们说那个人是个陌生人吗?”说到这里又转头来问我,“现在是什么情况?人家可是送到学校来了。”
  我嘴里正在嚼一块鸡蛋,听到苏怡雪问我,咽下口中的食物残渣,尽量口齿清晰地回答她:“啊,送回来也没什么。对我来说,还是个陌生人吧。”
  季菲菲就像看见怪兽一样吃惊到了极点:“晓蕾,你看不上人家?学校里那些人对你有好感的人,你看不上就算了。奥迪男你也看不上,你眼光太高了吧?”
  我含住筷子,微微歪头思考季菲菲的话:“你确定有人对我有好感?”
  “你不知道?要不是你整天神神秘秘地,早有人搭讪了。你不知道系里多少男生向我打听过你。本来我们系就是僧多粥少,作为积极向上,勤奋好学,长得又好的你怎么会没人问津?”
  这段时间以来,我确实有些神经质。喜欢穿一身黑衣,披着长长的黑发,鬼魅般地穿行在校园里,无视他人的存在。挤出所有可能的时间读书学习,企图将自己累到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想任何的事情。
  放假前的期末考试,我也是稳稳地坐在系里前几名的宝座上。
  从寝室室友那里听到过不少人议论我的流言,人们觉得我很神秘,好奇我的一切。我只是低调地保持着沉默。整个学院的学生们都一致认为我很诡异,对我像匹黑马一样冲到成绩排名的最高峰感到不可思议。越是这样,我越是低调。很少跟同学来往,很多人觉得我是在孤芳自赏,高傲地难以接近。其实跟我熟悉的人,比如室友们,比如苏怡雪和季菲菲都了解我很容易相处。我的冷漠和疏离只是因为我不善交流,不喜欢辩解,更厌恶交际应酬。
  在很多男生眼里,甚至在某些女生自己的眼里,女生之间的友谊很奇妙,很容易产生罅隙,也很容易建立信任。在苏怡雪和季菲菲面前,我从不隐瞒真实的自己。人生难得一知己,我一次得到了两个,何必在乎他人呢?
  苏怡雪用手指点点我,恨恨地对季菲菲说:“你看看,你看看,我说什么来着,再好都没有用,再好都不如江杰阳。”
  “奥迪男比不上江杰阳?”季菲菲总算从震惊中找回了一点理智,咽了一口口水,费力地为我找到一个她比较能接受的理由。
  “没有。”我放下筷子,舀了一勺季菲菲面前的紫菜蛋花汤,润了润嗓子,一本正经地回答她:“客观来说,他比江杰阳更阳光。面对他就像看到初春的暖阳,能融化掉积攒一冬的冰霜。嗯……一双眼睛特别漂亮,不笑时,犹如黑宝石璀璨生光,笑时,又满含春水般荡漾开点点波光。作为一名男子,这样的容貌极为出色了。”
  季菲菲懒得再多看我一眼,对苏怡雪郑重地点头道:“你说得对!我才明白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