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机变
人有千般算,天有一归档。
“大人,你看,不如把天仪姑娘和他,就葬在一起吧?”月芽提出建议。
她的话也代表了大家的意思。尽管吴仕林罪不容恕,可他毕竟已经死了,何况他还透露了一个重要的情报。
安若素抹了抹额,司马天仪的热血有一滴喷溅在她额上,此时那血已干涸,凝成褐色。她揩着那块血渍,缓缓地说:“好吧!”
黑妞听到安若素的许可令,忙将司马天仪的尸身抱过来,元宝月芽在大岩石后找到一注泉水,将手帕沾湿,给司马天仪和吴仕林分别擦拭干净脸,为他俩梳好发髻,将盔甲去掉,整理好衣衫,最后用一幅行军的帐篷布将两人裹了。
“安大人,他们这……”元宝请安若素的示下。
“就地掩埋吧,这里有一千多将士的英魂相伴,想必他们也不会寂寞。这里山石奇清,桃花绚烂,风光怡人,若没了战事,定是一清修之地。就这里吧!”
小方拿起一柄长枪,权做铁锹,和元宝她们三个一起在一个向阳的地方挖了个大坑,将司马天仪和吴仕林两人并肩放进去,入土为安。
死者已矣,活着的人又怎么能安!
谋逆大军马上就要赶到,他们这次是势在必得,先灭了反贪司的人,剪了皇帝的羽翼,太子就岌岌可危,废太子则会宝祚登极,改天换地。元贞她们10年反贪的结果就将付之东流,朝廷上下又将是墨吏横行,虎狼屯陛。
怎么办?
安若素清点了一下剩下的兵士,只有七八个尚属体魄健全,另十来个折腿断臂,已经不能再战。想一想两千貔貅骁勇善战,还未到边关就几近覆没,安若素心里不知如何想,脸上却已是杀气沛然。
“元康,你过来!”
不知为什么,元贞她们都叫小方“康儿”,听起来颇为亲切,只有安若素,口口声声呼“元康”,很有些生分的意思。亏得元康复姓东方,若是单姓,她是不是也要连名带姓一起叫?──她到底喜欢元康吗?小方不知道,但有一点他知道,那就是安若素一定知道元康喜欢她。但她为什么总是没有任何表示?哪怕是拒绝。
拒绝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信息,可从安若素那里,小方摸不到一丝的消息,他茫无头绪,他不知道风,向哪个方向吹……
我难道真的就这么在乎她?这感觉是不是来得太快了?小方疑惑。追根溯源,他对她的感情是在看到她的那幅画时莫明其妙地油然而生,不可抑制。后来在见到她本人后那份感觉更加显明──喜欢!是的,我喜欢!
噢,天哪!小方终于明白了杨小玉曾经跟他说过的那句话──“爱一个人不需要7 年,只需要一秒。”
是的,只需要一秒,就在你看到对方的那一瞬间,爱便如火山爆发,烈焰于心底喷泻,一发而不可收拾。
那,陆薇呢?我跟她可有婚约的。
一想到陆薇,小方的头就大了,可转念一想,陆薇在20世纪啊!他这样安慰自己。那她要是也来了呢?
──如果她来了,就让北靖王妃认她作女儿,骗她说她得了失忆症,我是她亲哥哥不是男朋友,反正她稀里糊涂也不会知道。
我们的小方队长在情急之中居然想出这么一个馊主意。
可是,这会不会太过分?他心思突然一转──我怎么会突然变得这么坏呢?我好歹作过几年警察,平常马马虎虎也能算是个正人君子,怎么可以动这份歪念──喜新厌旧?
再转念一想,警察有什么,警察不就是那身衣服吗?我现在已经不是警察了,我是北靖王府的小王爷。小王爷总该有点儿特权坏一次吧?自古刑不上大夫,再说这个主意也不算太坏,我已经喜欢上了别人,勉强跟陆薇在一起只能是害了她。我又不会亏待她,让她作我妹妹,作大唐郡主,我和王妃会好好照顾她,再给她找个绝好的人家嫁出去,多给点儿陪嫁,日后我们各生了儿女还能作亲家呢,亲上加亲,这有什么不好嘛,就算是神仙也挑不出什么毛病,何况我又不是花心,我只喜欢安若素一个,我是痴心,谁让月老当初点错鸳鸯谱来着,根本就不怪我嘛!
可是……心里难免还是有些小小的不安,我这种行为是不是有点对不住曾经那警界英雄的光辉形象?小方拨拉着小算盘。
然而再细思量,也难怪,这世上有几个人是圣人,如果有太多,又怎么会让孔夫子几千年来一枝独秀?
说到底,我也只是一个普通男人,就不要太高标准严要求了吧!再往深里说,不喜欢一个人假装喜欢算不算欺骗?喜欢一个人硬是装着不喜欢,这算不算懦弱?敢于面对自己真正的感觉,是不是也算是一个俗世英雄?
这么一来,我也算是在追求真理啊,因为这世上有一种东西是最不能作假的,那就是爱情。你可以强娶强嫁甚至强占,但你永远也无法强爱。强迫别人爱你。
爱情既然如此可贵,那敢于追求真爱的人是不是多少也有些可爱?
那我现在是不是很可爱?我这么可爱,我那位师傅大人总该对我青眼有加吧?
小方竭力地为自己找着借口,而且是一处理掉旧爱,马上就想着如何讨好新欢,而且是卑躬屈膝。
那个安若素长得真是好看,又有个性,听黑妞说,精明能干,当断则断,心狠手辣,冷血无情,杀人无数……不,等等,怎么越听越听越像个超级悍妇,纯然一个野蛮女友加黑帮老婆。这样的女子娶到家里,那跟养一只东北虎有什么区别?
而且是一只智慧型的母老虎。
可是,她真的很吸引人呐!也怪,我还偏偏就是喜欢这种款式的,陆薇对我温柔体贴,我就是没感觉,安若素对我大眼一瞪,我的感觉全来了,连心跳都快了几倍──这多半是吓的。不过也难怪,这世间万物本来就是一物降一物,她是卤水,我是豆腐;她是老虎,我是绵羊。唉,我怎么变得这么没出息!不过话说回来,也许我本来就没出息,只是一直没有遇到那个让我发现自己没出息的女人!这就是命。
认命吧!我就是喜欢安若素,陆薇对我怎么好我都不快乐,安若素就算打我骂我拿皮鞭抽我我都开心。──男人是不是都有点儿贱呢?小方也觉得自己有点儿赶着不走打着倒退的意思,严重缺乏自尊,但我这一生若是没有了她,该是多么无味,我要自尊还有什么用?
在这个尸横遍野,血腥淋漓的山谷中,而且叛军马上就要杀来,危机四伏的尖锋时刻,我们的小方队长心里想的不是如何御敌而是怎样得到他的浪漫爱情。
这奇怪吗?
唉,就让我动一动心眼儿吧!小方想。
反正未来已经一眼看到底了──鱼死网破!
死,恐怕是惟一的结局。都要死了,如果再不动一下私心杂念,那就永远也不会有机会了。所以藏在心底的话,一定要趁机说个痛快,否则作了鬼都要后悔。
总之,安若素死,我就一定死。我要跟着她,生死相随。小方想。
我并不是想死,但没有了她,我一个人活着会很痛苦,所谓生不如死。连吴仕林都说,做不成人杰,做不成英雄,做个情种,也一样超凡入圣。梁祝不就是因化蝶而长存吗?
那让我也作个情圣吧。
这世上英雄豪杰已经太多了。
可是,如果把安若素换作是陆薇,我还会拚命吗?小方问自己。
答案是肯定的──我会。不管换了是谁,我都会。我并不是无情,也不是花心,如果要怪,只能怪爱情这个东西太纯了。你可以欺骗别人,但始终骗不了自己。
我又何必欺哄瞒骗呢?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小方终于捋清了自己的感情,然后又问自己,如果我还在21世纪,如果没有遇上这种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我还会这么面对自己的真心吗?
不,也许不会。
──是不是一个人只有到了这种时候,才肯面对自己的真心呢?
是的,对于一个在俗世中讨生活的普通人,说一句真话有时比砍头还难。这不是懦弱,只是因为活着远比死更艰难。
“元康!”安若素见小方呆呆地站着,只好又招呼了他一声,“过来!”
小方走过去,安若素携着他的手坐在一块平滑的大石头上。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小方想不到安若素问的竟然是这个,这他当然不记得了,可是他的脑海中却浮现出另外一次相遇──某年某月某日某一秒,他愤怒地冲到1208室外,正欲拉门,门开了,出来一位女人,她穿一款黑色的晚礼服,肤光容色如千年冰川上泛出的湛湛蓝光,冷艳不可方物……
他当初的那种感觉用黑妞话来说是:如登山临下,幽然深远;又如岩岩清峙,壁立千仞。
这两者是相似的。
在他见到安若素的画像时,她蛾眉星目,神态清逸,森森然如千丈松,自带一种不怒而威的肃穆之气……这也恍然是20世纪的龙琪,她身上那种气韵,如秋天掠过田野的风,因富有而从容因成熟而镇定,却又不无肃杀之感。
这两个人,何等的相似!
小方抬头看着安若素,对方的眉宇间恍然似曾相识。难道,他对安若素的喜欢,竟夹杂着对龙琪那种隐隐的渴望?
不!
小方竟然被自己的想法吓得弹跳起来!不可能的,不会的。他歇力否认。唉,他忘了,越是拚命狡辩抵赖的嫌疑犯,越有可能是最后的真凶!──人有时最怕听到的,不是噩耗,而是发自内心的真话。
“你怎么啦?”安若素诧异地看着小方,轻轻地问道。
小方盯着她,她除去了头盔,露出一头长长的秀发,乌黑发亮──龙琪可是一头短发。而她的身后,是一株开得正盛的桃树,花瓣葳蕤,烈如火焰,春风一过,落英缤纷……
这是春天,是战场,是远古的大唐,与20世纪那个龙琪没有关系。
“没什么。”小方慢慢地坐在岩石上。
“我问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
小方不明白她问的为什么是这个,只好摇头,他确实是不记得了,“对不起,我忘了。”
安若素笑了,“那年你才12岁,我当时正在天柱峰下的一个小酒店中吃饭,你气喘吁吁地进来了,对着我就喊:姐姐,你快跑,有人要杀我!我觉得很纳闷,有人要杀你,干我什么事,为什么要我跑?”
小方听到这里也觉得纳闷。
“只听见你说:有人做了坏事怕人看见,若有人看见,他们一定会恼羞成怒杀人灭口的!噢,原来是这样,他怕杀他的人看见我,连我也一起灭口。一个小孩子,在危难之时竟有如此胸襟……”
“于是你决定救我?”小方接过话头。
“对,谁要杀你,我就杀谁!”
谁要杀你,我就杀谁!这话好让小方感动──原来,她曾给过他这样一个承诺。几乎同时,他蓦然想起几天前龙琪为了救他撞死过一个人。
“我杀掉那些追杀你的人,把你带到我的住处,你受了伤。那时我住在湖边的一个小屋中,四周芳草萋萋,湖中烟波浩渺,风光绝好,只可惜我们谁也不会做饭,顿顿清水煮鱼虾……”
“可是我们很快乐是吗?”小方猜都能猜得到。
“对,很快乐,你还发誓说你日后一定要学会作饭炒菜,每天做给我吃。”
“但我们不久就分手了,是不是?”
结局是可以猜出来的,因为上天给人的快乐是有限的,幸福总是难以到手却转眼即逝。小方盯着岩石边的一簇野花,花木无忧,开得缤纷绚丽。而这一刻的粉黛浓艳,也不太会长久吧?
“我不能把你带在身边,我还有事要做,我问你家在哪里?你说你就是从家里逃出来的。我想你一定有一个不欲为外人道的故事,可你才12岁啊!我倒是很想知道,但你若不说,我就不问。后来我按你的吩咐把你送到江南金家,一晃就是4
年,我已在刑部任职员外郎,那天一上朝,皇帝陛下就颁了一道圣旨,命我收一个叫东方元康的少年为徒。我……”
“你很不愿意是吗?我当初没有告诉你我的真实姓名是吗?”小方问。
安若素点头,“我是不愿意,因为我跟贞娘不一样,她有兼容并包含污纳垢的雅量,我不行,我是一池清水,一向好洁独行。但王命难违,待收徒之日见到你,尽管你长了一截,双眼也已经失明,我还是认出了你,于是奉旨收徒成了心甘情愿。”
“真的吗?你真的这样想?”小方激动地问。
“是的,一者我了解你的人品,二者,你身上负着一个命案,于公于私这付担子我都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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