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机变
械男≈郏彼俜沙邸!?br /> “来点音乐。”乔烟眉建议。
“温柔的还是疯狂的?”
“疯狂的。”
顿时,音乐像炸弹一样狂轰滥炸,杨小玉随着节奏大声地嚎着,乔烟眉的脸给风吹得红扑扑的,也跟着大声喊起来。“喂,警官同志,你也来一嗓子。”杨小玉说上官。
上官也很想,不过,还是没有。她们办公大楼的正面墙上贴着一张横幅: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就是提醒所有的警察同志们,要时时注意形象,加上四年警官大学的熏陶,那种外在的规范已经融入血液变成她内在的需求,尽管她今天没穿警服,她依然是放不开,她无法跟杨小玉那样使意任性。
杨小玉的车已经开到250脉了,路上的车一个一个被她甩在后面,“爽啊!加速前进!”她的短发被风吹得向后倒去,衣服猎猎作响。
“小玉,小心!”上官提醒。而在她心里,也渴望快点、再快点!车果然又快了,真的是风驰电掣,两边的景物已经没有了形状,只感到风在吹,人在急速流动。
可是突然,上官觉得她右边像有个什么悬浮物划过,带着轻微的呼啸声。她不由伸手一抓,当东西硬硬地握在掌心时,她却大吃一惊,“啊!”
“怎么啦?”杨小玉和乔烟眉同时问。
第三章
“你不是正在调查龙琪吗?凭你的直觉,你认为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什么样的人?”小方想了半天,还真想不出龙琪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摇头,“我说不出来。”
“说不出来?”欧阳明突然意味深长地笑了,“小伙子,不会是因为她救过你,你因此失去判断吧?”
“瞧您说的。”不知为什么,小方的脸突然又成茄子色儿了。
“脸红什么?”局长盯住小方的表情。
“我哪儿脸红了?是您老眼昏花了。”小方死不认账。
“唉,好了。”欧阳明看着自己这个得力下属,总觉得他近两天怪怪的,不过年轻人嘛,难免会有点儿小小的心事。他转变了话题:“那你觉得乔大禹呢?他可是你亲手抓的。”
乔大禹!
小方永远也忘不了第一次乔大禹时的情景。──他在一个山洞中,因为伤得很重,背靠着石壁坐着。伤口明显被包扎过,事后证实是乔烟眉给包扎的,但当时她已经走了。
乔大禹就那么坐着,他的身材非常高大,伟岸英挺,即使是坐着,看上去也是凛凛一躯,威风四溢。他很瘦,黝黑的脸上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他看着洞中走进一大群抓他的警察,看着这群人走到他面前,一直都是静静地看着。
“喂,你是不是乔大禹?”一个刑警大声喝问。
乔大禹没有开口。
“你是不是乔大禹,请回答。”那个刑警加大嗓门。
乔大禹双眼望向对方,眼神一凛,射出一道慑人的光华,那刑警竟然被他的目光逼退一步。
“你神气什么?”刑警们哪受过这种轻视,一个年轻的警察拿枪砸过去。
“不要!”小方急忙制止。──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尊重,不论他的身份是什么,他的人生权利都是不可欺辱的。
“你是乔大禹吗?”他平和地问道。
乔大禹看着他,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液,那唾液就落在小方脚下,小方一看,差点气晕过去。因为,乔大禹吐出来的是他自己的舌头。
他竟然咬断了自己的舌头。他用这个来告诉抓他的人──什么也别问,我,是不会回答的!
小方看着那块血肉模糊的舌头,又气又恨,然而气恨之余,心中竟涌起一股他认为不该有的惺惺相惜的敬佩之感!
──枭雄!
他想。
可是龙琪跟他又是什么关系,值得她以500万的代价破财冒险一见?也别说,他俩倒是挺相似的,一样的果断干炼。小方心中突然冒出这样一个念头,几乎同时,一种从未有过的伤感也涌上来。
不会吧?怎么可能?小方摇了摇头,仿佛要打消这个奇怪的念头。同时他又想到,乔大禹当时已经不能开口说话了,龙琪见了他,他又能给她传递什么信息呢?
真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我见过你丈夫。”扈平盯着水面,河水不停地向前,逝者如斯。
“让他安息吧。”龙琪说,“他不应该再受到任何形式的打扰。”
“我并不是要搅扰他。我可以不提起他。我只是觉得,你不快乐。”
“为什么我应该快乐?”
“每一个人都应该快乐。而你,更具备快乐的理由。”
“我知道,你在谴责我,想问我为什么,是吗?”
“我没有遣责你,我只是想知道两朵长在一起的花为什么分开了。乔大禹他,他也不快乐,比你更不快乐,你们……”
龙琪没有让他说下去,“事情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
“还会有别的样子吗?”扈平诧异。
龙琪苦笑了一下,没有回答,只是说:“以后不要叫他乔大禹了,我很不喜欢这个名字。他没告诉你他的真名吗?”
“告诉了。”
“那你就叫他原来的名字吧。”
“不管他叫什么,他都是我心里的英雄,你也是,所以我认为你们……”
龙琪再次打断扈平的话,她看着河对岸绿草丛中的一簇鲜红的野花说:“多美的花,能替我摘一朵吗?”
“愿意效劳。”扈平就像一个中世纪的骑士一样,温文尔雅地欠了欠身,踩着河中的大石头到了对岸,采了一大把鲜艳的花,过来献给龙琪。
“谢谢。”龙琪接过花,看着扈平,慢慢地说:“对于我来说,得到这束花,会让我快乐;可是对于花来说,只要离开枝头,它们的生命也就结束了。所以一个真正喜欢花的人是不会让花离开枝头的,他宁愿花儿自然凋谢,宁愿自己寂寞。”
虽然不是就事论事,但这话的意思已经很透彻,扈平明白。
──谁说爱就一定要得到?其实爱的最高境界是:不爱。如果你不具备某种条件,比如梁山伯跟马文材一样有钱,林黛玉和薛宝钗一样健康……
这不是势利,如果你真的爱对方,难道不应该为对方想多一点吗?──他(她)跟着我能得到什么?比以前更多的幸福,还是比以前更多的快乐?
如果什么都没有,这还叫爱吗?
爱不光是一种心意,爱是动词,是给予,是让你为此有所作为。
如果你做不到,那就忍耐──忍住不去爱。
扈平明白,可是,他说:“花,只开一季,人,也只有一世。”
“是,因为只有一世,所以才格外珍惜,格外的希望对方好。所以……”
所以,不爱比爱要好。──始知锁向笼中听,不及林间自在啼。如果是真正的爱情,就更要懂得放手。
扈平沉默了,点点头,“我们上路吧。”
可是他们恐怕走不成了,车上的电话一个劲在闪着,显示有未接听的来电,龙琪摁下留言,是杨小玉的声音:小乔让刑警队的人带走了。
上官文华握着那颗子弹发愣。跟杨小玉她们分手后,她就回到队里,找小方没找着,却遇上了庄美容。
自从家里出事后,队里就传言说庄美容会辞职,替父亲把庄氏扛下去,他是庄家惟一的传人。这两天他也确实是请了假,不知道是怎么打算的。
他是怎么打算的,上官没空过问,反正钱已经进了他的腰包,什么时候花还不是一样?她现在只关心一件事,她问身边的庄美容,“你说,人有没有可能抓住一颗正在飞射的子弹?”
庄美容听上官这么一问,兴致马上来了,“二战期间,一位美国飞行员在空中追逐敌机,双方的飞机飞得都很快,快得像流星,这时,这位飞行员看见他的脸左侧有一个小小的物体,他随手一抓,你猜是什么?是颗子弹!他大吃一惊,认为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但这是千真万确的。因为子弹就在他手里。为什么会这样?后来一位科学家解释说:当飞机飞行的速度很快,跟子弹的速度相等,而二者又平行地朝同一个方向飞时,人,就可以抓住一颗正在飞射的子弹。”
“噢!?”上官明白了,“谢谢你,阿庄。”她说着站起来,匆匆走了出去。
“喂,你去哪里?我找你有事商量。”
“回头再说。”
“你去哪里?坐我的车去吧,给车钥匙。”庄美容追出去。
已经奔到二楼的上官站在楼梯上,庄美容从三楼把车钥匙扔给她,“我等你。”
庄美容的车是他父亲常用的丰田,上官开着它,一路的景物哗哗往后流,她要去她抓住子弹的地方察看一下现场。刚才庄美容讲的故事给她很大的启发,她抓住的,是一颗射向她们三人的子弹。杨小玉的车开得很猛,可是车再快,也不会比子弹快,那么惟一的原因就是:子弹在飞行途中,被障碍物挂了一下,减缓了速度。
高速路的两旁全是树林,打枪的人一定藏在树林中。循着子弹的方向,上官在林中的一棵大树下找到一个弹壳,这个弹壳跟她手中的子弹是一个型号,上官又仰头察看粗壮的树干,见距地面两米的地方,有一道不明显的擦痕,开枪的人一定在这棵树上呆过。她上了树,站在那个假想人的位置,拔出枪朝路面上瞄准,再根据她们上午的行车路线,发现照这个角度射过去,被杀的对象正好是乔烟眉。
上官跳下树,向前走了十几米,看见一个路标,她仔细地看了半天,终于发现路标的左侧有一道新的擦痕。她用手轻轻磨擦了一下,放在鼻子下闻了闻,没错,就这味儿。
上官拍了拍路标,像对老朋友一样说道:老兄,谢谢你,否则那一枪下去,小乔就没命了。她自己也惊出一身冷汗,如果子弹再偏1厘米,就会射穿她的头颅。
自从到了刑警队,枪林弹雨她也经历过,但像今天这样的,艳阳下面沉默的暗杀,她还是第一次遇见。她从小胆大包天,就怕一样,蛇。那家伙跟豺狼虎豹不一样,总是藏在深草丛中,游动无声,不知不觉间悄悄滑到你身边,暗暗咬你一口,让人防不胜防。
今天的她就像是被暗处的蛇咬了一口。
这条蛇是谁呢?
一切的问题都胶着在龙琪这里,或许只要一个突破口,所有的疑惑都会解开。这个突破口在哪里呢?是文室的案子吗?
这个命案,小方一开头就觉得很不对劲,却很难说出哪里不对劲,而且越查越感觉不对劲。如果只把它看成一个单纯的伦理案,那龙琪的嫌疑一定是最大,但这里边还缺少一个因素,也就是另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出现过,是侯钧,但,完全不是想像的那个样子。现在又一个男人出现了,乔大禹,可是从表面上看,他与龙琪是八竿子打不着,一个是金三角的毒枭,一个是本市成功的企业家。可是,她却在一个特别非常的时候去看过他。
情杀?
小方摇头。这个动机连他自己也不能信服。而且现在的情况是,他本来是义愤填膺,以为龙琪仗势欺人虐杀其夫,可从他调查的材料看,文室也实在是太不可爱了,倒是龙琪很值得喜欢。不过,很多的大奸大恶之徒,均是多才多艺之辈,而且极具个性。他们往往很吸引人。龙琪就是这种人。她冷静、有智慧,做事常常出乎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她很吸引人。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小方才没法把这个案子定成是一般的伦理案。龙琪是不会为了感情去杀人的。那为了什么?钱?如果这样,乔大禹的出现就有了合理的解释。但这个解释还有待于去进一步解释。龙琪不缺钱。
那下一个访查的对象该会是谁呢?
小方的心里盘旋着一个人名:龙欢。
小孩是最容易被忽略却最不应该忽略的人。童言无忌,他们的眼睛是最干净的,他们会把自己看到的最原始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叙述出来。没有任何添加剂。
龙欢今年10岁,上小学四年级。在班里不算是好学生,但也不能算是差学生,如果期末考试有一个是倒数第一的话,他一定会是倒数第二,或者第三。倒着数,他也算是前十名。他其实挺聪明的,就是太调皮,有次上语文课,老师让同学们背王维的《春晓》,龙欢把这首著名的唐诗给改成“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来了眼镜蛇,一个跑不了”。全班40多个小孩一起跟着起哄,课堂大乱,语文老师是个刚分配来的小姑娘,控制不了局面,哭着跑了。除了恶作剧,他还常常逃学旷课,换了别的孩子,老师早就该“另眼相看”了。但这小家伙长得漂亮,一张小嘴又跟抹了蜜似的,除了把班主任哄得团团转,还能从最严厉的数学老师那儿把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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