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是重生的





  大山笑着指责道。 
  “我是两袖清风的共和国卫士,你是大老板,我呀,这叫做劫富济贫,缩小贫富差距。再说,这么久没见面了,你还不意思一下?自打知道我要来,还不得给我把里里外外的衣服准备齐全了?没有吗?真的没有?” 
  董洁微笑着看两个人你来我往的玩闹。 
  这些年,哥哥一直被要求做一个懂事的人,肩上担负着越来越多的责任,没有任性的权利。 
  除了私下里,兄妹俩个偶尔玩耍的时候,他会有一些童心流露,也只有在与他一起长大的丁睿面前,可以毫无保留的轻松的说笑了,不需要考虑得体与否。     
第二百四十二章 意外   
  不管想与不想,人总要长大。 
  一起话当年,从前的初中生活,包括大山插班进入小学六年级的点点滴滴,在记忆深处仍然十分鲜活,可两个人,已经长成英姿飒爽的大小伙子了。 
  “明年这个时候,咱们也该毕业了。” 
  大山关心的问起丁睿的毕业去向。 
  “我的情况也就这样了,离开学校,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注到公司里。你呢?有没有可能分到北京这边的部队?真希望咱们能离的近一些,有更多机会可以坐到一起聚聚。” 
  唐援朝在总参工作,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他,前途十分看好。唐家和丁家在部队上的关系比较多,丁睿是国防科技大学的高材生。 
  “唐叔的单位就不错,丁爷爷的意见呢?” 
  丁睿笑道:“大山,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可进不去唐叔他们那里。” 
  在无特殊规定或定向培养的情况下,新毕业的军校生一般先分配到普通干部岗位任职。然后根据部队需要、个人素质等综合情况,再进行必要的调整。 
  “我服从学校分配,爷爷也是这个意思,不准备干预我的分配去向。既然打算要献身国防了,根据需要,去条件艰苦的地方锻炼几年也无妨,真要讲究好单位,当初也没必要考军校了,是不是?” 
  “呵呵,也对,反正咱们年轻,来日方长。” 
  大山摸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单单是我自己,也没多大感觉,总以为自己对人对事,做的还算不错了,听你这么一说。突然觉得,我还差的远着呢。” 
  这些年,一直在大城市里呆着,有时候出国,去的是更繁华的地方,他所见所闻所想,已经慢慢偏离了普通人的生活。 
  “我有时都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商人,成天为各种各样的算计绞尽脑汁。有时候也算是乐在其中,觉得蛮有挑战性地。有时候却又无端觉得厌烦。” 
  他稍微犹豫了一下,“哎,说出来你也许不信。我呀,有时候真想抛开一切,把现在的成绩兑成现金,领着小洁,找一处有山有水的地方,买一栋大房子,种种地养养花。闲来招待三五好友小聚说说话,过一过神仙也羡慕的小日子。” 
  “哎唷,您老人家今年高寿哇?” 
  丁睿斜眼瞅他,“这么早就计划着退休养老的生活了?小日子规划的倒是不错,就是暮气太重!” 
  大山笑着摇头。 
  暮气太重?这么说也没错。他虽然仅仅是双十年华,正是男人一生中最该逸气风扬的时期,可他偶尔会有种错觉,恍若有一种阅尽风雨后地沧桑心境。 
  “一个人取得的成就越大,肩上的担子和责任也越大,不是说放下就能放下这么简单的事。再说。我还不知道你?你是扎扎实实想做事的人,真让你做了甩手掌柜,也过不稳安然逍遥地好日子。” 
  丁睿扬眉道:“咱们是男人,男人活着,总要担起一份责任,不单单是对自己和家人,对社会也有一份责任。是有人从来不去想这些,眼里永远只瞅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永远只算计着自己的利益得失,可咱们不能做这样的人!” 
  大山拱手道:“到底是解放军叔叔。这思想素质,硬是要得。” 
  “去你的!” 
  丁睿笑着捶他一拳,“你可别忘了,你还欠着我一辆车呐。我可是希望你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将来我沾光。得一辆世界上最贵的名车。” 
  大山抚额长叹,“这人怎么这么不经夸呢?这么快就暴露了自己的小算盘?哎呀呀。连最好地朋友都只惦记着自己的快乐,这世界上,还有没有人值得信任啊?” 
  “李悠然同志,这是党对你的要求,你可不要辜负这份光荣的期望哪……” 
  丁睿努力板起脸说教,说到一半,自己先忍不住笑了场。 
  陈老爷子和丁老爷子来了,董洁特别高兴。 
  去年去青岛,她找机会拜访了一次从前的家。 
  家乡的朴素和熟悉一如从前,妈妈还是妈妈,只是,家里另有一个女孩子,取代了她的地位。 
  爸爸妈妈的人生,不会因为她有所缺憾,这本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可董洁心头涌动的感觉,更多地是失落和心酸。 
  偏偏这种难过,连对最亲的哥哥也没办法倾诉。 
  她于是更加珍惜现在能够拥有的亲情,这其中,陈老爷子和丁老爷子两位老人,占了极重要的一环。 
  家里有帮厨的李阿姨,李阿姨做一手好吃又地道的川菜。 
  但,董洁决定亲自下厨,为两位长辈做一桌丰盛的接风酒席。 
  从前董洁最喜欢吃川菜。川菜的香和辣,的确开胃,让人大块朵颐。 
  现在她习惯了清淡口,倒有另一种心得。川菜与湘菜,重口味之外,食材本身的特有口感,都被掩盖住了。到现在,董洁已经不再为自己必须忌口觉得遗憾了。 
  食材嘛,就该最大程度开发食材本身地原味。肉要做出肉的香醇,鱼要做出鱼的鲜香,青菜要有青菜的清淡。这样既符合养生之道,也会最大程度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小睡一觉醒来地两位老人家,略做梳洗,就被大山迎到了饭桌前。 
  “哈哈,好长时间没吃到小洁亲手做地菜了。” 
  陈老爷子迫不及待拿起筷子,先挟了一块钝的酥软地大排,咬了一口,连连点头,一边口齿模糊的赞美道:“好吃,好吃,小洁的手艺又有长进啦!” 
  “陈爷爷喜欢吃就好,我又学了许多道菜的做法,丁爷爷,你们多住几天,我一样样烧给你们吃!” 
  丁老爷子坐到董洁身边,笑道:“我和你陈爷爷可有口福喽。不过,小洁,你的手可是用来画图的,还能布置好看的盆景,哪能老让你在厨房里淘米洗菜呀?真要那么做,爷爷们可就太不懂事啦。” 
  “不会,有李阿姨做下手,我基本上只负责下锅炒,而且我喜欢做饭给爷爷吃,像现在这样,大家围坐到一起,特别有家的感觉。” 
  大山一边给老人斟酒,一边笑,“爷爷,你们可一定要多住些日子。有你们在,小洁还能多吃些饭,她年年到了这时候,每顿饭只肯吃一点,我真是拿她没办法了。” 
  陈老爷子拉着董洁左右打量,“嗯,可不是,瘦了。老丁,你瞅瞅,跟上个月我们收到的照片比,是不是又瘦了一些?” 
  董洁辩解道:“没有啊,我本来就不容易发胖,只长个子不长肉……” 
  “你打小就挑食,这个不能吃那个不喜欢吃,所以才长的又瘦又小,你哪里长个子了?”丁睿插口道:“我看哪,你既不长肉,又没长个子。” 
  “睿睿!” 
  丁老爷子敲了他一记,拉着董洁的手道:“甭听睿睿胡说,我们小洁明明长成大姑娘了,不过,是瘦了一点。你瞅你陈爷爷,胃口多好?来,吃块大排,多吃点菜,辛辛苦苦大半天,可别到最后,都被你陈爷爷给包圆了。” 
  陈老爷子瞪了他一眼,“对,小洁可要多吃点。这方面你可要跟你丁爷爷学,他这两年,饭量越来越大,你瞅瞅,是不是胖了不少?他胖了不好看,我们小洁正相反,再长点肉会更漂亮!” 
  这两位老人家,还是一样喜欢斗嘴。 
  董洁笑眯眯的接过大山给她倒的一杯果汁,“丁爷爷,陈爷爷,你们很久没来北京了,明天,咱们先去三零一医院,给你们做一下全身检查,然后让哥哥开车载我们出去玩,好不好?” 
  其实老人家每年都会做常规检查,但他们每次来北京,董洁都会提议,去解放军总医院做一个彻底的体检才放心。 
  董洁自己是三零一医院常客。 
  她先后两次在这里住院,因为调解身体和感冒,也多次来这边求诊和输液。大山更在这里,从医生手里接过她的病危通知书。 
  陈老爷子和丁老爷子级别都比较高,有专门的主任医师接待。 
  等待之余,大山决定带着董洁,去跟罗伟打声招呼。顺便征求一下罗伟医生的意见,问问他,怎么样针对董洁苦夏的体质做调理。 
  路过血样检测中心,大山看到那里围了许多穿白大褂的医生和护士,其中就有罗伟的身影。 
  “罗医生?” 
  大山刚想问他有没有时间,另一位接诊过他们的医生,忽然指着董洁大叫道:“对了,这位小姑娘就是RH阴性B型血!”     
第二百四十三章 熊猫血   
  那位医生一声喊,顿时引得数道眼光齐刷刷转了过来。 
  大山皱眉,上前一步,把董洁挡在身后,问罗伟道:“罗医生,什么事?” 
  罗伟搓了搓手,低声解释道:“一位产妇难产,需要输血急救。她本人是RH阴性B型血,医院刚刚给别的医院和血库打电话问过了,这种血型的存血量太少,不够用。这不,我们医院紧急动员医护人员过来验血,希望能找到血型符合的捐献者。” 
  罗伟告诉大山,RH阴型血,是非常稀有的血型,因为极其罕见,被称为“熊猫血”。 
  RH阴性血的分布因种族不同,差异很大。在白种人中的比例较高,约百分之十五。中国人群中,新疆维吾尔等少数民族RH阴性血的分布为百分之五,蒙古族人接近百分之一,汉族人所占的比例极少,仅占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属稀有血型,如果再分配到A、B、O、AB血型,比例更是不到万分之一。因此一旦这种人群有输血需要,往往产生供血困难。 
  “这次的病人有蒙古族血统,估计是从母亲那边继承了这个血型。她本人怀孕后,医院做了大量工作,预先找了两位和她同血型的人,以应付现在这种突发情况。” 
  罗伟摇头,叹气道:“其中一位正好出差,现在不在北京。”其实也怪不得人家,病人的预产期还有一个多月,她这次是在家中突然摔跤发生的意外。“另一位稀有血型者。现在一时联系不上。” 
  “小洁是RH阴性B型血?” 
  大山只知道董洁是B型血。还真不清楚她竟然是稀有血型地拥有人之一。 
  听了这番解释,回头想想,忍不住有些后怕。幸好她打小身体不好归不好,生过大病住过院,却从来没有因为受伤。出现需要输血急救地情况。 
  罗伟点头,“对,她和病人的血型相符。” 
  他们说话的工夫,旁边已经围上了人。 
  有人着急的催促道:“病人的情况很危险,既然这位小姑娘血型符合,请她帮帮忙,献些血液救急吧!” 
  “可是——”罗伟有些为难。看看同事充满希冀地眼神。实在说不出阻止的话,只道:“她的身体虚弱,不符合献血的条件。” 
  “人命大过天!” 
  一位板着脸的中年女医师不悦的斥责一句,她转而对大山道:“你是这位姑娘的亲属吧?现在急需血液救命地是一位待产地母亲,如果因为血液不足,不能及时得到抢救,母亲和新生儿都会有生命危险。血液是可以再生的,一个健康人,献出一部分血液。不会影响身体健康,对体内的新陈代谢还有某种促进作用。请你看在两条生命的份上,无论如何,请帮帮那位即将做母亲的病人一把!” 
  大山对捐献血液有一点基本的了解,据说只有年满十八周岁的健康成年人献血。才不会对身体有损害。 
  “我很想帮忙。可是,我妹妹身体不算健康。她今年只有十三周岁!” 
  十三岁? 
  那位女医师有些不敢相信的打量董洁。 
  董洁气质中不带稚气,而且穿着打扮又与同龄的女孩子有差别,单看外表,除非她故意打扮地嫩一些,否则很容易让人把年龄往大里多猜上两三岁。倒不是说她长的老气,就是那种味道和气质容易迷惑人。 
  呃,年龄是有些小了,而且对方家属的口气,并不乐意! 
  一时间,大家都有些为难。 
  有人唇角动了动,想说些什么,最后还是没有张口。 
  看这俩人的穿着和气质,就算是不认识他们的医护人员,也看得出来,这绝对不是一般家庭走出来地孩子。 
  有身份有背景地人,就算觉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