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校园]流放记 作者:陆眠(晋江2015-05-04完结+番外)





  甄瑜本是赌气,被说破后真的恼羞成怒了。她哼地一声,想甩手走开。
  但汤姆牢牢地钳着她的手臂,不急不缓地说:“我已经吃了晚饭,没胃口再陪你吃一餐。”甄瑜气得脸色发白——我也吃过饭啦,谁想和你吃,谁吃谁拉肚子!(呃,好像不小心又诅咒雀姐了。)
  “——但是,鄙人是否有幸请你听音乐会?”他的碧色眼睛澄澈干净,发出的邀请真挚热切。
  甄瑜一窒,这是什么状况?!她又上上下下扫视他的装束,的确像是去听音乐会的样子,但是,带个室友去和女友约会——这是什么恶趣味!甄瑜正要翻脸,却听汤姆认真地说:“我顺便介绍一个人给你,我刚刚和她吃了饭。”
  “我认识雀姐,上次你介绍过了!”甄瑜大叫。
  汤姆惊异莫名,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谁说我和她吃饭了?”
  甄瑜马上闭嘴,有新情况?雀姐在情人节被小学妹撬墙角了?这么快?甄瑜的余光瞥向客厅里那一大堆玫瑰,心里再也无法为眼前的这个男人辩解了。她终于不得不承认:汤姆是一个土著的美国人,不能用仁义道德这么高深的中国传统文化标准来要求他。然后,她忽然又想通了,既然是美国人,那么一切皆有可能,带着室友和女友一起听音乐会,那不是像买菜一样寻常嘛!
  于是,甄瑜怀着融入美国文化的心态,轻轻巧巧地答应了。
  汤姆狐疑地看着甄瑜变幻莫测的表情,最后终于嗅出了大义凛然的味道。不就是和自己去听音乐会嘛,用得着这么勉强吗?他心里有点失落,他总是不知道如何处理和甄瑜的关系。从第一眼看到甄瑜,他就知道这是个特例。以前她结了婚,所以不会那么危险;但现在她离了婚,他就不知道是喜是忧了。对待感情,他一向聪明,一个女孩子喜不喜欢他,他一眼就能看出来,如果自己恰好喜欢,便会一往无前地冲上去,鲜有失蹄。
  但偏偏甄瑜不一样,他看不出她是否喜欢自己,有时候觉得有意,有时候觉得无意,于是他犹豫了。他很想掠过不提,却偏偏放不下,而且渐生的情愫远远超过了寻常的“喜欢”。他该怎么办?他发现自己站在了一个尴尬的位置。若用惯常对待女孩子的方式,必会唐突了她,所以他一直小心翼翼地试探、退却、再试探、又退却,在退无可退或受到刺激时,他会鼓起勇气迈出一大步,但这种时候,甄瑜往往飞速后退,然后站定在那里左顾右盼,最后视死如归地接受他的心意——只是,并不是以他期盼的方式,她的眼神分明在说:“哦,这就对了嘛,美国人不都这样!我才不大惊小怪!”这种时候,他只能躲到小角落默默舔伤——美国人哪会这样啊!这点程度的示好,是会被笑话的好嘛……
  此刻,他就用那种幽怨的小眼神看着甄瑜。甄瑜大度地一笑:“我们走吧。”
  汤姆叹一口气:“虽然你是被迫陪我的,但给点面子,换个行头好吗?”
  甄瑜的衣柜里几乎没有正式些的裙装。她把衣服一件件摊开在床上,双手一翻,盯着汤姆:看吧看吧,我没骗你,真的没有什么礼服啊。
  汤姆在衣柜里扫了两眼,拿出了一件宝蓝色的无袖旗袍:“这件就可以。”
  甄瑜马上拦住,凶巴巴地说:“你想冻死我啊!”要知道,二月的W镇还是很冷滴!
  汤姆不为所动:“就你现在穿着的,也好意思站我旁边?”然后,他不由分说地把其他衣服丢回了衣柜。甄瑜叹一口气,下了舍命陪君子的决心,只是……冻死在情人节,会不会被当成殉情啊?
  话说,这件旗袍还是万晖买的呢。某个暑假他回国,甄瑜溜去上海见他,两人拐入一条小胡同,逛到了一家韵味十足的旗袍店。甄瑜一眼就相中了这件旗袍。宝蓝色的云锦面料上织着银色的腊梅花,绣工细腻,美轮美奂。更合她心意的是,它不是带拉链的改良式旗袍,而是全部用手工盘扣连接的传统旗袍,一溜玉扣从脖颈处开始,顺着右侧身体曲线一直钉到旗袍下摆,所以整件衣服可以从右侧打开。这件样衣像为甄瑜定制似的,穿到身上,不多一分也不少一分。师兄看着镜中窈窕的女子,爽快地付了钱。甄瑜还嫌它贵,师兄却说,等甄瑜见婆婆时就可以穿了。当时甄瑜红了脸心里窃喜,之后就一直小心地收着这件旗袍,但直到最后,她都没有见过万晖的母亲。
  此刻,她一颗一颗扣上旗袍扣子,心里百感交集。当手捏住最后一颗玉石扣子时,竟然颤抖着无法扣上。因为领子是高耸贴合的,所以最上面的这粒盘扣位于锁骨中间,略有点紧,且位于视线范围之外。她房间里没有穿衣镜,得去盥洗室盯着扣。
  甄瑜推开门,汤姆还等在外面。看到她的那一刻,汤姆的瞳孔骤缩,目光瞬间从平静转为炽热,甄瑜心里一跳,一种莫名的感觉升腾起来,她尴尬地笑了笑,望向他的眸子,然而,那里面已经风平浪静,好像刚刚是她做梦一般。
  汤姆温柔地说:“很好看。”
  “啊?哦。”甄瑜低下头,没扣上的领子处露出莲藕一般的脖颈。
  汤姆呼吸一窒,迈一步上前:“我来。”
  甄瑜还来不及拒绝,他微凉的手指已按在了玉扣上。玉扣温润,浸润了她身体的热度。指尖轻轻一颤,又郑重地拈起了盘扣。
  他很认真地扣着扣子,甄瑜微扬起下巴,正好可以看见他近在咫尺的眉眼,他的眉骨高挺,撒着碎金的细密睫毛微微扫动,在碧蓝的双眸中笼上深邃的影。温热的气息扑面而来,甄瑜有点发愣,便强迫自己撇开脸,把注意力集中在判定他的血统上面。金发碧眼,肩膀宽厚,脸部轮廓硬朗,是日耳曼血统?甄瑜正看得出神,汤姆突然抬头,看到甄瑜看他,便笑了,他一笑,脸庞线条一下子柔和起来,又不太像日耳曼人了。
  “好了。”汤姆移开手,目光却依然停留在甄瑜脸颈上。
  甄瑜觉得略窘,便哈哈干笑了两声:“为了蹭你一张音乐会门票,我可是下了血本了,只是我不会化妆,上妆就免了吧。”
  汤姆配合地笑了笑。你素面才好看。
  出门时,甄瑜见到汤姆从门口的衣帽架上取下一件深色呢大衣,她突然醒悟过来:“我的羽绒服还在房里。”她正想转身,汤姆已经拉住了她,不由分说便把大衣披到了她肩上,然后专注地替她拢上。
  甄瑜一下子呆住了,大衣上带着他凌冽的气息,这么暧昧的事情——对象不该是她吧?她七手八脚想扯下来,汤姆按住了她:“快迟到了,音乐厅不过几步路,快走吧。”
  音乐厅倒的确不远,就紧挨着山脚的艺术博物馆。W镇小归小,却是个艺术重镇,常会有来自纽约、波士顿的乐团演出。
  甄瑜把手放在大衣口袋里,紧紧跟在汤姆后面,心里却很不安,等到了音乐厅门口,她马上把大衣脱下来还他。汤姆伸手接过,正要开口,却被甄瑜打断:“汤姆,快给你女朋友打个电话,这么多人,她找不到我们的。”
  汤姆听得一头雾水,半晌才明白过来,他笑着解释:“我只请了你一个人啊,再说,我还没女朋友呢。”
  甄瑜不相信:“你不是刚刚和她吃过晚饭嘛!”
  汤姆笑了:“和我吃饭的是——她来了!”他的目光钉在人群某处。甄瑜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一个身着香槟色长裙的女子向他们走来。她的金发盘在脑后,长长的碎钻耳坠随着她不急不缓的步子悠悠荡着。
  待她来到面前,汤姆介绍道:“这是南女士,纽约爱乐乐团的(New York Philharmonic)小提琴手,这次是陪她丈夫来听音乐会的。”那个传说中的纽约爱乐乐团?美国五大交响乐团之一的纽约爱乐乐团!甄瑜吃惊又吃惊,讷讷不能言。
  汤姆突然挽住了甄瑜的手臂,似笑非笑地介绍她:“这是甄瑜,我的好朋友。”
  南女士向甄瑜颔首微笑,然后看向汤姆:“你的眼光和你父亲一样。”甄瑜被她的伦敦腔震住,竟没听湥凳裁础?br />   等她走远了,甄瑜才回到地球,不禁喃喃道:“这才是气质啊!”
  汤姆嗤道:“羡慕?”
  甄瑜不理他,反问道:“你怎么认识她的?”
  汤姆的眼睛里盛满了笑意:“我一出生就认识她了。”嗯?甄瑜没反应。
  汤姆见状,只能解释一遍:“她是我亲妈。”
  甄瑜惊恐了:“这么年轻的妈?你别骗我,她顶多三十五岁!”
  “她都四十七了。”汤姆顺势讥讽道:“人家保养得好,哪像你,先天不足还又懒又笨,此生无望了。”
  甄瑜不和他做口头之争,嗟叹一番后,突然意识到另一个问题:“所以,你今天一直陪着你妈?”
  “准确来说,晚饭之前,我一直陪着我妈和她丈夫,之后,就该陪你了。”他摸着下巴挑逗地说。
  甄瑜无视他。
  ……
  甄瑜从掌声的热烈程度判断,音乐会很成功。她觉得整场交响乐曲都很好听,但要她说出什么道理来(这次不是巴赫的音乐),那肯定是不能的。所以在回宿舍的路上时,汤姆想和她交流感受,她立马捉襟见肘了。(她就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白听一场音乐会,兼带一场乐理考试,唉……)
  当汤姆发现甄瑜只记得曲名之后,他并没有生气,反而开始向她普及作曲家的八卦:“小鱼,柏辽兹创作这首《幻想交响曲》是为了一个女子。”
  爱情故事!甄瑜的探测器马上运作起来,眼睛里发出了亮闪闪的光。
  “在法国的一场《哈姆雷特》的戏剧演出中,柏辽兹遇到了扮演奥菲利亚的史密逊,他被她的表演感动,然后疯狂地爱上了她。于是,柏辽兹为史密斯写了这首《幻想交响曲》,他充沛的感情用炫目的管弦语法表现出来,你觉不觉得他的想象力像脱缰的野马一样?……”
  他正说得高兴,甄瑜突然问道:“那他俩成了吗?”
  呃,他本来想渲染一下气氛,说不定表个白什么的……最后,他只能勉为其难地说:“成了,他们历经艰辛,在五六年后结了婚。”
  甄瑜感动地说:“怪不得我听这曲子这么震撼,是人家作曲家的一片痴心呢!”天底下还是有痴情男的,她不能对爱情失望,嗯!
  但她的希望马上被浇灭了。汤姆黑着脸说:“他们七年后又离了婚。”
  (甄瑜:你干嘛告诉我呢,就不能让我对这个世界怀有一点幻想么。)
  (汤姆:你连作曲家的痴心都感受到了,怎么就看不到我的痴心呢?难道我的痴心是“痴心妄想”?!沉痛……)                    
作者有话要说:  

  ☆、情人节首次告白(二)

  从音乐厅走回寝室门口,汤姆突然深情地看着甄瑜说:“我请你吃巧克力怎么样?”
  甄瑜一惊,一起听交响乐已经够暧昧了,送巧克力这种事可不能开玩笑,在情人节吃他的巧克力,那不是像卖身契一样嘛!她连忙摆手,正摆着——
  汤姆轻蔑地冷笑道:“不吃算了,要不是我吃不完,才不会分你一半!”说着,他打开宿舍门口的信箱,捧出满满的一堆巧克力。
  甄瑜舔了舔嘴唇,呃,那个,既然是借花献佛,就一点危险都没有了。面前有白吃的食物,她怎么可能和自己过不去呢!她嘿嘿笑道:“小汤哥,既然你吃不完,我就勉为其难帮你解忧吧。”
  汤姆用眼神鄙视她。
  甄瑜坐在暖暖的沙发里,左手一块黑巧克力,右手一块白巧克力,嘴上叼着一颗松露巧克力,无比惬意地指挥汤姆生火。他俩开门进来时,宿舍客厅居然空无一人,估计大家不是在本科生派对上,就是在楼上房间运动。于是他俩把前后门一关,顺势霸占了客厅。只是两人分工略有不同,汤姆是替壁炉生火,甄瑜是替汤姆吃巧克力。
  汤姆生火的时候想找些纸,便抓起了桌上的传单,恰巧是那张睡衣派对的传单,汤姆坏笑着说:“你刚才不是想参加这派对吗?好像时间还来得及。咱们一起去?”
  甄瑜侧头去看,然后脸一沉:“我没合适的出场服装。”
  汤姆支着头翻翻眼皮:“这么说也是哦,我也没有服装,谁睡觉会穿衣服啊!”居然敢耍流氓!甄瑜扑上去和他拼命……
  甄瑜继续吃巧克力,吃着吃着,她突然说:“其实天天过情人节也挺好的!”
  汤姆把一块木头丢进火里,幽怨地摸着头皮:“是挺好的。你别吃完了,我还没吃呢。”
  甄瑜才不是那么小气的人呢,她从巧克力堆里扒拉了好久,挑出某一种包装的巧克力,掰了一块,然后把剩下的很大方地递给汤姆:“给,我尝过了,这种巧克力最好吃!”
  汤姆又好气又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