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嫡妻 作者:蔷薇晚(潇湘书院vip2013-11-19正文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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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位公子慢走。”

    一看周遭无人经过,她脚步虚浮,两人宛若醉汉一般,像是被风吹断的柳枝,一会儿吹到东,一会儿吹到西。

    “不管了!”她咬牙,暗自咒骂,她撒手一放,眼睁睁看着酒醉男人跟脚边的石头一般滚到角落,看他那副窘态,连日来的疲惫不安宛若退潮般烟消云散,指着那个黑影哈哈大笑,直不起腰来。

    黑影蹲在墙角一动不动,微微鼾声传来,似乎当真醉得一塌糊涂,就连把他丢下他也不过发出很低很浅的一道闷哼声,很快就睡死了。

    “这位大爷,对不住您了,委屈您在这儿将就过一晚吧。”藏匿许多年的乖戾无赖,在面对这个无辜的陌生人,却宛若火山般突然之间就爆发,她朝着那角落拱了拱手,随即牵马转身就走。

    “我在大漠三年了,还没见过你这样的无赖。”

    她正欲翻身上马,却只听得墙角一个闷闷的声音,背脊一僵,她不敢置信地转身,漆黑的夜里,墙角窝着一个人,浑身酒气,不是他还能是谁?!

    她看不清那人的面目长相,唯独对着一双清亮沉静的眼,他的声音平稳温和,哪里像是喝醉了酒的人?!

    “喝了我的酒,吃了我的菜,外加一盘酱牛肉,一碗鸡丝面,帐都记在我的名下,不说了要把我送回去?”

    她张了张嘴,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那双清亮的眼满是笑意,只是她根本分不清是善意还是恶意,他记得如此清晰,分明方才是清醒的。对她的劣行忍了这么久才开口,到底是何居心?!

    “忍不住了,这位爷?”她嘿嘿低笑出声,笑容却不达眼底,隐忍而活九年了,她知晓如何装疯卖傻,假痴不癫,此人任由自己胡作非为,可见耐心可嘉,颇有城府。不过若他不容她,早该醒来训斥一顿,遇着脾气臭的,说不定还是一阵好打。

    “把我送回去。”他重复一遍,依旧说的很低,哪怕看不到他说话的神情,但他指使人的气魄,却比她方才拍桌子训小二强了百倍有余。

    “我是很想送您回去,可我只有一匹马。”她依旧嬉皮笑脸,双手一摊,表示无能为力。她初来乍到,却满心警惕,虽然大漠远离中原,但她不愿惹祸上身。大漠充斥三教九流,她来之前,就是晓得。

    “一匹马可以驮两个人。”这一回,声音里有了不可察觉的笑,仿佛嘲讽她在他门前班门弄斧,推脱的伎俩可笑之极。

    “你不醒着吗?”不悦染上眉梢,他既然醒了,何必缠上她?这一匹马,是她从那个地方带来的,也是她最宝贝的东西,她还要走遍大漠,不想失去行走的工具。

    “到了我府里,付你银两。”

    她双眼发光,一句“给我多少”已然到了嘴边,不过还是生生咽下,她装作潇洒从容,手掌一挥。既然到了大漠,她总是防着人,不如边走边找安身法子。

    “好,就算交你一个朋友,我送你回去,你给我指路。”她说的好听,冠冕堂皇,实则外强中干,心虚不已。

    他微点头,朝着走来的身影伸出手去,炯亮的双眼,依旧盯着她。“我给你指路。”

    她耸肩,不以为然地笑,一把握住他的手掌,这下才心中一惊,这掌下粗糙不堪,全是厚手茧子,她当下就明白,此人常年练武,是个练家子。

    她已在虎穴之中。

    他清醒不醉,更有武功,而她柔弱无力,不用一招,就会死在这人手下。

    她咬紧牙关,却猝然扬眉一笑,五指不曾抽离开来,相反,用力将他搀扶起身,带上了马。

    “这位爷,您可别吐我一身,我没多余衣裳。”身后那双手,毫不客气勾住她的纤细腰际,她身子僵硬,头一回跟人合骑一匹马。

    还是个,男人。

    她以玩笑化解尴尬和紧张,只知他的酒气和炽热的气息,喷薄在她的脑后,明明秋夜很凉,她的耳廓却热的像是被火烧一样。

    不知此人是否会实现诺言,给她一些银两傍身,这样的话,她还可以买一套新衣裳,她望着远方,思绪万千,到了危急关头,她更愿意想些开心的事。

    这也是习惯。

    一路上都是独自日夜赶路,身后有一个人的感觉……很新鲜,她扬着唇,索性垮下肩膀,潇洒扬起马鞭。

    身下的黑色骏马,更是蠢动疾驰,

    “你叫什么名字?”身后的男人许久之后,才开口问了这一句。“从哪儿来?”

    长睫一颤,她用尽了力气勒紧缰绳,粗布白衣之下的纤弱身躯绷得刚硬,挺拔如松,手背之上的青筋毕露。

    她不知自己该说什么,难道说她是从中原而来的逃犯?!

    他们就这样交了朋友。

    “宋兄,我一直很想问,三年前你我相识,你到底醉没醉?”她好几次都这么说。

    “当然醉了。”宋乘风总是毫无痕迹地移开滞留在她身上的视线,满不在乎地轻哼一声。

    最初认得宋乘风,她就对他的身份有所怀疑,他们数月才能见一回面,宋乘风来见她的时候,常常一袭常服现身,不挎刀剑,化解了他身为年轻武将的戾气。

    他便是王朝派遣到大漠西关的留守将军,他不曾表明自己的身份,直到半年前,他才告知韶灵他为西关守将。

    虽然大半时间都在军中,却也有属于自己的府邸,他独身在酒肆,身边也没个近侍,而酒肆小二都知晓他的身份,看来他如此散漫自由,也不是头一回。可是她却又想不通透,西关是齐元国重地,他本不该给人拿捏任何把柄,可是……他偏偏这么做了。

    ……

    听到这边,风兰息停下笔来,笑着说道。“的确很像是乘风的作风。”

    韶灵从回忆中抽离出来,神色自如地喝了一杯茶,静静地为他研墨,不假思索地说:“宋大哥是很适合在朝廷有一番作为的人,他看着糊涂,其实很精明,能够在朝野中占得一席之地,不像你……你太清心寡欲了,侯府的责任你不得不担着,但不见得是你喜欢的。”

    风兰息不露声色,只是继续沾了沾墨汁,以往十多年画的都是水墨画,从未有过任何颜色,今日却特意买来颜色,打算绘一张彩画。她无意之间的话,总是说到他的心里,这些年并非没有对他心仪的女子,或许也有家世背景,性情才学都不一般的大家闺秀,但却很少找得到这么懂他的人。

    “我又不是活死人,怎么会没有人的——”风兰息笑了笑,或许清心寡欲,是一种赞美,但落在他的耳畔,却并非如此。他的眼底,蕴藏着层层叠叠的暖热笑容,直直凝视着她,但最后一句,却还是只能在心里呢喃。她是他的欲啊……她成了这么多年他唯一如此耿耿再坏的人哪。

    韶灵并不曾多心,趴在桌角,螓首枕在她的双臂上,懒懒地观望着他作画的神态,他双鬓垂下的青丝,被风吹动,仿佛在自己眼前扰动,令她鼻子发痒。她的嗓音很轻很低,用闲话家常的语气坦诚:“方才我去了明月坊,见到了一个勉强称得上是故人的人。只是很可惜,我并未见着声名在外的如霜姑娘,听闻她是个冰美人,人如其名。”

    “不是男人才在乎女人的容貌?你怎么也在意?”风兰息侧过俊脸,眼神不变,只是觉得好笑。

    “人总要自己找找乐子嘛。”韶灵睨了他一眼。

    “乘风说,一开始在大漠,总是很嫉妒你。”风兰息的嗓音温和而好听,比起慕容烨少了与生俱来的磁性,仿佛是温润的玉石,淡淡的,凉凉的,很能安抚人心。

    干净的毛笔,沾了沾蓝彩,他勾勒着月牙泉的泉水,或许他不能再贪心了,曾经多少回想过成亲之后,她能为自己红袖添香,哪怕只是谈论着家长里短,他也觉得是一种幸福和愉悦。这世上相敬如宾的夫妻太多了,能有真感情的又有多少?!

嫡女初养成 057 七爷察觉

    “嫉妒我什么?”韶灵的眼珠子一转,来了精神,笑眯眯地趴着。x。

    风兰息望着她不曾收拢的白衣领口,桌上有了烛火,隐约在脖颈上落下一道浅浅的光影,她方才趁着晌午的烈日回来,满头是汗,黑发梳的不若往日齐整,鬓角柔软发丝泛着迷离水光。大漠有好几个部落民族,每个族内的女子衣着都很是光彩美丽,他突地不由得将几年前看过的一本杂册,其中讲述了各族女子的衣着首饰,暗中早已将她想象成了身着红绣花鸟长裙,满身银饰的少女……

    “他说,小韶对衣衫装扮素来不讲究,但他常常纳闷,为何即便她只穿一套素净白衣,也照样有不少胡人女子给她献殷勤送秋波。”风兰息压下心中的联想,或许她独自留在大漠,也能活的自由自在,风生水起,她有着中原女子的聪慧细心,同样有着大漠女子的潇洒果敢。他不疾不徐地说,脸上的笑容很淡。

    宋乘风在自己的面前谈过一次,小韶才十八岁,正是最年少轻狂的时候,兴许身上的意气风发,风流姿态,已然胜过华服美饰。小韶有的风华,是宛若大漠月牙泉的明朗清澈,哪怕贫瘠也可以生出繁华的潇洒从容。

    还未在阜城见到韶灵的时候,宋乘风一声声地“小韶”,就已经如雷贯耳。

    “他说你总是一身白衣,跟我一样。”

    风兰息逐字逐顿地说。

    韶灵从未见过风兰息如此炽热眼神,她机敏避开他刀锋般锐利的目光,低头看向地面,笑着轻叹。

    “或许正因此,他才把我当成好友,觉得亲近。”一句带过,轻描淡写。

    “来瞧瞧,画的怎么样。”风兰息不再逼问,将墨笔搁在青瓷笔筒中,唇边有笑,温和地说。

    韶灵站起身来,跟他并肩站着,双掌贴在桌案上,俯看着这一张画卷,不禁赞叹一声:“简直是绝了!你学了多少年?”

    “学了两年,就是喜欢,才不至于荒废。”风兰息莞尔。

    这幅画卷浑然天成,金色黄沙,像是铺着满地黄金,月牙泉幽蓝发光,比蓝宝石更通透,比翡翠更清澈,天际墨黑苍穹,一轮圆月火一般明亮。水边蜷缩着一个女子,白衣蓝裙,黑发如墨,神态安然祥和,已然陷入沉睡。

    画的是她。

    昨夜她入睡的时候,他便是这么偷偷暗中瞧着她,才会将她入睡的姿态和动作,知晓的一清二楚。

    风兰息等着墨干,静默不语,迟疑了许久,不曾将落款写上画卷。或许到这个时候,已经没必要留下蛛丝马迹了。

    “给你。”他将画轴小心地卷起,送到她的手边。

    韶灵怔了怔,讶异地问。“你不留着吗?”

    “不用了。我已经把风景,留在这儿了。”风兰息笑着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其中的风景……也包括韶灵。他何必再用作画的法子,将所有的景致都留在自己的身边?他确定自己会记得,五年后,十年后,二十年后,他都会记得。只要一闭上眼,他统统记得,统统看得到,不难身临其境。

    “那就不客气了,掌柜的。”韶灵俏皮一笑,语气诙谐,并不推脱,接过了这一张画轴,抱在怀中。那一刻,她似乎知道了,为何父亲如此中意风兰息,其实他身在朝廷,见惯了官宦子弟,风兰息年幼好文,却又并非附庸风雅,性子沉静如水,包容豁达,没有富贵子弟的高傲刻薄,挑剔风流重重恶习。爹爹执意这件婚事的原因,不是看中风兰息将来迟早会成为世袭侯爷,而是他会是一个负责温柔的夫君。不管对于任何一个女人,他都会是个值得一生相守的男人。

    风兰息笑而不语,目送着她笑的欢快,脚步也欢快,宛若天际的雏鹰,展开双翅,离开了铺子,走入院子后她自己的屋子,将画卷挂上苍白毫无一物空空荡荡的白墙。

    在大漠,十天半月能洗一次澡,已经是天大的喜事。

    关上门,褪去满是尘土的衣裳,将身子沉入温热清水之中,她扬起脖颈,惬意地闭上眼眸。

    纤细光洁的玉臂懒洋洋搭在浴桶边缘,拆了发髻上的木钗,及腰长发宛若一片黑云松散垂落,心满意足地长吁一声,虽然到大漠已经二个月出头,她深入心底的疲倦,还未彻底散去。

    屋内一片昏暗,她有不点灯的怪癖,只是打开一扇窗,任由月光洒落屋内一角,这些光亮,对她而言已然够用。

    时光,总会冲淡一切。

    她也能忍耐命运的残忍和苛责,反正……命运从未厚待她。

    她无忧无虑地活了九年,便遭遇生死危机,几乎被阎王夺取性命。

    她好不容易将一颗心交给一个男人,却很快被收走他们的缘分,甚至,在他们之间种上一片荆棘,谁先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