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文化与潜规则
的,高官要提供官位给大官,大官要提供官位给小官,除此之外,高官还要庇护大官,大官还要庇护小官,形成一条利益链,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在买官卖官中,一把手的权力缺乏制约是主要原因。但是不知道人们想过没有:一把手是天然就具有不可约束的特性。还是可以受到约束的?如果一把手是可以约束的,为何出台了那么多的办法并非对每一个“一把手”都起作用?如果一把手本身就不可约束,为什么我们的公共生活又非要指定“一把手”?然后又作“监督制约”的无用功,发一番“一把手难监督”的空感慨呢?
卖官的实质,不仅是出售公职个人得利,更重要的是权力不经民意而私授。
某些官员特别是“一把手”,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在上项目、批贷款、股票上市、等经济活动中谋求私利,这种腐败现象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了恶果。而“买官卖官”,则把权钱交易运用到干部任用这一关键环节,渗入到党和政府的组织系统,它所带来的危害,远比经济活动中的腐败大得多,是一种腐败升级。
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个道理,是“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其实,在一些地方,也就是“跟人”。所以,干部作为“决定的因素”,本身就具有决定“路线”的作用。所谓“路线”,无非一张“升官路线图”,只是类型不同而已。“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官位卖与不卖,区别在于“上之所好”不同,不足以区分腐败不腐败。所以,买卖官位,听 好象“性质特别恶劣”,民愤大到极点,实际上与别的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没有太大的区别,官的事情越来越多,不过是现在金钱的作用大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上峰所喜,越来越在于金钱,而且不再乎取之是否有道罢了。另外,得钱以后,是给以官帽,还是给以工程、贷款,也相差无几,无非都是买卖。自然要服从将钱买货的规矩。
关键在于他们“有官可买”,也就是说,关键在于官位事实上变成了一种商品。官员的职位失去了公共性,不需要由公众来认定,也不需要对公众负责,就必然会变成私人财产,被人用金钱、美色、古董、数字、鞍前马后的奉迎等等去交换。如果这种交换需要由一个小圈子来确认,它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了“公义”,其实不过是寡头分肥、利益均沾的交换而已。如果这种交换只需要“一把手”个人拍板,它就变成了赤裸裸地“独吞”。真正说来,人们常说的“卖官”,只是狭义上的;而广义上的卖官,不见得一定要通过金钱,也未必只由“一把手”说来算。只要官员不必由民众选择,不必向民众负责,那么官位的授权就可能存在广义上的卖官之嫌。
我们可以看到一种腐败的生态系统是如何形成的。在这个生态系统中,至少有两个逻辑是我们在这里可以看到的:首先,腐败有一种欲罢不能的性质。在官场中,升迁是一种正当而普遍的目标。如果这种升迁必须用“买”来实现,那就必然进入一个逻辑之中,即仕途成为一种商业投资,必须用腐败来收回买官的成本并获得收益;其次,腐败具有很强的扩散性。一人卖官意味着多人买官。在当时有中国“卖官第一案”之称的河南某县原县委书记卖官案中,收受40余名干部贿赂70余次。在山东某县,原县委书记任职34个月,先后收受72人175次63万余元贿赂,其范围遍布18个乡镇、30多个委办局。这里涉及的每个买官者几乎都可以看作是潜在的腐败者。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现实生活一再警示我们:用错一个人,凉了一群人;一个腐败分子为官,一大片事业遭殃;那些一掷千金的“买官”者,图的是什么?就是要以钱换官,再以官捞钱。这些人奉行的是一本万利的钱权交易,一旦官位到手,定会变本加厉地把“买官”所用投资捞回来。“买官卖官”盛行,必然是投机钻营之徒得势,清正廉洁之人受挤。这样的风气、氛围和价值导向,必然会是“衙门口朝钱开,有才无钱莫进来”。比如是商场好赚钱,趋利者接踵而至;官场上能买“官”,买官者趋之若骛。由此刮起的必然是一股腐败的恶劣政风,由此带来的必然是党群、干群关系的破裂,党的执政地位的动摇。“卖官”卖的是权力权势,卖的是道德灵魂,践踏的是党纪国法,毒化的是党风政风,丧失的是人民信任。
如果单纯从操作的难易程度上来说,选官不如提官,提官不如卖官。
在民主国家流行选官,并且只能选官,这叫官来自于民,受制于民,奉献于民。而且选官的过程十分复杂和严格。提官就容易多了,顾名思义提官就是上级对下级,官员的任命升迁由组织上决定,官当得好不好,就看你对组织负责不负责,对上级忠心不忠心。卖官就更加简单,只要送钱到位了,就可以当官。
为了升官保位,一些干部以腐败迎合腐败,上下级关系变成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和依附关系,形成了一个腐败蔓延的“灰色生态链”。
买官卖官在中国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买官卖官的根子不但在于缺乏权力制衡机制,也在于不应该拥有国家权力者掌握着国家权力及其分配。既然权不为民所授,也就难以保证权为民所用。
虽然有些买官者未必都是酒囊饭袋,但是职位和权力一旦成了商品,就必定会形成逆向淘汰机制,劣币驱逐良币。既然是买官卖官,自然就不会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而是唯钱是举。由于买官卖官毕竟是见不得人的违法行为,因此在买卖双方就形成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命运共同体,自然就官官相护。在这样的官场氛围之下,如果不想同流合污,就难以生存下去。
如果我们把公务员放在一个正常人的角度来看待,就能够理解有些地方为什么会那么多人买官卖官。只有是平常之人,眼睁睁看到庸碌的同僚居然平步青云,自然就会心理失衡,进而就会考虑自己为什么上不去的问题。
问题是怎样才能不出现买官卖官或者被迫买官。
以现在的情形,吏治腐败问题不是短期就能彻底解决的。因为吏治腐败即是因,又是果。整治吏治,必是一大系统工程,不可能单项挺进,单独治理成功。中外历史证明,如果不用系统制度的改进和重建的办法来整治吏治,即使动用诸如监狱和杀头这样的极端手法也依然解决不了吏治腐败。
要竭制用人腐败,就需要对不同类型的政府官员采取不同的对策。如今之所以会出现买官卖官的吏治腐败,一个原因就是,上级部门,甚至是实权人物就有权到选举类官员的人选,选举实际上是变相的委托。这就为买官卖官留下了制度空间。能够买官卖官,首先就是因为有官可买,有官可卖。
对于那些不是选举类和政治任命产生的公务员,如果没有一套可行的制度的话,同样会出现买官卖官现象。为了防止这一类职位上出现买官卖官现象,就必须建立公务员制度。在公务员的录用原则上必须是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取,公务员忠诚于国家和法律,而不是效忠于任何个人或组织,公务员地位由法律保障,不因各级领导的更迭而更换或者升降,不能任意免职,从而保证难以通过贿赂或者强权来实现公务员职位的变更。
“人事制度缺陷是卖官鬻爵的根源”
目前中国地方公共人事制度存在着不少内在的冲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地方人大选举产生地方行政正副长官、地方检察院院长、地方法院院长,然后由地方行政长官提名各职能部门首长,报地方人大任命。这种人事制度在设计上和国际上通行的人事任免制度比较接近。即行政长官有“组阁权”,议会有任命权。但在实践中,由于历史惯性,导致中国人事任免的实际运行是另外一套机制,即由党委决定干部的任免。由于共产党是执政党,各级行政官员基本上都是党员干部,这就导致党委不但决定党内领导干部的任免,还包括对政府、人大、政协领导干部的任免。在客观上,一级地方党委往往凌驾于同级人大之上,影响和决定下级党委以及政府组成人员,实际上掌握着人事大权。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组织部长,对官员遴选和任命有更大的影响力和决定权,地方人大的人事任免则流于形式。由于人事的任免权高度集中在几个人,就给官员卖官鬻爵提供了可能。
这就是腐败之所以在中国能够长期存在,并且愈演愈烈的一个根本原因。收益大,操作易,风险小。收益大是因为政治权力可以支配,影响的经济资源巨大;操作易是因为权力缺少制衡,对权力的运用基本上可以由几个人(往往是党委书记,一把手)说了算;风险小是因为权力的监督机制薄弱,很多时候形存实亡。因此,要防止和杜绝买官卖官,必须从“解决人事制度高度集中、一元化”的核心问题入手。这里讲的“一元化”,并不是提倡多党制。“一元化”里的“一”是指“人的唯一”而不是指执政党的唯一,是“对人事任免有决定权的领导的唯一”。人事制度的缺陷是支撑腐败的顶梁柱,顶梁柱问题不解决,腐败不会垮。
解决的办法就是把党内民主和社会力量的监督结合起来。
党内民主在中国共产党一贯追求的目标,也是公共人事任免制度的基础。至于究竟实行何种方式、何种程序的民主才是最好的,最适合中国国情的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的探索。从传统单一的自上而下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自下而上,变选拔任命为竞争择优,从少数人甚至个别人的认可变为多数人的认可,任免权从一个人说了算过渡到一两百人说了算,增加腐败的难度和成本。
另一方面,辅之以社会力量的监督,一个真正有效的人事机制必须是无法收买的,无法暗箱操作的,让“透明度也说了算”。对直接选举出来的干部,进行党内或者社会公告,接受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认可、监督和举报。只有这样,才能从根子上解决“人治”问题。当然,要有效杜绝买官卖官以及其他党政腐败,还需要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制衡机制,特别是政府内的分权制衡,主要是指司法独立及执法机构的中立。在新的环境下,面对新问题,不但中国的经济结构有必要转型,政治运作的程序同样需要转型和完善,以逐步推进,最终实行党内民主和社会监督,来改善权力过分集中的体制。
人人都知道行贿买官是一桩十分丢人的丑事,而且是要触犯法律的。然而,在官场上,人人都按照打听到的买官行情和买官价码,根据自己想得到的官位的需求,绞尽脑汁,费尽心机,非常虔诚又迫不及待地送上数目不等的钱财。买官卖官机器的强大磁场和惯性,几乎把所有的人自觉不自觉地裹挟进去。不送吧,别人都在送,自己不送就没有了升官的希望;送了,至少有了一线升迁的希望;送的钱越多,升官的希望就越大。
因为有行情,因为人多,不仅法不责众,而且原本羞耻的事情也就不那么丢人了。买官者趋之若骛,觉得大家都在这样做。有人把买官卖官之风视为社会瘟疫。若是瘟疫,人人都惟恐躲避不及;此“瘟疫”却人人都热衷沾染,可见此风比瘟疫更可怕。
花钱买官从政治学分析是体制的腐败,从经济学分析则是一次性的前期投资,有投资就渴望得到回报,投资越多渴望回报越多。倘若这类官员越多,百姓无疑越苦。也有官员认为,自己在一个地方呆得太久了,总得不到提拔会遭到他人耻笑,所以才被迫送钱买官。这恰恰从另一方面证明了社会的价值观出现偏差,彻底铲除人们头脑里的官本位尚需花费很大的气力。
12。8 关于买吏卖吏问题
除了“买官卖官”之外,现实中还有一种“卖吏买吏”的现象。这是一个长期被纪检、监督、传媒乃至法律忽略不计或者排斥在外的腐败现象,已经到了非重视、非公开、非监督不可的状态了。
“吏”在古代不是干部或者官员,相当于现在的一般干部。
在当今社会的人事交易中,“买官卖官”仅仅是露出水面的冰山一角;水面之下还潜伏着一个鲜为人知的、巨大的、但却又为官、民双方自觉遵守、默契合作的“卖吏买吏”市场。
事实上的确如此,现在地方上一些有职有权=把持一方的重量级或者实力派人物,每年都不知道直接或者间接地卖出多少个令普通百姓眼谗的好岗位。机构改革为什么越改越多?编制压缩为什么越压越超?都因为与“为官一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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