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枪刺
事也不少,可还真没见到性格像你这样的。你啊,你这臭脾气要是不改,将来看你能不能找到媳妇儿。
见我闭着嘴不答话,他又接着说,你知不知道医院里的女医生、女护士们怎么说你?我说,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她们爱怎么说怎么说去。
曹医生被我这句话噎得够戗,好半晌才摇着头说,看来她们还真没说错,你啊,还真像块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你这孩子啊!前些日子不还好好的么,怎么突然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呢?要知道,你这性格将来到社会上可是很难走的啊。
淡淡地笑了笑,我说,将来?我从来没想过。能像现在这样每天享受点儿阳光,能舒坦地抽上两口烟,我已经很满足了。将来,对我来说,太远了。
曹医生说不下去了,他使劲儿地摇头说,你啊,你啊,年纪轻轻的,怎么脑子里全是这些悲观的念头。年轻人,要多向前看,胸襟要开阔点儿啊!墨尘啊,听大叔句话,开心点儿啊,千万别钻牛角尖啊!好了,不跟你多聊了,我还得去看看别的病人,记得,人是不能钻牛角尖的啊,否则,进去了就很难再出来了。
望着他的背影,我无奈地苦笑。钻牛角尖,好像我从来都是吧。从我降生到这世上,从我记事时起,我似乎就已经钻进了牛角尖里,一直都没出来过。
虽然伤痊愈的很快,但我还是在医院里呆了近两个月才出院。曹医生的理由是为了让受伤的部位更好的恢复,尽可能不留下什么严重的后遗症。没办法,我只好继续这种单调、枯燥的病房生活,因为秦大队给我下了死命令,只要医生没让我出院,那就得乖乖在这儿呆着。这话是他前几天来看我的时候说的,当时他说,我知道你小子在这儿呆不住,但呆不住也得给我呆着。你要是敢跑回去,哼哼,我就敢再把你扔回来躺半年。
好在不用像前些日子那样天天趴在床上,动也不能动了。每天秦歌都会扶着我去花园里转转,晒晒太阳。冬日里暖暖的阳光洒在身上,浑身上下都像被一团温热包围了一样,暖洋洋的,说不出的舒服。这时候再点上一支烟,美美地吐几口烟圈,体味一下烟草在肺里游荡的感觉,还真跟神仙有得一比。
这时候秦歌一般都不会来打扰我,他就静静在旁边呆着,看着我斜靠在椅子上吞云吐雾。而且,他也知趣的不和我谈论那天的事情,虽然那天他就站在门外,清楚整件事情的始末。但他从来都不会提一个字,因为他知道,在我们的那个群体里,每个人的心底都有些不愿为人知的秘密。那也是集体生活里唯一的个人世界,而这个世界,是不允许除自己以外的人去打扰的。
2005年1月18日,我终于盼来了那一张出院通知书,而这时,已经临近春节了。走出住院大楼的那一刹那,我长长地吁了口气,终于可以结束这种如同变相囚禁的日子了,我又将回到那座山里,在它深沉宁静的怀抱里安静地生活。
杨中队来接我出院,还顺带开来了秦大队那辆仿三菱的“猎豹”。杨中队笑着说,墨尘,你小子运气不错,我去跟秦大队说,让派个车接你出院,结果他老人家二话不说就把自己的“猎豹”给我了。嘿嘿,还是好车开着过瘾,比那迷彩小王八舒服多了。他说的那个迷彩小王八是两年前刚装备我们大队的野战突击车,越野性和机动性一流,坐着它去打仗那绝对像插了翅膀一般,可要是让我这刚出院的病号坐它回去,我还不如走路算了。部队的东西,耐造、耐用,可就是舒适度差得离谱,不过也是,人家设计这玩意儿本来就不是用来给你享受的。向这两个月来一直照顾我的医生和护士们告别后,我钻进了“猎豹”的肚子里,再由它拉着一路“突突突”地驶出了军区总医院的大门,穿出环线,一头扎进了进山的公路。
静静地靠在椅背上,告别时曹医生的话又在耳边响起。他说,墨尘啊,你这样子我很不放心啊。有时间一定要去看看心理医生,你的心理太压抑了,这对你没什么好处的。平时别想太多的事情,开心点,人嘛,一辈子也就这么几十年,开开心心的活着多好……开开心心地活着?我不由摇头苦笑,这样的生活方式,怕是永远都不会属于我。
正出神时,杨中队突然回头问道,文墨尘,你小子又干了什么好事?怎么我看那些护士瞅我们的眼神都不大对劲儿,一个个苦大仇深的样子?你小子该不会把她们全得罪了吧?不过也不大可能啊,要是全得罪了,人家还会来送你?赶紧给我老实交代!
我这才想起来刚才那些人的表情确实不大对,尤其是那几个我刚进医院时还天天缠着我和秦歌讲故事的女兵,自从肖凝来过之后就再没跨进我病房一步,也就是说,我又莫名其妙地得罪了一帮人。这让我觉得很冤枉,我又没惹她们,她们这是生哪门子气啊?难怪有人说女人是种奇怪的动物,还真不是我这种人能够了解的。
见我不说话,杨中队笑骂道,咋了,没话说了是吧?你小子,还真是走到哪儿惹到哪儿啊?你叫我以后怎么放心把你放出去。秦歌你说是吧,文墨尘这小子成天屁都不放一个,女人缘还好的不得了,这叫兄弟们怎么想得通?
秦歌苦笑了一下,贴在杨中队耳朵边低低地说了几句,然后,两个人同时长长地叹了口气,便再不说话了。车厢里安静下来,只剩下发动机“突突”地声音,还在不知疲倦地转动着。
习惯性地苦笑,我轻轻地闭上眼睛,不用猜也知道秦歌对杨中队说的是什么。迷迷糊糊当中,我不禁想,要是人真是部机器也未尝不是件好事,至少,不会再有作为人那么多烦恼的事情。可是,人毕竟是人,总是生活在各种各样的群体中,永远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孤独,也许,这就是我无奈和痛苦的根源吧。
下午三点,“猎豹”终于开进了大队的大门。下车的那一瞬间,我不由有些唏嘘,从上一次出门到现在,居然已经三个月多了。三个月,说长也长,说短也短,可三个月内所发生的种种,又岂是还不到23岁的我所能承受的?然而,不管我能不能承受,它们还是都压在了我的肩上,重重的,没有一丝同情地压在了我的肩上,让我根本无法躲避。
熟悉的营房、熟悉的人、熟悉的一草一木,目光划过眼前这些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景致,划过纷纷跑下楼来迎接我归队的战友们真切的笑脸,我那颗被伪装包裹严实的心脏竟然不争气地抖动了几下,一种叫做感动的东西瞬间流遍了全身。他们,是我亲爱的兄弟,是同我一起在枪林弹雨里生死与共的战友,在他们的当中,我不需要那所谓坚强的伪装。然而,我的脸上所表露的,却依然是平淡而冷静的微笑,我在这平淡的笑容中与他们拥抱,说笑。可是,我的灵魂却被抽离了出来,又一次独立在躯壳之外,用一双冷静的不带丝毫感情的眼睛注视着下面的一切。只有他才真正明白,那个叫做文墨尘的年轻人,已经再也变不回过去的样子,他只会把所有的爱与恨藏在底的最深处。他将越来越沉默,就如同跟他生命一样重要的狙击步一样的沉默。他与它,已经真正融为了一体,彼此都进入了对方的生命和血液,再也无法分离,就算是死亡,也是一起走向那座生命终点的坟墓。就算是身处这火热的营盘,也无法将他那颗孤寂的心温暖。因为,这是他的宿命,是一个杀手无法改变的宿命,甚至,是从他出生的那一天起,就已经注定了的宿命。而他,也终将在这宿命中走完自己的人生,除了掌管宿命的神祗,恐怕再没人能够改变。
第四十四章
大概是因为临近春节的原因,我归队以后的日子变得很悠闲,基本上什么公差勤务,中队都不会安排我。我知道他们这是想让我能安心地静养。因为出院的时候,曹医生就向杨中队交代过,我的伤虽然基本痊愈,但要彻底的恢复还需要时间。所以,最好不要让我做太多的强度大的运动。
话虽这样说没错,但有句俗话叫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尽管曹医生拍着胸板说我的伤绝对可以完全复原,只要不出什么岔子,好了后绝对能跟没受过伤一样。但我知道那只是在安慰我,不给我的心里留下什么阴影罢了。只要一遇到天气变化,我那受过伤的腰部就会酸痛难当,有时甚至连一个简单的弯腰动作都很难完成。它,不可能再复原了,受过伤就是受过伤,何况还是不轻的伤,又怎能奢望它会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其实,人的身体和心灵,在很多时候都像一个精美的瓷器,一旦有了裂痕,便永远无法抹去。林默说的没错,这是战争留给人的创伤,不只是身体上的,更有心灵上的,而这些伤口,就算用尽一生的时间,恐怕也不会愈合。
林默是在春节前三天回来的,那天是鸡年腊月二十六的下午,天气很好,暖暖的阳光洒在身上,能让人觉得浑身的毛孔都像被熨烫过一般,暖洋洋的说不出的舒服。
当时我正躺在后山的半山坡上晒太阳,远远地就看见一个熟悉的影子拎着兜东西向我走了过来。
“墨尘,回来没见到你人,逮住个家伙一问,说好像见你往后山去了,我就知道你小子肯定有躺在这儿晒太阳。嘿,几个月不见,你小子还是这副没出息的德形,没事老爱跑这儿来晒太阳。”他一边呵呵笑着,一边往我这儿走,离我还有十几米的距离就从拎着的兜里掏出个装满液体的瓶子扔了过来。那做工精美的玻璃瓶在空中摇摇晃晃地拉出一道弧线,直朝着我头顶掉来下来。我无奈地坐起身,燃了半截的烟卷还叼在嘴里,一伸手抄住了那想要砸我脑袋的酒瓶,拿下来一看,居然是瓶“诗仙太白”。见我愣愣的样子,林默笑得更开心。他一把扯过我嘴里正不断冒着烟的烟卷扔掉,指着我手里的瓶子说,怎么样,没想到吧?这可是你们老家的酒哦?我还是挑最好的买的,咱们今天的任务就是把它喝完,不喝完谁也不许回去。
我们两个都不是那种嗜酒如命的人,再说,以林默的性格,也不会大老远地专门给我带瓶酒回来。但他现在确实这样做了,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他知道了我的事,也清楚我的心里现在绝不像表面这样平静。所以,我这亲爱的兄弟,才会想出这么个拙劣的主意,借酒浇愁。
摇晃着手中的酒瓶,我轻轻笑了笑。我说,林默,你啥时候变成个酒鬼了?难不成在重庆天天就学这口了?到底是谁没出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他啐了我一口,再狠狠地给我胸膛上来了记老拳。如果是放在以前,我肯定会立刻跟他打在一团,等两个都闹累了,就展开身子,大叉着胳膊腿摊在地上呼呼喘气。可今天,我一动没动,就那么坐着,微笑着看着他。他那一拳没有留劲儿,我们在互相打斗的时候基本上没有留劲儿的习惯,所以我的胸口被他那结结实实的一拳打得暗暗生疼。可是,我还是嘴角挂笑地望着他,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他知道这不是以前的我应该有的反应,在这个世界上,如果说还有一个人比我自己更了解我,那就是林默。而我,也同样地了解他。从新兵连开始,我们俩就一直相互默默地支持和鼓励着对方,虽然,没有更多的话语,但那份骨子里的了解和情谊,早已融入了彼此的血液,我们是兄弟,同生共死、不离不弃的生死兄弟。
所以,见到我这如傻子一样的反应,他沉默了,良久,才长长地叹了口气。他突然抓住了我肩膀,狠狠地吼道,墨尘,你他妈的就不能振作点儿!就不能振作点儿吗?
我还是没动,还是微笑着看他,可我的左手却狠狠地抓到了土里,将那些枯黄的野草,揉碎在了我满是老茧的掌心里。
松开手,林默直直地瞪着我,似乎要用他几近喷火的目光穿透我的灵魂。半晌,他才猛然扭过头去,一把抢过尤自抓在我右手的酒瓶,拧开瓶盖,狠狠地往口里倒,直至被呛得不断咳嗽,才不得不停下来。林默他生气了,我的兄弟他生气了。我知道他在气什么,可我还是静静地看着他,就那么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静静地望着他。我的左手还死死地扣在泥土里,指尖因为过度的用力而生疼。我的脸上带着微笑,可我的心里呢?它还能笑得出来吗?它还知道什么叫笑吗?“文墨尘!”林默突然一字一顿地喊出我的名字。我扭过头去,林默被酒精染得通红的脸整个儿落进了我的眼里。他不再理会我那令他想揍人的表情,将那少了一小半液体的瓶子递到了我的面前,“喝酒!”他的眼睛直直地瞪着我,有些发红,仿佛里面就要喷出火来。接过酒瓶,我仰着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