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文化与潜规则
誉一大堆,但在其许多荣誉的后面,在辉煌的光环照耀下,做出了非法收受贿赂310万元的不是之举;河南省灵宝市原地税局副局长卫建设,受贿索贿160万元,另有300多万元财产来历不明,此人竟是连续十余年的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这些贪官们在“荣誉”这把“红伞”的遮掩下,狮子大开口,即“零存”又“整取”,即“批发”又“零售”,吃个脑满肠肥。这一招绝、险、狠,一般“小腐”玩不转,只有“巨腐”才玩得得心应手。
“附庸风雅”型:胡长清把自己“秀”成一个文化人,在办公室里自书一幅“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悬挂起来装点门面;“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李太银,他不但发表了《碑魂》、《梦魇》等长篇反腐小说,而且发明了“10…1=0”的廉政公式,即“我们哪怕用十分之一的权力谋私,就会丧失全部的威信”,俨然一副清官模样;曾任深圳市宝安区区委书记的虞德海喜欢读书,很爱看《历代警世格言》。爱好填词绘画,在几次美术作品展览会上,都有他画的荷花,暗示自己是“出污泥而不染”的君子;浙江省海宁市原副市长马继国不喝酒、不抽烟、不好色,只有收藏名人字画、古玩和瓷器的“爱好”。然而,正是这种“爱好”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看准空子,用古玩、字画等打通行贿之门,与之成为所谓的“朋友”。
“循规蹈矩”型:原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徐国健在大多数人眼里是一位行事低调、做事谨慎、很讲“规矩”的人。不仅如此,他还利用各种场合不失时机地教育下属或新提拔上来的年轻干部,告诫他们不该要的财物一律不能碰。徐国健在公众场合的“大圈子”里,即使是与他身边的工作人员也始终保持一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正常关系。多年来,他身边组织系统的人在升迁上很少能得到他的格外“关照”。实际上徐国健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460万元和8000美元,接受礼金1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常务副主席刘知炳,平时衣着朴实,不讲排场,没有架子,总摆出一副体恤下级的谦和态度,同上下级的关系也处理得不错,关于他违纪违法的举报不多。刘知炳工于心计,善于伪装。他滥用权力,但从不批条子,不留痕迹,不让第三者在场,设法做到“进退有路”。若不是震惊全国的柳州骗税牵涉到他的女儿,进而涉及到他,人们怎么也不会相信,他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腐败分子。
“勤政爱民”型: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在丢帽掉头之前,贯以“清正廉明”自居。他在位期间每次回老家,都不带随从,坐的是普通型的桑塔纳轿车,总是摆出一副平易近人、清正廉洁的样子,既不抽烟又不喝酒。每次到乡下老岳父家,总喜欢到附近的村民家里去走走,他会到地上满是鸡屎的村民家里去喝茶,也会抱起满身泥土的孩子去亲脸……他这一番廉洁亲民的行动,感动得村民们连呼他是清官,他的亲属也莫不以有他这样的清官而自豪,可是朴实、厚道的百姓们又哪里知道胡长清的这副简朴、爱民、清正廉洁的样子都只是装出来给人看的,他们眼里的清官在担任江西省副省长期间,平均每月受贿33万元,平均每天收受的贿赂相当于江西省5个农民一年的收入!
“煽情鼓动”型:原河南省交通厅厅长石发亮能进行前腐后继,除了大唱廉政歌以外,围绕一个“廉”字,还有其独到之处,讲话非常有激情,从来没用过演讲稿,他的言语往往不是很长,但非常富有鼓动性。2000年底的全省交通工作会议上,石发亮在讲话过程中突然说:“我向省委、省政府保证,2001年全省交通总投资一定要达到150亿,如果达不到,我就把头上的这顶‘乌纱帽’交还给省委!”石发亮还用几 乎是哽咽的语气对台下的近千名干部讲:“同志们,我的‘乌纱帽’就掌握在你们手里,你们要不要我把它交回去啊?”干部们在台下齐声喊道:“不让!”接着是雷鸣般的掌声。这种近似在舞台上看到的表演很能迷惑人,与其唱的廉政歌遥相呼应,更加使一些人认为他不仅是廉政上的巨人,也是工作上的巨人。
“贼喊捉贼”型:自己屁股下有屎,却捏着鼻子蹙着眉头大喊臭,自己在巧取豪夺大饱私囊,却追查、甚至诬陷人家贪污腐败。自称穿防弹衣反腐轰动一时的原福建省连江县委书记黄金高,明明是自己贪得无厌,却把自己装扮成反腐英雄。2004年8月他斗胆向人民网投稿,人民网发表了他的文章《防弹衣为何穿了6年》。文章发表后,引得舆论一片哗然。黄金高这位官场老手,不仅博得了人民的同情,同时还赚了个“清官”的美名,成了反腐斗士的典型。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就是这个“防弹衣书记”,事后发现“万言书”竟由枪手代劳,后又被控涉嫌受贿500余万元,包养4个情妇,以被公诉而尴尬谢幕。
纵观贪官们种种作秀伎俩,其目的不外有四:一是为了防范小偷。现在不少小偷大盗都将目光瞄准了贪官,知道他们家藏万贯,而即便被盗也不敢伸张更不敢报案;二是为了掩盖贪迹。贪官们大多有先见之明,无论贪得多么巧妙,多么隐蔽,总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为“安全”起见,他们便竭力掩盖贪迹,玩弄“遮眼法”,为自己大树特树光辉形象,以此来遮住世人尤其是司法机关的“慧眼”;三是为了过足贪瘾。当官一旦沾上“贪”宇,便会贪了这笔想那笔,贪了十万想百万,越贪越上瘾,越上瘾越贪。为确保长期贪下去,只得将“清官、好官、能官”的外衣披在身上,为自己“遮风挡雨”;四是为了边腐边升。不少贪官为能继续升迁,一方面以钱开道走上层路线,另一方积极装廉捞取政治资本,以期获得更大的收益。
贪官作秀危害甚大。一是容易混淆视听,给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造成错觉。贪官们装模作样,或进行看似真诚的表白、或故作惊人之举,把话说绝、把事做绝,极力把自己装扮得比谁都忧国忧民、废寝忘食、清正廉洁,目的无非是给自己赢得个好口碑,多拉到几张选票;二是给纪检监察机关和反贪部门查处带来了难度。许多贪官利用廉秀在干部群众中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当纪检监察机关和反贪部门进行查处时,一些不明真相的干部群众采取不配合、不支持的态度,有的还出面替腐败分子担保,认为“他绝对没有问题”;三是扰乱了人们对是与非的判断,容易导致广大群众对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不信任,从而使得社会道德规范整体滑坡。
可以预见,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贪官是不会绝迹,他们“表演”还会继续粉墨登场。但是表演毕竟是表演,演戏毕竟有时间,妆总要卸去,外衣总得脱去,狐狸的尾巴总要露出。所以,我们在“看戏”的过程中千万不要被表面的假象所迷惑,当某些“说的比唱的还好听”的主儿信誓旦旦甚至捶胸顿足地对你起誓发愿时,千万要冷静,不要马上鼓掌。不仅要听其言,而且要观其行,最好还要让历史作证。只有深刻剖析洞察贪官的五花八门的“作秀”招数,才能炼就一双火眼金睛,不为贪官的任何高超表演所蒙蔽,不为光怪陆离错综复杂的腐败现象所迷惑,稳准狠地惩治腐败、打击贪官。因为鲁迅先生早就断言:“捣鬼有术,也有效,然而有限,所以以此成大事者,古来无有!”
揭秘腐败官员“洗贪”十二招
当前,包括“黑社会”性质在内的一些非法组织利用“洗钱”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但是,腐败官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洗贪”;以此来掩人耳目,而且花样繁多,别出心裁,俨然装出一种清正廉洁的正人君子形象,成为近年来在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查处贪官腐败案件过程中发现的一个“新课题”。腐败官员经过沉思默想后而选择“洗贪”方式和途径,往往都披着合法合理甚至荣誉的光环,很是能迷惑一部分善良的人们。且看笔者总结的《揭秘腐败官员“洗贪”十二招》:
“洗贪”招之一:“经商洗钱”法。这是最富有经济头脑的“洗贪”途径之一。一旦官员有了获取意外之财的路子,就要想方设法去掩盖自己的违法所得。而通过参与“名存实无”的经商办企业或入暗股、玩空手道等等方式去“洗钱”,就能很容易的为自己的非法所得披上一件看似合法的外衣。这类“洗钱”达到“洗贪”目的的方式,曾经一度是一些高智商的腐败官员们惯用的伎俩。但随着中央一系列禁止政府官员经商的文件相继出台,通过“经商洗钱”达到“洗贪”目的的道路逐步被堵塞。
“洗贪”招之二:“扶贫济困”法。在这方面有惊人之举的要算湖南临湘市前副市长余斌“受贿扶贫”的事件。该事件在经历了众多纷扰之后,终于由检察官出面澄清真相:所谓的用受贿款扶贫,不过是余斌在受了“高人”指点之后,为了减轻罪名而抓到的一根“救命稻草”想进行“洗贪”而已。据说检察机关在查明真相之后,竟然还有66。4%的人认为余斌“不构成犯罪”。想必是余斌运用“受贿扶贫”进行“洗贪”的行为,确实是影响了一批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看来,为了摆脱困境的“乌贼”垂死挣扎时喷出的一团黑墨还是真需要善良的人们擦亮自己的眼睛的。
“洗贪”招之三:“建校助教”法。都说“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因此,对于精明的腐败官员来说,他们更是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报载,江西某市一名政府官员经常捐资助教,帮助贫困儿童完成义务教育,并且建成了一所以自己的名字命名的“学校”,深受当地老百姓的“厚爱”。可是当他完成了场面极其热烈隆重的剪彩仪式之后,就被检察机关“双规”。据说,也是为了掩人耳目而进行的一次伪装和“洗钱”而已。只是再“贪”也不能在这些天真的孩子们身上“做秀”吧!
“洗贪”招之四:“修庙拜佛”法。如河北省原副省长丛福奎崇拜封建迷信的做法,就是想借助“神灵”来为自己“洗贪”。只可惜,“上帝”的幸运之手,并没有垂青他的贪婪与无度。从这一点来说,就表明了我们的一部分党员干部政治信仰迷失,政治立场不坚定,忽视了加强自身政治建设的重要性,放松了党的组织原则。在经济利益和腐朽生活方式面前站错了位置,到最后东窗事发的时候只有去期盼“神仙”的关爱,何用之有呢?
“洗贪”招之五:“著书立说”法。舞文弄墨近来是一些腐败官员提升自己思想品位、显现自身能力不凡,特别是把自己打扮成一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君子像。很明显,目的是以便使自己尽量与“贪官”群体最大限度地保持距离,使自己挤身于“清廉”之列。前一阶段时间内媒体爆出的公开出版了多部以痛斥腐败为主要内容的杂文集的政府官员被推上了“断头台”,就是佐证。
“洗贪”招之六:“权力寻租”法。说白了就是“出租权力”进行公开“洗贪”。这种“有贼心无贼胆”的贪官是看着别人大口大口的吃肉,自己眼红。于是就通过种种行为暗示自己的权力如何如何,他们不同的是自己不直接与行贿一方去“面对面”,而是通过“寻租”的方式,从中间接获利。这种“洗贪”方式大多数官员身边的工作人员及下属们选择的对象。一旦事发,事不关己,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洗贪”招之七:“权力掮客”法。如果说“权力寻租”是主动出击还有些抹不开面子的话,那么“权力掮客”们就属于上门服务的那种。当前权力黑市中的“权力掮客”们已经逐步的职业化、规范化,他们在权力中间充当着一种“中介”的职能,一个愿打,一个想挨,“权力掮客”们正好迎合了这种畸形权力的要求。当然“权力掮客”们往往披着感情的外衣,让人真假难辨。腐败官员只管稳坐钓鱼台,就能坐收渔利,隐蔽性极强,“洗贪”方式日显市场化,这恰恰也是腐败体系和链条多元化的一种直接体现。
“洗贪”招之八:“枕边暗渡”法。“枕边风”引起的腐败现象屡见不鲜。通过“枕边暗渡”的方法进行“间接受贿”、“他人受贿”,也逐渐被“洗贪”者所重用。这种方式有两个好处:其一是双方信息沟通快,事发后容易形成一致意见;其二是属于“重点问题、重点谋划”,涉及面比较小,便于封锁信息。这种“洗贪”途径具有亲情化、血缘化的特点,检察机关对证据不容易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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