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架的凤凰
!?br /> 婉容与文绣闹得如此水火,溥仪却不居间平衡,总是偏袒婉容的多,指责文绣的也多,甚至不许她在公开场合露面。
早在清宫时,溥仪一有出宫的机会必定把后、妃带在身边。到天津以后能随便上街了,逛商场与下馆子,便成了溥仪一家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但溥仪往往是把文绣孤零零地丢在家里,而只带着婉容。他们两人把天津的大商场,及不少游乐场所等能吃、喝、玩、乐的地方都跑遍了,形影不离地尽情欢乐。愈是这种时候,文绣愈是深深感到孤独和痛苦。
溥仪不出门的时候,也常让饭馆送饭到家,每次都与婉容对饮大嚼,而不让文绣上桌,文绣活像个受气包,只能眼巴巴的看着,仿佛她是这个家里一个多余的人。连溥仪的妹妹们在静园聚餐,文绣也不得靠前。据七格格韫欢说:她只能偶尔望见文绣“无声的侧影”,“就连搭话的机会也不可得了”。可以想见,婉容越得意,文绣越痛苦。随着时间的推移,遂使文绣与溥仪之间的感情愈来愈坏。因为文绣认为她是被欺负的弱者,溥仪没有尽到保护她的责任;而在溥仪这方面,则认为她不甘居于妾的地位,有意与他为难。
那几年,溥仪与租界地的英、法、意、日等国的领事或驻军司令官,都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经常收到各国驻津领事形式不同的邀请。那些鲜红而又烫金的漂亮请柬,无一例外地都写着恭请皇帝陛下和皇后陛下,出席阅兵典礼、晚宴、婚礼和舞会等,优哉游哉,快乐非凡。文绣则像个局外人,似乎永远没有资格登上大雅之堂。
如果说拘于礼仪和囿于尊卑,文绣才不得升堂入室,那么溥仪向臣下、亲族颁赏,文绣应该有份,但事实并非如此。查阅溥仪在1926年一年内的赏赐纪录,在受赏的人员中,有前清的老臣;有现职的军阀……甚至太监们也一个个都有赏赐,唯独文绣没得过任何一样物件的赏赐。当婉容今天拿了御赐的首饰,明天拿了皇帝赏给的黄丝围巾,后天又取走了溥仪新购进的带宝石的话匣子,春风得意地谢恩而去时,眼睁睁瞅着这一切的文绣,怎能不感到透骨穿心地寒冷?
颁赏没有文绣的份,进贡却是少不了她。据资料记载,1928年旧历九月婉容过生日,接受“千秋贡品”无数,其中也包括文绣进贡的“燕席一桌”,外加烧鸭一对,饼干两匣。可是,轮到文绣过生日,却是冷冰冰的,甚至连溥仪的一句问候话也没有。
有一天,文绣外出回来,在院子里吐了一口唾沫,凑巧婉容正坐在旁边,便生了疑心。要求皇帝对文绣当面斥责,溥仪偏信一辞,训斥文绣一通。文绣痛不欲生,企图自杀未果。
溥仪如此厚此薄彼,文绣无处申诉,异常苦恼。就把自己的怨恨写在一篇篇短文中,她曾在一篇文章中自比为“悲鸣婉转”、“奄奄待毙”的“哀苑鹿”。溥仪也承认:“差不多我总是和婉容在一起,而经常不到文绣所在的地方去。”文绣诉说:“鹿在苑内,不得其自由,犹狱内之妃,非遇赦不得而出也。”
溥仪对文绣的态度发生如此大的转变,固然有政治原因,但也与溥仪脑子里根深蒂固的腐朽思想有关。当初他关心文绣的学习和长进,并非希望她出人头地成为学问家,而是一种闲散时的消遣。实际上他需要的是俯首贴耳、唯命是听的豢养在御园中的囿鹿。虽然清宫家法极其严酷,但单纯的文绣在内心深处常常祈求一个跟皇妃极不相称的东西——自由。她希望能像普通人一样过普通人生活。但这种正常合理的要求在帝王之家是不可能得到满足的。当溥仪发觉文绣许多逾矩越轨的想法后,即生反感之心。因此在后妃之争中,他明显地偏袒婉容。为了减少虐待,文绣多数是逆来顺受。但这仍不免遭受溥仪的责骂、羞辱:“古来无你这等人!清朝二百多年无你这不知礼之人!”
1929年农历除夕的晚上,文绣起而抗争,在薄情与冷酷之中,她以一个弱女子的哭闹来表达她的呐喊。此时,溥仪与婉容正在寝宫嬉戏,有太监奏报,淑妃用剪刀捅向自己的小腹。溥仪生气地说:“她惯用这伎俩吓唬人,谁也不要理她。”如果说以前他待文绣只是感情上的差异,这是他对文绣已是恩断义绝了。溥仪并写诗一首赠给她,实在是挖苦她。他把文绣(诗中作蕊珠)描绘成一个发了疯的女人:
岁维己巳甲子之日,蕊珠女士破晓突起,自撕其唇,且骂己为狼狗,拔其青丝之发,血淋淋然如遗尿。众趋视之,则犯吼若牛声,目眦尽裂,黄牙全张,掷桌上之镜台于女仆之额间,洞见脑髓,众悉奔避而蕊珠女士转寂然也。
耿耿星河欲曙天,蕊珠女士常自怜。
暗掩珠扉泣如雨,孤灯将人意绵绵。
文绣郁郁寡欢,整日以泪洗面,在她自称为“监狱”、自度是“囚居”的九年之中,文绣心灵所受的创伤,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溥仪不但把她单独放在冷屋子中不予理睬,无视她的痛苦,还时不时作一些残酷无聊的打油诗以取乐,从精神上折磨她,从感情上蹂躏她。在此仅举一首,以斑窥豹。如溥仪所作的打油诗《蕊珠女士自述》:
蕊珠女,坐空房,自怨自叹。
想起来,我的脸,好不惨然;
长得像,母螃蟹,黑暗如烟;
我好比,卵中黄,腥臭硬坚;
我好比,狗失群,摇尾乞怜;
我只好,爬进去,收藏起我的小金莲。
简直有些下作,有失水准。在这样的环境里,文绣常常有种莫名的伤感时时向她袭来,她患了严重的失眠症和神经衰弱。生有何趣?虽多次自杀,均未遂,但她这种消极反抗从未停止过。溥仪怕影响皇家声誉,就加强对文绣的监视,另外派人请她的胞妹文姗进宫开导她。原来,文绣入宫二年后,妹妹文珊也出阁嫁给了庆亲王载振的二儿子溥锐,载振是晚清权势极大的军机大臣之子,家私殷厚。早前曾买下位于英租界内原属太监小德张的一处房产,1925年前后全家搬到天津。因此文珊常来看望二姐。文珊的丈夫溥锐是个纨绔子弟,到处演唱花面戏,不务正业。溥锐原配是蒙古王公那桐之女,文珊是他的侧室,这种夫妻感情自然好不到哪去。姊妹俩惺惺相惜,同病相怜,不由得互诉苦情。
后来,文珊把一个叫玉芬的女人带到了文绣的身边。正是玉芬的到来,才使文绣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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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姗、玉芬的不断来访,给寂寞孤独的文绣带来了生机。她们给文绣带来许多好消息,使文绣的眼界开阔了。文绣不再自寻烦恼,而是暗暗寻找逃脱囚笼的机会。三人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制定出了周密详尽的出宫计划。
1931年8月25日中午,文绣在中堂招呼开饭,太监有所怠慢,皇妃失宠,太监欺侮,本来不足为怪,但文绣以此为由,大发脾气,她高声骂道:“讨厌!”溥仪似闻弦外之音,恼羞成怒地传谕:“欺君之罪该死,朕将赐你死罪!”文绣操起一把剪刀,就向喉咙刺去,却被眼疾手快的太监夺下。文绣因此大哭大闹,弄得一屋人都没有食欲,溥仪无可奈何,便打发太监前往庆王府找来文姗,让她劝导胞姐。
下午3时左右,文姗向溥仪、婉容说:她姐姐哭泣不止,心情郁闷,劝说不灵,望允许她陪姐姐出外散心看戏。溥仪一时大发慈悲,慨然应允。文绣由文姗陪着,为掩人耳目,也带了太监赵长庆,乘坐溥仪的专用汽车准备去天津市区游逛。
溥仪哪曾想到:这便是长期预谋后的惊人之举,从此就是文绣离别“冷宫”解脱悲惨命运的开始。文绣就像一只久困在樊笼中的小鸟,终于可以在湛蓝的晴空,举翮飞翔了。文绣选择这样的时候跨出静园大门,实在是把握了最佳时机。首先是溥仪向日本靠拢的迹象已愈来愈明显,即将成为现实。虽然“九一八”事变尚未发生,但就在不久前,溥仪的弟弟溥杰从日本归来,向溥仪传达了日军准备在东北点燃战火的绝密讯息,驻天津的日本领事和司令官们也更频繁地往来静园密谋,文绣对此不会无动于衷。再说文绣与皇家的矛盾已势成水火,文绣若不出走求生,势必自我毁灭,在她的面前已经没有道路可以选择了。
文绣乘车离开静园大门后,即指令司机将汽车一直开往天津国民饭店(在今天津赤峰道与和平路交口),下车后文绣、文姗推门而入,向值班店员略问几句后,就直奔37号房间。太监惊疑不止,而又不敢多问,只好紧紧相随。进房刚刚坐稳,文姗就正色告诉太监赵长庆说:“你先回去吧,淑妃就留在这儿啦,她还要向法庭控告皇上,决定同他
离婚哪!”太监大惊失色,不知所措,继而双膝长跪,频频磕头,哀请淑妃回宫。文绣态度坚决,从袖中抽出三封信,交付太监说:“今日之事与你无关,你可拿着这几封信回去转告皇上!”太监还想哀求,这时有三位西服革履的先生推门走了进来,他们就是文绣的表外甥女玉芬为她代请的律师——张士骏、张绍曾、李洪岳。太监无奈,只好登车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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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文绣决意要同溥仪离婚,争取人身自由的权利,就是因为受到了玉芬的鼓励。
文绣的娘家亲属中有一位远房的表姐夫名叫毓璋,号子特。晚清时曾任清西陵守陵大臣,辛亥革命后,出任民国政府海军部总务司长。他的大女儿就是玉芬,属文绣的晚辈人,却较文绣年长几岁。她容貌美丽,为人老练有谋略,工于心计,但在婚姻上也很不幸。她的丈夫冯曙山是民国前总统冯国璋的长孙,家世显贵。冯曙山是民国时期有名的纨绔子弟,整天吃喝玩乐,寻花问柳,完全不把玉芬放在心上,所谓夫妻只是虚名。玉芬很为自己的婚姻担忧,为了避免自己受到伤害,她一天到晚想的就是怎样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因此接触了很多女权主义者,长了许多见识,逐渐老练了,特别是对离婚和维护女权更是有自己的心得和独到见解。
贫在闹市无远亲,富在深山有人知。文绣入宫前,因家境贫寒,亲属们都断了往来,怕沾了穷气。玉芬也从未到过崇文门外花市胡同的傅家。只是后来文绣平步青云,贵为皇妃,荣耀无比,连八竿子也打不着的亲戚们也都频繁走动起来了。玉芬便常到北京地安门后海的蒋氏那里串门聊天,与文绣的母亲相处甚欢。文绣出宫在醇王府“被难”的日子里,曾几次回到娘家看望母亲蒋氏,因此与玉芬结识。
玉芬的婆家不但在北京东四十条有漂亮的公馆,而且在天津租界也有房产。所以,玉芬有机会居住两地,像迁徙的候鸟一样,一年之中总有几个月住北京,几个月住天津。文绣随溥仪去天津后,宫中寂寞,没有谈心之人,玉芬就成了她闺中密友,两人在津交往密切,她们无话不谈,息息相通。玉芬和文姗一样,成了文绣最亲近、最信赖的人。1931年7月的一天,玉芬又到静园看望文绣。提起自己受到的折磨,文绣潸然泪下。她向往一个普通人的家庭生活,然而,她这一合情合理的正当要求,在这个没落的帝王之家,却根本得不到满足。当玉芬得知文绣婚姻如此不幸、处境如此悲惨时,一向追求思想解放的玉芬,第一个向文绣指明了新的人生目标。她坦诚地对文绣说:“现今是中华民国时代,法律上写着男女平等,而溥仪早已被撵出皇宫,不再是过去的掌有生杀大权的宣统皇帝了,和我们一样都是平等的公民。他也得守法,平等待人。你可以控告他虐待妻子,请个律师,写状子,同他
离婚,另外索要抚养费。”并给她讲了中华民国政府于1930年新颁布的《中华民国民法》,其中第四编《亲属》就是有关婚姻家庭关系的法规。该法规做出了“允许自愿离婚”的明确规定。文绣得知此条法规如获至宝,终于在现代法律精神的鼓舞下,决意要同溥仪离婚,争取人身自由权利。
这便是文绣同溥仪离婚的缘起。
后来文绣回忆说:
我和玉芬相处得近了,甚么心里话都向她掏。她见多识广,又有心计,很会出主意。她告诉我,现在是民国时代,你可以根据“男女平等的法律条文,和她打离婚官司。向他要赡养费。你若考虑好了就这么办!我可以在外面接应,找人帮你的忙。事成之后别把我忘了就行!玉芬这人说话在理,我当时也相信她,可这离婚官司毕竟不是一件小事,一时还拿不定主意。我就把文珊找来,征求她的意见。我三妹从小就是不甘吃亏的人,又加上快言快语,一说就很赞成,她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