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罚的人道主义改革–曲新久





    中国刑罚的人道主义改革曲新久 

    主持人: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圣凯诺·世纪大讲堂。在中国政法大学有一位教师叫曲新久,他在长达十年的时间,一直给各种学生讲授刑法学,所以他被中国政法大学评为最受欢迎的优秀青年教师。今天他给大家带来的讲演话题是〃中国刑罚的人道主义改革〃。好,掌声欢迎曲老师,请坐。 

    按照惯例,咱们正式讲演之前还得让大家了解您,调了一下您的档案,您的档案非常单调。我给大家读一下,非常非常短。1981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1985年读硕士;1988年留校助教,任助教;1994年晋升副教授;1999年任教授;2001年获法学博士,曲新久博士。这个很可敬呀,像我咱们年龄是同龄人,我比你大几个月,但是我已经调动了无数个工作,跑了无数的单位,做过企业,也是学法律的,现在当了主持人。您长达21年的时间在一个学校不觉得很枯燥吗? 

    曲新久:有人说过吧,人生是经历,确实是,你的经历非常的丰富。 

    主持人:你应该向我学呀。 

    曲新久:另外还有一种经历,如果是人当在一个很小的地方,沉静下来去思考的时候,可能会获得很多比较多的心灵的路程,也许是和在外面走很多地方,我想效果是一样。 

    主持人:殊途同归。 

    曲新久:是这样。 

    主持人:咱们话题扯远了,咱们拉回到今天的讲座,今天的讲座题目是中国刑罚的人道主义改革,有请。 

    曲新久:谢谢大家!关于人道主义,其实大家一点都不陌生,这个题目可以说在我们大学里,只要是在哲学、社会科学,包括自然科学的学生、学者之间大家提到这个题目,大家都知道人道主义。但是人道主义到底是什么呢?大家可以产生一些争议。但是进一步一个问题,刑罚的人道主义是什么?相对来讲,法科的学生会非常熟悉一些,但是非法科的学生可能觉得有些陌生。一般的公众来讲,对刑罚可能了解更少了,一般来讲,公民对法律、刑事法律的理解,什么刑事法律呢?有犯罪、有抢劫、有杀人,国家就出来惩罚他,把他关监狱里,把他枪毙,就这么一个简单的概念。 但是国家在惩罚犯罪的时候,还要对犯罪的罪犯以仁慈的、人性的态度来对待他,这一般公众就比较难以理解。我今天讨论的问题,也就从这个角度来讲,那么,什么是一种刑罚的人道主义?我们为什么要实行,在刑法领域里实行人道主义。我们实行人道主义可能有一些什么样的困难?我们怎样论证在这种困难的情况之下我们也要实行这种刑罚的人道主义,最后我们想,我们国家现行的刑罚制度,这种处罚制度都存在哪些问题,哪些方面还没有达到一些基本的要求,或者说没有达到最低的标准,我们怎样一个方向进行改变? 

    要说刑罚人道主义,什么是刑罚人道主义?其实很简单,很简单,我们说刑罚人道主义,就是说国家在惩罚犯罪的时候,要求是以一种人性的态度来对待罪犯,把犯罪人看做人,犯罪人本身就是人,这就是一个最简单的、最核心的含义。那我们说也是说把人当人看,即使他犯了罪,甚至他在犯罪的时候可能是非常的可以说是穷凶极恶的,但是我们还要是把他作为一个人来对待,所以他作为人的一些最基本的东西,我们国家可能是不能剥夺的,我们在剥夺他一些权益的时候,我们还要受到一些人道的原则和规则与制约和约束,这就是我们说的人道主义它的一个很重要的、很最基本的含义。 那么,人道主义到底说,其实人只要是开始认识到自己是人,认识到自己和动物的差异以后,人就开始有一种自己关心自己人类,来思考人类命运的一种情感和哲学的思考。那么,如果我们从人类有文字记载,或者从没有文字记载,有文明史以来我们看,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人道主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必然。那么,也就是说,我们从数千年的人类的历史文明史当中我们可以发现,那么刑罚是在逐渐的缓和的,国家在惩罚罪犯的时候,公众对于犯罪的态度是日益缓和的,我们的惩罚越来越缓和,我们的执行对于罪犯的待遇越来越人道。 

    我们知道犯罪大体上划分,比如说有侵犯人身的犯罪,象杀人、伤害、强暴以及侵犯财产的犯罪,以及侵犯一个社会的公共安全呀、社会秩序呀、良好的社会风尚等等各种各样的犯罪,国家在对付犯罪的时候它也采取各种各样不同的方法。那么,也就是整个惩罚的措施,它是由若干种刑罚方法来组成的。那么如果我们把这若干种的刑罚方法放在一起,有的时候是不同历史阶段的国家在立法上,在观念上,他们自己把它系统起来,特别是到近现代以后,那就成为一种自觉这样做的,那么刑罚就形成一个体系。我们用一个体系化的惩罚,来对付犯罪,来应付犯罪,来惩罚犯罪。这个体系发展是很有意思的,在人类社会的最早期、文明的最早期,各国都无一例外的是以死刑为中心,也就是对付犯罪主要是靠死刑。那么死刑的方法也是五花八门的,当然各不同的民族可能考虑到环境、文化,它会有各种各样的方法,但是死刑的方法非常繁多,比如说在我们国家像比较著名的有车裂,有腰斩,有火刑,有溺死、乱箭穿心、炮烙,等等等等,大家都很了解的妲己女士发明的炮烙,把人捆绑在铜柱上烤你,最后把你烤熟,这样一种酷刑。那么,这种方式可以说在各国都有,比如说在印度有象踏刑,把你放在下面,大象啪唧,一下就把你踩爆了,就象踩气球一样,这种方法构成了惩罚最主要的方法,这是一个时期。 

    再一个阶段,刑罚体系还是一个整体就开始发生变化了,就是把人杀死改变成开始出现肉刑,看你身体的哪个部分了,开始割你了。 

    我们有一个五刑,中国古代一直是从,可以说从这个时候有文字记载开始,一直到我们新中国的刑罚,我们的刑罚始终是五种主要的刑罚方法的,在古代的时候,墨、劓、宫、劊⒈佟D敲矗叹褪窃谀懔成峡即套郑涯懔成匣耍系愫谀成狭粝乱桓龊奂#馐焙虼蠹以对兑豢矗馐腔等耍踔猎谙执踔粱褂泄庵窒窒蟆D敲幢热缢地嫘蹋钅愕谋亲樱驯亲痈畹簦粍|刑砍你的腿,砍你的脚,这个关于劊桃彩呛苡幸馑嫉模腥植煌姆椒ā;褂泄蹋叹褪侨ナ疲涯行裕鼓悴坏迷伲ナ衬芰Γ踔恋浇氖焙颍褂幸恍┪鞣降姆缸镅Ъ一怪髡哦郧考榉缚梢匀ナ疲庋兔话旆ㄔ偾考榱耍幌嘈拍忝挥心歉鑫淦髁耍慊鼓芮考榱寺稹!《耘砸灿泄蹋谖颐墙杏谋眨谋照飧龃世唇玻菘贾ぃビ谋站桶雅愿卦诠校罄捶⑾终飧鼋馐涂赡艽砦螅热缏逞赶壬舶ū贝蟮南蟛淌嗪庀壬目贾ぃ谋帐导噬暇褪悄米判∧景簦舭舭舭舭舭簦雅愿共康淖庸髀洌缓笫顾荒芄簧5钦庵址绞剑蚁朐谥泄糯Ω煤苌伲裁茨兀恳蛭允艽Ψ5目赡芎苌伲豢醋飨笠路⑾蟛撇谎捅焕吡耍透俑恕!?br />
    那么,剩下一个就是死刑了,所以这个时候,大家说刑罚就发生了变化,以肉刑为中心,大家可以明显的,历史进展非常缓慢,你可以看出来刑罚方法轻缓了,在这里命保住了,我们说人的生命是最重要,最珍贵的,在后来再发展。当然我们在肉刑中你要看它也是慢慢发展,我刚才提到劊蹋絼|就是一个是非的非这边加一个立刀,同样一个通假字,可以是足字旁一个非,足字旁,大家想一想,脚没有了,这就是劊蹋桶涯憬趴趁涣恕9赜趧|刑大家也是有很多争论在史学界,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刑罚方法,比如说你看了我们的《说明解字》,段注,他就认为劊㈦鳎褂须荆豢煽迹馊龈拍畹降资鞘裁垂叵怠:罄次易⒁獾剑癖贝蟮牟淌嗪饨淌冢ü第⑾郑衔鳌|、刖,大体上是刑罚这种残害肢体的这种刑罚的一种由重到轻的一种变化,三个名称并不是一回事。所谓的膑,大家知道孙膑被割了膝盖骨,也就是倒三角的一小块骨头,割掉膝盖骨以后这条腿就废了,下面都没用,都不能使用了,这是最初的。后来说劊淌强橙说慕牛话愕暮河锎实淠憧矗褪撬倒糯辰诺囊恢挚嵝蹋谴幽目衬兀空馄涫凳怯醒实摹9糯耐饪剖质酰饪瓶隙ㄊ遣环⒋锏模峙驴骋话闶切⊥榷且韵驴常褪墙磐蟠Α:罄磩|刑又发展了,它就是刖刑。刖刑呢,我们看到词典它也说断足的刑罚,从哪断?实际上是断脚的刑罚,也就是说从你脚板下面看哪一块地方砍,砍多少呢这恐怕又有变化,比如有的人脚大,有的人脚小,可能有多一点少一点。到后来近代斩左右趾,据说斩左右趾也应该是刖刑,本身就是刖刑,但是我理解,但没有任何支持,可能斩左右趾恐怕要比刖刑还要轻一点,大家可以看出来,是逐渐缓和的,这是一个时期。这个时期呢,可以说在我们国家历史上是非常长的。 

    第三个时期是以自由刑为中心,以自由刑为中心主要表现为刑罚方法在整个的体系当中是主要以剥夺人的自由来对犯罪进行惩罚。在我们国家呢,这个时期是比较缓慢的,我们国家可以说直到清末,我们国家始终没能够进入以自由刑为中心这样一个历史阶段。当然我们也是在和缓了,比如说我们到唐律以后,我们逐渐建立了以〃笞、杖、徒、流、死〃五刑体系,有很大的减轻,但是我们没有进入到以自由刑为中心。进入到自由刑为中心,可以说是近代大清刑律改革的一个成果。 

    但总体上来说整个刑罚,我们国家可以说是一部酷刑史。那么,这一点在西方国家也是一样的,甚至在西方的中世纪,他们的酷刑的历史并不比我们国家古代的历史要轻多少,比如大家有兴趣,看一看西方酷刑的一些历史记载,他们在死刑执行上是非常严酷的,判决书上非常的详细的写明一个罪犯将遭到什么样的痛苦,在杀死他的时候,要进行一番忏悔,然后要砍掉他的一只手,然后赶快外科医生给他止血、包扎,接着又要给他灌上什么铅水,再接着停下来休息一会儿,第二天接着再割他一个什么样的零件,第三天接着做什么,慢慢地把他折腾死,也就是把他折腾到最后一口气给他灭掉,整个过程是一个被精确计算的一个折磨过程,在这里来讲,可以说,西方并不比我们国家要轻缓多少。那么,在我们国家历史上来讲,也有两个人我讲可以是值得,两个君主值得提携的,在这个过程当中,一个是一位暴君,就是秦始皇,秦始皇在改变酷刑方面有一定的贡献,他可以讲,到秦代我们国家叫始定罪名、始定刑名,就是说我们的刑制,整个有文字记载的刑制是从秦始皇开始的,但是始定刑制到底定的是什么,我们现在几乎没有文字可考证了,就很难具体的考证。大体上来讲,可以认定在秦始皇时代他废除了宫刑,而且发明了斩右趾。斩右趾,大家一般的说,在中国文化当中右面比左面重要一些,你要斩左趾比斩右脚趾轻一些,所以说用斩右趾来代替宫刑。原因我想呢,主要秦始皇认为你一个男人如果30岁还不结婚,还不生孩子,就要受惩罚的,所以他绝对不允许宫刑的存在,宫刑的存在肯定是不利于人口的繁殖。当然这也反映了在这种战国时期、各国竞争过程当中,反映人的价值的一种提高,但这是在一种,在当时秦始皇还没有称〃始皇帝〃,也还没有达到他残暴的顶峰,但是呢,我们讲这可以说是他的一个变化,可能主要是从人道主义精神,他没有考虑到人道问题,但他考虑到人的价值,也就是说人对国家是有用的。 

    第二个值得一提的,可以说是我们古代一个汉代的汉文帝,一个比较有作为的开明君主,在汉文帝时代,有一个叫缇萦的弱女子,她的父亲犯罪了,按照刑律,当处刑,注意,这个刑就是肉刑,你注意在我们唐代以前一提到刑的时候,这个刑不是自由刑,或者是罚金、或者是赎金,而是指的一种肉刑。于是缇萦就上书了,说我的父亲很好,在齐国当官的时候,大家说他很廉洁、很公正,他现在要受到这种刑罚我感到很伤心,接着说呢,受到这种刑罚呢,死了就不能复生了,刑了就不能复属,死不能复生,刑不能复属,也就是说,人被处死刑了就不再存在了,人被处了肉刑了这一块就没有了,你割了鼻子,鼻子就没了,割了脚,脚就没有了。于是,她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