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异史
内容简介
类别:架空历史
一个年轻人进入了历史。。。。。。
本书纯属YY,仅供诸位同好YY之用。
正文 第一章 历史转折点 第一节
公元2004年5月1日,下午三点整,北京西郊一条泥泞不堪的土路上,一辆白色面包车冒雨艰难的行驶着;车上只有一个司机,司机一面小心的驾驶一面咒骂着:“什么鬼天气,刚才还好好的,咋说下雨就下雨,路又难走,万一车趴窝就不好办了。”还没等他骂完,车的两个后轮突然陷进了一个大泥坑里,任凭怎么踩油门就是爬不上来。司机骂骂咧咧的跳下车,到后面看了看,嘟哝了一句:“只有找帮手了。”
司机名叫林清华,23岁,河北保定人,文科大专,刚毕业一年,在学校时学习成绩一般,喜爱运动,最大的爱好就是抱着各种兵器书籍钻研,边钻研边偷偷摸摸的造些土铳过过瘾,剩下的时间便是上网浏览各种军事网站,连女朋友都顾不上谈。毕业后先学会了开车,后靠着大舅的关系进了北京体委当了一个临时工,平时开开车,若是体委运动员的枪坏了,他就发挥特长修一修,日子到也过的轻闲。今天他就是往运动场运修好的枪支,一支东风转轮手枪,一支立式双管猎枪,还有若干子弹。
现在车陷住了,一个人根本没办法,又没手机,看来只好走五公里到小镇上打电话了。但是枪和弹一定要随身带上,若是被偷麻烦就大了。林清华锁好车,背上装枪的盒子,提起装子弹的提箱,高一脚低一脚的向小镇的方向走去。雨越下越大,林清华混身早已湿透,所幸枪盒与弹箱都是密封的,应该不会受影响。
林清华走了十多分钟,突然一道闪电从乌云中窜出,随着一道紫红色的亮光和一声巨响,林清华的人和他拿着的东西瞬间便从这个世界消失了。
当林清华睁开眼时他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同时他感到自己很不爽,不仅混身发烫,而且头昏眼花,他想翻个身,但背上的疼痛使他不由自主的呻吟了一声,正苦恼时,一个黄莺般好听的声音传入耳际“公子,你终于醒了。”当一个穿着古装的少女映入他眼中时,林清华又昏了过去。
当林清华第二次醒来时,古装的少女正坐在他的身边,两个美丽的大眼睛正注时着他,当少女发现林清华正看着自己时,立刻垂下头去,一团红晕也很快出现在脸颊。林清华清醒过来的第一句话便是:“我在哪?”
黄莺般好听的声音再次响起“公子,你在我家。”“你家?那你为啥穿这衣服?”林清华再问。少女一脸的茫然“公子,我不明白你的话。莫不是你还在发烧?说胡话?”少女说完伸手摸了摸林清华的额头,显然放下心来,说到:“还好,已经不烫了,吓死奴婢了。”林清华隐隐感到有些不对头,继续问到:“我昏迷了几天?”少女说:“公子你已昏迷了四天,而且还不停的说胡话,吓死奴婢了。不过现在公子已没事了,再休息几天就好了,奴婢也可放心了。”林清华听完后回想起自己好象是被闪电击中了,但居然没死,看来真是一个奇迹,便又问道:“我怎么到这儿的?是你救了我吗?”少女惊诧的说:“公子,你不记得了吗,是你从地下冒出来,把那两个坏人杀死,救了奴婢。”林清华更惊讶了,他用手掐了一下大腿,很疼,不是在做梦,赶紧又问:“今年是哪一年?”少女皱了皱眉头,说道:“今年是崇祯十七年,公子,看来你病的不轻,别多说话,好好休息。对了公子,你饿了吗,奴婢给你端粥来。”少女见林清华没反对,便起身走进里屋。
林清华听完第一句话,整个人楞住了,以至少女后面说的是什么也没听进去,以前只是在小说中见到有人穿越时空隧道回到过去,没想到这种事居然让自己给碰上了,他又用力掐了自己一下,再次确定这不是梦,“天那,你怎么把我送到这样的乱世,我该怎么办?”林清华知道这一年正是李自成的农民军进入北京,满清八旗入关南下的一年,这是一个真正的乱世,一个人命如草芥的乱世,而且这一乱世将持续三十年,直到康熙平定三藩。
林清华正胡思乱想的时侯,少女已将一碗粥端到了他的面前,林清华看着粥,肚子不觉“咕咕”的叫了起来,用手撑起身子正欲坐起,却发现自己光着身子,忙问到:“我的衣服呢?”少女的脸更红了,嗫嚅道:“公子的衣服奴婢已浆洗干净,公子要穿的话,奴婢马上拿来。”林清华点点头,少女将粥递给林清华,转身去取衣服。林清华接过粥,一口气就喝完了,确实饿坏了,加上碗又小,一碗粥根本不管用,肚子依然很饿。少女拿来衣服,递给林清华,林清华一边将碗还给少女,一边问:“还有吗?”少女显得很惶恐,说道:“家中只剩粗粮了,公子若要喝粥,奴婢去李婶家借。”林清华道:“没有就算了,粗粮也养人,就吃粗粮吧。”
林清华穿上衣服后终于吃上了有生以来的第一个野菜窝窝头,虽然很饿,但依然觉的难以下咽,但为了不让少女伤心,他故意装做吃的很香的样子。吃着吃着突然想起一事,便问道:“姑娘,我的衣服是谁脱的?”少女低下头,低声说到:“是奴婢。”林清华很诧异,因为按常理,这个时代的女子是很保守的,正所谓“男不露膝,女不露皮”,为何此女这么放得开?为了掩饰尴尬,他忙说:“让你受委屈了,对不起。”少女抬起头来,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凄楚的说道:“公子莫要如此,折杀奴婢了。奴婢出身贱籍,只怕污了公子身子,奴婢罪该万死。”说完便跪了下来。林清华赶忙扶起少女,他知道终明一世贱籍始终是存在的,并且世代不得脱籍,直到清雍正年间贱籍才被取消,入了贱籍的人十分可怜,尤其是女子,命运更是凄惨,而眼前便是一个。林清华忿忿的说:“姑娘,不必伤心,人人生而平等,总有一天我要让这吃人的世界灭亡,让所有的人都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没有人可以骑在他人头上作威作福。”少女听的目瞪口呆,这些话闻所未闻,不仅大逆不道,甚至已有些疯狂了。
来到这个世界已有十天了,林清华与少女已十分相熟,通过交谈,林清华已知道了少女的身世。少女的艺名叫萍儿,小时侯的事已记不大清了,只记得她很小的时候就在扬州春香院了,春香院是扬州最大的青楼,是扬州达官显贵、文人骚客聚集之所,因此萍儿从小就接收琴棋书画的全面训练,从十二岁便开始见客,开始时还只是唱唱小曲儿,到了十五岁那年,一个从京城来的大官花了三千两银子给萍儿开了苞,从此萍儿便开始了辛酸的皮肉生涯,整天违心的堆着笑容接客送客,稍有不从便要吃皮肉之苦。这样苦熬了两年之后,杭州知府用五万两银子将其买回府中,本以为终于跳出火海,哪知刚出虎穴又入狼窝,那蛇蝎心肠的知府夫人三天两头折磨萍儿,而知府大人则垂涎其美色,旦旦而伐,终于有一天死在萍儿肚皮上,知府夫人一怒之下将萍儿绑到官府,告她一个戕害主人之罪,而那昏官问也不问就判了萍儿凌迟。幸而一个师爷垂涎其美色,勾结通判,用另一个死囚冒名顶替,萍儿才得以幸免于难。后来师爷带着萍儿北上买官,却不想在京郊被流民冲散,混乱中萍儿被四个青皮裹挟而去,他们将萍儿安置于京郊一屋中,日夜凌辱,两个月前四人一起不知所终,抛下萍儿一个人,若不是村中百姓接济,萍儿恐怕早已饿死,所幸萍儿会织锦刺绣,且手艺高超,织出之后托村中小贩进京贩卖,居然很是畅销。原以为生活就此安顿下来,不想两个青皮十天之前突然返回,在屋前拉住萍儿就要非礼,就在快要得逞之时,林清华从地底下冒出,同时身上伴随着一道紫红色闪电,将两个青皮猛的顶上十余丈高,然后活活摔死。
此时林清华与萍儿正坐在屋前看着天边的夕阳,夕阳的余辉照在萍儿脸上,使萍儿看起来更加的妩媚,多年的沧桑并没有在萍儿脸上留下痕迹,萍儿依然是那样的年青、漂亮、清纯,依然是那样的引人遐思,林清华不由看得痴了。萍儿发现林清华呆呆的正看着自己,羞红着脸娇嗔道:“公子,你。。。。。。”林清华回过神来,说道:“萍儿,不是说好了吗,以后叫我清华就行了,怎么又忘了。”萍儿忙道:“萍儿知到了,公子,啊,不,清。。。。。。清华。”林清华笑道:“这才乖。对了,萍儿你今年多大了?”“十九了。”“欧,正是青春年华啊。”“公子,你又取笑我。”萍儿不依的道。林清华哈哈一笑,接着问道:“萍儿,我上次从地底下冒出来的时侯,身上有没有背着东西呀?”萍儿点点头说:“有的,公子的东西好古怪,萍儿不敢打开,都藏在床底下了。”林清华喜道:“那快拿出来。”
当林清华摆弄着枪和子弹的时侯,萍儿好奇的问道:“公子,这是什么东西呀,样子这么古怪?”林清华笑着说:“这是火铳。是一种武器。”萍儿露出不信的神色:“公子骗人,我在春香院的时侯见过游击将军的火铳,不是这个样子的。”大概想起了伤心事,她的神色有些黯然。林清华只好胡编乱造道:“这是我从西洋带回来的,中原没有这种火铳。”萍儿的好奇心再次被提起:“西洋?西洋好不好玩?西洋远吗?”林清华说道:“西洋很远,坐船要走半年,西洋有好玩的东西,也有不好玩的东西。”于是林清华从古罗马斗兽场讲到哈得良长城,从马可波罗东游讲到宗教裁判所,从光着屁股的大卫讲到文艺复兴,天南海北,人文地理,无所不讲。一会儿讲到冰天雪地的南极,一会儿讲到烈日炎炎的撒哈拉;一会儿讲到肆虐欧州的黑死病,一会儿讲到麦哲伦的环球航行。林清华讲的唾沫四溅,萍儿则听的津津有味。讲到惊险处,萍儿吓的小脸煞白;讲到欢乐处,萍儿拍手称快;讲到罗米欧与朱莉叶的爱情悲剧时,萍儿垂泪不止;讲到地球是圆的时,萍儿则瞪大了眼睛表示难以致信。
等林清华讲完故事,萍儿又问道:“公子,你怎么会从地底下冒出来呢?”
林清华哈哈一笑,心道:“其实我也不知道!”但他还是用调侃的语气说道:“我呀……我其实是在练‘遁地大法’。没想到遁错了地方,本来我想到海的那一边去,但却被一道闪电击中,不仅到错了地方,而且我的‘遁地神功’也被破了,现在我再也不能遁地了!”
萍儿撇着嘴,道:“我不信!莫非公子你是土行孙?”
林清华道:“虽不中,亦不远矣!我的师父就是土行孙,我是他老人家的第一百零八代传人。”
林清华的心情很好,有了跨时代的枪就能在这个世界自保,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他还准备在这个世界创一番事业,改变中国的命运,让那个贫穷、落后、愚昧、任人欺凌的旧中国被一个富强、自信、充满希望的新中国取代。前天他将被村民草草掩埋的两个青皮的尸首挖了出来,检查了一遍,发现了两个腰牌,腰牌上写着“大顺”两个字,看来李自成已经进北京了,他决定进城探探消息。
第二天一大早林清华便带上腰牌和手枪,向萍儿问了方向,大步流星的向北京进发。林清华身上穿着一件村民的旧衣,头上包着块青布,脚上穿着萍儿亲手缝制的步鞋,小腿扎着绑腿,手枪别在腰后,虽然说不上英雄气概,但也显得精神奕奕。
一路之上行人很少,经过的几个村庄不是被焚毁就是十室九空,几乎见不到人影,偶尔一两声犬吠也显得是那样的凄凉。几乎快到中午时,才远远望见北京高大的城墙,此时行人才渐渐的多了起来,但也多是背着大包小包的逃难人群,且个个面有菜色,目光呆滞。
等他到了城门口,只见城墙和城门楼上刀枪林立,布满了大顺兵丁,城门口也站着两排兵丁,对过往的行人严加盘查。林清华定了定神,若无其事的走向城门。刚到门口就被一大顺兵丁拦住,兵丁喝问道:“你从哪儿来?进城干啥?”林清华也不说话,左手掏出插在腰间的腰牌向兵丁晃了晃,右手则摸向腰后的手枪,以防万一。哪知那兵丁看清了腰牌,立即点头哈腰的说:“小的瞎了狗眼,不知大人是权将军的亲随,拦了大人的驾,真是该打,该打。”说完轻轻打了自己两个耳光。林清华没想到一块腰牌的作用这么大,当下也不言语,只点了点头,便迈开大步走进了北京城。
正文 第一章 历史转折点 第二节
林清华刚进城,便看见两排站笼,每个站笼之中均锁着一个披头散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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