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文化与潜规则
棺约夯褚孀畲蟆!笨杉熬萌恕本褪亲岳耍悸堑氖亲约旱睦妫皇撬说幕蛏缁岬睦妫弧熬萌恕币彩抢硇匀耍悸且宰钚〉某杀净蛘叽刍竦米畲蟮纳蛘呃妗8懿幕【褪恰熬萌恕毙形熬萌恕蔽耸棺陨淼睦孀畲蠡涂赡芾弥贫取⒎伞⒄叩穆┒瘁咚轿璞祝扇『蓝帷?br /> 20世纪70年代,关于腐败的寻租理论问世,引起了世界范围的强烈反响。布坎南因寻租理论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所谓“寻租”,就是追求非生产性的利益,或者追求管制带来的价格差。寻租就是从政府那里获得特殊的好处;布坎南认为,寻租是指那些本可以用于价值生产活动的资源被用在了决定分配结果的竞争上。也就是说,由于政府干预和行政管制,抑制了竞争,扩大了供求差额,形成了差价收入——租金。可见,哪里有垄断、特权和管制,哪里就有租金。“腐败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外在产物,对经济的控制越多,腐败就越严重。”
日本学者青木昌提出了腐败的“内部人控制理论”。在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中,经理人员是“内部人”,他们掌握了企业的控制权,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他们极有可能侵害出资人的利益,形成腐败。因为内部人控制的资产往往属于“无保障资产”,如国有资产。
布坎南等经济学家还提出了“政治交易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政治交易理论认为,在政治市场上也有供给者——政府、政党和官员;也有需求者——利益集团、选民。后者以选票“采购”前者的政纲和政策。他们俩者都在进行成本收益计算,所以,政策是“交易”的结果,是力量“博弈”的均衡。在交易中,总会出现不守规则者,即腐败分子。政府失灵理论认为,政府不能改善经济效率或者不能进行有效的分配。官员也是经济人,也在进行个人的成本收益计算,于是构成了官员的寻租动机,他会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以“看不见的脚”踩住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
管制理论认为,在管制市场上,官员成为管制政策的供给者,企业成为需求者;如果预期的租金大于寻求管制的成本,企业将购买管制(政策)。于是,政府成为利益集团的“俘获物”,也可能成为腐败的名利场。
权力资本理论认为,一旦公共权力进入市场,就会转化为资本,攫取经济剩余。权力资本就是权力主体对资产直接分割、占有的超经济资本,是正当权力掩盖下的“内盗”。权力资本可以分为经营性权力资本——权力经商,自己设租,自己寻租;征敛型权力资本——实行超经济强制,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乱集资。
从腐败的经济学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腐败主要是人性的弱点和政府过大的权力造成的。
制度经济学家认为,腐败是“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用”,是“利用公共权力达到私人目的”。而腐败者的行为选择是典型的风险决策行为。如果腐败者具有相对较大的、而且不受约束的权力,那么,其腐败行为的收益必然较高,条件成本则相对较低。当收益大于成本时,即可能从事腐败行为。一些人成为罪犯不在于他们的基本动机与别人有什么不同,而在于他们的利益同成本之间存在的差异。
加强监督与制约,尤其是制度化的监督与制约,可以提高腐败行为的条件成本,加大其风险,从而“防范于未然”。权力有一种“天然”的倾向去扩展其范围,去超越任何可以想象的公共界限。
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邓志伟在谈到一些原来并不坏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后渐渐变质的原因时说:“许多本来本质上并不坏的干部之所以变坏,原因无非是两条:一是权力过分膨胀和高度集中;二是缺乏有力的监督;两条其实是一条:缺乏有力的监督必然导致权力的过分膨胀和高度集中,而过分膨胀和高度集中的权力又必然导致监督乏力。”
腐败产生的根源在于权力的高度集中和缺乏约束监督机制。
体制弊端+市场经济=腐败的土壤。
一个民族最可怕的腐败是文化和教育的腐败。
官场腐败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但人们有一个认识过程,当腐败已经成为躲不开的态势,公众才可以放心地使用“官场腐败”一词。
反腐败最令人担心的是被一些人弄成犯腐败或者反复腐败。
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在于腐败的隐蔽性。
关于腐败,在中国一直是羞羞答答,不敢承认;先是谦称“不正之风”,后来承认是“以权谋私”,再后来才承认是“腐败”,是“权钱交易”和“权力寻租”。
权力腐败以及社会的腐败,社会结构断裂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也不能完全归咎于一个人,有的是制度性的,有的是结构性的,有的是潘朵拉盒子打开以后形成的。如何在利益多元,思想多元的局面下,平衡各方利益,消解社会矛盾,避免社会的大规模危机已经是到了考验执政党命运的关头。
腐败在中国很大程度上是制度性的缺陷所致。其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本制度方面:如官员的任命制,对媒体的限制等;二是具体行政管理制度方面:如许多行业、部门可以做出对自己有利的规定,使腐败行为找到政策依据。
中国的腐败主要依赖三方面的存在:一是司法结构不成熟;二是涉及腐败和贿赂的法律系统模糊不清;三是政治结构没有透明度。腐败呈现出疯狂性的又一个重要原因是民族信仰的缺失。腐败官员内心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约束,也缺乏对法律和正义等高尚情操的敬畏。公众对腐败的反映已经变得冷漠,腐败在无奈中被默认了;反过来又怂恿了贪官们的腐败心理。
一个官员如果他不能时刻凛然警觉,每一天都可能陷入受贿和犯罪的迷途。从这一点看,目前党政干部成了一项“高危职业”——官员的日常生活极易被腐败侵蚀变质。换句话说,官员职务行为的每一个环节,甚至一举手一投足,都可能成为对方行贿的理由,自己受贿的缺口,甚至可以说有“动辄得咎”的危险。
政府官员一旦拥有垄断权和自由裁量权而又无须对他行使的权力承担必要的责任时,他就具备了从事腐败行为的条件。
在普遍腐败奢靡的环境里,一个人偏要节身自好,如果不是他被这个群体同化,就是被当作异端除掉。因为,这个人的存在有可能对该集团的群体利益构成威胁,而任何一个群体都不能容忍这种“叛逆”行为的出现。
在“官本位”观念根深蒂固的中国,“党性”和“良心”早在官场中变味了,有多少干部真正按照党性和良心办事,否则腐败之风也不会越来越厉害了。被查出来的,还是因为某个领导批示了,说到底,腐败者的命运,还在领导的脸色,这就是人治。
腐败具有很强的渗透能力,任何地方、任何领域,只要离开了有效的监督管理,腐败照样毫不客气地渗透进来。
前几年刚开始反腐败的时候,有不少部门认为自己这里是“清水衙门”,反腐败与自己无关。那是因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权力寻租”没有市场;而如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体制问题造成权力不能得到有效监督,且权力又与市场紧密结合,于是“权力寻租”便大有用武之地。由于腐败的渗透无孔不入,腐败不仅在“混水衙门”泛滥成灾,而且在“清水衙门”也兴风作浪。
当然,腐败是讲究“资格”的,普通老百姓无权无势,自然够不上腐败的资格,人家也不会无缘无故地给你送钱送车送美女。只有当你手中握有巨大的权力,而这个权力与送钱行贿者的“前途”或者“钱途”有着唇齿相依的关系,才算具备了腐败的资格。
作为政府的行政高官,比普通市民掌握了更多的信息资源,这种资源只要一出手,就能转化为金钱。如果每个政府官员都这样进行权力寻租,腐败将不可避免。
贪官是怎样形成的?其中的深刻原因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警惕。
首先,是制度“作秀”,表面的制度反成了腐败的“防空洞”。好的制度是要靠人执行的,如果贪官想动歪心思,再好的制度也有空子可钻。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人民的公共权力就成了贪官手里的橡皮筋,要长要短可以任意操纵。
其次,官场潜规则盛行。官位是按经济规律办的。
其三,百姓意见大如山,不如身后有靠山。官不出事是不正常的,出事才是正常的。
以中国今天的情况而论,腐败现象之所以难以扫除,甚至还在蔓延,绝非改革开放所致,而恰恰相反,是改革不深化,不配套,正常的商品经济秩序尚未建立而产生的问题。
首先,最根本的是政企不分的经济体制上的弊端。政企不分,实行的是“权力经济”、“政策经济”。权力、政策要你富,你马上就可以富起来。既然“政策就是效益”,权力能直接产生利润,收买权力以争取优惠政策的行贿进贡等行为就必然盛行。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政企是分开的,企业的许多事情不需要求政府,对权力的“需求”反而少,没有必要烧香进贡。而在中国,企业的命脉掌握在政府手里,什么事情都得求衙门。而权力“捏”企业、“卡”企业可以产生“效益”,尝到甜头,就越要去捏、去卡。而且,“求”得多 了,就自然形成权力的“卖方市场”,胃口越来越大。
其次,是社会监督制约机制弱化。商品经济越发达,就越要求社会监督制约机制更加严密、完善,以规范社会行为,建立良好的秩序。如果缺乏这种监督制约机制而滋生的罪恶,那就不是商品经济本身的罪过。
政企不分、权钱不分,是滋生腐败现象的祸根。企业、商人越是依赖于政府的权力,对政府的腐蚀就越大。现在已经形成这样一种政策环境:不拉拢政府官员,几乎干不成事情,或者不能顺利干事;就不能生存或不能很好地生存。于是,收买权力就成为一种普遍的商业需要,是一种经济和政治的运行机制使然。
腐败不是一种现象,而是一种存在的机制的必然伴生物。政治与经济的关系,制造了一个对权力有着庞大需求的市场:有求于权力的越多,权力就越好谋利,权转化为钱的机会就越多;权转换为钱的交换价值越大,就越要刺激权力去制造这种转化条件和机会,使权钱交易从广度烈度上都不断升级。
权力商品化的一个必然结果,是导致权力垄断。垄断与自由竟争的商品经济的灵魂是不相容的。商品经济发达的国家,大多数制定有“反垄断法”。因为垄断会破坏公平自由竟争的秩序。资本垄断尚不允许,权力垄断就更不能让其滋生。权力垄断比资本垄断更可怕。中国过去的官僚垄断资本对民间经济的摧残就是例证。
政府商业化与企业机关化是一对孪生的怪胎,两者互为依存。一旦政府商业化,权力商品化,权力机关出于商业目的,就要想方设法去干预、控制企业;为了让企业“听话”,就要把企业的结构弄成自己的复制品,使企业越来越不象企业,越来越不能自主;而企业越是沦入这种可怜的境地,就更有利于政府部门“剐”企业,强化政府的商业化。
腐败是反不掉的,唯有铲除产生它的母体——改变政府行为机制。
一旦经济成了政治的奴仆,要服务于政治,那么,这种政治必然是堕落的政治。
从“共性论”看腐败成因
我国著名的反腐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邵道生将县委书记群体中出现腐败现象的成因归结为:权力过度集中、“利益诱惑”实在难挡、对重大项目的“一锤定音”权等三个方面。
一般来说,远离中心城市的县(区)一级往往是处于“山高皇帝远”的“政治地理边缘”,中央的政策一到某些县(区)委一级就走形,就变味,其权力绝对化的发展和权力监督、权力制约的失控一般要比大中城市厉害一点、严重一点。而且远离中心城市的县(区)一级,封建文化更容易复活,“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官场潜规则更容易流行,腐败势力更容易左右当地官场政治生态的发展。在那些地方,他们办事的规矩是官场流行的潜规则,所以卖官买官现象在县区这一级就特别严重。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过去远离中心城市的、发展相对落后的县(区)委一级成为竞相开发的处女地。经济大规模的发展不仅是县委一级经济发展的机遇,同时也给县委一级腐败的发展、泛滥创造了“机遇”。
一般的领导干部很难抵制大规模的经济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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