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国度之神秘徽章
手中,哪没有这么早就亮出来的道理?告诉他们龙蛋还有一枚,他们肯定也会欣然接受,这下子却横生波折,我简直就是猪头!
“那就不换了!”红发女巫气鼓鼓的道,“咱们交任务去吧!”
“那也只好如此了,咱们也该走了,老贾。”我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道。话已出口,只能想办法弥补,好在现在还来得及,所谓关心则乱,刚才我口不则言,实在是太着急了。这女人的心太黑,龙蛋的价值就连小学生都明白,而她不晓得我对这枚戒指势在必得,还说出这种话来,良心大大的坏了。
孤独的风倒是对龙蛋大为意动,不过他与贾斯特做买卖,向来是足斤加三,这枚戒指的价值几乎可以与排行子榜上的装备等量齐观,比龙蛋差不了多少,从这个角度看,好像还亏了一点。“一枚的话,加些金币也可以。”孤风骑士沉吟道,他还算是比较有良心,一个没登排行榜的装备换两枚飞龙蛋的话,他还真的说不出口。
“啊?那我怎么办?”红发女巫不满的道。
“我再复活狮鹫就是了,老贾等我十天,我交完任务尽快复活狮鹫,然后咱们就交易,如何?”
“这个可能不太妥当,贾斯特跟我还有事情做,十个小时也等不了。说实话,我的意思本来是你们加些金币,没想到阁下这么没有诚意。这种档次的装备我也有,要是这样的话不如把龙蛋换给我算了!”我忽然换了副脸色的说道,其实早写好了短信发给贾斯特。
贾斯特接口道:“不能这么说,加些金币是可以的,不过我确实不能在此久留。这个原因嘛……”他看了一眼狮鹫骑士夫妇,故作深沉的道:“可能过不多久你们就会知道了。”看了我长长的短信,贾斯特已经把握到我的意思,不过我开出的底线也让他吃惊不已,暗道守财奴忽然转性,两枚飞龙蛋立时交换戒指这件事就算他这败家子也不会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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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八十三章 戒指到手(1)
“这……”孤独的风为难的看着贾斯特,黑袍法师说的明白,下界山不太平,有了这枚戒指,安放魔法装置就会更加顺利。比起戒指交换龙蛋来,似乎还是黑袍法师许下的奖励更诱人,毕竟他还可以复活狮鹫,若是自己改签飞龙,狮鹫就要白白浪费了。
“不如这样吧!我的装备库里的东西,你随便挑一样,如何?”贾斯特不遗余力的说道。
夜长梦多,我可不想等到他从下界山回来再交易,十天的时间什么都有可能发生,说不定他被人爆掉,或者出门遇贼,戒指不翼而飞也很有可能,为了飞翔魔法,这枚戒指说什么也得拿下!
“你那仓库里的装备……”孤风一阵泄气的道,“都是些二等公民,还是加金币吧!十万,一口价!”说罢不理红发女巫的嘟囔声打开交易窗口,这枚戒指毕竟不是任务的关键物品,只不过是黑袍法师预支的小小奖励,就算没了这十几点魔法伤害免疫,以他天界奥秘使的魔防能力,应该尽够应付的了。
贾斯特放下心来,威廉的信仰还摆在仓库之中,要是孤风真的答应,自己还得耍赖,还是现金交易来的痛快,虽然孤独的风还是按照惯例,足足加了四成的码。
看到戒指落入贾斯特的手里,我暗地里出了一口气,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也很费工夫啊!送走二位奸商,贾斯特一把关上店门,一脸问号的看着我,却不知道该问什么为好。
“别着急,先把戒指给我,然后把二百年的好酒带到俱乐部,我就告诉你是怎么回事,这个故事可是非常长的呦~”
“我还道吸血鬼转性了呢,闹了半天更加变本加厉了!”贾斯特接过龙蛋和十万金币,喃喃的道。
仔细打量这枚戒指,我也在不知不觉间流出口水,莹白的戒面切成棱状,让他看起来晶莹剔透、熠熠生辉,而钻戒顶端镶嵌着的那枚让人目为之眩的绿松石更是美的心惊肉跳。我挥挥手道:“今天是大喜的日子,去拿酒吧!我在俱乐部等你,可不许拿假酒糊弄我!”
“还用去拿?就在我手边呢!”贾斯特吹着口哨道,“我去俱乐部,到了给你发信息。”
这双破鞋为啥非要八十级乜?我留在客房之中,郁闷的看着“杜达蒙的粗制滥造”,首次生出PK这个矮人的想法,连老师打造的龙鳞甲才要求八十级,而且那里还有我做助手造成的门槛上升,这双破鞋竟然需要八十级,简直就是铁匠的耻辱!我是不是也该练练级了?说实话,现在这个状态实在不适合练级,游戏后期的近战职业练级之慢是公认的,而我又背着日出洗礼的惩罚,还有好几十天才能恢复状态,现在去练级,就是遁地兽那种废柴我也打不动。
其实越级杀BOSS才是快速冲级的最佳途经,不过一般人都不具备这个能力,就算眼镜蛇之号角那种强悍的团队,也绝对干不过百级BOSS,顶多也就是干一干百级小兵罢了,给他们一个独角兽王,他们肯定扑街。当然了,独角兽王我也一样战不过,黑武士首领就更别说了,比独角兽王更加不好对付,我如果能够恢复到颠峰状态,倒是可以跟金面鬼王那个级数的BOSS拼一拼,不过鬼王可以不算,那家伙有吸血天赋,绝对是我的克星。
我的优势在哪里?说来惭愧,论起打BOSS,我只能指望渎神之语、混沌之锤和邪恶之光,近身战斗根本就不是对手,说到近战……我的技能偏向自保,攻击能力太普通,唯一一个杀伤性技能淬毒还处于成长期,从来没用它打过BOSS。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来看,我的两棵技能树合在一起明显偏向暗杀而不是正面战斗,虽然我很少窜出阴影给人致命一击,当初选择淬毒这项技能而放弃夺命攻杀,就是为了配合自己的保命技能打BOSS,可惜魔法装备一出,淬毒技能就没了用武之地,现在看起来倒像是败笔。
说到淬毒,也是时候整理一下我满身的零件了,别看空间戒指容量大,照我这个用法,过不了两天就得淤出来。现在空间戒指就像一家龙族博物馆,上到黑龙克拉克的遗骸,下到金属龙尊达莱莉的手艺,几乎有一半的东西和龙有关,急需整顿。
近的不说,老龙克拉克的龙牙被我折腾了好几根,但是坚硬的龙角和锋利的龙爪还没有拾掇,此外还有一颗龙眼。龙角和龙爪制造的兵器都没有酸性腐蚀这个属性,不过用他们造出的兵器无论质地还是锋锐度,都比龙牙略胜一筹,而且说不定还会带有什么特殊属性也很难讲,当然了,用他们打造装备的难度也是极大的,只看老师安度兰选择龙牙而放弃了龙角龙爪就知道它们都不是好啃的骨头。
我已经亲眼目睹了安度兰借助龙眼制造魔法道具的全过程,只要铁匠升到宗师,剩下的龙眼就有了用武之地,除了这些以外,黑龙的龙骨我这里也有很多,最扎眼的就是那长长的一根脊梁骨,这个东西当初安度兰没置可否,用于打造的话和普通龙骨的作用差不多少,可以制造龙骨鞭和长弓的弓背,明显浪费,让我不知道该怎么下手,直到仔细研究过系统升级后的生活系统,才知道这个东西是新增加的木匠职业者最需要的材料。
连续采了两只双足飞龙,我的戒指里还有四只飞龙眼,两对龙翅膀,飞龙皮几十张,剧毒龙血无数有这么多东西,足够我把缝纫和配药技能烧上去了吧?裁缝升级宗师只要求缝出天器,有尼拉卓尔老师的无上神工做保证,我的裁缝冲到宗师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其他网游之中,所有的“第一人”几乎都会得到奖励,而国度中还没出现过裁缝宗师,看来这项技能我是可以独占鳌头的了。
说实在的,如果图一时的痛快,我仍旧可以依靠魔法装备裸混,而且还可以风光的混个半年到一年,不过这个不是长久之策,一是因为那些魔法技能,比如学派专精,都是装备自带,就算我用的再熟练,也不可能升级;二是依靠魔法殴怪的打法对我来说没有发展的潜力,渎神之语就算被我称为BOSS克星,仍然只是一个七段魔法,打普通怪物自然无往而不利,可是对上九十级之上的BOSS却缺乏说服力,而且随着时间推移,必然被人赶上,超过。
其实仔细想想就可以明白,那些二次进阶的BOSS们一个个都有傍身绝技,渎神之语的确很难奏效,骨翅龙就是一例。在目前玩家等级偏低的情况下,掌握这套装备的人就等于在冷兵器时代握有机关枪,当然风光无限,可是等到这个世界进化到导弹满天飞的时代,我如果不思进取,仍然只能使用机关枪,那就连汤都喝不到了。无论什么技能都是越高级威力越大,可也越难提升等级,如果我是法师,后面自然有高段魔法等着我去学习,也就是说我也可以鸟枪换炮,可刺客去走魔法路线根本就是本末倒置,除非我能过一段时间就搞到一套附加更高级的更实用的魔法装备,否则依靠魔法裸混必然走进死胡同,到时候刺客技能也不高,魔法能力又差劲,扑街肯定会扑到街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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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八十三章 戒指到手(2)
铁匠和裁缝都有升级宗师的可能,不过既然拿了无暇神针和明昧剪,我当然是优先练习缝纫了,如果我沿着暗杀型刺客的路走下去,首选当然还是敏捷。
算算贾斯特也快到了,我试了试水晶戒指的效果,从容下线,迫不及待的查看帐户,却失望的看到金币没有增长多少,自己帐户上的金币离二百万还差着一点
黑袍法师两次震撼式的亮相把玩家们的兴趣调到了最高峰,议论纷纷,瞬间成为偶像型人物,我在孤独的风面前的一番做作,跟某些人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如果他们知道龙巫妖已经仙逝,估计会跌碎一地眼镜儿。当然了,也不是所有人都对黑袍法师抱有好感,特别是桑达巴小提琴公会的人,对此嗤之以鼻,不过他们怎么也怨不到NPC的头上,只能把矛头直指再次放出大怪来屠戮玩家的寰宇公司,还捎上了发布demo的霸斯特,怨他早不发布,晚不发布,偏要赶这个时候发布黑袍法师大战白龙的demo,大发死人财不说,整个就是讽刺小提琴公会来的,简直让人啼笑皆非。
短暂的通话过后,墨镜黑衣的拐杖人再次出现在光天化日之下,不紧不慢的走向大鲨鱼俱乐部,贾斯特依旧等在大街上,门童依旧彬彬有礼,不过我不知道的是,墨镜黑衣人已经引起了有心人的注意。在远远的角落中,有几个人窃窃私语:“那个到底是不是姓杨的那畜生,你看清楚了?”“没有,那厮耳朵贼好使,这次等在他们出来的路上看看就知道。”“靠!天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出来!咱们还在这里等一天啊?要我说,找个借口进去不就得了?”“这里是网游俱乐部,白痴!只有你进了游戏还不锁门!”
一进包间我就闻到四溢的酒香,虽然淡淡的红酒味道不像白酒那么浓烈,可是低沉深厚,让人立感非比寻常。酿酒难,贮酒更难,美酒贮藏的时间越长就越容易挥发,如果藏酒不得其法,根本就无法留的住好酒,比如西洋人酒库中的藏酒全都是横放,再把长长的玻璃瓶子用软木塞住,就算这样没有密法也很难保存太长的时间。中国的藏酒不用玻璃、软木,使用的是酒坛和泥封,因此更容易挥发。故老相传的“女儿红”、“状元红”是酒家在胎儿降生之时埋下的美酒,等待儿女功成名就之时方可饮用,其实只说了个大概,存酒的秘方却不为人知。有许多人不明就里,便依样画葫芦,可是三十年后刨出酒来却大都发现,酒坛中既没剩下多少液体,而那些剩下的“酒”也都能让人“淡出鸟来”。
藏酒的讲究不是一时半会儿可以说得清楚的,不过贮存二百年的老酒绝对称的上奇迹,霸斯特遇到的奇迹很多,但是以今天最为畅快。“再来一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接过一杯“奇迹”一饮而尽的道,气的贾斯特立刻失去语言的能力。我也知道“二百年拉菲”这种美酒应当慢慢的品,像这等牛饮整个就是暴殄天物,可惜的是某熊从来都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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