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康志
晚饭,又让种无伤大吃一惊。简简单单四个菜,再加上一碗羊汤,忒素了点。酒呢?凉州的葡萄美酒呢?酒当然有,不知好坏;杯子却是普通的杯子,比大宋官窑的产品不知差到哪去,更不消说夜光杯了。
无伤坐到上位,示意韦国忠也坐,道:“听闻,凉州人好酒善饮,不知韦知府酒量如何?”
韦国忠也不客气,道:“还能喝上几杯!”
“那就是了!”无伤道,“凉州人喝酒,讲究四天四地,可是有的?”
所谓四天四地,说的是:初入座时,以一杯酒“敬天谢地”;喝起酒来,猜拳行令,亦歌亦舞,气氛热烈,声震天宇,谓之“惊天动地”;喝酒要一醉方休,开怀尽心,定要喝得“昏天黑地”;相聚饮酒,求个欢乐逍遥,无拘无束,在笑声中忘却世间烦恼,故称“欢天喜地”。
韦国忠含笑点头,面有得色。
“既然如此,取葡萄美酒,拿夜光杯来!没有夜光杯,怎喝葡萄酒?如果事机不谐,不喝也罢!”
韦国忠连忙起身,吩咐人去城中酒楼借杯子,知府当到这个份上,也算的上好官了吧?
三日后,曹沅传回消息,顺利接管甘州。十月十六日,种无伤率领天武军团左厢、中军,三万骑兵,东返盖朱城。离盖朱城还有五十里,前面一马飞奔而来,马上人狂呼道:“闪开,我要见种大帅!”
无伤大惊,提马冲上来,道:“讲!”
传令兵左臂,插着一枝箭,大腿上的血迹已经凝成血冰,眼睛赤红,满脸尘土,还未说话,“哇”地喷出一口血,栽倒马下。
几乎就在他落马的瞬间,无伤已经飞身来接,还是迟了一线,身躯砸在地上,传来惊心的顿响。他的后背上还插着一枝箭,箭入两寸,伤势重到了极点,他又是如何挺过来的?
“快,快救盖朱城!两帅,两帅……”话没说完,岢然而逝。
“传令:兵器、粮食、水留下,其余的东西全部扔掉,全速前进!”
无伤恨不得,立即就出现在盖朱城,一刻也镫不下去了。
到了,天亮前,终于回来了。
城北大营方向,喊杀震天,带领亲兵营,从敌军侧翼,杀了进来。天武军团的帅旗,迎风招展;天武军团的统帅,所向披靡;天武军团的士兵,跟随大帅,向前冲杀。
前面两枝箭,左侧飞来一把短斧,右侧是三杆长枪一齐杀到。
猛地一提战马的缰绳,玉逍遥心领神会,腾身而起,龙鳞七宝刀杀进两枝箭矢中间,手腕一抖,挽起一片光华,一阵刺耳的尖叫声传来,箭矢被绞成碎屑。短斧从身后飞过,长枪从马腹下穿过,战马落地,宝刀一记“横刀断流”,光芒托着敌人的头颅,向半空飞去。
这时,花旦在左,仲文长在右,跃过玉逍遥,向前掩杀。
“援兵到了!”积石军团的勇士们,看到了希望;
“我们回来了!”天武军团的士兵,就是兄弟口中的援兵。
种无伤的亲军营,成为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剑,紧随其后的天武铁骑,就是那恶魔的镰刀。突破口在迅速扩大,无伤已经看到了正在苦战的吴璘。
“嘟嘟嘟”,号角声响遍战场,西夏军队,带着无限的惋惜,开始退却。也许,只需要一刻钟,他们就能击溃宋军的抵抗,彻底摧毁北大营;也许,凭借这一胜利,他们可以将吴阎王的发家部队——积石军团,变成几万具冰凉的死尸。但是,战场形势发生了变化,天武军团适时回援,机会稍纵即逝,永不再来。
直到这时,无伤才恢复了思想:敌军不全是城里的部队,一部分向北方撤退;一部分返回城里。莫非是西寿宝泰军司的援兵到了?西寿宝泰军司监军使吉德尼玛衮,不知来了没有。这位充满传奇色彩的西夏第一勇士,是否能接下我手中的宝刀?
无伤克制着立即向北追击的冲动,怎么都要先了解一下吴璘这边的情况,再做打算。
吴璘,就在五丈外,骑着赖皮马,抱着麻杆长枪,一口接一口地捯气。
无伤笑问道:“两帅别来无恙?”
“咳,咳,”两帅很难受,“我的葡萄酒呢?”
“拿酒来!”
一名亲兵取下背上的酒袋,送到两帅面前。
吴璘一把将大枪插在地上,接过酒袋,灌了两口,撇撇嘴道:“还不快追,吉德尼玛衮三头六臂,神勇无双,小心吃亏啊!”
“损失大不大?”
吴璘笑了:“也没啥,不过是损失万八千人,俺顶得住。哼,羌狗也没讨了好去。围子破了,再修;俺还要在围子外面挖沟,还不信抓不住一头畜生。”
围子外面,再挖一道壕沟,倒是好主意,不过是不是蠢了一些?一时之间,哪里去找更好的办法,无伤抱拳作别,向北追击。
凉州拿下来了,兵不血刃,不舒服;葡萄酒也喝了,与在京城喝到的差不多,不是想象中的味道。回到盖住城,打了一仗,只能算活动活动身子;吉德尼玛衮,才是真正的对手啊!
吉德尼玛衮是吐蕃人,本是一名奴隶,不知何时,成为擒生军的一员。据说,此人力大无穷,使一根七十七斤的狼牙棒,有万夫不当之勇。从军以来,打一仗,升一级;十年间,已经做到了西寿宝泰军司监军使,号称西夏第一猛将,即使原来的恩主——晋王李察哥病逝,他也未受任何牵连,任德敬也要卖三分面子给他,位子坐得稳如泰山。
这样的对手,人家自动送上门来,好得不能再好了,还想怎样?
盖朱城之南,会州城之北,两座东西走向的山峰成为卓啰和南军司、西寿宝泰军司的分界线,它们就是东南方靠近边境的柔狼山,和位于西北的零渡山。黄河在两山之外,折向西北,到了地势平坦的地方,再转向东北,河面上是厚厚的坚冰,河下面又是什么?
柔狼山、零渡山之间,地势较为平缓,连接两军司最便捷的道路就由此通过。山口前,一员大将,身如山,背如松,黥面虬髯,皮甲黑马,身后三千擒生军,挡住去路。
第八卷 第三章 凉州(三)
别的倒还罢了,穿一身皮甲,一定是当奴隶的时候就养成的习惯,做到了监军使这个级别的将领,不忘本,敢死战,这就不容小视。
种无伤排众而出,勒马横刀,睥睨四方。
夏军将领,海口一张,如同春雷炸响,声音浑厚嘹亮,竟是闻所未闻:“种无伤?”
“吉德尼玛衮?”
两人哈哈大笑,催马战到一处!酣斗三十回合,两马错镫之际,吉德尼玛衮悄悄挂上大棒,弯弓搭箭,一式“回头望月”,“嗖”地就是一箭。无伤身为大将,自然不会吃此类暗亏,听声辨位,回身就是一刀。
“卡嚓”一声,箭分两半,圈马而回,吉德尼玛衮率军撤入山谷。无伤正要下令追击,花旦扣住马缰,劝道:“敌将并非不敌,示弱而走,恐有埋伏,请大帅留意!”
这时,忽听几十丈外,吉德尼玛衮狂笑道:“种无伤胆子甚小,还不如一个娘们,哈哈,好生可笑啊!”
无伤大怒,出世以来,每战必胜,何曾受过这样的窝囊气?又自恃勇武,天下无不可去之地,遂道:“我们在一起之后,可曾吃过亏吗?”
是啊,八年了,自从大官人来到狼窝,却是一点亏都没有吃过,每次都赚了很大的便宜呢!
花旦想到这里,松开手里的缰绳,轻轻点头:“大官人要追,那就追吧!”
不过,追击也要讲究方式方式,不能蛮干。种无伤将三万骑兵分成三队,每队一万人,他亲自率领第一队,花旦第二队,周八第三队。前后呼应,首尾支援,这般布置,已经很瞧得起这个臭奴隶了。
“驾驾!”
追出三十余里,前方一处矮坡前,吉德尼玛衮匹马单棒,面对一万宋军骑兵,竟视若无物。狂傲不羁,直逼种大官人。无伤挥手示意,大队停下,催马来到阵前。
宝刀前指,喝道:“匹夫,还不早降,更待何时?”
吉德尼玛衮哈哈大笑:“这话如果由我来说,种无伤又当如何?”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太阳之下,每一寸土地都是大宋的土地,每一名百姓都是大宋的臣子,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吗?”
吉德尼玛衮正要驳斥,只听头顶传来“啁啾,啁啾”的声音,抬头一看,两头雄鹰,在高空盘旋。吉德尼玛衮挂上镔铁狼牙棒,抽弓搭箭,前把稳稳定住,后把用力,弓拉如满月,觑着一鹰低回,“嗖”的就是一箭。刹那间,雄鹰中箭,落势更快,“砰”的砸在地上。
宋军也不管射箭之人是朋友还是敌人,振臂高呼,为英雄的武勇喝彩。
再看吉德尼玛衮,侧目望着地上的死鹰,嘴角边的冷笑,慢慢成行,越来越浓,看在种无伤眼里,恁地不舒服。
“啁啾,啁啾”,一阵凄厉的鸣叫,另一头鹰不顾危险,笔直冲下。死去的是它生死与共的爱侣,还是血肉相依的亲人?是爹爹娘亲,还是兄弟姐妹?
种无伤的眼睛,凝望着自远而近的鹰儿,鹰儿落至五丈之内,无伤身形如大鹏般直冲而起,龙鳞七宝刀出鞘,爆出一道比太阳还炙烈百倍的闪电,鹰儿身首异处,玉逍遥冲过来,接住下落的主人,一人一马默契得如同手臂般伸展自如。
“好,好啊!”
在宋军眼里,他们的种大帅是大英雄,是无所不能的神,只有他们想不到的没有大帅做不到的。大帅,永远都是大帅,战无不胜的大帅,永远不会让他们失望的大帅。
“好刀!”
第一句赞的是刀;
“好马!”
第二句赞的是马;
“好身手!”
第三句赞的才是人!
无伤不无自得之色,笑道:“可还看得?”
吉德尼玛衮又是一笑,道:“种无伤可曾吃过鹰肉吗?”
无伤摇头,此时此刻,竟不想再厮杀,倒想尝尝雄鹰的滋味。
干柴随处可寻,火焰升腾,吉德尼玛衮简单收拾一下,上架烤鹰。宋军退出几十丈外,两人的马在一边悠闲的吃草,两位大英雄,不再厮杀了吗?
鹰熟了,一人一头鹰,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割下一块肉,细细品尝,居然是难以想象的美味。
无伤道:“如此美味,岂能无酒?我这里有凉州美酒,痛饮一番如何?”
“好!”吉德尼玛衮听到“凉州”二字,身子僵了僵,迅即恢复如常,应了一个“好”字。对手的一丝一毫细微的变化,都被种无伤看在眼里: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吉德尼玛衮不愧英雄两字。
背酒的亲兵放下酒袋,取出夜光杯,斟上美酒,躬身退下。
吉德尼玛衮吃一块肉,灌一口酒,道:“酒是好酒,味道嫌淡了些。”
无伤道:“大宋幅员万里,美酒无数,君可有意乎?”
吉德尼玛衮面色悲凄,仿佛一下子想到了本已忘却的往事,喃喃道:“八岁那年,爹爹被头人活活打死。那年的冬天,雪很大,死了很多的牛羊,云很低,好像就在头顶,太阳红彤彤的,直直地看着太阳,眼睛都不会痛的!”
看来,这就是他的故事了。
“我十二岁,娘亲从头人那里回来,给我们带回来最好吃的糌粑、奶酪,就着娘亲亲手酿造的青稞酒,那是人间最美的味道了。现在,什么都有了,却再也寻不回那餐的味道。那是我和娘亲吃的最后一顿晚饭,当天晚上,娘亲跳进了西海湖;可是,我一直觉得,娘亲从来没有离开过,就在天上的云彩后面,看着我。”
唉,原来是苦水里泡大的孩子。
“所以,我不能让娘亲失望,要为娘亲报仇!我杀了头人最爱的儿子,偷了他最喜欢的马,把他最喜欢的女人,脱光了衣服,吊在雪地里,嘿嘿,那女人的身子,比西海湖边的雪还要白呢!”
一个比狼还要危险的人。
“西海湖很大,却再没有我容身之地,稀里糊涂地投军,还是一名奴隶,军队里最低等的擒生军。第一次战斗,我射死一名宋军都头,做了十人长。从那时开始,我只相信自己手里的狼牙棒,自己手里的箭。杀一个人,身上就会多一件护具;第五次战斗之后,我已经有全身的盔甲,从那之后,我不停的杀人,不停地升官,一直到了今天。换做是你,会不会降?”
说完,两人相视畅笑,杯子一撞,喝干杯中酒,上马,死战!
两马盘旋,吉德尼玛衮双手举棒,一记“力劈华山”,狼牙棒瞬间变成了一座山,哪是在劈山,而是将一座山砸了下来。无伤左脚点镫,战马向左侧滑开,闪身躲过重击,宝刀连斩三刀。第一刀,无风起浪;第二刀,惊涛拍岸;第三刀,翻江倒海。
“嗷,”吉德尼玛衮长啸一声,拉回大棒,不顾危险,兀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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