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文化与潜规则
因。
房价的高涨,使得居民收入进行了再分配,权力通过住房这个高级产品的价格对社会利益进行了巨大的调整,而政府责任在其中的缺失则加剧了这种恐慌。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政府是有义务帮助中低收入家庭以其付得起的价钱来获得住房的。
现在中国住房体系的问题在于产权不清,住房产权不清,土地产权更不清楚。产权不清的现实造成权力介入的空间,也造成了房地产业的现状。
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来看,它同时还制造着问题的另一面:无制约的权力制造着更为贫苦的失地农民。客观上,土地被应用于现阶段价格水平下的城市房地产和被应用于农业,存在着巨大的价格剪刀差。而在征地过程中,权力介入使农民没有获得足够的补偿。存在着知识差异的失地农民无法融入城市生活,成为城市贫民中的又一部分。
其实房地产商在房价高涨过程中只是链条的一环,政府才是最大的地产商。无论是何种方式,地产商取得土地都要通过政府。而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上的分配不公,使地方政府有着极大的收益冲动,所以土地成了他们最好的收益工具。
在权力介入市场化而造成损害的各个方面中,尤数土地和房产领域的影响最大,到了非解决不可的程度。
既然国内政府权力介入市场化带来的都是负面效应,那为什么还在呼唤政府介入呢?
在市场化的国度里,政府的介入还是必须的。就以房地产而言,政府应该起到的是一个监管和保障的作用,监管开发商,防止他们制造信息不对称和克扣行为,同时保障这个市场部分的公共品特性。其实不止在房地产行业,从1998年开始,很多公共品,比如教育、医疗等带有公共品特征的领域市场化进程都存在着公共品供应不足的情况,变成了权力和资本在某种意义上的合谋。政府权力在这些领域的进入应该在一个好的制度下进行,比如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好的制度应该是物业税。没有制度的保障,权力之手就变成了掠夺之手。
在教育、医疗、国企改革、住房等领域,失衡的根本无一不是在权力与市场的边界没有划分清楚,但是没有一个监管者的市场化经济体现的是丛林原则。像教育产业,是市场化的程度出现了一些问题。教育产业的市场化部分需求是存在的,供应应该加强,但低收费的公立教育和补充性的私人教育应该同时存在。在这个产业里的边界不清就导致了寻租现象的存在,权力成为收钱的工具。所以关键还是在于找准政府介入市场的那个边界在哪里。
权力边界不清,是中国目前事实上出现边缘人群的原因吗?
现在的问题是社会贫富差距开始显性化,收入外在化了。住什么小区、开什么车,可以明确地标定你的身份。而不像以前那样,消费的单一性使人们无法界定身份,你总不能拿着自己的存折去炫耀说你有多少钱吧,这种外在化的收入差距使得社会心理失衡。另外一些边缘人群到了生活无着的程度,因此社会矛盾开始加剧。但我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要强调还是对市场化的捍卫和政府监管作用的同时存在,也就是说,既要防止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缺失,也要防止政府的过度干预。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官、学、商身份上的混沌,有些人既有政府机构的所长、主任、部长的头衔,又有研究员、教授的身份,官场、商场、讲堂通吃。
所谓“面子”,就是知名度、影响力;所谓“屁股”,就是立场。
在中国的政治架构中,层层叠叠的研究机构占有大量的编制和财政经费资源,各级党委有政研室、各级政府有经济信息中心,各职能部门也拥有自己的研究机构。它们的绝大部分工作,可以委托或者外包给党校、大学或者社会科学院之类去做。有些官方机构人员,吃着财政俸禄,为私人利益出卖政府牌子。他们的社会影响力,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他们的官方身份而来,他们赖以卖钱的面子,很大程度上不属于他本人。作为政府官员,不是向雇主出售属于自己的智力,而是热中于向私人资本出售并不属于他私人的公共物品——政府招牌和政府公信力。
众所周知,一个和谐的社会能够促进经济增长,一个动荡的社会不利于经济发展。如果社会的平等差距太大,就有不满情绪扩张,甚至出现社会情绪紧张,国家动乱。
现代民主国家的主要特征之一,是有一个公正、公开的公共财政。现代化的国家更离不开高效能的公共财政。财政制度是国家政治经济制度的根本所在;在国家权力渗透到几乎所有领域的国家中,国家财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最高”属性,就应该体现在其对国家财政的掌控上面。
只有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才具有对国家财政款项的拨款资格,其他任何主体都不具有这一资格。作为行政机关的财政部门,只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的财政预算的执行部门,只能根据权力机关的拨款指令方可执行。
中国的GDP增长的40%是靠新增投资来拉动的。国家投入如此巨大的资金来促进经济发展,国家财政预算规模因而比较庞大,这也是中国政治经济的基本特点。
各级财政预算方案形成和通过的程序设置不合理,财政预算结构不严谨,财政拨付款环节的随意、松弛,预算列支项目在审查过程中存在的实质上的无约束状态,预算项目中预留的用来“埋伏”资金的渠道众多,造成了贪污的空间巨大。
大陆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有自己独特的制度和方式,当是世界上少有的将政府预算神秘化的国家和地区之一,可以说大陆依然处于隐型财政时代,而且按照现在的情况观察,前景并不乐观。看看各地的财政报告,都非常笼统,“笼统”就意味着秘密。
当代民主体制有两个关键性的环节:选民直接选举政府领导人和委托民意代表监管政府钱袋子。引入现代预算制度的财政领域的一场革命。预算问题决不仅仅是个无关紧要的数字汇总问题,而是关系到民主制度是否名副其实的大问题。没有预算的政府是“看不见的政府”,而“看不见的政府”必然是“不负责的政府”,是不可能民主的政府。 预算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把“看不见的政府”变为“看得见的政府”,看得见,人民才有可能对它进行监督。在这个意义上,预算是一种对政府和官员“非暴力的制度控制方式”。
在中国的主流经济学和大陆经济学家屡遭诟病的背后,凸显了大陆改革开放20多年来所积累的一系列政治和社会问题。
经济学之所以在大陆成为第一显学,与大陆改革开放奉行的“渐进路线”密不可分。改革伊始,随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为补充”的经济政策确立,作为经济体系和社会控制手段的计划经济体制土崩瓦解。在今天看来,严格的计划经济体制有一大好处,就是可以用相对低廉的成本和落后的行政管理能力,控制住相当程度的社会冲突。虽然丧失了通过自由市场进行个人选择的权利,但对于习惯于“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中国人来说,在这种平均主义面前或多或少得到了“社会公正幻象”。
在邓小平的“不争论”的政策下,经济改革基本上采取的是一种只有指标考核而无明确系统规划的自发摸索之路。无论是乡镇企业还是国有企业的改制,几乎都是一种推倒式的由下而上的改革,这就造成了以往政府通过经济体制进行社会控制的能力大幅度削弱或者转为隐形控制,而计划经济时代的平均主义也随之消失。与经济改革大踏步推进相对应的是:官方对社会政治制度改革一直讳莫如深,加上上个世纪东欧剧变带来的消极信号,对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争论”几乎成为社会共识。在这个大背景下,经济学家有着比政治学家、法学家等其他社会科学学者更多的天然话语权。
片面强调“效率优先”的负面后果是,造就了改革利益分配和成本分摊的失衡,以及由此形成的巨大的心理失落群体。而社会保障体系则由于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滞后,导致相当多的社会成员丧失了社会福利甚至社会救济的权利,因此失去了安全感。
这种落差,使得主流民意开始从追求发展效率,逐步转变为追求社会公正和程序正义,甚至不乏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平均主义的缅怀者。而主流经济学家却忽视了这种民意的变迁,依然奉行效率与分配分离、价值中立,并且以研究资源配置效率为己任,在兼顾公平方面的建议和设计却长期缺失,弱势群体几无代言人。
令人耽忧的是,中国社会体制改革相对经济改革的缓步慢行,已经越加显现出可能制约中国进一步发展的苗头。今天市场几乎成为唯一一个政府控制之外推进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动力。对大陆经济学家的指责,已经把公众的愤怒引向了市场化改革正确与否的大是大非问题上。计划经济体制中的“社会公正幻象”已经暴露出中国改革至今,社会正义缺失所产生的一系列潜在严重后果。改革过程中的是是非非应该有个说法,才是今日民意真正关注的焦点。
17。5 关于收入分配问题
任何社会的经济活动基本可以概括为财富的创造与分配的互动过程,财富如何被创造与分配,是社会进步水平或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国民收入作为财富“流量”的概念,如何被分配,不仅关系到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整体经济效率和社会财富增长。一个分配相对公平、合理的社会,能够激发社会成员创造财富的热情,并使社会充满生机与活力;反之,则会造成社会利益格局失衡,抑制社会财富的增长潜能,并且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绝对贫困人口大幅度下降,但由于分配关系尚未根本理顺和完善,收入分配领域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尤其是收入分配差距扩大问题。
首先,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已经形成。由于中国社会二元结构的特征,基尼系数所反映的现实状况与一元社会有所不同,但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这不仅仅是有关公平的价值判断问题,即使单纯从经济角度考虑,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需求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因素时,收入差距扩大将不可避免地造成需求萎缩。
其次,收入分配差距拉开的速率非常快。一般来说,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差距扩大趋势通常是在较长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或显现出来的,往往是若干代际转换之后才表现得比较突出。而中国收入分配差距几乎是在不到一代人的时间内迅速拉开。
第三,分配秩序不规范。一方面,大量的农民工和城镇非正规就业者中,工资水平长期被压低到正常劳动力价值之下,并且经常被拖欠;另一方面,垄断企业职工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不仅收入远远高于其他行业,而且享有高水平的福利和职务消费。此外,一些国有企业在改制中内外勾结低价处置资产,一些企业通过关系或贿赂低价获得国有土地,以及利用内部信息或散布虚假信息炒作股票等,也使得少部分社会成员“一夜暴富”。分配秩序的不规范,直接导致了工资外收入、垄断性收入和非正常收入成为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主要部分。
第四,居民财产分布差距较大。随着收入差距的扩大以及住房商品化的推进,城镇居民财产分布差距也迅速扩大。
二元社会结构是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主要因素
在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条件下,由于个人、群体创造财富的能力不同,必然产生一定的收入差距,这是社会正常发展的重要动力。但是如果收入差距过于悬殊,社会大多数成员不能分享经济增长带来的好处,不仅会导致社会矛盾和冲突尖锐化,而且也会抑制经济增长。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在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收入差距扩大成因较为复杂,只有具体分析才能真正寻求到有效解决途径,而有些方面由于受客观经济规律和发展阶段约束,可能需要较长时期的努力才能取得效果。
中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并非完全是发展因素所决定,分配关系的扭曲的作用也不可低估,政府公共政策取向和效果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这些方面应该成为促进收入分配合理化的重点领域。
收入分配关系扭曲的体制性因素
不平等的扩大不是市场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一个必然结果。基于个人能力和公平竞争导致的效率和收入差距不是社会争议的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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