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网王]大神,你好!
敦贺莲面不改色地咬了一口手上的薄饼,陈默仿佛是想到什么忽然从头到脚扫描了敦贺莲一遍。
“怎么了?”
敦贺莲的动作一顿。
“没啊,我只是在想,敦贺莲先生难得有时间来和我一起吃饭,我记忆中你不是一个工作狂人么。”
“呃……啊。”敦贺莲咬着薄饼的嘴角一顿,“最近没有什么通告工作,幸一也有点感冒了,所以……奇怪地有点空闲。”
“这样……”陈默若有所思地看了敦贺莲一眼,然后继续低头吃自己盘子里面的菜,“最近的报纸你看了么?”
“我明天要去一趟迹部家。”
陈默拿着面巾纸抹了抹嘴巴:“他们三请四请弄得我也很不好意思,所以我也得给他们点面子去看看他们咯。”
“呵……”敦贺莲像是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一样,“半年前的事情可是搞得沸沸扬扬,迹部家想把你找回去的决心很大啊……”
“大你妹。”
陈默面无表情地开口:“他们不过是现在看我有点意思了又想吧我叫回去罢了,不劳你费心,我自己有分寸。”
“……”
“说吧,今天叫我出来到底是什么事。”
“陈默啊,你到底要我说几遍你才会相信我真的只是找你出来吃一顿饭罢了。”
陈默忽然低下头,敦贺莲下意识地觉得不对,但是等陈默再抬起头的时候,就已经是清明一片了。
陈默十指交缠着看着面前的人,语气里面略略有了些难得的放松。
“对不起,”陈默低低地说了一句,敦贺莲隔着灯火看他,眉眼朦胧。
然后就是长时间的静默。
“你接到最新期的LIN的通知了么?”
敦贺莲状似无意抬起头看了看陈默,陈默维持着搅拌冰激凌的动作没有停下。
“再说吧,我最近也很忙。”
敦贺莲从善如流地朝着陈默点了点头。
不知不觉,他们两个人也认识了这么久了。
陈默心想,然后他的目光飘向外面,那是一片灯红酒绿的世界。
“莲啊……你为什么会想要当明星啊。”
陈默忽然问了一个完全不相关的问题,但是显然敦贺莲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的准备,他略略皱了皱眉头,然后开口说:“不知道,你说呢?”
陈默摇晃了一下手上的杯子,他的眉眼里面写满了落寞:“我不知道,或许对我来说,我已经找不到最初的那种心情了。”陈默的语气又是一顿:“等我有一天,厌弃了这个圈子,还指望以卖你这个大明星的签名为生呢。”
陈默一边说笑着,一边将酒杯搁在桌子上,他看着敦贺莲又继续开口:“你胃不好,少喝一点。”
“恩……”
敦贺莲笑着看他,细长的眉眼舒展开,别有一番风情。
*
陈默回到家里的时候,为贞衫还没有回来,鉴于这一年来陈默到山区(……)去拍戏的悲惨经历,他根本没有心思去换房子。并且为贞衫也没有提出要自己搬出去的问题。
所以他就一路这么厚着脸皮和为贞衫住在了一起,并且好像并没有结束的时候。
桌子上放着刚刚洗好的苹果,电视仿佛是因为主人的粗心所以没有关掉,上面滚是动着的却是昨天首映会上自己的镜头。
陈默几乎是急切地关掉了电视机,一切又归于沉寂。
门忽然被打开了,肩膀上传来一阵莫名的炽热,陈默很是熟悉地转过身,为贞衫静静地注视了陈默一眼。
一年前陈默什么都没有问,只是安静地看着三浦拓海离开。
一年以后的现在,陈默也依旧没有开口问。
如果三浦还活着,如果他还想见到自己,那么他总会出现的。
如果三浦死了,那么自己就更加不用知道了。
“明天要去迹部家,东西都准备好了么。”
陈默没有抗拒为贞衫拢过来的手臂,少年的眼睛里面是清丽的颜色,活脱脱像是从水墨画里面走出来的人。
陈默在为贞胸口的地方蹭了蹭,为贞的开了口,语气里面有点无奈:“都准备好了,明天你知道带一双嘴巴去就可以了。”
“大叔。”
陈默闷声开口:“你说人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快?明明一年之前,他们都还是看不起我的,为这么现在就这么着急想让我回去?”
“你明天自己去问他们吧。”
为贞衫的声音淡淡地传过来,然后他抬起手,将陈默抱在怀里,维持着这个姿势走到了房间里。
他把陈默放到了床上,然后淡淡地在他额头上印下一个吻。
不带任何□或者其他不相关的感情。
他推了推眼镜,然后开口:“晚安。”
“恩,做个好梦。”
陈默对着看不到的角落,轻轻地掀动了一下他的嘴角。
窗户外间是一轮高悬的月,旁边是寂寞的星子,静静地闪着寒光。
是日。
陈默从噩梦中醒来,额头前面全是冷汗,入目的却是耀眼的阳光,鼻翼间闻到的是饭菜的香味。
然后为贞衫走进来,拿起昨天被陈默随意丢在地上衣服,一件一件叠好,然后转身朝着衣柜里面找了找陈默今天要穿的衣服。
总之,迹部家的聚会也是怠慢不得的。
更何况现在已经是完全不一样了。
陈默慵懒地打了一个哈欠:“他们来了吗?”
“已经来了,在楼下等着。”
“这样……”
陈默一边迷迷糊糊地叼着吐司,朝着窗外望了一眼,果然看到好几辆带着迹部家标志的车子出现在那里。
“不急……”陈默的声音里面有点恶作剧的意思,“让他们等等吧,谁叫我现在也算是……”
“当红巨星了。”
陈默喝下了最后一口牛奶,给这场闹剧做了结论。
半年以前发生的事情,其实很简单。
自从自己在那个山沟沟里面拍戏开始,迹部家就跟吃错药了一样没少找自己的麻烦,却在半年前忽然转了性子,哭着喊着求自己再次回到迹部家。
虽然在这之前,自己的那个亲生哥哥以一种要打爆自己手机的态度,一直对自己纠缠不休。
陈默却一直都没有换手机,或者说——他一直住在为贞衫的家,也是一样的理由。
可是这样的自欺欺人又能欺骗自己多久?
如果那个人真的有心去找他,自己就算是飞到火星上也照样能被他抓回来。
不过这些……也只是梦想罢了。
陈默戴着巨大的墨镜,一步三回头地走下了楼梯。
黑色的汽车,车窗被缓慢地拉下。
一双银灰色的眸子,漂亮的泪痣宛如有生命一般给这张脸添加了无上的色彩。
“恩那,去开门,他来了。”
“……”
陈默拉下墨镜,周围一片阳光。
“好久不见,唔,迹部哥哥。”
“……好久不见,本少爷不华丽的弟弟。”
第六十七章 迹部家 。。。
车子在路上平缓地前行着,陈默抬着头看着面前的迹部景吾,笑容平和并且淡定。
“到底要我说多少次,你才会相信,我真的不是迹部慎?”陈默几乎是用一种无奈到极点的状态,看着面前的迹部景吾。
迹部景吾,真的是陈默平生能所见的,道理最说不通的一位。
比方说现在……
“小慎,我知道的,恩那,要我说多少次,你才能记住,叫我大哥?”
迹部景吾一边这么说,一边将脸偏过去,陈默一声不响地看着迹部的侧脸,然后几不可查地皱了一下眉头。
“到了。”迹部首先打开车门,他转过头看着一脸平淡表情的陈默,忽然伸出手揉了揉他的头发!
陈默看着他,既没有表示反抗,也没有表示顺从。迹部看着陈默,忽然觉得无趣,他抽回手然后用手指抚摸着自己的脸。
陈默对他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然后略略低了一下头,从车子里面钻了出来。
映入眼前的,是迹部家的主宅。
*
其实现在的情况,并非不好理解。
什么地方赚钱或者说洗白钱最快最稳当?
除了走私贩/毒贩卖军火等上不了台面的勾当,就是靠在演艺公司投资了。
但这也不是稳赚不赔的买卖,毕竟如果电影扑街了,那么那笔钱也就真正的变成了,洗着洗着就洗没了。
所以这个时候,能做的最好的事,就是找到最好的演员,最好的导演,编一部最好的剧本。
如果是往年,这个生意肯定会放在敦贺莲的头上——但是且不说敦贺莲这个人,并不会接这样的片子,就是现在,迹部慎,哦不,陈默,他的名气是比敦贺莲稍微大一点的。
最起码是在国际上——这个范围。
所以说,迹部家的野心也是不可谓不大的,他们的目标是全球的票房,而放眼日本,能担得起这个由头的,也只有陈默一人。
但是……
陈默也并不是如他们所想象的,是那么好打发的主。
半年前迹部家就踢到了这块铁板,对于某些人而言,就算是半年后的现在,一切也是一样的。
陈默用错开迹部景吾半个身位的速度,走进迹部家。
然后出现在他面前的,就是觥筹交错的一切。
整个大厅被布置成四面环绕的模样,空气中似乎还有香水混杂着香槟的味道在飘荡。陈默的鼻尖微微一抖,就看到面前一个精神矍铄的中年人走到了自己的面前。
他的头发疏得一丝不苟,黑色的西装穿在身上,勾勒出他的身材,只是脸上有着细密的皱纹,从眼角一直延伸开去,笑起来的模样像一朵繁盛的菊花。
陈默站在原地看着他,笑容谐谑,少年的眼里黑白分明,面前的迹部日脸上的笑容有点挂不住。
但是挂不住,还是得挂住。
他这样对自己说。
“景吾,快点带小慎到处去逛逛,你这个做哥哥的也不懂照顾弟弟。”
“是啊,是要到处逛逛,毕竟很久没有来了。”
陈默死死地咬了很久这两个字,满意地看到迹部日的脸色在一瞬间暗了下去,然后他扯出一个勉强的笑容。
哦,忘了介绍了,面前这个头发梳得油光发亮的人,就是陈默的亲生父亲。
陈默自然是不会乖乖地跟在迹部景吾的后面,参观迹部家的,毕竟迹部家对于陈默而言,没有任何的意义。
或者更多的,是提醒自己鸠占鹊巢的这个事实。
有很多人都企图和陈默搭讪,但是少年只是靠在房间的角落里,黑色的眼睛里面没有任何情绪的波动,一种属于大神特有的强大气场散发出来,仿佛给所有人一种讯号。
——生人勿近。
耳朵旁边听到的是优雅到死的音乐,陈默忍不住打了一个哈欠,然后他晃着手上的酒,抬起头对着迹部景吾说。
“等下有兴趣么,和我跳支舞。”
迹部景吾好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一样,他朝着面前的陈默挑了一下眉毛,然后说:“恩那,本大爷给你这个荣幸。”
陈默抬眼过去看他,迹部的眼睛里面是一片纯粹的骄傲。
就像一个天生的王者,容不得半点侵犯。
陈默在一瞬间觉得,迹部景吾和他或许是一类人,都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自己的心,用骄傲给自己的外表涂上一层最完美的外装。
正当陈默喝酒喝得HIGH的时候,周围的灯光忽然在一瞬间暗了下来!
但是周围只是传来了一阵阵低语,陈默在黑暗中看不到任何的场景。
他有一点点的……咳,夜盲症。
然后,就像是理所当然一样,陈默的肩膀上被搭上了一双手,慢慢地朝着下面滑动了一下,然后紧紧地贴着自己的。
“跳舞吧。”
他听到青年的低语,比丝绸还华丽。
有的时候,越是禁忌的东西,就越能让人产生一试的冲动。
比方说现在——
“哥,你什么时候打算放过我?”
陈默在迹部的耳边低语,然后感觉到了迹部一瞬间的战栗。
“如果我没有想错的话,你到底是比较喜欢以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