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是重生的
自己的形象了……”
第三百零二章 婚期
无论张燕心里做何打算,她并没有机会与大山说更多的话。
不断有人插进来,他们或者交流一些对时局的看法,或者讨论一些生意经……
于乐江同她点头笑笑,也同其他人说话去了。
张燕有些失措。
从少年长到青年,她一直想着念着喜欢着的那个人,原来“邻家大哥哥”似的表现,只是其中一面。她只不过接触了这么一面,并不曾真正走进过他的世界
那个在人群中谈笑风生、认真聆听偶尔发表自己见解的人,明明是熟悉的面孔,却突然间给她一种距离感,很长的距离,好像无论她如何努力,都没有办法跨越!
在这个非富即贵的圈子,她所引以为自豪的成绩,真的不算什么——
徐洪涛在她身边说了半天话,才察觉到女友的失神,“你怎么了,不舒服?”
张燕的心情如何,并不会给大山带来困扰。
这几年他年龄渐长,且当年办理买房和公司法人登记等诸多事务时,为了便利起见,虚报了两岁。自家人和很熟的朋友知道他的岁数,一般人眼里,他就是二十四五岁的大小伙子了。
别的不说,个人问题总有人关心。寻常宴会应酬,常有人半真半假的开玩笑,要把自个儿妹子、女儿或孙女介绍给他。董洁年龄实在太小,大山不方便人前直接介绍说她不仅仅是妹妹,而且是爱人——这要传扬开来,倒不是怕人,只是将给别人一个极好的茶余饭后的谈资,报纸上少不得要热闹一阵子。
外人眼里,董洁本来就有几分神秘。弃婴,被同是孩子的哥哥收养,没有上过学。却至少精通英语、法语两门外语,十岁就扬名巴黎时装周并从此奠定她时装设计大师的地位,画得一手好画,等等。
般般件件都引人好奇。再要添上这事——哎!树大招风,善意的人或者说一句:天赐良缘、佳偶天成。恶意的人免不了要在背后嘀咕,诋毁他表面道貌岸然,实则是一诱拐未成年少女的伪君子,甚至在董洁身上贴上“现代童养媳”的标签。
所以,大山很少跟人说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每每遇到热心人。往往只是笑笑,不着痕迹地转移话题,如此一来一往的次数多了,一些人便也知道他无意,遂打消念头。就是有那带私心的执着人士。因其能逮到的机会不多,最后亦不过是枉费心机。
当然,私底下的猜测就比较多。最常被联系到一起的两个人,一个是董洁,一个是姜红叶。
董洁一直低调做人做事,她被保护的很好,一年一次的高调还是在国外。时装周前后会接受一些时尚传媒的采访。但多半是外媒,国内一般媒体既不能追到巴黎,也挤不进那个圈子,最后只有新华社驻法分社有这个机会,但做为重要地专业新闻机构,采访重点不能放在个人问题上。
一起长大、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俩,会不会进一步发展成为情侣?这个问题一直是外界关注的焦点。
东方元素服装公司到现在已经发展成集团公司,涉及的不仅仅是服装业,同时包括房地产、酒店餐饮、玉石等等,多年来创造和累积的财富有目共睹。那么。如果他们不能成为彼此地伴侣。这笔天价财产将如何分配?
董洁一年年在长大,如果她偕天价财产另嫁,且不说谁将是那个最后雀评中选的幸运儿,其结果会不会在几年后引起东方元素集团公司一轮权力洗牌、进而影响其发展呢……
好事者私下里津津乐道。
姜红叶的美丽深入人心。几年前公司赞助亚运会,她做为代表常常在电视和报纸上露面,被国人视为美丽的化身和代名词。
女人的美,有时会因此产生一种非常大的影响力。做为公司总裁的李悠然。近水楼台先得月。两人之间会不会发展出一种不为人知地秘密关系呢?
多年来这位美女一直单身,并且对前赴后继的追求者不假辞色。外界因此凭空多了无数猜测和遐想。很多人十分看好这对“金童玉女”。
对不常出门的董洁来说,春天的来临是无声无息的。
气温一点点升高,哪天觉得热了,免不了念叨两句,然而轻易又换不得薄衣,气温偶尔会有反复,所谓春寒料峭,这个时候很容易感冒。几乎每年春天都会有一茬感冒高峰。
阳光变的越发温暖,院子里的花花草草越发青翠,葡萄藤开始抽丝发芽,傍晚时挽着哥哥的手饭后散步、拂面来的风多了融融暖意……
春天是恋爱的季节。
伍阿哥正式拜见了岳父母。他来电话详细描述其中经过,简单带过登门之前自己地紧张,一力夸耀岳父母对他地赏识和满意。
刘晨在青岛,与当地一位在海关工作的女孩子陷入热恋……
大山还接到两份喜帖。
一位比他高一级的学姐、一位高两级不同校的学长——大二时那个特殊时期各学校大串联时认识的——不约而同决定在五一结婚。
“哥,你在发呆?”
董洁趴过去,打开喜帖瞧了瞧名字——呃,没有印象。她开玩笑道:“是不是想不起发帖子的人是谁了?呵呵,这就叫做贵人多忘事。”
大山回过神,“我在想别的事。”
“他们地婚礼,你要参加吗?”
“恐怕不行。”大山想了一下,“过些日子,天气再暖和些,咱俩回去给奶奶扫墓。”四月底动身,赶在五月中回来,这是他一早就做好地计划。
“嗯,这样也好。两家订在一天,一样的礼到人不到,正好不偏不倚。”
看到别人地喜帖,不免就想到自己的婚期。董洁心头微动,“哥,我们是哪一天呀?”
纵使大方如她,谈到这种问题,却也是声音细细,脸上更升起一抹红晕。大山忍不住揽她坐到自己膝上,手指描绘那抹羞红,“你的意思呢?”
他声音有些沙哑。董洁眼睛只管盯着别人的喜帖,“什么呀,这种事当然是你做主——”
大山爱极她半垂着头、又忍不住偷偷从睫毛下抬眼打量他的小女儿神态。
“哥?”
大山清清嗓子,在她唇边轻啄一口,两人脸颊相贴,笑道:“我们就等到秋天,马丁的发布会在九月底……过后我们在国外做个短暂的旅行,请舅舅他们帮忙,找一个安静的小镇,举行一个小小的仪式。大约在——十月中旬左右,具体哪一天到时候看情况,好不好?”
董洁拿过他一只手把玩,满心欢喜,低声道:“那还有半年时间,我要抓紧时间做婚纱了。”
亲手做嫁衣,这样的机会不是每个女孩子都有。她开始在心底盘算婚纱的款式。
“陈哥和红叶姐什么意见?不是说他们要跟我们一起?”
“我跟红叶姐提过,多半得在国外她很喜欢旅行结婚的方式。她说陈哥也答应了,等回国以后他们再摆两桌酒席,请亲朋友好友吃酒。”
秋天结婚还有一个好处,那时候农场差不多初具规模,回国后正好搬进去住。
在新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想想就让人神往。
董洁跟姜红叶商量着做婚纱。
做一件漂亮的婚纱容易,但要其看起来不张扬、贵气内敛且大方,就有些伤脑筋了。
她一口气画了多款设计图,拿给姜红叶挑选。“姐,你挑一个样式。定下来后我给巴黎那边打电话,请他们把我们需要的面料邮寄过来。”
姜红叶很喜欢婚纱,或者说没有哪个女孩子会不喜欢,只不过——她迟疑道:“小洁,你不是送给我一件云锦礼服?那么漂亮的衣服,平时也没机会穿,我原本打算结婚那天穿的。”
董洁想起来了,当时她自己也说过,那件云锦礼服结婚那天穿出来一定很美,而且艳惊四座。
“不冲突呀,姐,咱们在国外举行仪式,就穿婚纱。云锦礼服呢等你们回国摆酒的时候穿,中式西式都体验一次。姐,你一辈子只结一次婚,当然不能留下遗憾,对不对?”
“是,我这辈子,只做一回新娘!”姜红叶低语,脸上是纯然幸福的欣悦。
她带笑的面孔,这一刻因为幸福的憧憬,美的让人不忍移开目光。不知道为什么,如此幸福的时刻,董洁却突然有股莫名的不安。
“姐,看你说的——那个,我就要做两回新娘子,将来还得重新举行婚礼的,这是爷爷和外公他们的要求……”
第三百零三章 家
故土之情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一种刻在骨子里的眷恋。年轻时或许不觉得其中的不舍有多厚重,常常到了暮年时才最终沉淀成最深沉的思念。
而大山对生养他的故土,有一种极其复杂的情感。
多年来他去过很多地方,相比之下,故乡这个小山村,最是简陋、落后。
有时候大山觉得,一个城市,不管它多大,多繁华,多么有诱惑力,如果没有爱,没有爱人或者家人,那就不是家。
他并不认为自己对北京有多么深刻的感情,那只是生活和工作的地方,因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亲人在,离开后一想到家,才会与这个城市联系起来。而那个小山村,无论什么时候想起来,就觉得家就在那里。
几年没有回故乡了。这个念头一旦泛起,那股冲动很快在身体内部积聚成一股汹涌的怀念,大山几次欲要略改计划,打算提前动身。
只是董洁兴致勃勃,和姜红叶埋首工作室,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婚纱制作中,他只得勉强忍住性子。寻个机会问她有没有没归心似箭的感觉,那丫头却是摇头,“要不是奶奶在那里,我才不会想要回去……”这是真话,董洁对那片土地没有归属感,一则生活的时间并不长,再就是那段时间她吃尽苦头,现在想想还心有余悸,觉得自己能在那个地方活下来并活着走出大山,只能用命大来形容。
大山一腔热情迎头被泼盆凉水,便有些兴味索然——真是的,还以为她会与自己有一样的感情呢。回头想想,又觉得释然,她四岁即离家外出,四岁前零星半点的记忆算不得什么。不像他,只觉得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都在那个小山村发生。那里有他未曾谋面的父亲、相依为命的奶奶,同时也是他与董洁相遇并结伴走到今天的地方。实在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里程碑。
动身前先给沈阳地陈老爷子和丁老爷子打了电话。
按理说,火车路过沈阳,先登门拜见才是正礼,只是大山归乡心切,想想觉得回程时时间和心情更适合。如此最终便决定路上不做停留。
两位老爷子上了年纪,身体不若前些年硬朗,从前的老战友陆续有人离世。也有人在医院或家里长年病休。大山和董洁每每想到这些,就觉得惭愧。
老人家对他们可谓恩重如山,人到晚年,其实最喜儿孙绕膝。但。儿子媳妇工作忙,这些年城市发展,单位分了新楼房,住的越发远,不能在跟前尽孝。孙子辈呢。要么是上学课业繁重,要么如丁睿人在边陲为国家边防效力,而他们兄妹俩忙着自己的小日子,平时竟只能靠电话联系。
好在农场正在积极投入建设中,老人家颇感兴趣,已经答应到时候搬去农场住些日子大山下定决心,一定想办法把暂住改为长住。
一路东想西想,到了西平县城,进山前给长辈们打电话报平安。
唐老爷子和沈阳的两位爷爷,对大山此次回乡很是关心。他们是知情人。单见他几年从来不提故乡的话题。便知他心底实是存了未消的心结。话没有办法说地更透,能做的也只是殷殷相嘱,要他有事及时打电话。
此次大山带上了四个保镖。
进山前照例是一番大采购,主要是吃用之物。
邻居大叔不识字,他每隔一两个月会托人写封信给兄妹俩,只是寥寥几句话,说些村子里的情况。最后添上说自己身体好、勿念一类的话。
大山对董洁笑道:“大叔说现在乡亲们进城方便多了。路上大半地方都修了路——”虽然通不了车,骡马通行却不是问题。
鉴于此。大山给旅店老板些钱,他人头熟,请他帮忙联系一位当地人,雇了几头骡马驼东西。
第二天一早,几个人进山了。
骡子是马和驴地后代,性情温顺,基本上没有生育能力。北方农村多半喜欢用骡子来拉车,它耐力好,像马一样高大,又比马更好伺弄。
大山挑了一匹品相最好的,在马鞍上另铺了一层毛巾被以减少颠簸,让董洁骑上去。她学过骑马,这般骑骡子倒也不困难。
“哥,你也坐呀。”她招手道。
“不了,我走路就好,只当锻炼身体了。这些年净坐办公室,出门就有车代步,这样下去可不行。”
页面: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237 238 239 240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250 251 252 253 254 255 256 257 258 259 260 261 262 263 264 265 266 267 268 269 270 271 272 273 274 275 276 277 278 279 280 281 282 283 284 285 286 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