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闻天后:吻别豪门老公 吻别豪门老公:一夜孽情+番外 作者:歆月(腾讯vip4.1完)
等着录口供的女警有些不耐烦道。
“姐姐,人证,物证都在,还有什么好录,你看我男朋友伤得这么重,我要带他去医院。”
妮儿柔弱的向女警道。
“阿SIR,那个女人不是人,她是吸血鬼,你们不能放她走。”
被铐在另一边的菜鸟猎人见妮儿站起来,气呼呼道。
“闭嘴,伤人了还说瞎话。”
录口供的警察哥哥拿着写字板狠敲了他一下。
“就是,警察哥哥,分明是他想占人家便宜,这会还血口喷人。”
妮儿扭着小蛮腰走过去,扣着菜鸟猎人的手,嘟着小嘴委屈似的道。
衣服上,妮儿那尖尖的指甲已经扎进了菜鸟猎人的手中,像是挑衅,又像是报复。
“你,我不会放过你……”
菜鸟猛得站起,露出手腕却是完好,没有半点伤痕。
“妮儿……”
蓝煜风气疯了,都到这了,她竟然还不怕死的去挑衅吸血鬼猎人,要是这会被抓住了,谁能救得了她。
“好了,好了,我们回家就是了,不生气,不生气。”
妮儿贴着蓝煜风,抚着她的胸膛撒娇道。
“回去,不准再玩了。”
蓝煜风看着妮儿那撒娇的样子,心中一荡,竟低首吻住子那红艳的樱唇。
☆、妮儿拒绝了他
蓝煜风与妮儿旁若无人的在警局里拥吻时,所有的警员都瞪大了眼,最后还是一位年长的警员将两人拉扯来,然狠狠的教育了一番。
出了警局,妮儿看着蓝煜风疯狂的大笑。
“妮儿,你还笑,都是你惹的祸。”
蓝煜风脸皮薄,被大叔教训后脸到现在还是红的。
“我发现原来换一种方式生活要开心的多。”
妮儿笑着道,以前的五百年过得太严肃了,像现在这样嬉哈的生活很好。
“妮儿,你以前都是怎么生活的?”
听了妮儿的话,蓝煜风心疼的问。
“五百年我可能有三百年都在睡,剩下二百年,在学习,在不停的挑战自己的极限,很闷,很无聊,可是与你在一起的这几天,我很开心。”
妮儿想了想道。
“那以后就跟着我吗?我陪你一起疯,一起狂。”
蓝煜风听着妮儿的话,深有三角,他过去的十八年,何尝不是这样,不停的学习各种知识,各种功夫,让自己变得强大。
可是到头来,才发现,人其实很渺小,不管你多么强大,最后都抵不过岁月的侵蚀,人就是会老,会死的,既然不能变成吸血鬼,也无法像别人那样说天长地久,那么不与珍惜眼前。
“不好。”
妮儿想都没想就再次拒绝了蓝煜风。
“为什么?妮儿,你是喜欢我的对吗?”
“我说过,那是因为喜欢你的血,并不是你的人。”
妮儿一句话将蓝煜风判了死刑。
“好,那么你今天就将我的血吸光,别再让我对你有何念想。”
蓝煜风扣着妮儿的双肩,他不明白,难道要承认喜欢他有那么难吗?
“如果吸光了,那改天我想品尝的时候上哪去呢?最好的办法就是养着,想喝的时候尝一点。”
妮儿甜甜的笑,死也不承认对蓝煜风有感情。
“那么从今天开始,你别再来找我,我的血只为我喜欢的女人流。”
蓝煜风甩开妮儿的手,狠心道。
☆、为什么一定要做情人呢?
“为什么一定要做情人,像现在这样不好吗?”
妮儿委屈似的看着蓝煜风。
“妮儿,你活了五百年,我不相信你不会知道,人是有感情,不是动物。”
蓝煜风看着妮儿,很难受,虽然说不上心痛,但是他已经如此低声下气了,她为何还不明白,难道连‘喜欢’两个字都吝啬给予吗?
“是啊,我活了五百年,但是你呢?我还可以活五百年,但是你却不能,我做你的情人,能做多久?我的可以承诺一百年,二百年,甚至五百年,你给得起吗?”
妮尔蹙眉,脸冷了好多。
蓝煜风沉默,妮儿说的是事实他给不起,那她的意思是什么?要他放手吗?
“那你的意思呢?以后我们再也不见了?”
说这话很困难,但是他不喜欢拖拖拉拉,暧昧不明。
他不是她的食物,也不是他寻求快乐的工具。
“我们以后就像现在这样不好吗?”
妮儿看着蓝煜风,有些难过,但是他们是没有眼泪的。
“不好,如果你不能给我一份承诺,那么从今天起,你就别再找我了,我相信这世上合你胃口的血应该不止我一个。”
蓝煜风狠下心道,他要逼妮儿认清自己的心。
如果妮儿真的对他没有感情那他就放心,爱上不是同类的她会很痛苦,他已经痛了十八年,他也需要过些快乐的日子。
蓝煜风一直在等着妮儿的回答,但是一分钟过去了,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没有一句话。
“是不是沉默就是你的答案?”
蓝煜风转身,却发现身后竟然只剩空气,她竟然走了。
“你真狠心,竟然一个字不说就走,好,梵卓…妮尔,你够狠心,也好,何必为了一朵有毒的花而放弃整座花园呢?”
蓝煜风自嘲的笑道。
就当这段时间做了一场梦,现在梦过去,他要回到正常的生活,读书,赚钱,泡妞,很好的生活。
☆、她的狠心,她的无情
自从那天妮儿离开后,蓝煜风便像回到了从前,甚至更加放浪,先是花大价钱买了豪宅豪车,后又广交女友。
一下子就成了校内的风流人物,但是即使这样,也没有见到那个想见的人出现。
他记得她说过有吸血鬼在校内,那么他的事应该会传到她耳内才是。
可是她却没有出现,难道说她真的一点都不在乎?
难道说她找到了新的食物?
蓝煜风动了去古堡看她的念头,可是大男人真的抹不下面子,更何况那天是她先离开的。
晚上,躺在床上看着胳膊上的伤疤,这里的伤虽然好了,可是心里的伤口却在不断的扩大。
她当真那么狠心?
亦或者说她根本就是没有心的?
这样又磨蹭了几天,菲尔德伯爵那边也派人来了,但是蓝煜风完全不理会,他说过,从此就是陌生人的。
又过了一周,蓝煜风想见又见不着的念想折磨的快发狂了,终于决定放下大男人的面子去古堡探个究竟。
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到了古堡外,还未进去,就被那个菜鸟猎人给架住了。
“你干什么?是不是还没享受够免费饭?”
蓝煜风不悦的瞪着菜鸟猎人。
“那只女吸血鬼呢?”
“你是猎人还是我是猎人,要抓吸血鬼你自己不会去抓。”
蓝煜风一脚踹开菜鸟猎人。
既然他在这,那么看来他是不能进去了,或许这会她正在城堡某处看着他吧。
脑中又动了念头,不过随即就放弃了,上次在菲尔德家被打的那么惨也没见她出来,这次恐怕更不会了。
算子,男子汉大丈夫何患无妻。
转首,朝停在路边的车走去。
“等等,那女的是吸血鬼吧?”
菜鸟猎人迅速的钻进了蓝煜风的车。
“你不是吸血鬼猎人吗?你如果连吸血鬼都不能确定,还猎人,下去。”
蓝煜风蹙眉道。
“载我一程吧,上次误伤你真是对不起,交个朋友。”
☆、今朝有酒今朝醉
蓝煜风没有拒绝猎人,也不知是基于什么心理,当真与菜鸟猎人做起了朋友。
原来这个菜鸟猎人叫格拉齐,当真是地道的吸血鬼猎人,而且与蓝煜风同龄,这世上的事很奇妙。
在今天之前,他们绝对没想过会成为朋友。
即使成了朋友,蓝煜风也绝口不提吸血鬼的事。
“风,你是如何遇上那个女吸血鬼的?”
酒至八分醉,格拉齐又问蓝煜风。
“你这人好烦,再提吸血鬼你就滚蛋。”
蓝煜风窝在沙发里蓝色的冰眸里,尽是烦躁。
“好吧,但是我要提醒你,吸血鬼真的不能招惹,否则到时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格拉齐嘴里说好,但是忍不住又提起。
“哦,格拉齐,是不是所有的吸血鬼都会吸人血?”
刚才让人不准说,这会他到自己提起了。
“基本上都是,血族嗜血。”
格拉齐晃动着酒杯,若有所思道。
“那吸血鬼中的四大家族呢?我听说他们已经不需要吸人血了。”
蓝煜风若有所思的问,他记得妮儿是这么说过的,而且在一起那么久,真的没见过她吸别人物血。
“那是不可能的,他们的基因决定了他们的吸血物质。”
格拉齐笑着道。
“好吧,我承认妮儿是吸血鬼,我见过她的尖牙,但是我真的没见过她吸人血。”
蓝煜风很认真的道,虽然他看过她的尖牙,但是真的没见,即使每次欢爱时她咬他,他也觉得那是吸血。
“她是四大家庭的?”
格拉齐愉悦的问。
“嗯,梵卓家族在吸血鬼中是什么地位?”
蓝煜风点首,心情纠结的问。
“原来是Ventrue族。”
格拉齐眼里闪耀着噬人的光芒,似乎在期待着什么。
“唉,干,不去想那些,还是过正常人的生活比较好,今朝有酒今朝醉,管她吸血鬼不吸血鬼。”
蓝煜风蓝眸迷离,不知道醒来后,他会不会记的自己说过的话。
☆、街头遇乞,错害人命
自那天之后,蓝煜风就与格拉齐混在了一起,说是朋友吧,两人又没有那么熟稔,说不是朋友吧,每天晚上两人又有很多话说。
或许是因为他们都有共同的目标…吸血鬼吧。
转眼就到了圣诞的长假,蓝煜风不想再留在伦敦,便买了票准备回国探探好朋友温逸斐。
回到中国的时候,那小子却跑到国外去玩了,最后还是只得他一人。
冷清的夜晚,蓝煜风一人走在街上,时不时会有女人过来搭讪,他却没有任何的心情。
世界这么大,为何他只能孤单一人,这地球上有五十亿人,难道就不能找到一个适合他的人吗?
“先生,给点吧,给点吧……”
本来就很烦,又有小孩拽着他裤管乞讨,他更是烦躁。
“先生,给点吧,我与妹妹好几天没吃饭了……”
小孩子几乎抱着他的腿了,心中某个角落有些酸涩,他蹲下身子,看着男孩脏兮兮的脸,叹了声,拿出钱包,将里面兑换的几百块人民币全给了他。
看着小孩子心喜的跑开,连声谢谢都没有,有些不是滋味。
本欲离去,却看到小孩子跑到转角,将手上所有的钱都交给了一个女人。
怒火一下子升起,原来他并不是真的贫穷,而是将乞讨当作一种职业。
没有多想,他走至女人面前,冷冷道。
“你每天收这些钱,收得很心安理得吗?”
女人愣了下,显得很不好思,低着头牵着两个孩子欲离开。
蓝煜风恼怒,迅速挡住去路,怒瞪。
“先生,对不起,我们真的是没办法,您就……”
女人说着,突然喷出一口血箭扑向她。
“喂,你怎么了?”
蓝煜风大惊,有点不明状况,但随着第二道呼啸而来的疾风,他心中一凉,拽着两个孩子朝旁边的树后一躲。
看着一旁倒在血泊中的女人,蓝煜风心中有一千个,一万个对不起,是他害了她。
☆、被杀手追杀
“妈妈、”
小女孩看到倒在血泊中的母亲哭叫着欲过去。
“别动,你们站在这里,然后打120,千万不要出来……”
蓝煜风将电话交给男孩,不想再害了两个孩子,冒着子弹划破空气的尖锐奔了出来。
他知道杀手的目标是他,他也知道那个女人是因他而死,但是他现在什么也不能做。
杀手很近,近到他看到了他的脸,那是一张西方人的脸,他明白了,一定是那个女人。
十几年也有同样的记忆,没再多想,眼下逃命要紧。
蓝煜风自一颗树换至另一棵树,只要能靠近,他就有办法搞定他。
可是呼啸而来的警笛让杀手心慌而遁。
蓝煜风没有再追,当杀手离去,他也急赶回中弹的妇女身旁。
此时两个孩子正抱着已渐凉的尸体哭泣。
“对不起。”
蓝煜风跪在女人的尸体旁,愧疚万分道。
如果不是他那么斤斤计较,这女人不会死的,那么死的人一定是他。
他用几百元买了这女人的命,他害了她。
“你还我妈妈,还我妈妈……”
小女孩哭碰上,捶打着蓝煜风,小女孩,自尸体上拿出蓝煜风不久前施舍的钱,扔在他的脸上,那愤恨的眼神,让蓝煜风心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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