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异史
墒前傩杖丛庋炅耍恢蓝嗌偃艘虼硕移迫送觥?br /> 他尤其痛恨北方的习武之人,下令遇到此类人一律格杀勿论,而我就更是他的眼中钉了。他杀了我全家,又挑了我的脚筋,却又命人每天送饭来给我吃,他的用意再明显不过,他就是要看看我到底能有多硬朗。
开始时我一直拒绝吃饭,我打算与家人同去阴间,也好过受这不死不活的痛苦。
但是,后来发生的事却让我改变了注意,那多尔衮从各处抓来大批汉人武师,在挑了他们的脚筋以后,将他们拉到我眼前,命那些什么巴图鲁跟武师比武。元帅可以想想,那些武师怎能胜得了?就这样,几百名武师被活活摔死,那多尔衮却站在一边哈哈大笑,连说中原武术全是花架子,不堪一击。我看到了他眼中的鄙夷,也看到了他对我的嘲笑。
从这以后,我就开始吃饭了,虽然那每天只有两小碗稀粥,两个小窝窝头,但是我还是坚持吃,坚持吃!因为我想报仇!报仇!我想起了那句老话,‘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我还活着,我就有报仇的那一天!
我等,从春天等到冬天,再从冬天等到夏天,每天在笼子里看着太阳升起,再看着太阳落山,我的心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报仇!大概是怕我死了,所以多尔衮命人给我换了一个笼子,让我能够躺在里面,他为了羞辱我,还经常带着鞑子官员到笼子前绕几圈,再说些风凉话,而且居然还找来些鞑子的小孩子,在笼子周围撒尿。哈哈哈……当我是什么?”
听到郑山河那阴沉的语气,林清华的背上不自觉的冒出一身冷汗,他看着郑山河那严重萎缩的腿,问道:“你是说,你一直就这么在笼子里呆了三年?”
“整整三年!”郑山河口中说道,“后来洪兄与方兄潜到北京,在皇城外见到了我,那时的我已经看不出人形了,但是他们还是认出了我。在一天夜里,他们将那些守卫笼子的绿营兵打翻,将我救了出来。我出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请洪兄将那些装在木盒子里,已经完全腐烂的家人的头颅取下来,我把他们全部带在身上,到了城外很远的地方,我才亲手将他们掩埋起来。我在坟头上哭,我用最恶毒的话痛骂多尔衮,我要杀了他,我要杀了多尔衮!”
洪熙官见郑山河的情绪又变得难以控制,便走上前劝道:“郑兄,既然如今你已经得脱大难,那么就先别想这些事情了吧!以后的事情从长计议,现在还是由我来向元帅禀报吧。”他转回身,向林清华说道:“去年底,属下与世玉前往直隶,处理直隶天地会内讧的事情,在事情处理完以后,我便与世玉领着精干弟兄,一同潜入北京,去刺探鞑子的最新动向,但没有想到,鞑子的动向没有刺探到,却碰到了被囚禁在笼子中的郑兄,我不忍见武林同道受此侮辱,便将他救了出来,本想将他送往南少林去和他师叔团聚,但没想到他居然不愿意去,而是执意要去湖广寻你,我们知道元帅马上就要领军东进,所以就将他安置在无锡一家百姓家中,前几日我们奉命前来与元帅相聚,便将他带了来。”
林清华见到郑山河的这个惨状,心中有些不忍,便说道:“郑壮士,你有什么话就说吧,我能帮你的一定帮到底。”
“好!”郑山河见林清华这么干脆,马上接口道:“我要从军!”
“什么?”不止林清华感到惊讶,就连洪熙官与方世玉也十分惊讶,他们齐将目光投向郑山河那已经干瘪的象竹竿似的小腿,和那变形严重的双脚上。
郑山河显然注意到了众人的表情,他只略微几声干笑,说道:“怎么?你们难道都以为我已经是个废人了?不!我还能够打仗!别忘了,我是‘南拳王’!我的手上功夫才是最强的!虽然我不能走了,但是我能骑马!我能在马上作战!”
林清华劝道:“郑壮士,不是我不想让你从军,而是你现在根本就不能从军,骑马需要用腿和脚控制马匹,夹住马鞍,但你的脚……”
“不!我可以骑马!只需把我的腿脚绑在马鞍上就行了!那样一来,就不怕摔下来了,我可以用手控制马匹。”郑山河显得很固执。
“不如这样,你就留在军中,给士兵们当个教习,教他们习武。”林清华好心说道。
郑山河将两只手撑在滑竿的扶手上,艰难的站了起来,口中连道:“元帅请看,我能站起来!我能站起来!我不是废人!”
林清华无奈,他与莫不计对望一眼,随后对郑山河说道:“那好,我答应你,不过,你必须先将伤养好。你的腿需要多按摩,我再给你找几个好大夫,帮你看看脚,兴许能够起点作用。等你伤养好之后,我就把你派到马满原的部队里去,我相信他能照顾好你。”
“不!我不需要人照顾!我一个人能活得很好!元帅既然答应了,那么我就去马满原将军的军中了,我一边养伤,一边从军!”郑山河脸上的神色明显的好了一些。
林清华叫入几名卫兵,吩咐他们郑山河抬到野战医院中去医治。
待郑山河被人抬走后,莫不计走上前来,责怪洪熙官道:“你们怎么把这么个疯子领到这里来?万一他在元帅面前发起疯来,你们担当得起吗?”
洪熙官知道自己的这件事做得有些不妥,便道:“我也不知道郑山河居然是想来从军的,要是事先知道的话,我就不把他带来了。可惜了,一条汉子,就这么完了。想当年,在开封附近的那场夺堤大战,他可是出了大力的。”
莫不计望着林清华,说道:“元帅,不如你给马满原写道密令,令他将郑山河放在中军之中,免得他耽误正事儿。”
林清华摇头叹道:“马满原应该知道怎么做,我相信郑山河不是一个傻子,他也应该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林清华转过头去,问洪熙官:“我找你们来,是想问问你们,混到洪门中的弟兄们又探到了什么新的情况?”
洪熙官说道:“那洪门等级森严,重要的消息很难探察得到。不过,最近弟兄们倒真是探得了一条重要消息。据探,那郑森将上次在扬子江边抓住的部分倭人俘虏编入自己的亲卫使中,并命他们返回日本,但具体命他们做什么事,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完全弄明白。”
“哦?”林清华眉毛一挤,说道:“怪不得上次他交给洪门处置的俘虏只有一半呢,却原来他另有打算!嘿嘿,此人心计可也不算浅。”
莫不计急忙问道:“那怎么办?郑森约元帅于今晚在两军营垒之间商议攻战之事,元帅去是不去?”
林清华扭头看了看莫不计,淡淡的说道:“去还是要去的,双方既然已经谈妥,那么就不能食言,况且我们已经说好了,双方只各带一百亲兵,料想他也玩不出什么花招。”
正文 第四章 夺鼎 第四十四节 说客
一轮皎洁的明月挂在天上,幕布似的夜空中点缀着点点星光。
在离南京城东南方大约五里外的一小块平整的菜地边,数十根明亮的火把将这里照的通亮。
菜地早已经被人平整过了,不仅将地里的菜全部清除,而且还在上面铺了一层细沙,在细沙的上面,用数十块厚实的麻制布袋铺得严严实实,如果不注意看那菜地边角散落着的少许菜叶、菜梗的话,是无法猜出这里原来的面目的。
在这块菜地的周围,密密麻麻的站满了士兵,从他们的衣服颜色及式样来看,他们很明显分属于两支不同的军队。此时的众多士兵分成四组,分别站在菜地的东西南北,而在离他们更远的一两里地之外,还能隐隐看到更多的部队严阵以待。
菜地上并没有搭建帐篷,只是在最中间摆了一张不大的八仙桌,而在桌子边也仅仅坐着两个人,其中一人为郑森,而另一人正是林清华。
在八仙桌上,点着四盏风灯,而借着风灯透射出来的光亮,可以看见那桌子上摆着一份空白的奏章,一支毛笔,一个砚台,一个青瓷笔洗。
奏章上仍是空白一片,连个墨点儿也没有,而郑森与林清华两人的脸色也显得并不太轻松,他们两人均是一言不发的看着那份空白的奏章,气氛相当沉闷压抑。
过了好半天,郑森方才开口说话,打破了这种尴尬的沉默。
他抬起头,望着坐在对面的林清华,问道:“楚国公为何仍不愿写这份劝进奏章呢?莫非你认为唐王没有资格当皇帝?还是你心中已有其他人选?”
林清华也将头抬了起来,伸出右手摸了摸有些发酸的后脖颈子,压低声音说道:“我的幕僚们均认为唐王没有什么才能,不可担此重任,所以我才犹豫着拿不定主意。如今唐王虽然以监国的身份发出诏令讨伐桂王,但是他毕竟难以服众,若是硬将其推上皇位的话,恐怕今后也会再落到与现在的桂王一样的处境之中,所以说,这件事急不得啊!”
“哦?”郑森显得有些好奇,追问道:“那依楚国公之见,谁人能够服众呢?”
林清华摇头叹息道:“综观天下那些王子皇亲,若不是嚣张跋扈,便是懦弱无能,再不就是昏庸透顶,林某找了好长时间也没有找到个合适的,所以到目前为止,心中还没有合适的人选。不过嘛,这话又说回来,当不当得了皇帝,不是靠别人嘴皮子吹捧出来的,而是要靠实力,真正的实力,也就是说,要靠军队,只有军队才是最重要的。”
郑森听出林清华话中有话,眼睛中闪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警惕,低声问道:“楚国公的意思郑某并不太明白,还望楚国公详解。”
林清华看着郑森那张看起来很迷茫的脸,心中暗自警觉,他略微沉思一番,随即说道:“俗话说,‘皇帝人人做,明年到我家’,这话虽然说的偏激,但也能从中看出几分道理。想当年,朱元璋之所以能击败陈友谅、方国珍等地方豪强,之所以能当上皇帝,还不是靠着军队吗?他的军队最厉害,手下的将领最彪捍,所以,他取得了最后的胜利,成为了全天下的主子。这个道理很简单,难道郑兄还没明白?你不会是在装傻吧?”
郑森微微一笑,说道:“楚国公的话好象很有深意呀!”
林清华也笑道:“说不上什么深意,只是将自己的心里所想的东西说出来而已。”他将身子向前倾了倾,小声说道:“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其他的人是听不到我们的谈话的。我不妨直说了吧,既然长公子手中有这么多兵,为何还要去捧明朝的皇帝?”
郑森摇头叹道:“楚国公说笑了!要比这兵嘛,依我看,还是楚国公的兵最能打仗,若没有咱们两人携手,恐怕唐王也无法顺利的登基啊!”
林清华见郑森依然在顾左右而言他,始终不敢面对他的话,便知郑森一定另有打算,他略微沉吟片刻,随即将话题绕开,伸手提起一盏风灯,俯身查看地面上铺着的麻布口袋,却见那上面写的居然是外国字母,他抬头问郑森:“这麻袋上面写的是哪国字?是用来干什么的?”
郑森低下头去,看了一眼后便说道:“此乃西班牙国的货物口袋,是用来装香料和茶叶的,他们与我通商已久,因而我的军队中还留着不少这种口袋,用来装杂物。”
“哦?”林清华将风灯重新放回桌子上,两手交叉,胳膊肘撑在桌子上,望着郑森的脸,问道:“我听说你在南洋一带发了大财,今日见到这些口袋,我当真是相信了。”
郑森微笑道:“可是我赚的银子再多,最后还是大半流入了楚国公的腰包,你的快枪可真是贵呀!子弹更是贵得离谱,要不是我的属下商人们很会赚钱的话,我早就去讨饭了!”
林清华哈哈一笑,说道:“堂堂的郑家长公子怎会去讨饭?莫要哭穷,要知道,我给你的那些枪可真正是好东西,一支快枪抵得上十支火枪,要价可真是不算高。怎么样?你的部下用起来还算顺手吧?”
郑森道:“快枪确实是好东西,在跟荷兰人打仗的时候很占了些便宜,只不过实在是太贵,而且子弹用一颗少一颗。不过,话又说回来,公爷卖给我的东西都是好东西,不仅快枪好用,而且那种红衣大炮用的炮弹也很好,在海战中很是犀利,一碰到荷兰人的战船就炸,打得他们无法抵挡。”
“嘿嘿!”林清华干笑几声,说道:“不过,长公子卖给我的东西就有些不大对头了!”
郑森猛的一惊,忙问道:“此话怎讲?”
林清华说道:“你卖给我的那些千里镜可不太好啊!这些千里镜可比我以前向你索要来的差多了,太远的东西看不清楚,而且极易损坏。”
“有这等事?”郑森的表情非常的自然,看不出一点儿做作的痕迹,他猛的一拍桌子,站了起
页面: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237 238 239 240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250 251 252 253 254 255 256 257 258 259 260 261 262 263 264 265 266 267 268 269 270 271 272 273 274 275 276 277 278 279 280 281 282 283 284 285 286 287 288 289 290 291 292 293 294 295 296 297 298 299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