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野兽法则





他咬住了牙关,抽噎着,心痛如绞。 
B  爱不爱,可伤人 
裴新民把戒指套在手上,他要记得一个人。记忆是很微妙的东西,它总是在漫长的岁月里被反复的揉搓,最终变成一片空白。所以裴新民用火一次次的灼烧,他知道,越是剧烈的疼痛,越能使人刻骨铭心。 


3月26日,也就是农历的2月15,大吉,宜出行,宜动土。 
林志豪选在这一天接受东南亚大豪财经杂志的采访。 
记者是个漂亮的小姐,对林志豪早有耳闻。这个人是靠黑道起家的,警方一直密切留意他的动向,然而却抓不到把柄,这倒还在其次,最令人惊叹的是——他没有案底,不管是走私还是贩毒,这都和他没有关系,甚至连交通违章的记录都没有,他仿佛生来就是干净的。 
苏玲南小姐发现他有一双温柔的眼睛,男人的眼睛用温柔两个字来形容似乎是有点奇怪,但他的确是温柔的,很轻易的就让人联想起初春的日光,那风,轻而软,静静的望着你,只那一眼,就让人的心都醉了。 
苏玲南是花丛中的高手,阅人无数,这一类的男人,做爱人知情晓趣,做老公体贴入微,他轻易的不会出轨,出轨也不可能让你抓到任何把柄,他会把外面的事情打点的像烫过的衬衫一样的妥贴,更重要的是,他很有钱——更更重要的是——他刚刚死了老婆。 
苏玲南把浓密的长发往身后一甩,她知道自己哪里长得最美,何况她本来就是个百里挑一的美人,但那个男人的眼光里波澜不兴。她有些气馁,干脆单刀直入:“林先生,冒昧的问您一个私人问题,您夫人过世已经半年多了,以您的身份,中匮乏人毕竟是件大事,难道就没有续弦的打算?” 
林志豪神色微沉,静了一会儿才说:“我和我夫人是在上大学的时候认识的,她很单纯,是个非常可爱的女孩子,除了她之外,我没有爱过这世上的任何一个女人,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我想也不会有。” 
苏玲南微微动容:“您的意思——难道是说?” 
“苏小姐站在女性的立场上,可能会更容易理解这种感情吧……” 
“可是您还这么的年轻……” 
“这不是什么问题,人心其实是很小的,只要还记着另外一个人,就不可能给其他任何人留下位置,即便是日子再长,也是一样的道理,您说是不是,苏小姐?” 
“啊?”苏玲南猛的一惊:“啊,对。” 
她暗暗叹了口气,如今这年头,居然还有人肯这么想,尤其还是一个位高权重的男人,这怎么听都不像是真的。然而苏玲南在业界混了这么多年,因为貌美,哪个男人不想占她点便宜,而她主动的给了林志豪机会,竟也被他旁敲侧击的拒绝了,不由得苏玲南不多看他两眼。 
女人和男人是一样的毛病,越得不到东西,往往越是最好的。 
林志豪看了看表:“差不多到时间了,苏小姐也饿了吧,让他们上菜好不好?“ 
苏玲南嫣然一笑:“让林先生亲自下海陪酒,我还真算得上幸运。” 
林志豪淡淡说道:“苏小姐太客气了,辛苦了一上午,吃个便饭也是应该的。” 
说是便饭,准备的却十分丰盛。 
服务生在包间里穿梭来往。 
苏玲南给林志豪斟上了一杯。像他这种男人,不管是在什么时候,对什么人,都会平等以待,绝不肯失礼。 
她媚眼如丝的钩着他。 
林志豪却按住了杯口:“对不起,苏小姐,我不会喝酒。” 
苏玲南又是一楞:“林先生,您太不给面子了。” 
“是真不会喝。”他声音低沉,那么的诚恳,不由得你不心悦诚服。 
苏玲南轻哼,从服务生手里接过红酒:“换这个可以吧。” 
她觉得服务生的手指很冷,冷的超乎常情,但也许是被红酒冰过的缘故,她没有过多的留意。 
服务生走出包间。 
转到墙角处,抹了一把脸上的冷汗。 
骗过一个跟你朝夕相处五年多的人,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他不知道他有没有露出马脚。 
进包间之前都要搜身,所以他没有藏枪的机会。 
只有等着靠近林志豪,怎么才能靠近他。 
只要能靠近他。 
服务生对着墙上的镜子整了整领结,面里的人看起来有点陌生,那是他花大价钱,从化装高手那里换来的一张脸,但身段改不了,好在饭店的制服都大同小异,他深吸了一口气,每次面对林志豪,他都觉得心悸,颤抖。 
他想他还是在爱着他。 
爱着他,并不妨碍他处心积虑的干掉他。 
事实上,从某种角度来说,爱情和利益完全是可以分开的。 
例如爱人并不代表不杀人。 
杀人也并不意味着不再爱。这两者之间不像楚河汉界,它们是和平的,共处的,在同一个空间里,可以滋长出五彩斑斓的剧毒的花。 
裴新民对着镜子想起了林志豪,他是如此,那么他呢?数学里有个词叫做同理可证,是不是能在这样的情况下派上用场。 
裴新民微笑了一下转身刚想走,忽然背后伸出一只手,以他的伸手,竟只挣扎了两下,就被那人捂住了嘴,连拖带拽,丢进了厕所的隔挡间里。他刚有所举动,那人在他腰间狠狠一撞,揪着他头发按在了墙上:“见鬼,看看这是谁啊——”那人啧啧惊叹:“我是在做梦吧。” 
裴新民低声说:“你放开我。” 
那人笑起来,拍了拍他的脸颊:“多可爱的小宝贝啊。” 
他一把将他摔在马桶盖上,按着他,裤子被褪下去,没有任何润滑,股间被插入了两个手指,裴新民呻吟了一声,很疼,太疼了,最重要的是,这根本不是做这种事的时候。 
男人的性器在他两腿间摩擦,轻易的可以感觉到熟悉的形装,他发现他竟然亢奋起来,在厕所里,这么屈辱的姿势,对方插入的时候,那火热的触感,然后是疼痛,剧烈的,他惨叫,男人按着他的肩膀,他几乎昏过去。 
外面传来脚步声,忽然间背后一凉,似乎有人推开了门,喋喋怪笑了几声:“对不住,张老大,您玩您的。” 
张家男怒斥:“滚你妈蛋!” 
裴新民感觉他弯下腰来,贴在他背上,插入的更深,身体密合的像一个身体,他轻微的颤抖着。 
“我跟你说过什么?” 
是不是我说过的每一句话,你都能当做耳边风? 
他在他体内射出,猛的抽出身。 
裴新民全身一颤。 
张家男拖着他到洗手台旁,放满了水,按着他的头猛扎下去。 
裴新民开始只是窒息。 
水大量的呛进来。 
他猛烈的咳嗽,以为自己即将死去。 
这时他被拎出了水底,面对着镜子,狼狈的咳成一团,血气翻涌,那种感觉,就像是要把心肝肚肺全咳出来。 
张家男强迫他抬起下巴:“你看看你自己!” 
裴新民闭上眼睛。 
连张家男都瞒不过,又怎么可能骗过林志豪? 
“脑子进水了。”张家男松开手,他沿着洗手台,慢慢的跪趴在地上。 
必须要杀了他。 
没有别的选择。 
张家男蹲在了面前,饶有兴味的笑了笑:“杀人?” 
奇怪,为什么我倒觉得你是来送死的? 
裴新民揪住他的衣领:“你要帮我。” 
“我帮了你多少次?” 
一个人要往死路上走,别人总是挡不住。 
裴新民无言以对。 
“快滚吧——”张家男站起身,不轻不重的踢了他一脚。 
“我走不了。”裴新民微一抬眼帘。 
他黝黑的眼睛里泛着透青色。 
狂热的,灼烧。 
仿佛一个信徒,执意要飞蛾扑火。 
“有意思——”张家男搓了搓手,他喜欢有意思的东西。 
包括他所不能理解的人在内。 
他打量着裴新民,忽然笑了:“总不会是为了付三吧——”他拢着他湿淋淋的头发“我发现你还真是可爱。” 
不是的,裴新民想,跟付三没有什么关系。 
但张家男要这样认为也无防,对他有好处的事,他一向都不会否认。 
“想报仇?” 
没什么仇可报。 
付三跟他非新非故,即便是爱,也不过是爱。 
裴新民抱住了张家男的手,他的手好凉。 
林志豪的手会不会也是这样的凉? 
让付三饮下微型雷管,唯恐他下不了手,什么都瞒不过林志豪,他要他死,早晚是一死,我死不如他去死!裴新民眼皮微窄。 
我的的确确是来杀人的。 
不管杀了谁。 
我还是他。 
那都是一个人,一条命! 
张家男反手摸了摸他的脸:“重回同城会的话,要付出很惨重的代价。 
多多少少是有那点心疼的。 
“你说我是不是有点喜欢你呢?” 
裴新民老老实实的说:“我不知道。” 
张家男笑了:“我也不知道。” 


    C  你看那花儿开在了掌心里 
裴新民没有办法向张家男解释他和林志豪之间的关系,那种感觉就像是刀锋上的花,虽然怎么想都觉得艳丽无匹,但却是无论如何也不可以盛开的。 


张家男向肖乐平张开了手,表示他对目前的状况也一样的无话可说。 
“这小子又回来了,你们看着办吧。” 
“老大,你这是什么意思?”肖乐平挑着眉毛,他没有看裴新民一眼,这家伙是块垃圾,而他们的老大从小就有捡垃圾的嗜好。 
“没什么意思。”张家男咧开了嘴,从牙缝里发出奇怪的声音“林志豪一定要往死里弄的东西,不管是他的人还是他的狗,我都觉得好的不得了。” 
他好像对自己的爱好也很头痛:“你说吧,人这个东西,是不是都有这么点逆反心理呢?” 
肖乐平呆呆的看着他:“老大——” 
“啊?” 
“我要没记错的话,你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好像早该过青春期了对不对?” 
张家男哈哈一笑:“说的对说的对——” 
“还有小林子的命,要怎么跟会里交代,兄弟们就这么不值钱?”肖乐平深吸了口气“老大,我跟你这么多年了,今天我就跟你这么说吧,有他在,就没有我肖乐平!” 
裴新民微微一笑,林志豪的人满酒店的搜索他,他是被张家男用大衣裹回来的,他的眼晴里光彩闪烁,仿佛怒海暗夜里的灯塔。 
肖乐平这时候才看了他一眼,却觉得他跟以前好像不大一样了,但要让他细说,却又说不出来,肖乐平若有所思,这个人一定是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里经历了些什么,他变得更妖纵,更不可测。 
裴新民从怀里摸出枪:“肖副会长,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告诉你,这世上没有哪个人是必不可少的。” 
他把枪在手里掂了两下:“不是我看不起你,刚才那一分钟,我至少有三次杀你的机会,但我不会这么做,为什么呢?”他微笑着看了看张家男“如果我杀了你,他一定不会放过我,同样的道理,如果你杀了我——” 
肖乐平怒极反笑:“你觉得你的份量,能跟我一较高低?” 
“不能——”裴新民回答的很干脆“绝对不能——但我不能保证,他会一点都不记得——” 
他用眉稍眼角微睇着肖乐平。 
人心是很奇怪的东西。 
张家男微笑着坐山观虎斗。 
他发现裴新民比他想像中的更可爱。 
可能是太可爱了,所以林志豪容不下他。 
是不是他不能容忍一个男人比他更可爱呢?张家男不无恶意的揣摩着。 
肖乐平的手在抖,这些年的生活太优越了,他不敢压这一宝! 
张家男轻嘘,到底是做妾的料子。 
裴新民拿起枪,他的枪法百发百中。早在四年前肖乐平就有所耳闻,江湖中传言,裴新民要杀一个人,绝对用不着第二枪。 
但就是这么一个人物,被林志豪逼得生不得,死不得,藏不得,匿不得。 
不人不鬼。 
肖乐平记起林志豪的脸,那是一张很平淡的脸,你说不出它有什么毛病,但要找不到太突出的优点,事实地,大多数人看过之后转眼就会忘记。唯一可以让人指摘的,就是他眼角处有一颗痣,很小的一颗痣,麻衣五相上曾有记载,泪痣,误终生。肖乐平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记得这么清楚。 
“当然我重新站到这里,就会拿出我的诚意。”裴新民忽然扣下了搬机。 
子弹穿透了他的掌心。 
透过明晃晃的洞,可以看见肖乐平的脸,像飞出去的子弹一样的铁青。 
他大笑,似乎觉得这场面很有意思。 
你知道不知道被子弹穿透的感觉,空气在身体里流动,那不是痛,而是凉。 
彻骨的冰凉。 
裴新民蜷起手,却发现自己攥住了一汪血。 
他记得他第一次见到林志豪,还不到二十岁。他阅人无数,却从来没看到过那么温暖的一双眼睛。 
他向他伸出手,他说你起来,人是不能跪着说话的。既然开口,那就一定要站得稳,挺的直。 
但在此后的五年里,他为他下过无数次跪,杀过无数的人,他的手上染满了鲜血,他为了爱他,把所能够拿出来的东西全都拿了出来,把自己放在祭坛上,任人宰割。 
但现在他要他去死! 
裴新民不明白,为什么爱一个人,竟会这么的不容易。 
不容易。 
不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