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神的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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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越狞笑道:“军心可用,很好,就是要有这股子求战心切的劲道,那些野蛮人算什么,居然敢与我为敌,真以为我这个图腾之主是假的吗,还有那个乌士迦,不过他们送上门来正好,这个世界,不需要两位图腾之神,既然祂等不及想要去星界做客,那我不妨成全祂,就当做善事好了。”
塞莱希雅与歌莉娅两人闻言,眼中现出颠倒迷醉的光芒,她们毫不怀疑眼前这个男子所说的话,在这个世界,不知有多少强者如流星般划破长空,可是古往今来,能够像祂这样,与神灵对峙,丝毫不落下风的又有几个呢,这,才是值得交付终身的男子啊。
“对了,黄金海附近哪里有比较强大的魔兽,最好是那种群居的,你知道吗?”
歌莉娅思索了片刻道:“有倒是有,就是比较麻烦。”
“怎么说?”
“在水晶群岛的南方,大约数百里的地方,有一座小岛,名叫‘灿日岛’,在岛上生活着一群太阳孔雀,你知道,这种高阶魔兽又被称为‘洛山达的宠儿’,据说晨曦之主偶尔也会用这种形态在世间行走,所以根本没有人敢招惹它们,而且这些太阳孔雀本身也很难缠,久而久之,除了一些胆大包天的魔兽猎人之外,再也没有人敢靠近那里。”
“灿日岛……”
刘越不由苦笑起来,似乎,自己和洛山达颇有缘分啊,不过好像是孽缘,怎么什么事都能凑到一起,不过俗话说,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既然连神殿都烧过一次了,那也就不在乎再杀几只宠物。
更何况,这也是没办法,按照百毒诛仙剑的原始配方,不但需要将九十九种剧毒生物的元神封印到九十九把副剑当中,最后还要以自身为器,孕育威力最强的那口主剑,光是搜集那些毒物元神,就不知道要多少时间了,养剑更是水磨工夫,虽然主剑祂肯定不会用水晶来滥竽充数,可是按照目前能凑到的材料,依然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要想把这种品质的法器炼至通灵境地,怕不要上百年,祂哪里有这个法兰时间。
无奈之下,刘越只得冒着威力减弱的风险将整个过程简化,那九十九把副剑中的元神祂打算用同一种魔兽,而养剑这个步骤则直接省去,反正不过是用来应急的法器,而且这类法器都有自我进化的能力,就算眼下弱一些,祂也有大把的时间来弥补。
只是眼下最重要的,还是那口主剑的炼制,刘越独自来到天星塔的最高一层,那些鬼府神兵如雕塑般站在那里,在他们的身周,青黑色有若实质的气息正如潮汐般不停的涌动,经过这段时间的修炼磨合,七十二人的气息已经连接在一起,无论是修炼还是战斗,都可发挥出超乎想象无穷妙用,而且这些人的生命形式也已经完全改变,可算是魔法生物的一种,平日里不需要吃喝与休息,所有的时间都用来修炼,进境自然一日千里。
见到刘越,他们依然面无表情,只是整齐划一的半跪下来,用手抚在胸口,行了一个礼。随即又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刘越也不在意,径直走向那座高大的雕像,只见祂所经之处,喷涌的魔火无风自动,为祂让开一条道路,不知什么时候,雕像前方的地面上,多了一个如同星云般璀璨,还在不断旋转的小型漩涡,刘越毫不迟疑的踏了上去,随即消失的无影无踪,黑色的魔火一涌,现场一如往常,没有留下丝毫痕迹。
除了刘越与三位圣女之外,没有人知道天星塔内会有这样一个传送魔法阵,虽然在神殿中也设置了专门的库房,不过在那里,存放的都是一些金银珠宝之类,真正有价值的,以及一些不适合出现在别人面前的东西,都被收藏在这里。
这个空间不大,看上去就像一间密封的仓库,大约只有一百平方米左右,刘越那盏魔法灯被摆在中央,将整个空间照的亮如白昼,这里,就是刘越自己创造的半位面,不过因为祂不舍得花费太多的神力,所以空间很小,幸好需要收藏在这里的东西也不多,而且半位面本身可以慢慢成长,祂也就懒得花费太多的心思。
萨弗拉斯权杖与厄运之手两件神器被放在最显眼的位置上,不过此时刘越并没有研究的时间,看也不看一眼,便一头埋进了材料堆里。
影月家族与魏斯曼家族,再加上骷髅十字军多年的珍藏,在地上堆起了小山,其中不乏顶级的天材地宝,若是换了其他法师或者炼金术士来到这里,恐怕会兴奋的直接晕过去,只可惜,祂自己能够用上的实在不多,刘越也曾经想过将它们卖掉,不过后来一想,这么多的材料直接砸出去,怕是整个市场价格都会大幅度的下挫,更何况,如果经过加工,然后再出手,价格怕是要翻上十倍百倍不可,说到炼器,单凭理论知识的话,整个主物质界也没有多少人能与祂相提并论。
炼制主剑,刘越可不敢像炼制副剑时那么轻松随意,神力固然好用,却不是无限的,大战在即,随意损耗实力可不是智者所为,祂早已看中了一座活火山,打算利用地底真火来炼制,这样不但省力,炼成之后,法器上还能获得火焰力量的加持,可说是一举两得。
第七卷 北地之王
第十六章 老朋友(上)
白朗宁非常的不高兴,准确的说,他现在正处于狂怒的状态,原因很简单,一家名叫和平饭店的大型酒店,刚刚举行了开业庆典,他甚至还送了一份厚礼,并且在那座富丽堂皇的餐厅里好好享受了一番,不得不承认,无论是食物还是其他方面,都是一流的,可是他还是很生气,因为他正是塔卡拉最有名的“郁金香”旅店的老板,同时也是王都餐饮界当之无愧的霸主。
可是就在今天,他却不得不对着一群来自东土的乡巴佬,对着那个名叫克莱恩?魏斯曼的男人,还要做出一副谈笑风生,兴高采烈的模样,哈,这真是太可笑了,一个靠着贩奴起家的暴发户,一个被洛山达教会通缉的异端,他算什么东西,竟然敢在自己的地盘上插一脚,最可恨的是,这家和平饭店居然开在郁金香的对面。
可是尽管如此,白朗宁还是不敢流露出哪怕一丝不满的神色,因为,在这次开业庆典上,出现了太多大人物,他惹不起,不敢惹,甚至可以说,在索多玛,也没有多少人敢于和他们为敌的人物,白朗宁怎么也想不明白,那个乡巴佬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就为了这么一家酒店的开幕庆典,甚至惊动了雷霆兵团的大统领,这位大人可是古斯塔夫家族的当代家主啊,居然会在这种场合出现,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事实上,虽然早就收到了请帖,可是白朗宁根本就不打算过去的,他还想过,是不是要找几个地痞流氓,给对方捣点乱,让他们知道,王都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来混饭吃的,不过幸运的是,那几个平日里横行霸道,无恶不作的家伙,一听到和平饭店的名字,就吓得脸色大变,说什么都不肯出手,这才引起了自己注意,事后想想,还真是好险,要是真惹出什么事来,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后怕归后怕,却不妨碍他发火,不过原因就有些复杂,除了对突然冒出来的强势竞争者的不满之外,更重要的一点就是,那几个他花大价钱请来的厨师做出来的菜,和对手相比,简直就是猪食,他似乎已经看到郁金香黯淡的未来,一想到这里,他就觉得火气越发的大了起来。
“来人,给我备车,老爷我要出门。”他高声叫了起来,随即变得有些愁眉苦脸,他仿佛已经可以听到某人的咆哮声,长叹了一口气后,白朗宁整理了一下衣服,朝着门外走去。
灼热且充满硫磺味道的空气,荒芜的大地,不禁让刘越回忆起了在地狱的那些日子,这是一座不起眼的小岛,不过却有着一个大名鼎鼎的名字——熔火之心。
黄金海一带最大的火山,苏弗里耶尔火山就坐落于此,意译的话,它的意思是“死亡阴影”,因为当火山喷发的瞬间,大量的岩石与岩浆被粉碎成无数细小的颗粒,从而形成火山灰,每当苏弗里耶尔爆发的时候,火山灰形成的烟雾往往数月不散,所以人们才会给它起了这么个形象的名字。
看得出,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不过这也很正常,谁会没事跑到这么一座活火山附近来呢,在这个位面,可没有火山学这门科目,至于说观光,别开玩笑了,漂洋过海的来看一座随时有可能喷发的活火山,那简直就是疯了。
今天似乎就有人在发疯,还不止一个,刘越上岛之后,习惯性的用神识扫描了一下周围,突然发现,在岛的另一端,居然也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如果只是一群普通人的话,刘越根本不会去搭理他们,除了少数几个之外,凡人在祂的眼里与蝼蚁并没有什么区别,不过凑巧的是,这些人里还包括两个祂非常熟悉的人。
上岛的总共有四十余人,看情形并不是一起的,而是分成三批,走在最前面,人数也最多的是一群体格强壮,神情凶悍的大汉,共有二十二人,看他们的样子,显然受过严格的军事训练,虽然从表面上看起来与普通冒险者没有什么区别,但是那种军队特有的纪律性还是可以从他们的一举一动中表现出来,值得一提的是,这些人中甚至还包括几个等级不低的施法者。
走在中间的是十二个将身子罩在厚重的大氅中的白衣人,因为火山的存在,这一带的温度比其他地方要高出许多,其他人大多换上了较为单薄的衣服,可是这些人却似乎没有感觉,依然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
真正引起刘越关注的则是走在最后,人数也最少的那些人,他们,正是不久前刚刚与刘越分别的红月佣兵团,雅克与黑翼两人赫然走在队伍中间。
“不要慌张,对,就这样,保持镇定。”
蓦然听到刘越的声音,雅克的脚步稍稍一顿,随即恢复了原样,其他人都没有注意,只有走在他身边的黑翼似有所觉,不过他没有开口询问,只是淡淡地扫了一眼。
“好了,现在你不用开口,可以直接用心灵和我交流。”
雅克似乎对这样的交流很不习惯,迟疑了片刻才反应过来:“老师,你怎么会到这里?”
“凑巧,不过这也是我想问你的,你们怎么会到这里,还有,那些人是谁?”
“我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人数最多的那群是来自索多玛的佣兵,至于那些古怪的家伙就不知道是什么人,整天鬼鬼祟祟,看起来就不像是好东西。”
刘越不禁气结,这小子废话说了一堆,完全没有说到重点,最离谱的是,居然跟着一群不清楚来路的家伙一起冒险,真以为自己是打不死的小强吗?
不过转念一想,以雅克现在的实力,即使遇上传奇人物,也不是没有一拼之力,所欠缺的,不过是经验与阅历罢了,总是在自己的羽翼之下,反而不利他的成长,更何况,身边还有黑翼这样的高手照拂,至不济,打不过还可以逃走,自己也不必顾虑太多,不妨静观其变。
就在此时,火山内部传来隆隆地响声,不过奇怪的是,众人听到声音不但不紧张,反而现出喜色。
“咦,似乎又见到老朋友了,有意思,不过,这件事很奇怪呀!”刘越嘴角现出一丝耐人寻味的笑容。
第七卷 北地之王
第十七章 老朋友(中)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个戴着面具的男子,他显然是那群自称是索多玛来得佣兵的头领,不过从他的穿着打扮来看,似乎更像是施法者。
其实雅克很清楚,这些人绝不可能是佣兵,因为没有哪个佣兵团请得起这么多高阶的人物,通常来说,能够步入高阶的人物,无论是修习武技还是施法者,都足以成为一方之雄,除非有不得以的苦衷,不然的话,像这样的人,不可能去做佣兵。
尽管有些小说里把佣兵生涯描绘的浪漫且波澜壮阔,不过那终究只是小说罢了,其实做一个简单的对比就知道了,同样出生入死,在军队立了功,是有机会成为贵族的,而在佣兵团,最多也就是获得一些金钱罢了,所以要是有机会成为正规军,一般那些佣兵都不会拒绝,只不过这样的机会很少就是了。
通常来说,军队宁可招收那些没有经过训练的农夫,也不愿意收有过佣兵经历的人,原因很简单,在他们看来,一个老实巴交,说什么就干什么的农夫,远远比那些自由散漫惯了的佣兵好训练,毕竟在战场上讲究的是团队精神,能够多减少一个不安定因素也是好的。
事实上,根据祂得到的资料,在法兰大陆,并不存在那种超大型的佣兵团,一般来说,能有数百人就算是了不起了,毕竟在一些大城市,例如真理之门,常备的军队也只有一两千人而已,而且依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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