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爱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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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涓生晃回去的时候已是深夜。那头雌兽就在灯下等他。她的眼神很明显地带着挑战的意味,下巴高高地扬起,好象正在无比期待地等他说出那两个字。涓生在心头冷笑,偏不如她愿,反而摆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说,你饿了吧?我去给你做饭。

  平日里下厨都是涓生的事,所以他很轻松地用冰箱里现成的材料做了一盘“鱼米之乡”。这道“鱼米之乡”和酒楼里的做法稍有不同,用的主料不是顺德土产的鲮鱼糕,而是新鲜的鲈鱼。那鲈鱼经过了他特殊的刀法处理,基本上剔除了所有的刺。然后切丁与火腿粒、玉米粒、青豆粒、甘笋粒、马蹄粒混炒,最后浇上一层香酥爽脆的烧松子仁。先不要说口感了,就光是菜品的卖相也够勾人了,黄、白、红、绿勾勒出一派落入红尘的温馨。

  尽管兰贞没有放松警惕,但是看到涓生若无其事的样子,终于在“鱼米之乡”的色诱和香诱下动了筷子。吃了第一口后,兰贞就发现不会做菜的自己始终是离不开涓生的。“抓住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男人的胃”其实对女人也适用。

  而涓生是早就计谋好了,要在兰贞对“鱼米之乡”上瘾后,把一根4厘米长但很细的鱼刺埋进那道貌似温馨的菜里,让老天来决定兰贞的命运。但是等到老天真的选择惩罚兰贞时,他看着那头雌兽涕泪横流、满地乱滚的惨状,虽然有种淋漓的快感,但是最后,他还是把她送进了医院。

  他说,我想我们到底是一对柴米夫妻,所以心软。

  他又说,拔完那根刺后,兰贞又成了一个好女人。另外,直到现在我都不清楚她到底知道不知道,是我放了那根致命的刺。
苏丝黄在5年前曾经喝过一支1975年出产的白马庄陈年红酒,喝过之后就象中了降头一样,想要拥有一个真正的酒窖。

  那酒对她而言,真是一种很极限的体验。历经25年后更为丰美和繁盛的酒体,把回忆和联想的万种光芒都收进它泛着黑丝一般的色泽里。除了最纯粹的法国芝士,再也找不到其他食物可以与之匹配。直到现在苏丝黄都记得那香气第一步进入嗅觉系统时,她禁不住如被电击一样浑身颤抖,差点要热泪盈眶;当唇舌终于小心翼翼地接触到酒体,她竟然体验到一种类似交欢一样的激情和快乐;等到最后回甘的阶段,她已经四肢酥软双目如水面泛桃花。那一刻,谁都看得出她刚刚受了双重的高潮袭击。

  也就是在那一刻,她想拥有一个装满各种名贵红酒的酒窖。

  然后她就突然很神秘地失踪了3年,3年后再出现的时候,本是中等美女的苏丝黄转眼就到了可以恃艳行凶的地步。按苏丝黄后来的话说,傍大款还真不是一般女人能够追求得了的事业,她这3年辛辛苦苦窝在韩国脱胎换骨,顺便把媚功和嗲功也修炼得炉火纯青,就冲着有朝一日把那个酒窖弄到手。

  没过多久,苏丝黄真的带着大款老公到处晃了。而她全面投降的最大原因是因为这位是个成功的商人,所以尽管和苏丝黄以前高大俊朗的男友规格相去甚远,却能给她一个酒窖。酒窖就在他们的独立别墅地下,为了能达到15至20摄氏度的最佳储存温度,他们狠花了一笔银子。现在苏丝黄终于可以睡个舒心觉了,因为她的床下面就是那个酒窖。每次和老公翻云覆雨时,她的投入也是因为那些顶级葡萄酒—柏图斯、拉图、巴黎之花、武当王、红颜容……一个个吞咽起来赛过强力春药的酒名,总能让她的喉咙燃起野火来。至少在那样的时候,她觉得自己还是捉住了一点幸福。

  但是很快地,她突然就不怎么喜欢喝红酒了,而是把自己锁在家里不断尝试着拿白葡萄酒做菜。双味柠檬蒸扇贝就是她最新的成果。那是腌柠檬粒用盐、白葡萄酒混合,然后铺在大扇贝的表面,蒸好后再用鲜柠檬粒铺一层的精工细作。做这道菜时,苏丝黄一定要选来自澳大利亚的蓝宝丽丝雪当利白,只有这种酒才可以让腌柠檬、新鲜柠檬两种不同的风味各自得到最大的发挥。

  这些菜她都是一个人做,一个人吃,从来没有给她老公尝过,也不想给他尝。

  她知道红酒的世界太强大了,是掌握她的;但是白(葡萄)酒的世界是她可以掌握的,尤其是喝那些属于“新世界酒”的年轻白酒,总让她回忆起她那些曾经被无情飞掉的英俊情人们。

  这下她算明白了自己的贪心,仅有一个酒窖不够,远远不够。
 阿堇刚刚出生那会,家里大摆流水席酬客。连路过的陌生人也可以分得一杯羹。

  宴席上有个陌生的老婆婆看了看母亲怀里的她,突然说,这小丫头什么都好,就是舌头长了一点。你们一定要记得在这方面多多管管她,以免惹出什么祸。

  但是老来得女的父母太宠她了,从来没有把老婆婆的话放在心上。结果阿堇长大了就真象老婆婆说的——什么都好,就是舌头长了一点。所以尽管她天天人面光鲜地出入CBD的高级OFFICE,但是却混了个土里土气的花名“八卦堇”。

  这个花名带来的连锁反应就是让她在情路上“屡战屡败”,谈了五六次恋爱都没有成功。男孩们个个都被她那条管不住的舌头给吓跑了。好不容易遇见了各方面条件都很不错的关毅,对阿堇还很疼惜,最难得是还不计较她的长舌。一个办公室的人只要看见关毅来接她,都要说阿堇是捡到宝了。

  虽然入耳甜蜜,但是阿堇心里却有隐忧。隐忧的源头就是她的同事,关毅的小学妹阿沅。阿沅长得很甜美讨喜,又因为和关毅家是世交,所以关毅一向很疼爱她。阿堇不喜欢二人世界里经常有个尾巴跟着,也不喜欢关毅给自己买礼物的时候总忘不了给阿沅也买一份,更不喜欢阿沅不识时务地成天关大哥长关大哥短。

  阿堇总盘算着什么时候踢开阿沅就好了,结果阿沅就真撞到她手里了。那天很凑巧,几百年不加班的她因为加班一直把自己关到半夜。快离开时突然听到了复印机室那边有点动静。开始她还以为是有小偷,后来借着微光才发现那是一对偷欢的男女。阿堇从来不认为自己有“窥淫癖”,但好奇的天性却纵容她去发掘那对野鸳鸯的身份。然后她就出乎意料地发现,原来男的就是BOSS,女的竟然是……阿沅。阿沅在冶艳而放浪地摆动身体,白日里所见的清纯荡然无存。这让阿堇震惊而恐慌:办公室里的同事受她骗倒也罢了,如果她什么时候也用这样的招数对付关毅,那怎么得了?或者已经用过了?

  出于捍卫爱情这样一个理直气壮的目的,她当机立断地拨通了BOSS太太的电话。第二天她和办公室的同事在QQ上聊起昨天的艳事时,就看到BOSS太太气冲冲地一早回来召开董事会,下午就贴出罢免BOSS执行董事长职务的文件,而阿沅再也没有出现。

  关毅来找她的时候,手里拿着很精致的礼物盒子。阿堇欣喜万分打开时,并没发现关毅的神色不对。定睛细看,才发现锦缎上躺着一条血淋淋的生猪舌。她晕倒前分明听关毅说,阿沅跳了江,没能救活……

  阿堇醒过来时已经看到了她和关毅之间的大结局,只剩那条猪舌在月光下泛着凄楚的色泽。刚才晕厥中,她真的去“拔舌地狱”转了几回。

  现在她爬起来把那猪舌头用热水烫一下,除去白苔,然后加上小茴香、大茴香、桂花,姜一大块、蒜头一头、辣椒一棵加水用细火煮半个小时,放入配料后煮至汁干。

  说来也怪,吃过这一道“秘制猪舌”后,她的舌头就自动加了一道禁制,再也不乱说话了。

一个活着的人来讲,死亡是一件很陌生的事。但是活着的他自从看见一次死亡后,死就不陌生了,死亡的美态会把他紧紧拉着陷入一种执迷。

  那日他背着摄影包准备去采访一桩车祸,去之前就已知道受害者是一个女孩。他好歹算是行业里见过各种大阵仗的老记者了,也亲历过很多天灾人祸的现场,但都不曾受过那样大的惊吓——那真是一个叹为天人的妙龄女子,头发特别长,遮住了大半张脸。奇怪的是浑身上下见不到血,连白裙子上都没沾半点尘埃。估计是由于内出血而立刻死亡。而她失去生命那一刻的姿态也很古怪,玉体横陈得像个散花仙子。

  于是在他的镜头下,那张轮廓完美的脸在散发下依然鲜活,好像一朵连蕊也没打开的花。他连续按动快门时,恍惚间竟看见那个女子对他启齿一笑。

  脖子上跟了他很久的玉佛一刹那坠断了红线,摔了个粉碎。

  好一阵子,他都恢复不过来。过了一年,忙得才差不多已经忘记了这事。搬进一梯两户的新居时,他碰到了对面的芳邻。那个女孩只是和他打了一个照面。他感到了一种怪异的熟悉和温暖。

  两个比邻而居的单身男女总是容易发生阶级感情的,所以他和她走到一起就像必须呼吸一样自然。他喜欢她的皮肤在他手底又凉又滑的感觉,也喜欢经常在楼梯拐弯处就闻到她亲手烹制香碎小炒鸭的辣香,让他一路幸福地打着小喷嚏。情热处,他常常忘情地说,我真的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你。他这样说的时候,一点没有发现她的脸比往常苍白。

  终于有一天,他在翻以前的旧作时,发现了那一叠车祸的照片。他一一拿给她看,说,原来你像她。她的瞳孔突然缩小,又突然放大,最后把脸很深地埋进他的胸膛,说了一句话。 直到现在,他都在懊悔没有听见她到底说了什么。

  因为在第二天,她就永远地失踪了。没有任何人见过她,就连物管处也证明,他对面的那套房子从来没有售出过。

  他不相信自己见了鬼,也不相信自己有点BT。但不知怎么地他还是直觉感到了她与那个遭遇车祸的女孩有关。他辗转找到了那个受害女子的家。女孩的妈妈接待了他,告诉了他很多关于她的事,包括她爱吃香碎小炒鸭。甚至在她家的老照片本里看到自己和她的合照。老太太说,那是女儿生前的唯一的一次恋爱,23岁的她和26岁的他天生该是绝配的,但不知怎么地那男孩失了踪,所以女儿到24岁走之前都很不快乐。

  原来他们都曾经走进了一个错误的时空,拿到了错误的钥匙。24岁她走的时候,他27岁。等到他28岁了,却遇见了……应该是23岁时的她。

  他离开的时候,老太太说,你长得很像那个年轻人。

  回到家时,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疲惫。低头看看手里的食品袋,都是在无意识中买的,装的都是嫩仔鸭、嫩姜、紫苏、泡萝卜、蒜心、红指天椒之类,正是做香碎小炒鸭的配料。

  恐惧和悲伤,慢慢地爬上他的心头。

 在黑暗中做糯米糍。

  一个男人这样躲起来做一个男人通常不爱吃的甜品,实在是很奇怪的事。

  如果几个月前有人预言他这样做,他一定觉得那个人疯了。

  从小到大,他的手工课向来都不及格,但是他现在却在做一个难度很大的手工课——很耐心地将糯米粉、澄面与开水混合搅拌成雪花状,然后继续很耐心地加入凉水搓成面团。面团很黏,他的手很笨,特别是分成8个小面团后,每个面团里都要塞上莲蓉馅再搓成丸子。好不容易等到8个丸子都捏好时,他已经出了一身汗。

  看着在胸口滚动的汗珠,他又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滴汗的夜晚,那夜里让他也这样滴汗的女子。

  那时他本来只想去海南度个假,没想到遇见了她,结果两个本来很陌生的男女就在酒店的迪吧里变成了烈火与干柴。

  那一夜是很迷狂的一夜,他和她都把这一夜界定在“只此一次”的范畴,拼命想从对方的身体深处去榨取短暂的欢乐;所以那一夜,皮肤和汗水交缠在一起,散发出麝香和鸦片的气味。而那个女子分明就是海妖,海藻般的长发和肢体一起抓着他深陷入海底……以至他第二天很铁血地准备离开时,一想到“永不再见”,就竟然很难舍。

  如果他不回头认真地去看那女孩的样子就好了。因为他这一看,才发现这个褪却残妆的女孩竟然是故人。只是他对她的记忆很浅,浅得如同一个浮水印。能想得起的她是存活于他的青葱岁月里的,也就是在大学时代里有半个学院的人都知道有个海南籍的女孩在追他,一次又一次送给他自己亲手做的家乡味甜点——椰香糯米糍,而他总是看也不看就扔掉了。就在毕业后回家的列车上,那个女孩还把一盒冒着热气的糯米糍从车窗塞到他的手里。那是他第一次正眼看她,而她哭了,她说,我该如何打动你?

  那个时候他给不出答案,而现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