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机变
。
水玲珑笑一笑,很认真地,“正因为他于我有恩,所以不行。”
“为什么?”妲拉问。
水玲珑轻轻地说:“我那样的出身,他那样的身份,他的对头会笑话他的。”
妲拉无言。
龙言在阳台上找到侯钧,给了他一杯茶,“姐夫,对不起,我替晓飞给你道个歉……”
侯钧是被龙言拉来的,当初他听说龙珏成了植物人,不想让方晓飞一条道走到黑,一辈子过得辛苦。所以才临时找了个同事顶缸。他并不知道龙珏已经醒过来。
“我第一次见他,就有一种感觉,觉得他会成为龙家的女婿。他说我的那句话,我简直把他引为知己了。”
龙言叹了口气,“你知道吗?你成了我们全家的心病……”
自大龙琪去后,候钧一直没结婚,龙家的人很过意不去,给他介绍过很多,高的矮的胖的瘦的清秀的艳丽的文雅的高贵的几乎所有的款式都在他面前亮过相了,可他自始至终只有一句:“多劳你们费心了……”
再催得紧了,就加一句,“让我想想。”
这一想就想了很多年。
“现在想好了没有?”老丈人龙思焕每次见,都要问他这一句。
侯钧只是微笑。
“你老了以后怎么办呢?”龙思焕着急。他现在是老人家了,知道人老了以后诸事不便,更觉得侯钧应该有个自己家。老婆孩子热炕头,俗是俗点儿,可充实啊。唉,都怪自己女儿不好,带累了人家一生。
“爸爸,我真的没有办法再面对别的女人……”侯钧干脆敞开心怀。
龙思焕毫无办法,“她活着时,你对她好是分内的,可她人已经不在了,忘了吧!”
侯钧微笑,对老人不能不认真,可又不能太叫真。他叹了口气,“爸爸,如果明天早上上一觉睡醒,你发觉天空变成红色的……”
“咦,那怎么行?”
侯钧微笑不语。对于他,那个龙琪就是蓝天。天是蓝的,怎么可以变成红的?
龙思焕这个曾经的大律师没有输过一场官司,可面对自己的女婿,却怎么说服不了。他后来把这个任务交给儿子龙言,觉得一代人之间总应该有共同语言。而龙言的任务也完成的不怎么样。──曾经沧海难为水啊!
“其实,我挺羡慕你和晓飞的……”龙言突然感叹。
“羡慕?”侯钧不解地笑了,在人们心中,龙言才值得羡慕,无论是家庭还是事业。他现在倒好,羡慕起别人来。
龙言说,“因为你们活得是那么的真诚──”
“你不真诚吗?”侯钧心中涌起一团迷雾。
龙言摇头,过了半晌才说:“婚姻是真诚的,爱情不是。”
侯钧感觉有点不对劲儿了,开玩笑道:“别是有什么想法吧?”现在很时髦婚外恋的。
龙言苦笑,“其实所谓婚外恋,除了喜新厌旧的原因,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哪点?”
“比如你和大姐,晓飞和二姐,你们是不会有婚外恋的,因为你们的世界浑然一体,水泼不进,何况于第三者。而像我这样的,就很难说了。”
“你不喜欢美馨?”侯钧倒吸了口冷气,这还是他第一次深入这位小舅子的内心。龙言是个沉静的人。某些方面比龙琪难处多了。
龙言微笑,“美馨是个很好的结婚对象,样貌不错,工作不错,脾气性格都也不错……”
这就是他当初选择美馨做妻子的心态?侯钧想。“其实,你可以不跟她结婚啊!”
“你跟大姐,还有二姐,你们这两对在世人眼里已经不很正常了,所以,我只能让自己看着正常一点。起码,我和美馨看着彼此顺眼。”
侯钧听到这里方觉得,结婚有时也是一种牺牲。为家人,为一切关心你的人不再为你揪心。不幸福可以装幸福,牺牲自我,舒服大家的眼睛。
“如果有下辈子,我会选择做你和晓飞这样的人,抛开一切,不管不顾……”龙言说。
侯钧微笑,“第一次有人羡慕我,想跟我一样。身边的都觉得我很苦呢。”
“那是他们不懂,”龙言笑一笑,“那年去西藏,看到当地藏民去朝佛,一步一跪,旁人觉着苦,可他们自己心里甜。那种甜,是哑巴吃蜜。爱情就是这般,是天予祥瑞。上天给了,还要看你会受。”
侯钧还是微笑,他不想再谈论这个话题了。月如无恨月常圆,人生哪能处处完美无缺呢!他问:“对了,躺在床上给晓飞看的那个病人是谁?”
龙言沉默,那,可是个重要的人物。
刘雪花带着汪寒洋在后院散步,她俩一直颇合得来。
“寒洋,为什么不找个对象?年轻人谈谈恋爱多好。唉,我是老了。”
“你哪儿老了,再谈十次也不差什么。”汪寒洋笑着将话题从自己身上移开。她的心思是很明显的,若陆星以后没事,她自然可以安心地嫁人生子,可陆星又怎么会没事?他万一出事,她能安心吗?她就算不喜欢他,可也无法完全抛下他不理。她不是那种人。
刘雪花却没顾及到这孩子的这番心思,笑道:“感情的事,要讲缘分的。”
“那你找个洋老头好了。从明天开始,我每日陪你到街上撞天婚,看哪个有福气的人被你的电眼射中──”
“还撞什么呀,我……”刘雪花竟然脸红了。
“噢,你是不是已经撞到了?”汪寒洋有点依小卖小地追问。
刘雪花也不否认,“其实,我一直担心老板的事,现在她结婚了,我也可以放下这个担子了,我也要结婚了。”
“真的吗?”汪寒洋的双眼瞪得老大。这真叫人吃惊。“告诉我,是谁呀?”
“知道得多老得快。”不到最后时刻,刘雪花自然是不会说的。
汪寒洋见问不出什么,只好转移目标,“对了,刚才床上那个病人是谁?”
“是个很重要的人物。”
江远哲和水玲珑在壁炉前品酒,熊熊炉火映着她的脸,灿若桃李。
“对了,你爷爷怎么会给了绑架的?”
“家里出了内鬼。”
噢,水玲珑这才发现,江远哲随身跟着的秘书大卫不见了。但也没多问。知道太多不是好事。“那,那条黄金通道,我是指那条贩毒通道的的事儿……”
“我让人把凡涉及此事的官员,全部杀掉。不得漏网一个。”江远哲淡淡地。
不水玲珑倒吸了一口冷气,那得死多少人啊!
“怎么?心软了?”江远哲饶有意味地。
水玲珑无话。尽管她也讨厌她的那些贪心不要脸的同僚,但真要动真格儿的,还是有许多的不忍。这种“不忍”是潜意识里的,是不可清除的。这,就是她和江远哲之间的区别。这一点点区别,让他们永远也无法走到一起。
江远哲也知道这个,但,他无法改变自己。也不想改变那种属于骨子里的东西。
他继续说:“我就是想替游自力出一口恶气。”他微微一笑,“话说回来,你们的政府要有我这铁腕,早就吏清如水了。什么道德说教、什么法律条文,都比不上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让那些龌龊的家伙们看人头落地、看着血流成河,比什么都管用!”
水玲珑听得一颗心咚咚地跳着,她也知道对方的动机并不坏,其实她有时也想那么做,尤其是三年前看到花季少女蓝星儿摔在红楼的青石板上鲜血四溅时,但……
“想”和“做”,看上去就差那么一点。虽然就那么一点……
这一刻她明白了江远哲为什么帮游自力,帮龙琪,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同一种人,尽管有时立场不相同,但他们的骨子里,是一类。他们是属狼的。
她,则是属羊的。
她血管里流的是农民的血,说穿了,她就像脚下的土地,是无限包容的,既能长桃李杏树,也可以长罂栗毒草……
所以,她跟江远哲只能隔江相望。
“以后有什么打算?”他问。
“先就这样吧,作官的感觉挺好的。”水玲珑想了想后说,“其实,我还真有个打算。”
“是什么?说来听听。”
“我想跟着烟眉她妈学医。”
这让江远哲有点诧异。真的是有些风马牛不相及。“怎么想到的这个?”
“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动机,只是觉得救人的感觉挺好的。”水玲珑想起黄梦如的妙手回春,欣羡不已。
“也行。”江远哲想了想,“不过,我感觉有些行当需要一点点天赋。比如画家、歌唱家、作家……天赋、努力,加一点点运气,才行。”
“打击我积极性。”水玲珑笑。
“不,我是说真的。比方吧,你现在想进军娱乐圈,我呢,花点钱把你包装成歌星,再炒炒绯闻什么的,让你能红透天,然而……”
“然而什么?”
“然而我永远也无法让你能拥有惠特尼·休斯顿那般高亢嘹亮的好嗓子。”
水玲珑想想也是,有些东西能包装出来,有些东西,却非人力所能为。“那我也不气馁,我小时候种过地,总可以去乔家帮忙种种药材什么的吧?”
听对方如此热衷,江远哲笑了。两人相视一笑。这一笑是带有默契的笑。──他们之间这份感情,不会给双方带来任何伤害。
“对了,小家伙也该到了吧?”水玲珑问。
江远哲看看表,正要说话,有人敲门。他喊进。进来一个壮汉,手里牵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小家伙穿一件纯白的兔毛的大衣,长得粉嫩可爱,只是一双晶亮的眸子中,闪出警惕戒备的光。
“这……就是……”水玲珑问。
江远哲点头。这就是游自力的孩子。是他托人把这个孩子和他母亲带出金三角,本来想直接送回大陆,可入境很难,江远哲思来想去,不如让孩子和母亲分开走,他先领孩子回了加拿大,让孩子的母亲在香港停留一段日子。不料前些天在公海遇劫,给人炸了游轮。孩子的母亲如今躺在别墅里,就是方晓飞看到的那个浑身缠满绷带的人,她已气息奄奄。
“让孩子见他母亲最后一面,然后让他认祖归宗吧!”
“带给龙琪看看。”水玲珑建议。
“当然,这孩子最应该见的人,就是她。”
龙琪看到那小孩子时,眼神就变了,太像游自力了,那眼睛,那脸蛋,那眉宇间的神情……
她从江远哲怀里把孩子抱过来,凝视着他,轻轻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你叫什么名字?”小家伙鹦鹉学舌一样反问。
“我叫龙……龙珏。”龙琪觉得游自力一定在他面前提起过她。
小孩子的眼中这时滚出两颗晶莹的泪珠,又问:“那你有小名吗?”
龙琪点头,“有,叫毛毛熊。因为阿姨小时候很胖,你爸爸看了书上画的毛毛熊以后,就叫阿姨这个小名儿了。”
小孩子突然哇一声痛哭出来,惊天动地,他死死地抱住龙琪,口齿不甚清晰地说:“妈妈跟我说,爸爸说的,让我叫你姑姑,你是龙姑姑,我就叫你姑姑,我怕……”
龙琪抱着他,游自力让自己的孩子叫自己姑姑,显然在他心里,她已经成了他的亲人。她心里一颤,想到再也见不到那个儿时的伙伴了,不免一阵痛楚。现在惟一能做的,就是照顾好这个小东西。
“不用怕,你回家了。”她轻柔地说。
方晓飞看着这一幕,心里有很多伤感,想起他见游自力时的种种。当初再也没想到他与他之间会有如此的“机缘”。而且,送这小家伙回家这事,也一定会落在他和龙琪身上。
“对了,你还没有告诉姑姑,你叫什么名字?”龙琪问那小孩子。
“妈妈说,爸爸给我取名阿桑。”阿桑哭了半天后,抽泣着说。但说到“爸爸”这两个字时,脸上是一副敬仰的…神情,显然,在他妈妈对他爸爸描述中,是充满崇拜的。
龙琪却在回味着这个名字,阿桑,其实也就是sir;警察的意思。也就是说在游自力心底,他永远也忘不了他的身份和职责。他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和名誉,成就了自己的信仰。在他心目中,他的职业就是他的信仰,就像他信奉真主安拉一样。
痴,源于天性,就像司马迁著《史记》,没人要求他那么辛苦,是他自己要求自己,他喜欢他愿意,哪怕付出再大的代价。
或者从这一点来说,游自力也是幸福的。为人一世,他做了一件他认为应该做也喜欢做的事。
“姑姑,爸爸的家在哪里?”阿桑问。
“爸爸的家在新疆。”龙琪说。
“远吗?”
“不远,因为,家在心里。”
“妈妈说,爸爸的家很美……”
“对,碧草蓝天雪山羊群,跟天堂一样,那里,还有疼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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