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玉钗
怨拥那俺檀笥胁槐恪!?br /> 这的确是个问题,人人都以为他是宰相世家的贵子弟!刚到京师的一阵挥霍也撑起了场面,奠定了他的贵族身份!向父执老一辈的开口,可以推说客中不便,无伤颜面,如果回去告贷,李氏在长安的旁亲不少,消息传过来,他就真的罩不住了。
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他真的发愁了:“回家张罗既不行。钱又不够用,那该怎么办呢?”
李升踌躇了一下,终于开口:“公子,日下这七千贯如果是给一个寒士,足足可以在京师挨上两三年的。”
李益立刻就反驳回去:“这个我知道,长安的人情你也清楚,如果我不撑起个场面,别说是今年秋试+就是等到来年秋天,也不见得能混上个差事,岂仅是考官势利,连门上的一个杂役,也都是生就了一双势利眼的……”
李升笑笑道:“那当然,老奴当年也在大老爷府里待过一阵子,这些情形岂有不明白的,该花的还是要花,只是这日常用度,可以节省就节省一点,就以往来说,在这家客栈里,每天至少也要个百来贯的。”
“不住这儿住那儿?总不能像和尚一样到庙里去挂单?何况在这儿有许多方便,出门车马就是现成的……”
李升再度笑笑:“有许多落第的举子,为了等待下一次大选,避免往来跋涉,往往在长安赁屋住了读书,既清静,又可以节省开支,公子也何妨这么办呢,老奴目前遇见了崔家表少爷,他也正是这么着……”
李益冷笑道:“你说明允那个书呆子,他会有甚么出息?苦读多年,仍然是个明经。”
(明经,是唐代士人一种资格。)“崔少爷才思虽然迟钝一点,但做人倒很踏实,他见到公子的花费,也很为您发愁,家里的情形,他是清楚的,他也劝您租幢房子住下,就在附近,有一所空宅,原主人也是个进士出身,此公子早两榜,去年谋到个小差事,离京上任去了,房子空着,只有一个老妈妈守着,倒也清洁宽敞,每个月只要三百贯,公子多赏她两百,她还可以洗衣服做饭,这样每个月有千来贯就够打发了。”
李益略觉动心:“你去看过没有?”
“老奴去过了,前后两进,六厅两进,还有两大院子,而且地点在新昌里,住的也都是读书的相公。”
李益对地点很满意,那是外地举子的集居地,多半是到京应试的,他有几个谈得来的朋友都住那儿,而且因为文人会集之处,衣冠中人也时相过往,相当适合,因此想了想才说:
“你认为可以,不妨就搬过去吧。”
李升深深了解这个小主人的个性,笑着道:“到了那儿有很多好处,公子对朋友们,可以说是为了准备秋天的大选多读点书,这样对那些老一辈的叔伯都有个交代,他们听见年轻人肯上进,总是很高兴的。”
李益笑了,这句话才说到他心里去了,他倒不是为了博个好评,而是从豪华的旅邸,一下子搬到那个清寒的地方去,面子上难以交代,于是李升替他想出了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才是真正打动他的原因。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距离秋选尚有三个月时间了,而他的钱就只有这么多,搬到那儿去,除了三个月的开支,他还能匀出一半来应酬交际,因为他知道,能开口的地方都已去过了,不能再去第二次了。
这是他入京以后,第一次有了笑容,而且迫不及待地立刻促使李升迁居,好在行李不多,几口箱子两困书,雇了个挑夫,在当天晚上就搬到了新昌里。
新居令他很满意,前任主人很殷实,家具陈设都颇为考究,在寒士聚居的新昌里,算得上是气派的了。
他的表弟崔明允很热心,亲自来帮忙布置,还拖了几个斯文朋友来为他引见,李益也很热诚的招待他们,当天就叫了两桌酒菜,宾主尽欢而散。
这些文士中考场没有他得意,身家也没有他显赫,对他十分巴结,大概是笼络他以便图个出身,有几个家道很殷实,藉着庆贺乔迁新居,致赠很丰,化了四百贯叫雨桌酒,但他却收到了三千贯的贺仪,而且还真正地体会到受逢迎的滋味,午夜客去,他还在回味着那种乐趣,心中有了个决定,他一定要努力的争上游,一定要高高在人之上,方可以永远享有道种乐趣。
李益是个很聪明的人,也很快地作了个选择,在这批新交的朋友中,他看中了三四个家道殷实而又热衷富贵的,也挑了几个真正有才华,领着他们,拜会了一些在长安的世伯长辈。
前者是为了炫耀他的门路广,更赢取他们的尊敬,后者则是为了自己,让那些老的看看自己结交的朋友,赢得一个少年有为,慎交游的清誉。
这一着棋子下得很准,收到了他预期的效果,在朋友中,他树立起自己领袖的地位,在哪些老一辈面前,他博得了好评,尤其是他迁居新昌里静读进修的理由,更博得几个老古板的极口称赞,更难得的是那位两袖清风的刑部给事裘达,不知又典了什么珍爱古玩,送了两千贯来,一千给他,另一千给另一位学子李贺,以助膏火。
李贺的年岁与李益相若,也是少年高才,中了进士,等候秋选,诗文两工,裘达对这位少年也特别赏识。
以后的一段日子对李益而言是十分愉快的,他终日与这些文人相聚在一起,诗人酬唱,作品渐渐地流传出去,每有佳作,就被乐坊求了去,谱入新章,假莺莺燕燕之口,唱遍了长安,甚至于有些佳作还被教坊收罗,在御前献奏,被选得最多的就是李益与李贺的诗,二李并称双绝。李十郎的文名,到这时侯才算真正地被长安人所欣赏。年青人的聚会中,总不免声色,他们虽然不敢过于放荡,但每次聚会,总少不了要在曲坊中叫几个歌妓弹唱以助兴。
而且有些举子家道殷厚,还在长安的别寓中,供养了一个红颜知己。
李益很聪明,别人在席间红粉在抱,他却只是虚应周旋一番,那倒不是他不喜此道,而是他的眼界极高,那些庸粉俗脂,在他眼中根本不值一顾,何况他还有真正的苦衷,他是个空架子。搬到新昌里后,用度虽然节省了,但他手头余钱有限,养不起一个人。
所以每次盛会,他总是跟一个老妓鲍十一娘娓娓清谈,倒也自得其乐,大家都笑他,他却别有一番理论。
“观美人如赏月,新月皎娇,如十四五少女,但月渐就圆,故少韵味,故余独喜残月,芳华虽逝,清韵不减,微带惆怅,曾经沧桑,别有一番境界。”
这番理论很奇怪,在长安市上,新奇的事算是引人激赏,李十郎的残月论也就成了一段佳话。
不过李益单独欣赏鲍十一娘,却是另有一番用意。鲍十一娘不仅是曲坊中的领班,还是长安市上最成功的媒婆,她是故薛驸马家中的侍婢家伎,成年后,虽然去籍从良嫁了人,但夫家不得意,她仍是要算姿色出来谋生。
一个在贵族府中出身的家伎,自然懂得承欢色笑,她也曾大红大紫过一阵,但年华似水,如她己是风韵犹存的徐娘了。
正因为她有这样的人生经验。也养成了生花妙舌与善伺人意的本领,更因为她平生在风月场中打滚,长安市上的豪家贵戚,没有一家不熟悉,内达闺阁,外及公侯,谁家少女怀春,谁家儿郎风流,她都清清楚楚,明通红钱,暗传款曲,撮合了不少美满姻缘。
李益所需要的就是这种资料,每次见面,虽然只找她清谈闲话,而所赠的缠头,却远胜过别人。
又是一次盛会,酒酣耳热,由斯文而转入轻狂时,李益就推说屋子里太热,轻轻捏了一下鲍十一娘的手。她是何等乖觉的人,立刻悄悄地跟着李益,来到外面的凉亭上。
李益先在石凳上坐下,拍拍身边笑着说:“来!老妹子,你也坐下,我们有好久没聊了。”
鲍十一娘先是一怔,然后挨着他坐下,娇笑道:“十郎,你的花样真多,一天找一个新词儿来挖苦人,前两天还给我上了花国夫人的封号,今天怎么又想起拿我开味了?”
李益幽然一笑,说道:“我叫十郎。你叫十一娘,分明是低我一筹,叫你一声老妹子,并没有不对呀?”
“对是对,可惜只对了一个老字,错了一个妹字。”
“你是不甘心比我小。其实看起来你并不老,花国队里,你仍然独居魁首,也许有些人看来比你年轻,可是她们没有你这份灵性,女人的青春消逝得很快,只有灵性是永远存在的,因此在我心中你永远是年轻的。”
他是个很懂得运用言词的人,赞美别人时,总是恰到好处,既不牵强,也不过火,总是巧妙地点到对方的心里,鲍十一娘的确是老了,在她这个圈子里;三十多岁,已经是属于明白黄花,乏人问津的年纪了。
鲍十一娘却由于她的善解风情,凭着徐娘风韵,勉强还能挤身其间,遇上不解风月的急色鬼,或是志在寻欢的俗客,她经常是饱受冷落,只有这些读书人,还能欣赏她的放荡,以及她美人迟暮的沧桑。鲍十一娘经常挤进这个圈子,无非也因为在这个场合,她不会过份地受到冷落,她自己说不出是怎么一个心情,但李益却找到了灵性两个字作为她的优点。
这一刹那,鲍十一娘心中所涌起的知己之感,几乎使她忍不住想跳起来,紧紧地拥抱住李益。
但是她究竟久历风尘,懂得如何克制自己,因此只淡淡一笑,以自嘲的语气轻吟:“浔阳江上琵琶女,赢得江州泪几许,司马青衫一去后,何人再解琵琶语?”
李益不禁震惊了,他只知道这个风尘妇人有着丰富的人生经验,竟没有想到她有如许才华;随口七言小诗,不仅字字中节工稳,而且别具意境,二十八个字,把一个年老色衰的风尘老妓的哀惋感叹,刻划得如此深刻。
在感情的冲动下,他揽住了她的肩膀,嗅着她的秀发:“十一娘,如果不是你已有了夫家,我真想把你接回家里去。”
凄迷地笑了笑,在朦胧的月色下,这笑更为动人:“十郎,你别拿我开玩笑了,我到你家去算什么?又能做什么?打杂斡粗活,我不是这种材料,如果我肯吃那种苦,我家汉子还有几亩地,我也不必再出来抛头露面干这一行了,做官太太,我没有这个福命,也没存这个希望,金屋藏娇,可惜已经太迟了。”
“我像一个良朋知己一样地供养着你,闲着的时候,跟你谈谈心,陪你下棋,听你弹弹弦子,或者我与致高的时候,为你吹一阕清笛,看你翩翩起舞……”
是属一种梦幻的声音,也诉说着一个梦幻的理想,正因为是梦幻,才显得感情的真挚,超越现实而作的梦幻,才是一个男人心里真正的企望。
因此,尽管历尽沧桑,听过多少甜言蜜语的鲍十一娘,却为这属于幼稚的梦幻,深深地感动了。
将身子往李益贴了一贴,把发热的脸颊靠上李益姣如处子的脸,这三十多岁的女人居然也目中闪着情焰,以低得近乎耳语的声音说道:“十郎,你真是个魔鬼连我都被你迷住了,这话说给那些小姑娘听了,她们可以连命都为你舍掉!”
“十一娘,我是真心的!我也只对你说这种话。因为这是一个出于灵性的要求,只有你生具灵性的心才能体会。”
闪亮的眸子里浮起一片泪光,一向只会笑的鲍十一娘居然流泪了,这是醉泪,醉的不是酒,也不是情,是一种心情更深,更动人的知己之感,而且仅能在顾客娼妓之间发生的知己之感。
“十郎,听了你这些话,我总算没有白活了一生,如果早十五年,我会毫不考虑的答应你,只是现在太迟了,十郎,我有个丈夫,那不是阻碍,他根本管不了我,我却有个十四岁的儿子,寄养在亲戚家里,他受着最好的教育,过着公子哥儿一样的生活,这些,全是靠我供养的,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孩子比自己更重要了。”
李益听了,几乎不加考虑的冲口而出道:“我可以负担的,只要你的丈夫不反对,今天我就接你回去。”
鲍十一娘又凄凉地一笑,这次她笑得理智了,以极其优美的姿势,轻拭去眼角的泪珠:
“十郎,我知道你此刻说的话不是在骗我,但是我也知道你负担不起,我那个孽障每月的耗费至少在五千贯以上。”
李益的脸红了,鲍十一娘却又轻柔地一笑道:“长安市上,没有事能瞒得过我的耳朵,只是你放心,我最大的长处就是有进无出,因此别人不会知道你的底细的。”
李益恨恨道:“这一定是明允告诉你的。”
“不!崔公子是个很谨厚的君子,他绝不会说这些话,陇西李家虽然出过一位丞相,但那位李大爷退休时也是两袖清风,姑藏邑出才子,可没有富户,何况李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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