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司考





    一、豫则立不豫则废    
    熊俊:《中庸》上说:“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订个学习计划,是自我加压的一种方式。笔者的感悟,制定计划应当遵循以下三个基本规则:一是因人而异。不求整齐划一,我也不赞成照葫芦画瓢。学习没有定势,各人都有自己的学习习惯,况且各人的法学基础、时间、精力、兴奋周期等都不尽相同,故学习计划首要的是适合自己。其中的要义只有一点,那就是,在计划中要充分体现自己的成功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方法。当然如果你考了几次都没有通过的话,就应该反思自己的方法是否合适有效了。二是略微拔高。所谓拔高,形象地说就是“跳起来摘桃子”。有高度才有难度,有高度才有压力。相反,没有压力则没有动力。古语曰“期乎其上,方及其中;期乎其中,方及其下;期乎其下,则不及矣!”,所以,学习计划一定要定得略高一些。三是要合理安排,计划有度。    
    王亮:“做任何事情都应该有计划”,这道理是小学课堂上听来的。道理虽浅显,但真正能做到的人并不多。我以为,计划要切合个人实际,也不能一成不变。要善于运用情势变更原则来处理调整计划。计划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复习阶段的规划,对知识掌握程度的规划;二是,自己各卷成绩的预期,即每卷的底线是多少。    
    周晓征:司考算得上一项系统工程,应该有一个比较细致的书面计划。很多同学复习很盲目,每天看书的时间不少,但是缺乏条理性、计划性。我认为,在整个司考复习开始前,就应该制定一个大概的周期框架,把自己的复习过程进行阶段性划分,并在随后的复习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短期计划,计划的细致程度可以达到每天每小时,只有这样才有助于高效率复习,杜绝“熬钟点”现象的发生。    
    调查表明,司考落榜者中有50%复习没有计划或计划未得到落实。计划是备考的司南和地图,“走错了路的人,是无法到达目的地的!”    
    二、最难的是认识自己    
    陈海燕:要充分考虑自己的情况,这对你选择何种备考方式、学习方法至关重要。这些情况包括:所学专业、层次、对法律的熟悉程度、自学能力与精力、工作现状、备考时间、是否参加辅导班、个人性格情绪对学习效率的影响程度等等。而在复习过程中,还要适时了解自己此时需要什么,然后及时推进或调整自己的计划或行动。    
    秦曲:要彻底地“剖析”自己,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这个环节非常重要而又容易被忽视。如果采访10个通过考试的人,没有10个不同的方法,也会有七八个。而方法之间的优劣其实很难评判,只能这么说:“没有最好的方法,只有最合适的方法。”自身的情况对于复习计划的制定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这次顺利通过司考,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在这个环节上下的功夫。当时,我将自己的优势、劣势详详细细地在心里列了出来。我的优势有四:    
    (1)在法学院1年的学习,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司考的主要科目大都进行过系统的课堂训练,并且间隔时间不长。但需要注意的是,课堂教学侧重理论,与司法考试的考查重点相差比较大。    
    (2)我有一个完整的暑假,可以排除干扰,专心复习。    
    (3)我比较能适应考前密集型的“练兵”方式,记忆力不错。    
    (4)十几年的学生“身经百战”,考试经验丰富。    
    而我的劣势是:    
    (1)非法律本科出身,不论在知识功底还是思维模式上,都有很大欠缺。    
    (2)欧洲杯、奥运会都将在这个暑假上演,对于我将是致命的诱惑。后来的事实证明,它们果然占据了我相当一部分时间,将这个因素预先考虑进去是明智的。    
    (3)对于重复性劳动缺乏耐力,因而战线不宜拉得太长。    
    综合以上信息,我将自己的备考期间定为3个月。由于时间有限,我挑选了最核心的复习书目。接着便是分析各书在整个作战中分别要扮演的角色,分配各科复习时间。结合师兄师姐的经验,且想到分值较高的科目在课堂上基本已经学过,理解方面不成问题,而司法考试又侧重于考法条,我便选择了以法条为主的复习方式。法理、法制史、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部分,由于法条较散,而教材比较系统也比较详尽,所以这部分我决定以第一卷教材为主。至于时间分配,主要与分值分布相匹配,适当考虑自己的基础。刑法、刑事诉讼法、民商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分值最高的科目,理所当然地要下大工夫。宪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内容较多,且相对琐碎,不少知识点易混淆,分值加总也相当可观,不可忽视。国际法、国际私法再次之。至于法理、法制史、法律职业道德,因为内容比较少,所以时间安排不必太多。根据艾宾浩斯记忆曲线所揭示的遗忘的规律,复习的进度切不可太慢,一来可避免看了后面忘了前面,获得的知识点过于零碎;二来可反复多次,使得那些信息能长期、牢固地保存在脑海中。    
    曾建辉:个人有个人的特点,在制定计划之前必须分析自身情况,将自己的优劣点逐一列出:有无法律基础、时间、强项与弱点、毅力、身体与心理素质、学习氛围等等,这样才能保证计划切实可行。计划还应周密严谨,既要有整体计划,分配好整个复习阶段的时间与任务,又要分解计划,安排每月、每周乃至每一天的复习任务与目标。最好能把自己希望的各卷的期望分数在计划中列出来。要给自己一个较高的分数标杆。我建议将期望分数设在380分以上,我当时给自己设置了400分的期望值。平时做题测试就以这个为底线,后期连续7天7套模拟试题高强度训练,每卷都在100分以上,那时我对考试充满了信心。    
    黄念:由于我是第一次参加司法考试,刚开始复习也很茫然,不知道哪些书好,不知道重点要看什么,也不知道究竟要花多长时间复习才足够,一切都是自己慢慢摸索出来的。当看过一遍法条、做过一些习题之后,心里慢慢就有了些谱,知道了哪些法条是重要的,复习一个部门法究竟要多长时间,对以后的复习也有了大致的安排和计划。    
    初考可能茫然,初考允许茫然,但这并不可怕,怕的是不能自觉自悟。    
    黄念同学获得高分通过,凭的就是——自己体验出来的计划。    
    针对性、适合性是计划的灵魂。先自我分析,再作出计划,将计划建立在科学和理性之上,是计划得以实施和实现的前提。    
    三、有了“飞天蓝图”还不够    
    赵秀秀:计划是司考的地图。除了总体计划,还有分期计划。前期,中期和后期都应当再制定一个更详细的近期计划。前期,主要是熟悉全部法律规定,因为是首次接触某些部门法的内容,故进展速度会相对较慢。我用了4个月的时间完成。在这4个月中,各部门法所分得的时间并不是平均分配的,我是采用“X页/天”的方式,制定每天的学习计划。当然也不是每天都能完成计划的,若差几页可往后顺延,不要无限制地顺延即可。一周结束后,回头检查一下这一周的进度,若觉得原来定的计划可行就按原计划继续,若是发现原计划定得过高或过低,可即时地做相应地调整,这样反复几次就能最终找到适合自己的计划了。中、后期计划也可依此种方法制定。另外,计划并不非得写出个书面文字,然后把它贴在书桌上或墙壁上,我讨厌流于形式的东西。    
    计划不可少,调整更重要,形式可忽略,实质最重要。大体分阶段,每天X页,每周回头看。


第二部分 我们的准备方法第17节 复习计划(2)

    四、阶段计划更重要    
    林涛:我建议复习计划分阶段来制定。第一个阶段应该是构筑体系打基础,第二阶段应该是系统全面地复习每一个部门法,第三个阶段应该是融会贯通,真题演练。在每个阶段中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其中第一阶段宜粗不宜细;第二阶段宜长不宜短;第三阶段宜短不宜长。切记不要照搬别人的计划,一定要自己为自己量身定做,在执行过程还需要不断修正。    
    很多考生同时在两条甚至三条战线上作战,一面考司考,一面考注会,还有的同时在准备硕士入学考试,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多面作战的结果往往以失败告终。另我在网上也常看到一些在职生想要辞职的帖子,尽管我当初是果断地辞职,但我还是不赞成辞职备考,那样做会给自己增大压力,不利于复习过程中心态的调整,如果工作忙碌,可以请病事假来解决复习时间不足的问题,除非你的工作不值得留恋,不要轻易辞职。    
    战场不要多,战线不可长——司考必须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熊俊:我将计划做成两部分:首先从宏观上制定一个计划,如打算看哪些书,在多少天内看完;做哪些题,做几套等等。宏观计划也就是各轮的复习安排,具体操作要看你的复习时间有多少了。我是用2个月的时间复习的,大致把复习分为三轮:第一轮,我先把教材和法条熟读,然后做了最近3年的历年真题,考察复习效果这大约花了1个月的时间;第二轮,用半个月的时间,仔细研究法条,再把前几年的真题也做一下;最后一轮,是翻阅教材第一册,达到记住知识点的目的,这我大概看了3遍,其实看的次数越多,每遍花的时间也就越少,记得的效果也就更好了。另外我做了大约4套模拟题,这一轮的关键就是记忆和查漏补缺。而微观的小计划,我建议做得精细些,如每天的作息时间、每天的复习时间总量、每天的复习进度等。原计划只能超额完成,不能往后推拖,以免产生懒惰情绪。同时处理好眼前计划与长远计划之间的关系。总之,通过订计划使自己的学习变得条理有序,而避免急躁。    
    我觉得计划一定要因人而异,关键是发现自己的学习周期,什么时间自己比较容易学进去,什么时候一看书就犯困,根据这些来安排作息,只要每天的时间量有保证就行。当然这种经验也许对一些在职的考生不太适合。    
    陈海燕:要有科学复习的意识,不要拼死力气,司考不仅是体力和毅力的考验,更应是头脑和智慧的体现。将备考时间分割开来,划分为若个阶段,确定每个阶段的具体目标。大台阶很难一步跨越,容易让人心生胆怯动摇信念。而小目标则容易达成,并成为检验每一阶段学习成绩和效果的标杆,承上而启下,渐出层次感和成就感。成就感很重要,这是支持自己激励自己的巨大精神力量。    
    韩景慧:两次备考我都制定了学习计划,听起来老土,但是在实际学习中还是挺有用处的。按照计划复习就不会出现到考试时没看完书的情况。但是计划不宜太细,大体上将时间分配一下就可以了,例如可以计划多少天看完第一遍教材,平均下来每天大概是多少页,用几天看法条,要做几套题,等等。因为生活中会有各种问题出现,尤其是工作的人,没准什么时候就会比较忙有几天看不成书,计划太细就会自己先乱了阵脚,而计划粗一点,前一段时间看得少后一段时间可以补足。    
    计划宜粗不宜细,宜简不宜繁,尤其是在职人员。    
    程世刚: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拥有的时间也不同,重要的是学习时间要充分的用在重要的地方。一般而言复习可以分作:阅读教材阶段和做题总结阶段。我阅读阶段大概花费了1个半月的时间,剩下的1个半月做题总结阶段。在阅读教材阶段,我在一天的时间内看两个部门法或更多部门法的内容,我忌讳1个月只看一门,那样只能验证记忆不断遗忘的规律。在做题总结阶段,我不断地翻看教材,目的是查缺补漏。    
    通过做题查漏补缺和翻阅教材查漏补缺,二者具异曲同工之效。前者是通行的做法,后者为新的方法。谈计划时讲方法,不要以为这是“跑题”,可谓随潮应景、“歪打正着”,与考生有用即可。    
    五、最大的差异在开头    
    潘丁亮:法律专业与非法律专业考生复习计划的最大差异,主要在复习的第一阶段,也就是基础阶段。非法律专业者是从头开始,要想在很短的时间里学习别人花了几年才学完的内容,除了花大量时间和能吃苦耐劳外没有别的什么捷径。    
    “法本”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