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文化与潜规则
毂市磁镜娜巳Υ蟆乇鹗窃诨实塾掷劣趾煤奶跫隆S谑牵驮谡飧霾⒉晃ケ吵J逗颓槔淼墓讨校姓Φ闹匦木颓娜蛔屏恕?br /> 洪武十三年废除宰相制度以后,天下事就由各部尚书处理,大学士当顾问,皇帝作决定。这时的大学士很少能参与决策;到了宣德年间,大学士因为有太子老师的资格,威望隆盛,地位和作用已经在六部尚书的地位之上了,内阁权力也从此超过了六部。到了嘉靖中期,其地位已经赫然为真宰相了。但内阁的拟票权不得不取决于内监的批红权,于是宰相权实际就到了宦官手里。不知不觉中,朝廷决策、官员进退,都把持在宦官之手了。
嘉靖年间一位宦官说,以前首辅进朝,宦官要向他鞠躬;后来只平眼望着,再后来首辅要与宦官拱拱手才进去。这套体现在鞠躬拱手上的礼节变迁,实际上显示了明朝行政权力的变迁。名义上权力在皇帝手上,但是皇帝不能干,不肯干,这时候在没有合法的代理制度如宰相制度的条件下,行政大权就悄悄落到了皇帝的私人顾问和随从手里了。 这是潜在的规矩,却是真正管用的规矩,不懂这个规矩的人将在官场上碰得头破血流。
明朝出现了一个灰色的权势集团,一个在典章制度中找不到的权势集团。这个集团有能力让正式制度的维护者给他们让路。双方较量的结果,就是孙丕扬带头放弃自己手中安排干部的权力,放弃肥缺的分配权,同时也放弃了灰色权势集团的肥缺索取权,任何人都不能凭自己的标准安排干部,一切由竹签和当事人的手气决定。
据《魏书》记载,崔亮出任吏部尚书的时候,发明了论资排辈的制度。论资排辈制度和抽签制度一样,都是舍弃了选贤任能功能的官员选择制度,都是蒙上眼睛碰运气的肥缺分配制度。这两种制度还可以配合使用:首先要够资格、够年头,然后才轮得上你抽签。
崔亮的办法是用来安抚是上上下下的压力集团的,是被迫的让步。我们看到,孙丕扬和崔亮两位吏部尚书相隔一千多年,但是选官规则的形成法则相同,形成的情势相近,形成的结果也自然差不多。
我们已经看到了三个层次的选拔官员的方式:表层是理论上冠冕堂皇的“选贤任能”,中层是论资排辈制度和抽签,底层是权势集团的私下请托,或者叫走后门。
古代有一种在吏部走后门的规矩,名字叫“飞过海”。就是因为吏员考满后要依次选去,不知要等上多少年;就用钱买通官吏,挖选在别人前面,使其能很快当官。“飞过海”不过是激烈竞争的生存竞争的一种手段;民间的生存压力就是这样转化为官场内部的“请托制”的运行动力。
请托盛行,意味着谁有路子谁当官。这又大体相当于谁有银子谁当官,谁会巴结谁当官。谁有银子谁当官,再推进一步,银子多恐怕也是灰色收入多,贪赃枉法的嫌疑大。这就意味着溜须拍马高手和贪赃枉法的嫌疑犯最有可能当官。这就意味着贪污准备最充分、贪污压力最大的人最有可能当官。
论资排辈制度和抽签本身堪称极其高明的流线型设计。如果要发明一种在官场中阻力最小、压力最轻、各方面都能接受的肥缺分配办法,恐怕那就是资排辈和抽签了。资格和辈分是硬指标,不容易产生争议,这就能够持久。人人都会老的,谁都不会觉得这个办法对自己不公平,这就容易接受。已经老的人关系多,经验丰富,常常还是年轻人的师长师兄,年轻人很难公开反对他们,这就让反对者难以成势。在相同资格和辈分的条件下抽签,这是把前程交给天意和命运安排,而天意和命运也是人人尊重,根本就无法反对的。另外,一旦开始了论资排辈,再要废除就不太容易了,代价会很高,因为耐心等待多年的编织了坚实的关系网的人们会群起而攻之。
孙丕扬创建的“掣签法”,虽然不能辩才任官,关键是制止了放任营私的弊端。
论资排辈和抽签法可以算作灰色规则,位于白色的正式规则和黑色的潜规则之间。这条灰色规则能够大体通行,已经很不容易了。
论资排辈是官场多年来改之不掉的沉疴,也是官场用人机制僵化的症结所在。讲究等级制度亦是官场不成文的规则,对上级机关是见官大一级,使得机关级别越高,优越感越强。加上工作环境等因素,形成了机关干部向上走难,向下走容易;向下走提拔,向上走降级使用的惯例。
明朝的以阁臣代行相职的制度,来源于开国之君为了巩固政权而做出的苦心设计,目的是使皇权不被分割,也不致为旁人取代。这种皇帝个人高度集权的制度在有明一代贯彻始终。从理论上讲,皇帝的大权不应旁落,但这种理论并不总是能和实际相一致。
一般人往往以为明代的宦官不过是宫中的普通贱役,干预政治只是由于后期皇帝的昏庸造成的反常现象,这是一种误解。从创业之君洪武皇帝开始,就让宦官参预政治,经常派遣他们作为自己的代表到外国诏谕其国王,派遣宦官到国内各地考察税收的事情也屡见不鲜。中叶以后,宦官作为皇帝的私人秘书已经是不可避免的趋势。对官员呈送的奏章,都由“秉笔太监”仔细阅读。
宦官与文官永远隔绝,其任免决定于皇帝一个人的意志,他们也只对皇帝负责。
吏部把候补人员的名单全部开列,一个官员除了不得出任原籍的地方官或其父子兄弟的上下级以外,他将要出任什么官职,决定的因素不是他的道德或者才智,而是出于与事实无关的一根竹签。
在中共政体中,省委组织部长的地位很特殊,一般他是省委常委,按规定,他受同级党委或上级党委的监督。但一般来说,省委书记与组织部长的关系都很铁,这种监督往往是乏力的;至于处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的纪委,更没有办法监督他;而作为上级部门的中组部,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监督不了那么多省级官员。这样就形成了组织部长权力监督真空的局面。
由于缺乏监督机制,省委组织部长一旦丧失自律,就有可能使拍马、送礼、拉关系等现象蔓延,甚至在转制时期把国有资产当成私人礼物送人,个别组织部长就成为政体中“官员批发商”,网织乡党。其结果是在干部的任用提拔上不是优胜劣汰,而是优汰劣胜的反常现象——不同流合污者下,善于钻营者上。
组织部长出问题危害无穷,他凭着自己的关系网去选拔干部,这些干部最后都成了利益共同体,所以往往一查一大片。而组织部长出问题,这不仅是他个人的问题,更是体制的问题。我们的党委既是权力的决策、执行部门,又是权力的监督部门。没有监督的权力结构必然走向腐败,这是被多国经验证明的。如果连选官的官都腐败了,其所选的官员的廉政生态令人生疑。
“公推公选”看起来是机制创新,实质上是换汤不换药,还是组织部门牵头在搞,在干部的推荐和选拔上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按现行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首长的选举应该是人大的权力;但在普遍的实际操作中,人大很难否决上级党委推荐的候选人。
近年来推行的票决制,运用不好,仍然是一种上级对下级的任命制,只不过这种权力从常委扩大到党委委员。官员任命一般是上级党委“内定”好了的,甚至连差额选举都不存在。
新中国成立初期,组织部门并没有显示出它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因为当时选拔干部更多 的是依据领导对于下属的判断,不是组织部门的考察。但是到了今天,干部队伍的构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于干部的考核、任命越来越制度化,于是组织部门在审查、考核、任用官员上的作用就越来越明显。这其中,又以省、市、县三级组织部门的重要性为最,而组织部长在其中扮演着一个举足轻重的角色,加之目前流行的对于一把手越来越顺从的风气,组织部长的公正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整个组织部门的运转。
在党委统管全局的情况下,考察、选拔干部的重任自然更多地落到了组织部门的头上。问题的关键在于,考察干部能否真实地反映实际、代表民意,如果组织部门在考察干部时存在腐败,一些通过这个渠道选拔上来的官员也就值得怀疑。如果选官出了问题,他选出来的官会怎样?问题的严重性可想而知。
在一般情况下,我们容易认为组织部长的职能仅仅限于官员的提名、考察和推荐,而不具有最终决定权,但实际上组织部长在干部选拔的各个环节上都有很大的权力。比如“官员提名”这个环节,由于中国缺少官员自由竞争的氛围,提名往往就决定了最终的入围。在这个环节上,组织部掌握了许多别人不可能了解的信息,所以提名那一位官员有很大的主观性,组织部长可能从这个环节牟取利益。
又如最后的“决定环节”,虽然中国官员由常委讨论产生,但,组织部提供的信息是常委讨论的基础,对讨论结果有很大的影响。同时,组织部长往往兼任常委,在常委讨论过程中,由于组织部长了解情况,他的投票有很重的分量,其他人都可能受到影响。可以说,常委会讨论虽然具有最终决定权,但实质上的权力相当程度都集中在组织部长和分管组织的书记手中。
中国官员任命的典型特征是上级任命制,组织部在任命制中的权力特别大。在一般情况下,组织部不仅负责官员的筛选、考察和提名,它还可以用一些非正常方式着重突出某些官员,为他们争取更多的支持。当权力起到巨大的资源配置作用,而组织部又对官员选拔有自由裁量权,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腐败。
目前,干部的选拔任命受领导意志影响很明显,组织部长、分管组织工作的书记在官员任命上有很大的权力,但从程序上看,却是由通过常委讨论和人大投票产生的,责任由大多数人承担,组织部享有了权力,却由别人承担责任,这是促成腐败的源头。
从表面看,官员的选拔程序是没有问题的,副厅级官员在组织部提名之后,提交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但是常委讨论的基础就是组织部提供的考核材料,同时组织部长又兼任省委常委,所以组织部长在官员的任命上起非常关键的作用。
组织部长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其重要程度甚至超过了普通的副书记和副市长,因为他的嘴巴一张开,全是秘密,因此组织部长一般都不说话。
组织部长说起来是个炙手可热的人物,手里操着各级官员的生杀大权,实际上是个受气的差事。“人事人事,不是人干的事”。
组织部看起来是个“实权”部门,实际上在干部使用上并不能起多大作用。有这样一个有趣的现象:越是外面看起来有权的部门,越是吸引人们的眼光,越是人们眼光盯着的地方,就有越多的人插手,越多的人想从那里分得一份权力。所以,越是看起来有权的部门,最后弄得最没有权。看起来有权的没有权,是最得罪人的。因为人们认为你能办的事情没有办成,不骂你才怪呢!
根据学者研究,一个干部提拔的“满足感”一般可以维持三年左右,过了这个时间,又开始了谋求提拔晋升的新一轮燥动。
讲真话、讲原则是组织部长的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因为在现行这种选人用人机制下,在党委决定之前,只有组织部长说得上话,而能说话的时候不说话,别人又说不上,就是失职。组织部长的失职,会使真正的人才得不到使用,会使坏人或者庸人掌权。更严重的是,用什么人表明我们提倡什么,反对什么。说假话,不干实事的人如果得到重用,就等于鼓励干部去说假话、不干实事。跑官要官的有一个成功了,那么大家都会去跑、去要。
干部好坏在于别人一张嘴。同一个人,要找你十条优点不难,要找你十条缺点也不难。你谦虚吗?可以说你没魄力。你有魄力吗?可以说你武断。你表达能力强吗?可以说你只唱高调不干事情。你有理论吗?可以说你脱离实际。你敢于批评人吗?可以说你同下级搞不好关系,不能团结同志。你聪明吗?可以在前面加个“小”字。用你有一千条理由,不用你也有一千条理由。
现在组织识人用人的鉴别力有问题。这不是哪一个人的鉴别力问题,而是选官机制的作用。官场一些封建文化在官员的选拔、晋升上还起着作用,诱使那些官欲熏心的人去适应这种文化。有人通过这个渠道成功,启发了更多的人照此办理,于是就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形成了一条与正常渠道相背离的暗道。
按照目前的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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