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巧克力命案[改]





以垂摹独衽的鄙卑浮罚═heRynoxMurderMystery,1930)的介绍文字里头,文墨有感于推理小说的历史更迭,注重机关装置的本格派如何逐步向注重心理互动的社会派犯罪小说“倾斜”。我顺着文势引出一位推理小说“先知式”的人物,也就是恰巧引述到今天要介绍的小说作者安东尼?柏克莱(AnthonyBerkaley,1983…1971);他在一九三〇年,也就是《礼诺谋杀案》出版的同一年,就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说:“我个人相信,简单纯粹的犯罪解谜,完全仰赖情节设计而不擅角色塑造、行文风格、甚至是幽默感的小说时日,已经落在审判者的手中。侦探小说已经来到一个阶段,未来侦探或犯罪的小说,吸引读者兴趣的心理层面,将超过数学成分。”这句话当然洞悉了时代变革的征兆,自此之后,“心理层面将超过数学成分”的冷硬派犯罪小说逐步发展,在美国终成大器,粲然大备而为盛极一时的“次文类”。历史后来的发展,的确一如柏克莱所预见与所预言,这也让我们再次看到安东尼?柏克莱光首推理士林推崇的另一个原因:他总是能洞见许多当时并不明显的事物。

    可是考究安东尼?柏克莱的创作生涯,我们其实又看出这段话也是他的夫子自道,他不仅预言世界的演化过程,某种程度他也预先招供了自己未来的“创作方向”。

    柏克莱自一九二二年开始从事推理小说创作,初期以短篇小说为主,一九二五年有了第一本长篇小说《莱登庭神秘事件》(TheLaytonCourtMystery),也带来了他的第一位侦探主人翁罗杰?薛灵汉(RogerSheringham)的出场;虽然他的业余侦探薛灵汉的设计带有一点嘲弄读者的意图,但他的初期小说成就完全是属于黄金时代的本格派古典正统推理。到了他推出第五部长篇小说《毒巧克力命案》(ThePoisonedChocolatesCase,1929)时,作品的经典地位以及他个人的大师地位大概已经确立。《毒巧克力命案》曾被推理小说评论史家朱利安?西蒙斯(JulianSymons)誉为“侦探小说历史上一个最惊人诡巧的故事”(Oneofthemoststunningtrickstoriesinthehistoryofdetectivefiction),几乎是把它摆在“奇案设计”最高峰的位置。

    可能正是因为这个“高处不胜寒”的位置,让柏克莱提早看见古典推理这个小说类型的局限:一九三〇年他说出上述那句知名的预言来,他自己在一九三一年就使用另一个笔名法兰西斯?艾尔士(FrancisIles),并在两年间创造出两部推理史上极其独特不凡的犯罪小说作品,带领了新时代的风骚,并且把推理小说从本格派一举推向天秤的另一端。

    也就是说,他不止是预言了历史的走向,还亲身参加了革命,是他自己的预言成了真。

    这两部历史演化转折的经典之作,一部叫做《恶意预谋》(MaliceAforethought,1931),另一部叫做《事实之前》(BeforetheFact,1932),从推理小说的独创性来说,两部小说都有崇高的历史地位,很多书单都把《恶意预谋》列入史上“十大推理小说”,可以想见它的地位。《恶意预谋》以加害人的眼光来叙述,《事实之前》则从被害人的视野来叙述,两者皆非传统的侦探解谜之作,心理的起伏与外在世界的以外,才是小说前进的悬疑主轴,在艾尔士的细腻描写与精彩布局之下,小说的阅读乐趣到达前所未有的境界。

    从作家到贵人但当安东尼?柏克莱化身法兰西斯?艾尔士之际,柏克莱的古典推理创作并没有停顿,他继续以柏克莱的笔名写出一部又一部本格推理杰作,包括上次'谋杀专门店'系列里介绍过的《裁判有误》(TrialandError,1937)在内。也就是说,从一九三〇年到一九三九年(柏克莱与艾尔士停止小说创作之年)之间,他一直是个罕见的“二刀流”创作者,白天写布局奇诡的正统推理小说,晚上写内心难测的犯罪心理小说,两者都跻身该类型的巅峰,都是该类型里屈指可数的重量级人物,这不能不算是创作史上一个奇迹了。

    今天要介绍的《毒巧克力命案》,正是安东尼?柏克莱在古典推理类型中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也是一切“数学式”推理小说的登峰造极之作。这还是柏克莱的“数学时期”,他那句出名的“心理层面将超过数学成分”的预言则还要晚一年才会说出。

    故事一开始,一位先生在他经常流连的私人俱乐部里,得到一和别人寄给他朋友的巧克力(朋友收到包裹随手转赠给他),他带回家之后,他的太太吃了巧克力却被毒死了(包着酒的巧克力里被巧妙的换了毒药)。这是谁下的手?为了什么?目标是要谋杀那位收到包裹的朋友,或者是死者的先生,还是死者她本人?受害人之死是意外的牵连,还是蓄意的规画?又如何可能规画?你怎么知道收件人会把巧克力转赠给“特定的”别人?警方侦办这个奇特的案件,立刻陷入了胶着,毫无线索与头绪,不得不求助一个由各种爱好推理艺术人士组成的业余社团“犯罪圈”(CrimeCircle)来帮忙查案,不料其中六位推理小说迷竟分别找出了六个完美的推理结论来;六个不同结论都能有效解释案情,也就是都能合逻辑地“破案”,但事实真相只能有一个,哪一个推理才是真相?或者都不是,事实另有面貌?这可能是历史上最奇妙的侦探小说,一个案子不是被破了一次,而是破案了六次,甚至还有第七次,因为到了最后,作者还要你从六次答案中再破一次(某个大案或以上皆非)。这个滑稽突梯的结尾,又不乏深意,有点像是推理小说史上另一个名作《褚兰特最后一案》(Trent’sLastCase,1913)。

    《毒巧克力命案》里的两位业余侦探分别也在安东尼?柏克莱的其他古典推理小说中扮演破案重任,在这里是唯一共同出现并合破奇案的角色。这两位书中的侦探,一位叫罗杰?薛灵汉,另一位叫安布洛兹?区特威克(AmbroseChitterwick);性格形貌各异,各具独特风格,但都是“犯罪圈”的成员。有趣的是,在真实世界里,安东尼?柏克莱也在一九二八年创立一个叫“侦探俱乐部”(DetectionClub)的社团组织,聚集英国推理小说的各界名流,共同为追寻并保存推理小说经典而努力。

    一九三九年,安东尼?柏克莱四十六岁那年,他突然继承了家族的巨额遗产,变成了亿万富翁,从此停止了他丰沛的推理小说写作;他停止小说写作,其实已无损于他在历史上的经典地位。但他从此改事比较没有好报酬的评论工作,留下许多脍炙人口也改变世俗观点评价的推理小说评论,直到一九七〇年他死前一年才停止。他提拔了许多后进的推理小说家如露丝?蓝黛尔(RuthRendell,1930…)与詹姆士女士(P。D。James,1920…),使她们的才华被世人注意;而他自己,也另外发表许多指出创作发展方向的观察与言论。安东尼?柏克莱本来是个才情洋溢的作家,当他成名获利,退出千里马的创作工作时,自己却成了其他作家的贵人,成为识马的伯乐,这种气度与多才多艺在历史上是不多见的。

    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blog。sina。。cn/elleryqueen作者:安东尼?伯克莱一坐在桌首的罗杰?薛灵汉啜了一口白兰地,然後往椅背靠去。

    满室的烟雾缭绕,阵阵热烈的讨论声传进他的耳裏。被兴高采烈谈论的内容,尽是些关於谋杀、下毒或者猝死等话题。因为这是他的地盘,一个属於他自己的「犯罪圈研究学会」,所以从创办、组织、召集以及目前的运作,全由他一手包办;五个月前,召开第一次大会时,他被无异议地推举成为学会主席,当时他内心的愉悦骄傲,不下于当年那难忘的一天,那时候他还没没无闻,一个有着天使般容颜的出版商才接受他的首部小说。

    他转向今晚的贵宾,苏格兰警场的莫司比总探长。总探长叼著—根大雪茄,有点拘谨地坐在他右手边。

    「老实说,莫司比,并非对贵单位有何不敬之意,我真的认为,除了巴黎保安局之外,现在这屋子里的犯罪学研究者(我指的是,直观能力强的天才,而非勒勉苦干的能力),是世界上最能够信赖的天才!」「是这样吗,薛灵汉先生?」莫司比不置可否地说。莫司比对他人各式各样的意见总是善意回应。「好说,好说。」莫司比帮自己的雪茄又点了—次火。因为烟身实在太长了,光是用吸的并不足以判断是否烟头还燃著。

    罗杰所提出的论点,除了出于一种父母似的骄傲之外,其实是有几分依据的。这个迷人的犯罪圈晚宴,并不是任何人都能获准参加的。想成为会员,光自称喜好研究谋杀案尚不足够,还得证明他们探究追查罪犯的能力经得起考验。

    有意加入者,不但要具备组织能力,而且对每一门科学都要有足够的涉猎,以侦查方面举例来说,不仅要懂犯罪心理学,并且对历史上所有大大小小的案例,甚至细微到嫌犯的指纹等细节都得了若指掌:应试者必须聪明而能活用。最后,应试者必须依据会员所订的主题,写一篇论文并呈交给主席。主席会先行筛选,再将值得考虑的论文提交到秘密会议中讨论,然後会员投票表决,只要有一票反对,就表示拒绝此人入会。

    此社团原想招募十三个会员,但至今只有六人通过测验,并且全员出席今晚的会议。

    他们分别是著名律师、著名的女剧作家、应该可以更有名的小说家、最聪明的(虽然不是最有亲和力)当代侦探故事作家、罗杰?薛灵汉本人,以及安布洛兹?区特威克先生——此人一点名气也没有,中等身材,外表也没有任何特徵,他们发现他置身其中会惊讶,但他得知自己被准许入会则是更为惊讶。

    除了区特威克先生以外,这的确是一个任何创社成员都会引以为傲的黄金组合。今晚罗杰不仅骄傲,而且也非常兴奋,因为他准备公布一件令人吃惊的事;而教人们吃惊的事,本身往往就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他起身准备宣布了。

    「各位先生女士!」他喊道,并静待众人以杯子、烟盒击桌应和的欢呼声告—段落。「各位,冲著你们所赋予的权利,本主席有权更动会议内容。你们全都知道今晚的安排——那就是莫司比总探长,我们先欢迎这位来自苏格兰警场的第一代表人物」更响亮的鼓掌欢呼声响起。「希望莫司比总探长能被今晚的美酒佳肴给掳获,以至于不慎与我们分享他那些从不透露给媒体的个人经验。」这番话又换来更长串的鼓掌与欢呼。

    罗杰喝了口白兰地,接著说:「我想,我对莫司比总探长的了解甚深,在座的各位,过去我试了无数次,非常努力地引诱他失言,但都未能如愿。因此,敝人有个小小希望,邀请来宾不遗余力的会社,将从总探长这裏听到的故事,会比他同意刊载在明天《每日报》上的内容来得更精采。只是,各位,莫司比总探长恐怕是很难被诱拐的。」「所以,我就擅自决定更动我们今晚的余兴节目:我希望并且相信,这个点子能引起各位极大的兴趣,我敢说这个点子不但新奇,而且非常令人著迷!」罗杰停了一下,笑著扫视在座每个兴味盎然的睑孔。酒酣耳熟的莫司比总探长,仍抽著他的雪茄。

    「我的点子,」罗杰说:「是与葛瑞姆?班迪克斯先生有关。」底下一阵骚动。「或者应该说,」他慢条斯理地修正:「是与葛瑞姆?班迪克斯夫人有关。」众人的骚动,此时转成了饶富兴味的安静。

    罗杰暂停了—下,仿佛在思索更合适的字眼。

    「在座当中,有—两位是认识班迪克斯先生的,事实上,他的名字在我们评选人会申请时曾被举荐,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推荐人是查尔斯?怀德曼爵士。」大律师慎重地点了点他的大脑袋:「没错,我举荐了他—次,我还记得。」「但那个推荐案却无後续发展,」罗杰接道。「我不太记得原因;好像是有人认定他无法通过我们所有的测试吧。不管怎么说,某种程度上,他曾被举荐的事实,至少可以证明他也是个犯罪学研究家。这么一来,对於发生在他身上的悲剧,我们的同情也就带了点私人关心,即使是与他素昧平生,就像我一样。」「赞成,赞成,」—个坐在桌子右边、身材高挑相貌娇好的女人说。

    她是那种会在别人演说出现冷场时,适时以自然语调插入「对啊!没错!」做为回应的人。她是小说家爱丽夏?丹蒙,因兴趣开办了一所女性学院,喜欢真诚地聆听他人演说,行为上是个顽固的守旧派,但却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