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6、[历史小说] 大唐盗帅 作者:盗帅二代(起点vip2012.5.15完结)
杜荷在这里直接梳了一个电视剧里的那种侠客打扮的“武侠式”发型,将前额头发左右中分,脑后发型散于肩上。
其实这种发型只存于电视,在古代披头是小孩子在未成年前的发型,成年人不仅以披发为不雅,甚至有身份的男子还使用油脂来固定发髻,使之不致垂落。但杜荷所在是的唐朝,唐朝是一个思想极其开放的朝代,很讲究潮流。他们不但能够发扬自己的文化,还能接受各族优良的东西,学为己用。
在长安就时常可以见到梳着文士头型的异族野蛮人,也可以见到扎着辫子的百姓武夫。
这“武侠式”发型虽说怪异了一点,独行特立,但不至于接受不了,何况并不难看!
杜荷换上了市场上常见的劲服,对着清澈的溪水照着自己的模样,水中倒映的人影以与记忆中的自己不一样了:记忆里的自己皮肤白皙,有着书生气息,英俊潇洒,是一个浊世佳公子,但水中的倒影却是一个年在二十五六岁间的侠客,小麦色的肌肤,像是风吹日晒的沧桑和勤修武功的结果,细瘦的身躯因为研习内功已经变得宽肩细腰,全身肌肉浑圆匀称,黑白相间的头发随意披散在宽阔的肩膀上,隐隐透露出那种饱经风霜的气息。薄薄的嘴唇总挂着一丝不经意的笑容,只有那两道浓眉和一条秀气挺拔的鼻梁,还依稀可以看出自己的影子。来到这个世界也学会了很多东西,胸中具备了丰富的知识和奇异的经历,那双眼睛变得复杂灵活,时而深邃难测,时而锐如鹰隼,时而忧郁感伤,有一种成熟男人的味道。
这是一个标准的阅历丰富的游侠类型的人物,也别有一番味道,同样有着让美女垂青的先决条件!
除了没有淡淡的胡须渣子外,一切都很完美,杜荷摸了摸鼻子下白白净净的髭,毕竟只有十七岁,虽然两年来身材疯长,已经有一米七三左右的个了,但这胡子却是强迫不出来的。
不过只是小毛病了,并不碍事!
杜荷将自己穿来的文人装饰统统烧了,脑中只有一个念头:“江南,我杜荷来了!”
第十章奇遇
第十章奇遇
武关位于丹凤县东武关河的北岸,与函谷关,萧关,大散关成为“秦之四塞”。武关历史悠久,远在春秋时即以建置,名为“少习关”,战国时改为“武关”。关城建立在峡谷间一座较为平坦的高地上,北依高峻的少习山,南濒险要。城墙以青石砖铸成,略成方形,坚固非常。东西各开一门,以砖石包砌卷洞。西门上有“三秦要塞”四字,东门有“武关”二字,内门额上有“古少习关”四字。关西地势较为平坦,唯出关东行,延山腰盘曲而过,崖高谷深,狭窄难行,因此武关为古代兵家必争之地。
当年李世民建议取关中占长安,以长安为基,一统天下。看中的就是关中居于险要之敌,如秦国一样,有函古关、武关之险,可以高枕无忧的发展壮大,让天下诸侯互争消耗,自己却在一旁休养生息,伺机而动。
杜荷决定走的路线正是从商州过武关,入邓州南下荆州,再由荆州江陵顺江而下,直抵江南!
如此路线有两个目的,一来可以领略一下荆州风貌,见识一下唐朝长江的壮丽,关键还是在于他想知道从江陵顺江南下,抵达长安需要多少时间,以便估算苏定芳大军南下需要耗费的时间。
作为关中门户,即便是这太平盛世,这武关也驻扎了千余守兵。
过了武关,来到东面,如书上记载的一般,这里地势逐渐险要,不在是靠近关中时的平坦大道,一条只容纳五人并肩的小道,延山腰盘曲,一面靠山,另一面却是深谷。
由于道路险要,杜荷下马步行,路上的行人不多,大多是那些抄近路的行人或者行脚商人,他们挑着大大小小的货郎担,时不时的还会吆喝几句,给漫漫长途添加几分喧闹。
走了里许,到了最险要的连环弯,这里地势险峻,陡峭非常,小小的山道,只容得下两人,而且拐弯处角度呈现九十度死角,来往的人看不知对面是否有人,常常在不注意下相撞在一起,一个不慎就会有坠崖的危险,这里是最容易发生事情的地方。
这时,杜荷隐约听到了男孩的哭泣声,眺望远处,却见前方拐弯处聚集了十多人,就如堵车一样,围做一处,哭泣声就从前方人群中传来。
这小时候看多了武侠剧,自小就有一个武侠梦,向往那些大侠行侠仗义,在后世虽电视里时常报道这里发生打劫,那里发生绑架,但出现在身旁的却不多,极少遇到。
此时他的身份是游侠,正好过过当大侠的隐,不免加快了脚步,一探究竟,看看有什么地方自己可以出力的。
来到近处,所在地方极为险峻,也不敢往前挤,只是问前面的人什么情况。
一个行脚商人长叹道:“定是有人跌下去了呗。这里叫做连环弯,又有武关生死地一说,是最危险的地方。”他也刚来,不知情况,但却因常走这里,对于这里的地形很是了解。
前面的一个旅人解释道:“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为了救一个十岁孩子,摔倒崖下去了。孩子的爹是个实在人,在想办法下去看看,能不能救,在向路人讨要绳索呢!”
杜荷向崖下望去,山崖不高也就是五六丈的样子,大约十五米左右,能够看见崖低,崖低都是乱石,这人摔下去能活得机会不大。
行脚商人低呼道:“这山崖可有五丈高啊,人摔下去哪里还有活命的机会。”
旅人道:“我们也是这么说!孩子的爹却道就算是死,也要将尸体带上来,好好的安葬,不能让孩子的救命恩人就这样暴尸荒野,让畜生吃了。”
行脚商人顿了一顿道:“绳子我却是有,只是这山崖几乎没有什么落脚的地方,有绳子也未必下的去,更加别说是上来,何况还要带一个人?万一连他也出了意外,我岂不等于害了一条性命嘛!”
杜荷笑道:“绳子给我吧,我下去,我会武功,也许无法带一个人上来,但自己上下却不是问题。”以他的轻功直接纵身飞下,这五六丈的距离根本就没有什么,但是上来却无能为力了。但只有有绳子借力,上下将是易如反掌。
行脚商人吓了一跳,忙道:“此事与你无关吧!”
杜荷一笑:“确实无关,但我也不愿见到一个舍己救人的人就这样暴尸荒野,能尽一份力,就尽一份力吧,何况对我来说,这件事情不过是举手之劳。”
行脚商人听杜荷说的自信,也知世上奇人无数,信了他的话,从货郎担里拿出了一条粗长的麻绳。这本是他买来打算用来捆扎屋顶的,相当的结实,在给杜荷之前,强调道:“小哥儿,我俩说好了啊,万一有个意外,可不许来找我?”
杜荷笑道:“你放心就是了,不会有事的!”他接过麻绳,试了试韧度,满意的点了点头打了一个越拉越紧,不拉就松的活结,纵身跃下了山崖,为了不惊世骇俗,在崖壁上点了点,这才下了崖底。
他以尽量做到不惊世骇俗了,但如此一手,还是让崖上的几人目瞪口呆。
杜荷这一下崖,入眼就见崖下白骨成堆,一眼望去竟不下三十几具,刻意闻了闻,除了有一股尸体腐烂的燥味,在左方还传来了一股血腥味,顺着血腥味走去,只见不远处的乱石堆里倒着一个人,大约在二十五六岁之间,一脸的血污,看不见面貌,在他的身下有着一大摊的血迹,心知他就应该是自己要找的人了,上前探了探他的鼻息,出气多,入气少,人也已经昏迷,失去了意识。
杜荷手掌抵在他的胸口,将内力输些进去:自以内力给秦琼治好旧疾以后,他也研究过内力疗伤的技巧,有些心得,用内力护住他的心脉,想助他康复,但却发现他的内脏已经摔裂,无力回天了。
也许是受到内力的刺激,那人“噗”的一声,呕出了一口血,血中还含有一些肉屑,见到杜荷眼中透露出别样的神采,如回光返照一般,竟开口说话了:“这位兄台,我不行了。我怀里有三十银饼,你拿十两给即墨县杜家杜飞的遗孀,余下的你自己留着吧,告诉她们大哥杜翔对不起她……”他这话说完,还没有等杜荷说同意不同意,头一歪死了。
杜荷抓了抓后脑勺,似乎捡到一个麻烦,脑中回想着杜翔死前那祈求的眼神,心道:“也罢,就走这一趟。即墨濒海,大不了走海路,直达扬州。”想着将杜翔怀中的钱袋揣在了怀中,扶着他打算带着他上崖。
“叮咚”一声,脚下不知道踢到了什么,发出了古怪的脆响,低头一看,在脚边有一块巴掌腰牌似得东西黑乎乎的,好奇的将腰牌捡了起来,入手极沉,居然是玄铁铸就。
玄铁这东西古来有之,而且是来至天际,是天外陨石里蕴含的奇怪金属,比铁要重八九倍。兵器中只要蕴含着玄铁,质地将会上升好几个档次,若玄铁的成份多,就是神兵。李世民送给他的那把盘龙剑里面有蕴含着一些的玄铁。
杜荷执掌科技院,听工匠说过玄铁这玩意,但即便整个皇宫也不多见,这山崖下居然有这么大块的玄铁,难道正印了书上说的,崖下有宝?
如此想着也不急上去了,将玄铁令牌藏在了胸口,在崖下收刮了一下。
武功秘籍没有,神兵利器也没有,但是银钱玉佩珠宝首饰这些东西却是不少,多是死人身上的财物。
杜荷可不是迂腐之人,他一向相信死者已矣,能为活着的人造福是最好不过了,一并收如囊中,赚了一个盆满钵溢。他并不缺钱,但将之赠送给穷人也好过在崖低烂掉的好!
背着杜翔爬上了山崖,众人见人已死,都是长吁短叹,都恨好人不长命,对于杜荷的本事也由衷的赞赏。
杜荷与那被救孩子的父亲在不远处的山坡上将杜翔埋了。
父亲与孩子连连向杜荷道谢,杜荷不以为意的笑了笑,牵马走开了。
出了武关,杜荷在商南的一家客栈中歇脚,躺在床上,手中却把玩着自己从崖下捡来的玄铁令牌,令牌显示的年岁已经很久了,上面精心雕砌着奇怪的图案,一面是一个婀娜多姿的女子在挥舞双剑,另一面也是一个婀娜多姿的女子不过不是舞剑而是在舞长凌。在两幅图案的下面分别有一句词。舞剑的哪一面刻着是“剑惊天下贯长虹”,舞长凌的那一面是“舞动四方地无声”。
“剑惊天下贯长虹,舞动四方地无声,好狂妄的一句诗,不知是什么剑,什么舞,如此了得,难道能比得上公孙大娘的剑舞?”杜荷脑中浮现出杜甫的那一首《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低吟道:“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耀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只可惜公孙大娘生在唐玄宗时期,不然就可以欣赏一下这传说中的剑舞了!”
将这玄铁令牌放在一旁,渐渐入睡。
第十一章借尸还魂
第十一章借尸还魂
河南道莱州即墨县!
即墨县是濒海的一座小县,也是一座无人不知的小县。能够出名的的缘由不是县里出了什么大人物,而是因为酒,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流传的酒……即墨老酒。
这种酒以悠久的历史、独特的酿造工艺和典型的地方风味;受到人们的喜爱和赞誉。杜荷初到这即墨后也尝试的喝过几口,发现酒液清亮透明,酒香浓郁,口味醇厚,微苦而余香不绝,非常的不错,无怪能够流传千年,经久不衰。
此时杜荷正好狩猎归来,身斜披了一块兽皮,背着一张捕猎的长弓,手中拿着一杆铁叉,衣服标准的猎户打扮。背上还背了五只长长的毛羽在风中猎猎发抖的锦鸡,还有一条獐子,足足有三十多斤。
来到城西的平民小巷,杜荷走进了一家三室一厅的民居内。屋子很小只有一个小院子和几间房,左边是花圃,右边是一小块菜地,是标准百姓的居社。
这时,隔壁走出了一个年过七旬,白发苍苍的老妇人,见杜荷正拉开篱笆,亲热的呼唤:“呦,翔娃子回来了,来,到奶奶这里来吃饭,奶奶这里有些剩菜剩饭随便吃吃就是了,别计较!”
杜荷笑道:“王奶奶别客气了,今日收获不错,我将锦鸡洗洗,等会给你送一只过去!”他笑着推开了房门,长长吐了口气,一个月的时间,他已经融入了新环境,成为另一个人了!
当初在来到即墨县的时候,杜荷根据死者的要求找到了杜飞的家,却发现已经人去楼空了。
细问之下,才明白一切原委。
原来杜家在当地也算是大户人家,但双亲早亡,兄弟两人,一文一武,相依为命。好武叫杜翔,好文叫杜飞。十五岁那年,杜翔让异人看中,离乡学艺,将祖业都交给了弟弟杜飞,一去十数年,渺无音讯。
杜飞持家有道,在家乡落地生根,娶妻生子,日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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