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文化与潜规则
孟吐邸保安炷苡韫伲缘戮土小保饫锝驳氖堑隆O衷谟霉俚谋曜挤浅M晟疲蔷褪堑隆⒛堋⑶凇⒓āH绻凑庋谋曜加霉伲泄墓僭彼刂室欢ㄊ鞘澜缫涣鞯摹?br /> 自古强调“官以能任”,这话很重要,但也可以变成行政官话。现在把任何一个人随便放到任何一个位置上,都叫“官以能任”。你想,跑来的官,要来的官,还有买官卖官,能做到“官以能任”吗?如果不能做到“官以能任”,这些官员素质就成了豆腐渣。跑得勤,要得暧昧,是你一个人的垂爱和垂怜,“知能善任”倒是最有味道的。我的官是你给的,我既没有才也没有能,对于我的官位来说就是你的恩赐,是隆恩!
把一切规则都打破了,只要你大口一张,我就有了官位,难道这不叫恩赐吗?官位是你给的,你说行我就行,不行也行,你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太平官还不好做吗?不能抓经济,可以搞政治;不能干实事,可以天天搞开会、学习、考察;不能上项目,可以卖地;不能出成绩,可以轰轰烈烈地搞参观……
鄙人曾有一个近似于阿Q式的心理,欠谁的情或对谁有好感,就幻想自己有权,送他个官位!这东西保证人人喜欢,人人受用,有不好酒不好烟甚至不好色的,没有不好官的。我想那些能张口给人一个官位的人,多么“豪气”啊!
机关常常是这样,安排出来的部门,都是必要而不重要的。
主持工作和牵头,字面上看上去差不多,但是实际含义却有天壤之别。
在我们这个社会,组织结论就是政治判决书。一两个关键字眼,关键的一两句话,就能给你的一生定了归宿。
共产党是一个有领导、有组织、有纪律的党。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虽然各级领导一再强调发扬民主,然而在实践中强调更多的是集中。
什么组织原则,说穿了就是某个重要领导一个人说了算的事情。
什么是组织?组织最后就是一个最有权力的人。
凡是领导亲自要来的私人秘书,只要领导不出问题,每一个都是体面的离开,出去时大小都有个一官半职。
在官场上有一种现象,说是民主集中制,但一把手的决定权太大。有的人昨天还是副职,一夜之间变成了一把手,就变得什么都懂,什么都明白,什么工作都能做批示,什么都敢于决策了。还有就是上级领导专听一把手的意见就做决策,对于副职的意见不想听,不认真听,这是比大吃大喝更腐败的现象。
民主测评方式,是干部管理工作上一种黔驴技穷的做法。说得好听一点,是走群众路线;说得难听一点,是挑动群众斗干部。一般而言,投票人投的都是感情票,特别是优秀票和不称职票,只投给同自己感情最好的和最不好的人。一些比较随和的也有一点原则性的干部,一般只投称职票。
在一种领导能力考核制度不健全的政治生活中,没有多少人去科学地评估领导的能力,所以在一些人看来,领导是谁都可以当的。于是就有人买官,有人卖官,有人不具备当官的能力还官瘾十足,这就毫不奇怪了。
个人价值是什么?对社会的贡献,人生的执着追求,政治前途和地位,都是人生价值的体现;在朋友面前有脸面,能抬起头来,也是体现人生价值的一部分。在更多的时候,个人价值是精神和心理的感受度,是社会的认可度,是你在群体里的公信力,这些都是不能通过物质来量化的。
现在的组织部门,在干部问题上,虽然也打着择优录用、公开透明的大旗,但其中还是掩盖着复杂的人际关系在里面。没能力的干部提拔要通过关系,有能力的干部提拔也要通过关系,暗中还有金钱铺路。这就很不正常了。
官场任用提拔的潜规则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篇关于官场上如何任用干部的议论文章,议论中将当今官场干部任用中的一些潜规则进行了归纳,细说起来有以下七条:
首先应“任人唯上”。也就是说,要领会上级的意图,上级让你安排谁你就安排谁。你若不听话,上级就要动你的位子,你的“钱图”就要受损。
第二是“任人为帮”。现在的官场,局面复杂,斗争白热化,表面上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团和气,实际上都在下边使绊子。你如果孤零零的一个人在官场上混,不弄几个“心腹”在前后左右照应着,想干什么都干不了,不仅干不了事,连这个官位也坐不长久,很快就会给人家撬掉了。
第三是“任人唯钱”。为什么?因为‘钱’比‘亲’重要,‘亲’毕竟还是别人,‘钱’可是揣进自己腰包里去的。
第四是“任人唯拍”。官位坐稳了,钱也捞到了,就该弄几个拍马屁的人围在身边享受一下了。这拍马屁,是一门学问,不是谁想拍就能拍得好的。弄不好拍到马蹄上,那就是找恶心了。但如果拍好了,拍出水平来,被拍的人那真是其乐无穷,就跟抽大烟似的,上瘾!
第五是“任人唯吹”。现在的GDP增长,都是吹起来的。到了报GDP数字的时候,各县各乡的头头你看我,我看你,大眼瞪小眼,都不愿意先报。为什么,先报了你就没余地了。比方说你先报你那块儿GDP增长是11% ,我就报11。5%,我今年的政绩就走到你前头了。领导喜欢GDP增长快一点,但你又不能太离谱,太离谱就闹笑话了,领导也不高兴。当然喽,如果你是个死心眼,实际增长多少你就报多少,那领导就更不高兴了!你这是在拖领导的后腿嘛!领导也想要进步。“任人唯吹”,这一点也很重要。
第六是“任人唯亲”。中国人讲究亲情,把各方面都打点好了,亲朋好友也该照顾一下,要不也显得太没人情味了。太没人情味是要挨骂的。
第七是“任人唯贤”。这“任人唯贤”里边还大有讲究,就是你这个人再有本事,也不能表露出比领导有能耐,更不能是刺头儿动不动就给领导提反对意见。如果你动不动就给领导提意见,领导指示你不听,领导决定的方案你也不执行,动不动就有自己的想法,甚至认为自己的想法比领导还高明,那就对不起了,你再有本事领导也不用你,用了你也要把你拿下来,管你贤不贤的!
在中国的历史上的百姓眼里,人贵莫过当官,故有达官贵人之称。人们自幼勤奋学习,唯求就是考得一官半职,若官做大了,衣锦还乡那是梦寐以求的了。故很久以来就是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学而优则仕。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主流是正确的,要不我们还要倡导建立学习型社会吗。学而优则仕也没有原则性错误,主流是对的。我们当今需要造就大量的人才,尤其是管理型人才。只不过此人才和当今的有些“官念”并不等同。
如何把人才遴选出来,这就是我们要讨论的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在中国有科举制度以前,有推举和自荐的模式。科举制度实行后变得规范起来,有了硬条件和判定是非的标准。科举制度应用了一千三百余年。在中国近百年里,早期涉及外国侵略和内战秩序变得混乱,新中国成立以后虽欲改善但由于文革动乱弄得一塌糊涂。近年来,国家开始了考选制度并逐步完善。
上述七条在当今社会存在有历史的影响,更有近百年来无制度的因素。在没有有效管理制度和人才形成机制的情况下,权力代替了一切。当权者凭借手中的权力说了算。这样就有所谓冠冕堂皇的“组织意图”。于是便有了上述七条。想当官者由于没有规范途径,也便有了上述七条。这是相辅相成的。所以说上述七条的成因是制度和机制的缺失。提拔者是权为我所用,权为我所系,权为我所利。想提拔者便利用权者自利所好来达到沟通、展示自己的目的,别无他法。
入了门栏后的人们的晋级提拔,更成问题,更是无章可循了,没有硬标准。谁优谁劣更得看上述七条了。也就是说进入干部队伍后的聘后管理制度与机制更是严重缺失,自古及今。近来用了第五条例举中的GDP,大家都知道其中的严重缺陷。另外,还有坐差了板凳、站差了队等等因素,使之变得异常复发。其中也采取了一些考选的办法,有一定作用。但考选中的题目暗示,尤其是考试后还要面试、测评那更有文章可做,有时使上述七条到变得“合法化”了。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六中全会研究了构建和谐社会问题,强化依法治国。我认为,依法治国当中肯定包含着依法治吏问题。依法治吏将包括吏前、吏中和吏后。遗憾的是这吏法还近乎空白,没有形成体系。所以,我国的干部队伍建设任重道远。
中国人传统重视官方意志,便寄厚望于父母官的卓越;西方人最重要的权力之一是选择权,做什么任由自己,成败听其自然。
现在,公开选拔干部已经成为一种组织形式。但是在报名的条件上,还有许多限制:如必须是国家干部、必须在行政级别上达到相应的级别等等。这种限制使公开选拔的效果大大折扣。行使公共权力者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更多的是唯上级是从,对同为国家干部的同僚们保持几分谦虚,因为这些人是他们今天和明天的领导。对于被管理者,他们连门褴都无法跨入,也就永远不可能成为行使公共权力者的领导,行使公共权力者也就永远不可能摆脱其天然的优越感,而这种优越感往往会带来对私权的漠视。
打破身份的限制,在选拔上唯才、唯德是举,而不是仅从阶层分明的公务员体系内选拔。只有在被管理者不是永恒的被管理者,管理者也不是永恒的管理者的前提下,行使公共权力的人才有可能做到不唯上、不唯内,也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进入到公共权力管理体制中来。角色的互动,体现出权力真正源于人民。
在人类的某些时刻,只要是有组织的社会,就会出现有组织的层层剥削。人类社会里也因此有某些人群、种族、阶级,直接还在间接地成为“奴隶”的悲惨命运。
任何一种组织,如果信仰失去了高于一切的约束力,它就有变成庸才栖身之地的危险。因此,探索真理的人,在任何时候都是孤独的。中国社会绝大多数人才都汇聚到了管用队伍里了。这种现实表明中国一直在浪费大量的人才,同时严重的内耗又伤害了官员队伍的机体。政府机构改革也就势在必行了。
中国的官员队伍里,汇集着中国大部分的人才,政治有一票决定权和一票否决权的时候,这种人才格局是无可厚非的。中国不缺乏忠诚而称职的官员,最缺乏的是忠于政权的各种企业家。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了十项制度,其中有“罢免或撤换”制度。作为一种用民主的办法解决执政党内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基本制度,“罢免或撤换”与现有的党内撤职、免职、调整工作岗位等制度的区别在于,后者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制约手段,即是上级或者同级党组织对犯错误或者不称职的干部作出的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前者是自下而上的监督制约手段,,即是由党员、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或者党的委员会成员向党的组织提出罢免或撤换不称职干部的要求,有关党组织按程序受理并作出决定的制度。
所谓民主选举制度,其实质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民主选任,一是民主罢免,只有民主选任,没有民主罢免的领导干部决定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存在重要缺陷的跛脚制度,只有二者结合,才是一种比较完善的民主决定领导干部的制度。
这是一项在作用上属于重中之重,而在落实和执行上则属于难中之难的制度。最大的难点是党的代表大会尚未实行常任制。目前对党内领导干部的任免,实际上是实行的“双轨制”,即,在党代会期间,由选举产生党的各级委员、常委、副书记、书记;而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则是由上级党组织任命。这就给党内罢免制度的实施带来难度,因为罢免的对象只能是其所选举产生的对象,由上级党组织任命的对象,是不能用罢免方式处理的。
中共中央8月6日发布了关于领导干部任期、交流和回避的三个文件。其中关于任期的文件被看作是最重要的一个,直指地方官员在任期内频繁调动的弊端。近年来干部不按任期的频繁调动日益增多,这是对人大选举的不尊重,同时也使得地方组织法遭遇尴尬。
一些内在驱动促使官员希望频繁调动:按规定,一个官员提拔到上一级职务一般需要至少两个以上本级职务的任职经历,五年干一个职务和五年干两个职务相比,后者显然能更快地满足上述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是,各级干部的行为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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