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文化与潜规则
在社会生活中,不同利益主体从不同的社会关系出发,会形成不同的社会群体,从而产生不同的共同利益。所谓共同利益,就是处于同一社会关系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相同利益。一般来说,共同利益主要有:集体利益,集团利益,阶层利益,阶级利益,民族利益,社会利益,等等。共同利益具有客观性、独立性、稳定性、相对性和群体性等特征。
当前社会利益矛盾的特点
不同国家、不同社会,乃至同一社会不同发展阶段,社会利益关系状况都会不同。我国28年来的改革开放,其本质是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原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化,社会利益关系越来越丰富和复杂,呈现出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利益关系方面的矛盾范围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所有制形式多样化、就业形式多样化、分配方式多样化、生活方式多样化,形成了复杂的利益格局。一方面,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尚未完全打破,分配的合理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另一方面,又出现了收入差距过大和分配不公的现象。尽管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增进了,但是,有一些社会群体的利益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了损害,引起了这些社会成员的不满,空间范围相当广泛。
二是利益关系方面的矛盾越来越公开。在计划经济时期,利益矛盾也存在,但相对来说比较简单,由于受高度集权体制的限制,这种矛盾又多为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和过度紧张的政治气氛所掩盖。现在,社会利益矛盾己经是公开的、显性的。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进程的推进,各利益群体的愿望表达越来越强烈,参与面越来越广,对表达渠道的规范化、制度化要求越来越高。
三是利益关系方面的矛盾在一些领域趋于紧张。在一个和谐的社会里,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基本上是通过制度安排,以谈判、对话、协商、契约这样一些平和的形式进行的。当前,由于我国正处于由“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的时期,依法解决各种社会利益矛盾的思想意识、体制机制、具体政策、方法手段等还不完善,处理起来效率不高,致使社会利益矛盾在很多地方呈现日趋紧张的状态。
四是利益关系方面的矛盾产生的原因颇为复杂。有体制机制、经济条件方面的原因,如地区差距问题、城乡差距问题、行业差距问题;有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方面的原因,如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引起的干群矛盾;有思想道德方面的原因,如部分人为富不仁、巧取豪夺,根本不考虑他人利益而导致的贫富矛盾,等等。由于当前社会利益矛盾成因的复杂性还在不断地发生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能简单地分出谁对谁错,需要明确深层次原因,致力于从根本上解决。
努力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
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统筹兼顾社会各阶层和群体的利益,妥善处理各种利益矛盾,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是党在关键时期的关键任务。
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必须切实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差别经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出现一定程度的利益分化是不可避免的,但必须避免最终导向社会两极分化。一个时期以来,之所以在经济形势持续向好、居民收入连年增加的情况下,社会稳定压力不断加大,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因于社会分配关系失衡、机会不均及其相应的社会心理失衡等。当前所出现的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如看病难、住房难、上学难问题,农村土地征用和城镇拆迁中的补偿问题,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职工的合法权益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济发展中对环境的污染问题等等,大都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冲突,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所以,在制定经济社会政策和推出改革举措时,必须统筹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阶层和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共同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必须增强大局观念和长远意识。古人说:“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如何把谋全局和谋一域、谋万世和谋一时结合起来,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着力解决的重大课题。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利益矛盾通常不是孤立存在的,现象背后的原因错综复杂,一个问题的解决往往要以其他诸多问题的解决为前提。如果不从全局出发,或只从局部出发看问题、解决问题,就可能导致一个问题解决了,新的更多的问题接踵而来,按下葫芦起来瓢,加剧社会利益矛盾。处理利益矛盾,还必须避免短期行为,协调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利益矛盾尽管解决了,但留下的后遗症很多。只有着眼于长远来处理当前的各种利益矛盾,才能真正促进社会的长期和谐稳定。
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必须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决策素质。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的一个很大不同,就是领导干部有宏观决策的权力。面对日趋复杂的社会利益关系,各级党政领导机关能否制定出切合实际、符合规律、体现民意的政策,从而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决策素质高低,无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些地方的领导没有威信,得不到群众拥护,往往起因于劳民伤财、不顾群众利益的胡乱决策。素质高的领导干部则会在进行重大决策时深入体察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注重兼顾到各方面利益。可见,各级领导干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必须牢固树立民主决策意识,掌握科学决策方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注意把握好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和节奏,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
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必须大力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妥善处理各种社会利益矛盾,必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实践中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制,努力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在社会事务管理的决策机制和政策取向上,应找准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与不同阶层的具体利益的结合点,正确反映并妥善处理不同阶层、不同群众的利益,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进一步健全处理社会利益矛盾的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推进党领导下的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组织、中介组织等的建设,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提高社会建设能力
刚刚闭幕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发表《公报》指出,新世纪新阶段,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对此,我们必须认识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带有综合性,涉及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其中,突出对社会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在当前尤显重要。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协调各社会利益群体的利益。
科学发展观要求以人为本、统筹协调发展。这就要求坚持正确的利益观,将生产力发展与人民利益的实现统一起来,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以人为本,要平等地保护各社会利益群体的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逐步构建民众参与与自我治理的基本结构;还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完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公共医疗、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制度。
要整合社会关系,构造和谐的收入分配格局,推进社会公平正义。
整合社会关系,重点是整合社会阶层之间的相互关系。政府应利用财政、税收、福利等杠杆,对收入再分配进行科学调控,理顺工资和收入分配的秩序,减少贫困和低收入群体,实现各社会利益阶层的关系和谐。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推进社会公平,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逐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有效调节过高收入,逐步构筑稳定合理的社会结构。建立公共部门的合理分配关系,改革和完善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配制度,规范国有垄断部门与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
要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创新,培育和完善公民社会,建立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伙伴关系。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各级政府应主动和善于运用公民社会从事社会管理。一是重点培育和完善公民社会。国家和公民社会都应保护和增进个人合法权利和正当利益;尊重社团组织多样性,思想文化多样性;实施政务公开和公共领域开放;强调公民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和制约国家权力,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二是促进社区建设,完善社区自治功能。促进政府与社区分立,地方政府对社区实行非强制性的工作指导,社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给社区提供足够的财政投入,将社区承担的基层社会管理和提供居民公共福利服务支出列入地方政府财政支出项目,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三是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解决社会矛盾,重点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多发性、群体性、复杂性、长期性的特点。各级政府应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矛盾演变的规律,借鉴国外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做法与经验教训,以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矛盾为重点,建立全过程、多渠道、全方位、法治化与柔性化的社会矛盾调节机制。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危机管理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3。3 关于社会稳定和民情预警
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但是,稳定并不能压倒一切,比如:稳定不能压倒宪法,不能无视人权,因为稳定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稳定只能是尊重宪法和人权下的稳定。
在党仍然是特权党的情况下,尽管它宣布民主开始,仍然是一党专政,而不是民主。如果领导集团拒绝主动清除特权规则,最后结果必定是自己被清除。
老百姓的情绪和意见已经非常重要,稍不留神就出问题。社会必须具有早期预警机制。其目的是对社会中的矛盾、冲突和风险及时反映,让决策层真正掌握社会中不稳定的相关信息,及时发现社会不稳定征兆,在社会张力爆发前提出预警。
预警机制首先是,社会运行的监测机制,通过监测及时发现警情的征兆,准确把握警情的走向与发展速度;其次,是警报机制,当监测结果显示社会出现警情征兆时,立即向政府或者公众发出警报;第三,是快速反映机制,即及时采取措施,以消除警源,抑制警情。
但也有学者认为,“社会风险预警系统”是根本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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