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是重生的
烧歉霭霉哦睦贤罚依锊亓瞬簧俸枚鳎备靖谑胁┪锕莨ぷ鳎鹘萄哿φ夥矫妫Ω冒锏蒙厦Α!?br /> 嘻嘻,她再一次感叹,做小孩子就是爽啊,许多事做起来方便太多了,求人帮忙撒撒娇就可以搞定。
她决定,最多给自己一年的时间,一定要多多恶补这方面的知识,黄金时间就要到了,她可不想眼睁睁错过。最最重要的是,店里的生意蒸蒸日上,钱赚得越来越多,完全有能力支持她,嗯,败家,呃,短时间看不到成效,恐怕在别人眼里,她痴迷古董,正经是个败家女吧?
回头说说开店的利润分配,大山的本意是赵杰占一半,但赵杰硬是不同意,甚至只想领点工资了事,经过一番争执,最后达成协议,大山、董洁和赵杰,三分天下。
既然在古董上打定了主意,自然需要用钱,小财迷回家便向大山灌起了迷魂汤。
“买古董?”
“我在丁爷爷家看到一本书,上面讲了许多有收藏价值的东西,有瓷器,家俱,美石,我好喜欢啊。丁爷爷说,好的古董升值潜力很大哦,现在懂行的人少,一些好东西卖的很便宜啦。哥,你和赵叔两个人已经把店打理得很好,小洁也想找个事情做嘛。嗯,我想跟着丁爷爷跑跑博物馆,图书馆,学点鉴定的眼力,平时也想去旧货市场多转转,也不是一定要买啦,只想碰到好东西,可以买下来,好不好嘛?”
“哥哥对古董可是一窍不通,”大山有些为难,不过,乱世买黄金,盛世买古董,这说法他还是认可的,嗯,现在店里也不少赚钱,小姑娘有这个兴趣,他当然要支持。而且,他也很期待董洁会为他带来的惊喜。“那,小洁要买什么,跟丁爷爷好好商量过才可以,哥哥就这么一个要求。”
“当然啦,我不会闭着眼睛乱买的。”
这倒是,小姑娘的眼力见识,说来惭愧,还在他之上。有时候,他怎么都想不通,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天才的小孩子?唯一让他庆幸的是,这个小天才是他的妹妹,哦,不,是他的小妻子。这个像太阳一样的发光体,迟早有一天会光芒万丈的吧?到时候,她还会像现在这样,腻在他身边,亲密无间不离不弃吗?大山,一定要努力加油啊,一定要做个能配得上她的人才成。
“可是,买古董要花钱的哦,哥……”
“我们家小洁现在可是个小富婆哦。”店里生意好,利润几乎每天都在上涨,每三天他们会跑一趟银行存钱,做为三大股东之一的董洁,大小也算是个有钱人了。
“那,如果我花的钱比较多,也没有关系吗?”
“我的就是你的,你的还是你的,咱俩的钱,你都可以自由支配,可以了吧?”
怎么办,她太高兴了,真想大大亲他一口。想到就做,对大山,她从来就不需要顾忌些什么。
“我爱你,我爱你,哥,我爱死你了。”小鸡啄米一样,在他脸上连亲了好几下,何其有幸,能遇到一位如此相信且宠爱自己的良人,在她的潜移默化下,大山,如一块璞玉,日惭开始崭露头脚,如今,他已经远远走在了同龄人前面。
大山用手摸着她唇角灿烂的笑,忍不住吻上她唇边深深的酒窝,他在心底立誓:终我一生,尽我所能,愿吾所爱,笑容常在!
第二十三章 天青过雨
丁老头参加革命前,家族在当地,那是数得着的大户人家。工作时无暇他顾,退居二线后,也就把收集古玩这个爱好拣了起来。陈老爷子很不屑的称之为“堕落的资本家的兴趣”。
老人赋闲在家,周围大都是,嗯,陈老爷子这样的“粗老汉”,难得遇上一个同道中人,虽然年龄小了点吧,正好可以发挥他好为人师的热情,一老一少混得倒也极为融洽。
他们常去的地儿,除了博物馆,就属旧货市场比较多了,国营百货公司也有卖古玩的,不过,大都是近现代的东西,真正有了年头的倒不多见。
俗话说,夜路走多了会撞见鬼,这旧货市场去久了,也会有撞大运的机会。
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今天就有一个看上去不甚打眼的年轻人摆了个摊。东西零零碎碎不算多,却一下子拽住了两人的脚步。
丁老头一眼相中了一个盘子,花草纹饰边,盘心两条嬉戏的鱼,形态活泼灵动,“皆若空游无所依”,但凡对瓷器有点研究的人,都能认得出来,这是一款青花瓷盘。
看丁老头爱不释手的样子,就知道他肯定会买下来了。董洁很羡慕,“师傅,所有的货都在这儿了?还有没有和那个差不多的东西?”
“哦,对了,还有一个瓶儿。”小贩从旁边一个布口袋拿出一个青花梅瓶。
梅瓶上是一幅泼墨山水画,云雾山色,“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恰是这句诗的生动写照。
“天青过雨!”董洁低呼出声。
“雨过天青云破处,这般颜色做将来。”宋朝徽宗皇帝为瓷器题词,天青过雨之名,由此而来。
“天青过雨”是青花瓷上品中的上品,存世极少,也是最美丽的颜色,传说中这种釉色必须在烟雨天才能烧出来。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在瓶底书汉隶仿前朝的飘逸,就当我为遇见你伏笔……”
记忆深处,一阵柔软缠绵的旋律穿越时空,在她耳边轻轻响起。
这一刻,所有的人与物都淡化成遥远的背景,她眼中只有这尊美丽的瓷器。
做瓷器的工匠,和无数曾经珍藏珍爱过它的人,都已经走进历史深处,大风吹过,抹去他们所有的存在痕迹,他们的的喜怒哀乐,后人不会在意也不会知道,只留下这传世的青花瓷,自顾自美丽。
因为喜爱,所以想要拥有,有一天她也会在风中逝去,尘世间不留一点痕迹,到那时,它仍然似现在这般沉默着静静的美丽着吧?鼻中忽然一酸,有一种想要流泪的冲动。“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冉冉檀香透过窗心事我了然,宣纸上走笔至此搁一半。釉色渲染仕女图韵味被私藏,而你嫣然的一笑如含苞待放,你的美一缕飘散,去到我去不了的地方……”
青花瓷青花瓷,你红尘辗转,脆弱的一磕即碎,却完整存留到今天,有多少人为你,付出过爱与努力?
我能做的不多,只想在拥有的时候,好好保护你,隔着重重历史,和许许多你曾经的主人,一起静静观赏你永不褪色的美丽。董洁决心要买下它。
心里断定这是稀世珍宝,她现在迫切想要知道的是,这款梅瓶是多久前的作品,一般情况下瓶底都有年号做款识,可以知道大概的年代。董洁小心翻过,咦,瓶底没有年号,只有四个字。
“哥瓦弟玉。”董洁轻轻念出。
青花自诞生起,迅速成为中国瓷器的霸主,七百年来无人撼动。
我国古代青花瓷,绘画装饰清秀素雅,瓷器底部的文字,图案款识种类繁多,各个时期的款识均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根据青花瓷款识的形式、种类来看,主要可分为纪年款、吉言款、堂名款、赞颂款和纹饰款五大类。
丁老头跟她解释道。“赞颂款在传世青花中,相对来说数量较少。这个款识很有意思啊,‘瓦’即陶,比瓷器历史悠久,是为大哥,而瓷又比美‘玉’更洁白光润,‘玉’就只能屈居为‘弟’了。”
丁老头也是识货之人,他忍住内心的喜悦,当着小贩的面,只含蓄的评价道:“这东西不错。”
“老爷子识货。”
小贩一旁插嘴道:“这是我们家解放前传下来的。我跟你讲,”他左右瞧瞧无人,方低声道:“解放前,我爷爷在一个国民党大官家里帮工,那大官家里有不少这玩艺儿。后来,共产党胜了,大官要往台湾跑,我爷爷,嘿嘿,乘着他们乱成一团的时候,偷偷带了这两件东西出来。他也不懂,琢磨着那大官最喜欢拿在手里把玩这两个瓷器,估计是好东西。拿回家藏了起来,只说要做为传家宝,好好传下去。要不是我结婚急着用钱,这东西是万万不会拿出来卖的。不瞒你说,我虽然不懂,瞧着却也喜欢的紧。老爷子一瞧就是个文化人,和我们这些粗人不一样,如果喜欢,就买回去,我也算是给它寻了个好人家。”
哎哎,这东西是她先看上的吔,听这小贩的意思,倒想卖给丁老爷子了?
董洁赶紧开口道:“爷爷,我好喜欢这上面的花纹哦,我要买。多少钱?”仗着自己年龄小,她先下手为强,直接跟小贩问价。
“这小姑娘是您孙女吧?真可爱。小姑娘,这东西很贵哟,你的钱留着买零嘴吃吧,至于这个嘛,还是你爷爷买比较合适。”
丁老头接口道:“就是就是,小洁,爷爷买下来,小洁喜欢,可以到爷爷那儿看嘛。”
“不嘛,我有钱,我要自己买。”
“叔叔,卖给我嘛,好不好?”她干脆对小贩用上了美人计,呃,说错了,是小孩子的撒娇大法。
小贩只知道这东西是个宝贝,很值钱,到底值多少钱,心里也没底,算算自己结婚,嗯,要送彩礼,加上请客吃酒的花费,“二百五十元,小朋友,如果你能拿出这笔钱,叔叔就卖给你。”
这笔钱就现在来说,数目确实不小,本来有还价空间的,只是,看看一旁虎视眈眈的丁老头,董洁瞬间做了决定,“好,二百五就二百五,叔叔,一会你跟我去银行取钱,行吗?”
小贩自以为做了好事,“老爷子,你老好有福气,瞧,小孙女多懂事,有钱不去买零嘴,买古董送给爷爷。好,叔叔就卖给你了。”
马屁拍到马腿上,这个二百五。丁老头吹胡子瞪眼,她懂事?对,她确实懂事,太懂事了!
董洁拿过先前丁老头赏玩的鱼盘,这鱼盘属于“堂名款”。堂名款以典雅的堂名、人名写在瓷器上,作为私家收藏的标志,基本上,落这种款的也是瓷器中的上品,制作精良,有很高的收藏价值。
她讨好的对丁老头笑,“爷爷,这个也很不错哦,爷爷买不买?”呃,只要不与那款“天青过雨”比较,单就这鱼盘来讲,绝对是难得一见的精品哦。
“怎么着,看样子我们小洁也看上这个鱼盘了?”
“我当然喜欢了,很喜欢很喜欢哦,”她送上一个大大的灿烂笑脸,“不过,既然爷爷也看上了,小洁当然不敢夺人所爱了。”
“买,爷爷当然要买,没鱼虾也好,是吧?小洁。”丁老头兀自咬牙切齿。
……
“你可真是收了个好孙女啊,历害,太历害了。”回去后,一见到陈老爷子,丁老头似真似假的立刻开口抱怨。
弄明白来龙去脉,陈老爷子高兴的哈哈笑,他就乐意见丁老头吃憋。
“小洁,今天你可给爷爷长脸了,走,爷爷请你吃好吃的,咱们庆祝庆祝去。”
第二十四章 开学
接下来的日子,董洁一半时间和丁老头满世界找好东西,一半时间跑到店里帮忙。当然不会有人舍得让这么一个粉雕玉琢般的小姑娘进厨房,收钱记帐的活计累不着人,她做起来倒也顺手。以前都是大山在做,她接手,大山正好腾出身来学习,课本是陈靖文送来的,小学全部的课本都有。
小姑娘收钱记帐那叫一利落,更弄出一个按月结算的明细表,只消把每天收入支出的数字添上即可。一边还能游刃有余的同大山讨论书本上的问题。赵杰已经见怪不怪,嘴巴也不再张大。天才,天才和他们这些普通人本来就不一样,表现的出格点那叫正常,对吧?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董洁翻找出“伤仲永”的课文,与大山仔细研读,末了惊叹道:“奇才,奇才,世上竟有这样的天才,连字都不用学就会作诗。可怜我,辛辛苦苦到现在,一首诗也做不出来,失败啊,太打击人了。”
大山以为她真的不愤,“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他念出下文,安慰她道:“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生的,可他不学习,最终成了一个平凡人。我们小洁可不一样,每天都要看好多书,又从丁爷爷那儿学到很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天才加上勤奋,怎么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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