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文化与潜规则
最早的有关“贪”的记载:
“徇财曰贪,玷官曰墨。”见于宋朝《册府元龟》。
“贪以败官为墨”。见于《左传》。
“贪夫徇财,烈士徇名。”见于《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贪人败类”。见于《诗经。大雅》。
可以看出,贪官是以谋求财产为标志的谓之“徇财”。“玷官”是“有误点的官”;至于“墨”,其原意是指“贪污不廉洁”,也可以叫做“脏官”。我们可以下定义:贪官,是以追求财产为目的的官员,其表面是黑的,其实质是肮脏的。问题是这么一种肮脏的东西自古就有,后来居然层出不穷,越来越多,导致我们不得不把它列为文化现象之一种来进行研究。
贪官始于何时?
顾炎武《日知录集释》称“汉时”。
刘泽华的《论古代中国社会中的贪污》一文称“西周时已有贪污受贿的记载。”
翦伯赞的《贪污列传序》称“殷商以降,跟着私有财产制度和阶级国家的成立,贪污遂成为统治阶级的职业。”
周怀宇的《贪官传。序》认为,贪官大约在原始社会晚期尧舜时期即产生,迄今已有五千年的历史了。
从以上说法,华夏文明有多悠久,那贪污历史也就有多久,华夏文明五千年文明史,伴随着五千年的贪污史。
传统贪污之手法
贪污不外是贪钱、贪权、贪色这三样,现在的贪官不成器,在这方面也没有什么创新能力,时至今日,仍然是钱、权、色三字。至于贪污的手法,古今也没有什么大变化,主要的有以下几种。
一是买官卖官。
现代人比较实在,买官卖官就叫买官卖官;可古代比较文雅,把买官卖官叫做“赀选”;“赀”是指财货,“纳赀”是指向政府交纳金钱或者财物,拜官授爵。故“赀选”又叫“卖官鬻爵”。而国家 政府就是最大的卖主。
秦时,纳栗授爵,又颁布纳赀钱可为官的法令。中国的卖官制从此大兴。更奇怪的是,这种卖官制始建的初衷竟然是为了反贪:西汉初,中下级官吏俸禄不高,恐家贫者为吏必贪,故也。按当时的行情,交十万钱就可为官,有市籍的商人不得为官,遂造成“贾人有钱不得为吏,廉士无赀又不得为官”的局面。景帝时竟然皇家卖官打了四折。
武帝后期,自由之风甚炽,大开卖官之范围。东汉中后期,卖官几成国家财政主要收入。汉灵帝在售官方面做到了公开透明,童叟无欺,公开标榜,标价出售。
到了清朝,“赀选”改为“捐纳”。
二是买法卖狱。
在中国办案,靠的不是律师的专业本事,而是非专业之外的交情。而这交情,一靠熟,二靠钱。我不物体总结为买法卖狱。
一个社会,如果出现了上述两种贪污现象,这个社会就完了。大家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各种贪污伎俩层出不穷,更关键的是,似乎也用不着什么伎俩,只要当个官就行,直接往家拿就是了。
古代中国如何反贪
尧舜时期中国就开始反贪
尧舜时期的社会组织是一种松散的部落联盟,即我国原始社会中行将崩溃瓦解的父系社会晚期。其时的生产力相对提高,产品有了剩余,占有剩余价值的私有制已经逐步形成。为了维护这一制度,国家机器的胚胎开始形成,氏族中的贵族阶层联合起来,设立百官,统称为“百姓”,同时还制定了“五刑”;又在“五刑”中确立了“官刑”,说明当时对官员有了专门的约束。不服从“官刑”,就要受到处罚。
禹建夏,由法官皋陶作《禹刑》,也叫《夏刑》,里面仍然有惩贪条例。
殷商时不任用贪官
《尚书。盘庚》记载了盘庚的一段话:我不任用贪财之人,那些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幸福能让人民安居乐业的人,我将按贡献的大小依次任用。
西周出现惩贪法
周穆王时期,吕侯制《吕刑》,内有“五刑”、“五过”、“五罚”、“五疵”。“五疵”里有两条有关贪污的,一是“唯货”,二是“唯赇”。“唯货”是贪,“唯赇”也是贪,因为“赇”字可以理解为“求贝”,当然,“赇”也可能是早期的贿赂,因为“赇”字也可以理解为“以贝相求”。
春秋时贪污泛滥
周王任用贪官,各诸侯国君也以身作贼,带头贪污,下面的小官小吏竟相效仿,贪风甚炽。《诗经》里的名篇“硕鼠”等,都有刺贪之意。
封建社会反贪
汉代惩治官吏的经济犯罪,有两条刑律:主守盗,受赇。前者是打击利用职务盗窃国家物质的人;后者是惩治官吏枉法受贿行为。从行政制度上,汉文帝规定“官吏以饮食免”,相当于现在中央政府禁止大吃大喝之类的红头文件,用意相同,唯一的区别是,现在的官吏可以四菜一汤地小吃小喝,而汉文帝的规定就严格多了,上级官吏吃下级官吏一顿饭就免职。汉元帝规定:坐脏者,皆禁锢不得为吏,这意味着贪官一旦事发,政治生命从此结束,尚未出现异地为官的变通之法。到了东汉时,规定更严酷:脏官子孙,三代不得为官。
宋朝重视反贪,“宋以忠厚开国,凡罪罚悉从轻减,独于脏吏最严。”行政上,宋朝设反贪局,时称武德司或者皇城司。
到了元代,官吏脏罚,轻则打屁股,重则处死。
明代,由于朱元璋出身贫苦,了解劳动人民的不容易,所以反贪决心最大,力度也最强:脏至六十两以上者,斩首示众。为了反贪,朱元璋甚至始创了特务政治,让特务们监督官员。
清朝的雍正、乾隆也算是英明的,但对贪污也无可奈何,无奈中,始创养廉银制度。还是没有解决问题。大家忽略了一个前提条件: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
古代反贪,有这样几种怪现象:
一是越反越贪。
二是越贪越狂。
三是贪中反贪。
贪污腐败的原因
封建统治者反贪的决心与力度不可谓不大,为什么贪污却不可竭止呢?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是人性的原因
马克思曾经这样概括资本的特性: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有2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敢冒绞首的危险。
资本的背后是人,资本的特性,说穿了就是人性。人性是贪婪的,而贪官却是大大发扬了人之初的本性。
我们不否定道德说教,但是作为经济学者,我们首先注重的是制度。而且我们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建设一定要以人道德不好为出发点,要以人之初性本恶为出发点。
二是制度与体制的原因
西方国家在走出封建社会的门槛时,之所以选择了三权分立的政体,乃是基于这样一个前提:人性是恶的,不相信任何一个政党,也不相信人民,将权力交给一个机构或者一群人,只会导致完全的暴政,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暴政,对掌握权力的人,应该深怀戒心。而中国的封建社会却永远不会自动走到这一步,而恰恰相反,所有制度建设,都基于人性善良这一前提,把希望寄托在读书人的忠孝贤良,寄托到帝王的英明决断。这种寄托,导致对专制制度与官僚体制温情的默许与浪漫的幻想,而贪污,又是专制与官僚体制下的必然伴随物。
1)端坐于金字塔顶端的最高统治者及其家族,本身就是一个最大的贪污群体。皇帝的排场、奢侈与权威,对下层官员构成一种致命的威胁,也可以说是一种致命的诱惑。皇家集团的存在,恰好构成了贪官的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历史上的贪官惩而不绝,前赴后继,皇家的示范作用不可低估。
2)庄子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皇家与它手下庞大的官僚集团,同属一个窃国团伙,联合统治,剥削人民。但是很遗憾,他们之间各层次经常出现分脏不均的情况。皇家统治比较强大的时候,贪污有所收敛;皇家统治比较薄弱的时候,贪污比较嚣张;新王朝初期比较好,王朝末世最糟糕。
3)专制制度与官僚体制是造成贪污不止的组织与技术原因。西方哲学家说,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腐败。吴思更是感叹:恶政下,皇上也是冤大头。也就是说,制度与体制的原因,导致皇帝也无可奈何。
4)中国封建社会,没有确立个人财产私有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这导致有钱阶层缺少扩大再生产的动力与保障,至于有权阶层,更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社会之财,缺少理性的使用与法律的保障,它除了供有权有钱阶层疯狂消费以外,似乎没有其他的用处。中国封建体制恰恰是将消费的无限制与权力活动的自由结合到了一起,其后果就是不可避免的贪污。
5)统治阶级对官僚集团推行“敬德保民”之教化,但历史证明,这种教化是失败的。皇帝们号召官僚们“武官不惜死,文官不爱钱”的时候,官僚们心知肚明。
6)在某种程度上,最高统治者希望手下有点小小的贪心,否则统治者反而不安心了。偶而贪污一下,反而是在向上级表忠心:你看,我只图个吃喝,领导,你就放心吧。
三是社会的原因
一般的看法是,中国是一个不道德的社会,但是组成分子,每一个人可能是道德的。也就是说,道德的人构成了不道德的社会。
在这种不道德的社会中,最常见的形式是“不道德的家族主义”。西方学者认为,不道德的家族主义会引起腐败,促使人们偏离普世主义和行善规范。也有人说,中国人只讲私德,不讲公德;也就是说,在他自己的亲友圈子里,在他的私人圈子里,他是道德的;可一旦出了这个圈子,他就可能不道德,不守信用,没有人情味。
中国社会,人情最重,还不起的。中国人身处的环境,是一张人情、亲情、乡情、友情之网,没有一定的定力,你是摆不脱的。
也许正由于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最高统治者才怂恿出一个所谓的大义灭亲思想。西方社会没有人情,但法律却基于人性之常情,认为亲人必袒护亲人,所以西方社会不倡导大义灭亲,法律里也没有包庇罪。
我们中国是一个很奇怪的社会:我们中国人最讲人情,可由中国人组成的这个社会却冷漠无情;我们中国人最讲亲情,可法律却提倡大义灭亲。贪官最遭老百姓忌恨,可贪官周围的人却喜欢他赞扬他;清官最受老百姓喜欢,可清官周围的人却恨他恨得要命。
中国的贪官是有群众基础的。
四是管理方面的原因
有人说,中国百姓是世界上最无能的主人,管不好自己的财产,老被别人偷。现在做官的自称是人民公仆,凡是仆人没一个好东西,不是偷主人的钱,就是勾搭别人的老婆。主人看不好仆人,政府做作为管家,在管理仆人时,常常出现漏洞。朱元璋时代,也有自己的反贪局,当时叫监察御史。
五是文化的原因
腐败有文化的原因,也有政体的原因。长远看,文化为体制之母;短期看,体制的变更可能对文化产生影响。这对我们当前的反腐败不无启示。如果腐败成为一种文化,那么再好的制度也防范不了它;更严重的是,如果制度是文化的必然结果,那么制度本身就是反腐败的最大障碍了。
历史上,中国文化革命了三场,效果都不太理想。第一场是秦始皇焚书坑儒;第二场是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第三场是五四运动,前期是倡导科学民主,后期来了个马克思主义,文化运动变成了政治运动。
有些学者认为腐败与文化是有关系的,腐败的程度往往是沿着文化的界线而变更。中国文化与腐败之间的逻辑关系到底如何?我认为,中国人选择贪污与腐败,其背后的终极原因乃是人的价值观在起决定作用。
1) 家族价值观的影响。
儒家特别强调家族观念,而家族主义在西方学者眼里是不道德的。中国的每一个大家族,其本质特征可能跟黑社会一个性质。
2) 个人价值观的影响。
罗伯特。默顿在其《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一书中提出了腐败的“手段——目的模式”,他认为,腐败 是由动机促成的行为,来源于社会压力,结果则是违背规范。他强调,所有的社会制度都规定有自己文化上的目标,即目的。人作为社会行为者应力图达到这些目的,社会没有给出相应的体制规范,或者说,即使给出了,这些体制规范也是疲软无力的,比如封建社会的反贪措施;这就导致大家共同拒绝遵守表面上冠冕堂皇的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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