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文化与潜规则
要防止“校长负责制”变成“校长专权制”,就要对校长的权力进行制约。权力制约的关键在于权力的授予或权力的来源问题。谁授权就对谁负责;现在的学校校长是由教育主管部门任命的,在这种情况下,校长负责制就变成了对教育局负责制了。
我们的大学其实更象衙门,不象学校。一级学科种种名堂都要评,而且都由教育行政部门来主导。还有没完没了的评估、评比,明明知道下面的大学都在造假应付,但却评估依旧,甚至发现了造假的证据,也当没看见。上面要的只是自上而下的“评”,只有年年“评”,才可以逼迫大学“跑步前进”,确保大学成为大衙门下面的下衙门。
说大学衙门化生存,不仅是因为它拥有全套的党政部门,从纪检委到宣传部,从统战部到工青妇,也不仅仅是因为它所特有的业务机关,诸如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等权力特别大,无时无日不发忘发指令派人员指导监督、或者说折腾着教师。即使是作为基本教学单位的院系,也已经衙门化了。
衣分五色,食分九等,从来就是衙门的表象。每年职称评定,学院都要组成一个职称评定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成员,每年都有变化。委员是怎么产生的?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院长办公会议的正式成员,就是院长和副院长。如果有人要问,为什么职称评定委员会不由学术委员会来确定?院长会告诉你说,因为职称评定不仅仅是个学术问题。所谓的学术委员会也是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
有人说,大学里已经出现了上级皇帝化,下级奴才化的现象。大学里开会,哪怕是学术性的会议,也要按级别说话,小人物如果抢了话头,大家都会对你侧目而视。教师们甘为奴才,也有自身的不得已,现在大学的领导,说是有生死予夺之权可能有点过分,但普通教师收入高低、职称评定,基本上是领导说了算。体制内的所有资源,全掌握在领导的手里,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领导可以给你所有的好处,也可以让你什么都没有份。学校和学院的领导,绝大多数都有教授的头衔,有自己的专业,但无论什么专业的领导,对于中国古代的权术,都无师自通,不仅懂得借刀杀人,懂得分而治之,更懂得维护自己的权位。在上级面前,领导永远都是温柔可亲的样子,但对下级的时候,则会有金刚怒目、厉声呵斥的威风。在这样的衙门里,听话是最重要的美德,教师如果既有学术水平又听话,当然最好;如果没有学术,只听话,也行;如果有学术但不听话,哪怕你水平再高,也不行。
既然大学象衙门,学生象什么?大学里的学生,更象是交粮纳税的百姓,只有义务,没有权利。本质上,衙门是管不好课程质量的,要管的话,也是越程序化、教条化越好。
现在我国的大学热衷“傍大官”。他们认为高校最宝贵的教育资源,不在于有多少专家学者,而在于有多少高官大员;在于校长的行政级别。级别高当然学问高,政治家必然是教育家。这是中国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意识的表现。
在一个准权力社会,权力的渗透、官本位思想的影响无所不至——校园,尤其是行政级别很高的大学校园,那里的官员之多、官气之浓、官僚作风之严重,恐怕与真正的官场相比也有过之而无不及。校园里如果沾染上很浓厚的官场习气,不问学问高低,那就不仅仅是变味,而简直就变成了衙门。
一位高校领导私下透露,他至少有50%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处理关系、揣摩上级领导意图上,做事情如果不符合领导的心意,花再多的功夫也是白费。很自然,不能与领导有不同的意见,即使决策明显有误,大家也会想方设法粉饰太平,除非这个领导被“双规”,大家才会一致声讨他的种种错误。
对上级要小心谨慎,对下级也不能掉以轻心:说不定哪一个下级与某个上级关系非同一般,或者就是某某上级安插下来的。所以既不敢让上级不高兴,也不能让下级不高兴。他们一不高兴就会告状、就会折腾、就会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而对今天的任何一个官来说,稳定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
官场这种严格的等级制度,能让学校的官员活得十分精彩,但官场的那张编制精细的网络,却又会使他们活得很累。
如何平衡学术自治、学术自由与行政权力,成为大学及整个社会所要应付的一个重要问题。
历史上,中国的大学本身就基本上是由政府利用权力创设的,尽管其程度不同,历史时期有所不同,除了一些例外时期之外,外部的行政权力一直保持着对大学的控制。目前大学校长按照行政级别进行管理,大学校长实行任期制,就是一个象征。因为只有行政官员才需要任期安排。
这种行政权力也向大学内部延伸。大学的整个管理体系是按照行政原则建立起来的,庞大的行政官员群体支配着大学,校内所有教学单位和教职员工按行政原则被安排在不同的等级之中。我国高校的组织结构或原来的校系教研室,或现在的“升级版”校院系,在严格意义上并不是一种学术组织,而是一种教学行政管理组织。相对行政权力,学术自治在校和院系两级都无法实现。大学对学生的管理也是行政化的,大学、院系、教师代表国家对学生进行管理,基本上不存在学生自治。
这种行政化严重地抑制了大学学术生态的健康发育,当代大学种种为人诟病的现象,都与行政化有直接、间接的关联。比如,大学行政化使大学缺少体现自己本质和宗旨的理念和精神,主要以行政官员的好恶为取向,追求一种扭曲的政绩最大化,各个大学热衷于追求那些能够被外部的行政体系看到并且认可的政绩。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从90年代开始,出现了大规模的高校合并、调整风潮,各个大学竞相攀比规模;随后各大学又掀起建新校区的高潮。
凡此种种表明,大学行政化必须予以改变。归根到底,大学是一个教育机构,是一个学术机构,大学承担着教化国民、延续本民族及人类文明、知识、价值的重大使命。而历史已经证明,这个使命是行政权力无法承担的;相反,有能力承担这个使命的,是享有充分学术自由的学术共同体。大学不可能没有行政管理,但这种行政权力不能喧宾夺主,在大学中,行政权力必须受到限制,且以服务于学术创造为其基本目标。
近年来,高考作憋是年年发生,腐败渗入教育领域。专家认为,从深层次上讲,至上而下的高考集体作憋是官场腐败发展到相当程度的衍生物。导致素质教育和应试考试两张皮。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整个社会将形成扭曲的价值观。
“考试看孩子的,挑学校看家长的。”在越过各地高考最低录取线后,家庭背景各自不同的考生们,不由自主地陷入一个由学校、招生办、家长组成的招生黑幕中。“机动名额”、“定向招生”、“自主招生”等一些招生录取政策,最容易被学校工作人员钻空子。
在高校招生环节还存在一些监管不到位的暗箱操作,比如:个别保送生资格成了权钱交易的工具;由于定向就业招生可以在学校调档线下20分以内、当批录取分数线上录取,一些人就借机向考生收取所谓的“定向费”,有的高达数万元之多;又如调档阶段,有的考生家长通过关系将其考号告诉招生老师,只要这个考生被提档,招生老师就有权将其录取。
过去高等学校的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基本上是非市场运作机制,分数是一个人能否上大学的决定因素。可现在,选择学校等只在民办学校或者其他领域进行的一些市场化做法,越来越多地渗透到高校的招生范畴中。在招生工作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招生指标很容易成为敛财工具。问题在于,现在市场已经有了,但规则没有形成,于是就有人钻空子来牟取私利。
在一般人的印象里,类似发生在招生领域中的腐败事件,只是近年来才有的新鲜事物;而实际上,招生领域从来就不比其他领域“清白”。其中的腐败现象早已存在,只不过受贿形式一般比较隐蔽,不一定是现金交易罢了,可称之为“隐性腐败”。这种腐败行为往往不为人们注意,招生工作是一项“肥差”,这已经成了高校人所共知的秘密。
很多家长明知孩子的高考成绩已经达到了录取分数线,却总是觉得没送钱不放心,给了钱才安心。原因在于:招生人员实际掌握着在录取分数线(提档线)以上挑选新生、调配专业方向的权力。如果这些权力不能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便可能成为滋生腐败的权力基础。
在中国,教师是一个道德色彩极为浓厚的特殊人群,社会对他们的评价体系很大程度上构建在道德的框架内。而由于当前几乎没有什么专门用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的法律。所以当一些教师将道德赋予他们的权力无限滥用时,社会似乎还没有心理准备。
在师生关系中,教师因其年龄、学识、地位、经历,一般总是处于强势力地位,是握有权力的一方;而学生则处于弱势。
由于对教师的权力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和科学界定,在中国的一些校园里,教师的权力正在出现异化和滥用的苗头。在这种背景下,一旦权力和学生之间形成互惠互利的供需关系,我们的教育功能就会变质。
教育部实行的将全国高校招生名额分配到各省的做法,沿用的是司马光“逐路取士”的思路。这个思路本身就有问题,它暗含的一个前提是:通过“计划”,官方就可以公平、公正、高效地配置高等教育资源。显然,这是官本位社会、计划体制下的思维。 “计划”中的公正是官方一相情愿的产物,而社会实践中的公正是多方博弈的结果,后者比前者拥有更高的智慧和技术含量。更重要的是,人的各项权利——包括享受高等教育的权利——都是天赋的,而不是“官赋”的。天赋的平等从来就只是机会的平等,而“官赋”的平等往往是以结果平等来取带机会平等。无视人与人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差异,这种做法看似高明,实际是对社会公正的最大伤害。
据报道,教育部说:为了遏制教育乱收费,二十年间制定颁发了三百份文件。教育腐败以“乱收费”居首,百姓痛恨也集中于“乱收费”。不过它绝对不是绝症而无药可治,难就难在明明知道病根所在,却不敢痛下决心铲除病根。这不是怕痛的问题,还有更大的难言之隐。每种社会存在都不是孤立现象,每种腐败都彼此互动共存,从而形成社会腐败的“并发症”。
东方是“羊”的教育,培养的是逆来顺受的人;西方是“狼”的教育,培养的是个性张扬的人。
一个社会必须向尽可能多的人公平地开放机会,而考试就是在社会资源稀缺的情况下,确保公平的最好办法。
大学生失业,不能不回到社会底层,这种现象如果成为普遍现象,就很危险,就可能威胁到社会稳定。
蔡元培先生认为:政党是要制造一种特别的群性,抹杀个性。教育是求远效的;政党的政策是求近功的。大学为纯粹研究学问之机关,不可视为养成资格之所。学者当有研究学问之兴趣,尤当养成学问家之人格。
7。16 有关权力的其他一些理论
美国的凯特。米丽特把“政治的精髓”定义为权力。
米歇尔。福柯是一位博大精深的后现代思想家。他突破了传统哲学关于权力的论述,他以一种动态的、去中心的、不稳定的权力描述,取代了固定的、实体的权力概念。中国人民大学博士黄华在《权力、身体与自我》一书中对福柯的权力理论作了介绍和阐述。
权力理论在福柯的学术生涯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也是福柯为当代思想界提供的最有价值的方法论。福柯动态的、多元的权力观念,突破了传统哲学中单一的、压制性的权力观念。他一直从事着权力理论建构,由权力的微观物理学分析,到通过生命权力与国家权力等宏观权力形式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权力分析模式。
按照福柯的说法,权力是各种力量关系的集合。“(权力)是各种力的关系在它们所运作及构成它们自身的组织的领域里所展现的多样性;(权力)是一个过程,经由不断的斗争与对立、转化、加强或倒置力的关系;(权力)是这些力的关系在彼此之间找到的支持,于是形成一个锁链或一个系统,或是相反的,是(这些力的关系)的歧义与矛盾,使得它们彼此孤立;最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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