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与辛香料





罗伦斯吓了一跳,登时哑口无言,一旁的赫萝开心地笑笑。
「是没有到百发百中啦。至于信或不信,那就是汝的事了。」
赫萝舔了舔沾在手指头上的乳酪,有些恶作剧地笑着说,那模样彷佛幻想世界里会出现的妖精或小恶魔。
罗伦斯确确实实被赫萝慑住,但这时如果过度反应的话,不知道赫萝又会爆出什么料来。罗伦斯打起精神接续先前的话题:
「那么,我想问你一下,你觉得刚刚那个小毛头说的话可信吗?」
「小毛头?」
「那个在大厅里跟我们搭腔的家伙。」
「喔喔。呵呵,小毛头啊。」
「有什么好奇怪的?」
「对咱来说,两个都是小毛头。」
罗伦斯心想如果回答不好,大概又会被捉弄一番,所以硬是把卡在喉咙的话吞了回去。
「呵,看来汝比他成熟些。回说那小毛头,咱觉得他在说谎。」
听到赫萝的话,罗伦斯顿时恢复冷静,心中喃喃「果然没错'。
在大厅里向罗伦斯搭腔,名叫杰廉的年轻旅行商人,提了一个发财的机会。
那就是目前所发行的某种银币,将在不久后发行含银量较高的新银币。如果这消息正确,那么,旧银币的品质虽然比新银币来得差,但还是能够拥有相等于新银币的价值。然而,与其他货币相比时,含银量较高的新银币却又胜过旧银币。也就是说,如果事先知道哪种货币会发行新银币,只要大量收集旧银币,再换成新银币,就可以靠赚取差额发一笔横财。杰廉向罗伦斯表示,他能提供流通在世上的各种货币当中,哪种货币可以利用这种差额方式赚钱的情报。不过相对
地,罗伦斯必须把赚取的利益分一份给他。罗伦斯当然不可能全盘相信杰廉说的话,他知道杰廉一定也向其他商人说过同样的话。
赫萝看看远方,回想当时她偷听到的谈话内容,接着把拿在手上的马铃薯块放人口中,一吞下后开口说:
「咱是不知道哪个部分是谎言,也不清楚详细的谈话内容啦。」
罗伦斯点点头,开始思考,他并没有期待赫萝能够清楚说出哪一个部分是谎言。
只要货币交易本身不是子虚乌有的事,就可以推论出,杰廉在有关银币的部份上扯谎了。
「货币的投机交易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只不过……」
「不明白他说谎的理由,是吧?」
赫萝先去掉马钤薯芽,接着把马铃薯放入口中。罗伦斯叹了口气。
或许赫萝早就把罗伦斯踩在脚底下了。
「说谎的时候,重点不在于说谎的内容,而在于为何要说谎。」
「你以为我花了多少年才明白这个道理?」
「是吗?虽然汝刚刚说那个叫杰廉的男子是个小毛头,但是在咱看来啊。汝根本就是五十步笑百步呐。」
赫萝得意地笑着说。罗伦斯只有在这种时候,才会不禁希望赫萝不是个人类。如果说外表看来年轻的赫萝,早已知道罗伦斯费尽干辛万苦才学到的一些道理,那也未免太让人难堪了。
就在罗伦斯思巧的时候,却听到赫萝意外的发言。
「如果咱不在这儿的话,汝会怎么判断?」
「恩……我会先不判断是谎言还是真话,假装接受杰廉的提议。」
「为何要这么做?」
「如果是真话,只要顺着事态发展下去就有钱赚;如果是谎言,就表示有某人在计谋些什么。遇到这种情形,只要谨慎点不要被骗的话,大致上来说还是可以发到财。」
「恩。那么,既然咱在,又跟汝说那是谎言,汝会?」
「恩?'
罗伦斯发现赫萝似乎话中有话,最后他终于发现了。
「……啊。」
「呵,汝一开始就不必烦恼这个问题。不管怎样,汝都会假装接受提议,是吧?」
看着赫萝显得有些邪恶的笑脸,罗伦斯却找不到半点字眼反驳。
「最后这颗马钤薯是咱的。」
赫萝从床上伸手拿起桌上的马铃薯,开心地把马钤薯剖成两半。
懊恼不已的罗伦斯却是连刦开手上第二颗马钤薯的心情部没有。
「咱是贤狼赫萝呐,汝以为咱比汝多活了几十倍呀。」
听到赫萝因顾虑到罗伦斯的感受而刻意这么说,罗伦斯的心情变得更烦闷了。他抓起马铃薯,用力咬了一大口。
罗伦斯不禁想起初拜旅行商人亲戚为师时,那种当学徒的心情。
隔天,天空明丽,一片秋高气爽。教会的早晨比商人来得更早,当罗伦斯醒来时,早晨的日课已经结束。罗伦斯对于教会的作息已相当熟悉,所以不觉讶异。然而,当他走到外面的水井洗睑时,却看到原以为跑去上厕所而不在房里的赫萝,与教会的人一同从圣堂里走出来,让他吃了一惊。赫萝虽然有把外套套在头上低着头走路,但却不时与信徒们亲密地交谈。
不承认丰收之神存在的信徒们,与丰收之神本尊亲密交谈的光景虽然有趣,但很遗憾,罗伦斯并没有享受此般乐趣的胆量。
赫萝与信徒们告别,安静地走到站在水井旁一睑愕然的罗伦斯身边,然后把小小的双手交叉摆在胸前,小声说道:
「希望咱的丈夫可以更有胆量些。」
罗伦斯把因冬天将临而显冰冷的秋天井水毅然地从头上往下倒,假装没听见赫萝在一旁发出的咯咯笑声。
像赫萝昨天甩动尾巴把水甩干那样,罗伦斯也用力甩甩头发,然而。一旁的赫萝却一脸不为意地说:
「咱发现教会的地位还真是提高不少。」
「教会的地位从前就很高了吧。」
「没那回事,咱从北方初来到这里时,可不像现在这样·那时教会的人夸张地说唯一的神与十二名天使创造出世界,人类则借用了那个世界。大自然根本不是任何人可以创造的,咱还以为教会的人什么时候开始学会说笑话了呢。」
这话听起来有些像自然学者时而提出的批评教会言论,但从当了好几百年丰收之神,自称贤狼的赫萝口中说出,让罗伦斯更觉得有趣。罗伦斯擦乾身体穿上衣服,并不忘把钱投入水井旁边的捐赠箱。每当有人使用过水井,教会的人就会查看捐赠箱。如果发现捐赠箱里没钱,他们就会说出不吉祥的话,让使用的人不安。对于不停在旅行的罗伦斯来说,可不想听到不祥的宣告。
不过,罗伦斯放进捐赠箱的钱币是钱包里头最不值钱,黑煳煳且磨损严重的劣质铜币。
'这算是时代的变迁吧,看来应该是变了许多呐。」
赫萝指的或许是故乡吧,她在外套底下的神情看来有些落寞。
罗伦斯轻轻敲了赫萝的头说:
「你自己变了吗?」
'。。。。'
赫萝沉默地摇摇头,那动作看来十分孩子气。
「既然你没变,故乡也一定没变啊。」
虽然年纪还轻,但罗伦斯自认已走过不少岁月风霜。正因为一路以来,罗伦斯踏遍各地,与各种不同人相遇,累积各种不同经验,所以他有资格对赫萝说出这样的话。
只要是旅行商人,即使是离家出走愤而离开故乡的旅行商人,理所当然都会重视自己的故乡。在他乡能够安心依靠的也只有同乡的人。
所以,每当旅行商人遇到多年不曾回到故乡的人时。都会这么说。
赫萝点了点头,从外套底下探出脸说:
「如果被汝安慰,就太有损咱贤狼的名誉了。」
赫萝笑着说完,便转身往房间的方向走去。赫萝转身时的眼神,似乎在向罗伦断道谢。
如果赫萝的态度彻底是一个聪明绝顶,上了岁数的贤人,罗伦斯还有办法应付。
然而,赫萝时而表现出来的孩子气举动,总会让罗伦斯不知所措。
今年二十五岁的罗伦斯如果是一般人的话,早已娶妻生子,带着妻小一同上教会。对于人生已走了一大半的罗伦斯来说,赫萝这样的举动总是毫不客气地闯入他单身寂寞的心里。
「喂,快来啊!汝在发什么呆?」 
赫萝在不远的地方,回过头来喊罗伦斯。
虽然和赫萝相遇只过了两天的时间,但感觉却不像这样。

罗伦斯终究还是向杰廉表示自己愿意接受他的提议。
然而,杰廉不可能只凭与罗伦斯的口头约定,就把所有情报告诉罗伦斯;而罗伦斯也不可能先付订金给杰廉。不管怎么说,罗伦斯得先卖了貂皮才有现金,于是两人最后决定约在河口城镇帕兹欧,在公证人的见证下签订正式合约。
「那么,小的就先走一步了。等你们到了帕兹欧切安顿好后,请到一间叫做优伦朵的酒吧;在那里就可以联络到小的。」
「优伦朵吗?知道了。」
杰廉露出他那可爱的笑脸散了个礼,便扛起装满乾果的麻袋往前走去。
初入门的旅行商人首先会做的事情除了生意之外,更重要的是到各地方熟悉当地的人事物,同时让对方记住自己。这个时候最适合带着走的商品就是保存期限久,还可以当成聊天话题在教会或旅馆里兜售的乾果或肉乾。
罗伦斯回想起自己拥有这辆车之前的历程,看着杰廉的背影不禁怀念起来。
「咱们不跟他一起走吗?」 
杰廉的身影已远得快要看不见时,赫萝才突然开口问起。至于这段时间赫萝在忙些什么,那就是她看四下无人,便大方地梳理起尾巴的毛。 
可能是因为必须套上外套藏住耳朵的关系,赫萝对于她的栗色长发一点儿也不在乎,只是用细麻绳随便扎起来,以免散乱而已。虽然罗伦斯很想建议赫萝至少用梳子梳一下头发,但可惜罗伦斯并没有梳
子。罗伦斯心想:到了帕兹欧后,要替赫萝买把梳子还有帽子。
'昨天下了一天的雨,所以路上变的泥泞,用走的绝对比坐马车还要快,没必要让他跟着马车一起慢慢走吧。'
「说的也是,商人最在乎时间了。」
「时间就是金钱。」
「呵呵,很有趣的话。时间就是金钱啊。」
「只要有时间,就可以多赚钱不是吗?」
「恩,确实如此。不过,咱就没有这样的想法。
赫萝一说完,又把视线拉回尾巴。
那是一条自然垂下之后,长度足以超过膝盖后头的漂亮尾巴。尾巴的毛髮浓密,如果把毛剃下来卖,相信可以卖个不错的价格。
「你守护了好几百年的农夫们,应该也对时间很在意吧。」
罗伦斯把话说完后,才发现不该提这个话题。赫萝看了罗伦斯一眼,彷佛在说「你欠我一次了」似地不怀好意笑着。
「哼。汝的眼睛到底长在哪里?那些家伙不是对时间在意,而是对空气在意,」
「……不懂。」
「听好,那些家伙是因为清晨的空气醒来、因为早晨的空气耕作、因为午后的空气拔草、因为雨天的空气搓绳子、因为风儿的空气担心农作物、因为春天的空气促使发芽而欢喜、因为夏天的空气促使生长而喜悦、因为秋天的空气促使收割而开心、因为冬天的空气而等待春天到来。那些家伙根本就不在意时间,他们的注意力都在空气上,咱也一样。」
罗伦斯虽然无法完全理解赫萝说的话,不过却也觉得有些地方她讲得有道理。看到罗伦斯表示钦佩地点点头,赫萝一脸得意地挺起胸,用鼻子发出哼声。
这只自称是贤狼的狼,似乎一点也没有隐者或贤人般表现谦虚的想法。
就在这时,道路的另一头走来外表看似旅行商人的路人。
赫萝虽然套上外套,但是却没有藏超尾巴的意思。
就这样擦身而过的旅行商人只是一直盯着赫萝的尾巴看。并没有说话。
他们应该不会认为那是赫萝的尾巴。如果换成是罗伦斯。也顶多只会猜测那是什么皮草,又值多少钱罢了。
然而,论到能不能毫不在乎地做到这件事,则又另当别论了·
「汝的脑筋虽然转得快,但经验还是不够。」
可能是已经梳理好尾巴了,赫萝放开手中的尾巴,并把尾巴收在腰巾里头后,从外套底下拾头看着罗伦斯说道。外套底下的脸孔是年约十五岁上下的女孩,有时候看起来甚至更年幼。
然而,这样的女孩所说的话,却跟阅历丰富的老江湖没两样。
「但是反过来说,只要经过岁月的累积就可以变成有智慧的人。」
「你是说几百年后吗?」
罗伦斯知道赫萝想要捉弄他,于是趁机反击。
赫萝先足露出吃惊的表情,随后又大声笑了出来。
「哈哈哈哈哈,汝的脑筋转得真快。」
「应该只是你的脑袋用了太久,变得老旧不堪用吧。」
「呵呵呵呵。汝知道狼为什么要在山里头袭击人类吗?」
赫萝突然转变话题,罗伦斯一时无法跟上,只能毫无防备地回答说:
「不知道。」
「那是因为狼想吃人类的脑袋,好得到人类的智慧。」
赫萝奸笑着说道,嘴里露出两根闪亮的尖牙。
就算赫萝是在开玩笑,仍然让罗伦斯感到毛骨悚然。倒抽了一口气。
过了几秒钟,罗伦斯知道自己输了。
「汝还太嫩了,根本不是咱的对手。」
赫萝轻轻叹了口气,丢下这句话。罗伦斯握紧手中的缰绳,控制自己不露出悔恨的表情。
「话说,汝曾经在山里头被狼袭击过吗?」
被有着狼耳朵、尾巴及尖牙的赫萝这么一问。让罗伦斯觉得十分不可思议。既蛮横又恐怖的深山野狼,就在他的身边跟他说话。
「有·嗯……八次左右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