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的发家史
她此时的心境我多少有点明白,一个陷入爱情泥沼的女人,就跟我当初迷恋阿秀的情况差不多,当时除了与阿秀有关的事,其他的我都提不起兴趣来,更是拿钱不当钱,拿生意不当生意,最后只有让人痛宰的份儿。
“哦,那就好,张大娘是个谨慎的人,想必应该都去代你办理了。”我顺着她的话说道。
秦三娘有点不好意思的红了一下脸,忙起身给我沏茶。
我也没谦让,天经地义般的拿起沏好的茶盏呷了一口茶,突然说道:“对了,巧蝶,你现在先陪我去作坊一趟,我要拿套披风和马甲,有大用。”
秦三娘毕竟还是个十分聪慧的女人,马上就有些明白我话中的意思,“你是想拿去免费送给哪个达官贵人吗?”
我赞赏似的冲她笑了笑,“我家的巧蝶,还真是聪明伶俐呢。”
“谁……谁是你家的了?”秦三娘话是如此说,但却丝毫没有恼怒之意,相反喜意盈眉,红霞满面,一副少女怀春模样。
看来爱情还真是不分年龄,秦三娘三十多岁的年纪在这时代可说是老女人了,但现在却是依然犹如夏花盛开,鲜艳夺目,仿佛整个人都年轻了十岁。
“呵呵,我们还是去作坊一趟吧,等我去送完了礼,就再回来跟你重聚,若赶得及的话,就和你一起吃晚饭。”我起身说道。
“你现在就要去送礼吗?”秦三娘显然有些不乐意。
“是呀!不然的话,那位贵人说不定就要走了。”我有点歉意的看着她。
我说的这位贵人当然就是五王爷了,虽然决定暂时不给他卖命,但和他这位未来极有可能当皇帝的王爷套套近乎还是很有必要的。加上昨天我收了他的随身龙佩,虽然看来他的本意是不安好心,但即使这样,我做为一个有文化的现代人,这礼尚往来的品质还是具备的。而回礼最好的物品,当然就属马甲和披风了,他一位王爷你送他一些金银珠宝的他未必会看上眼,说不定还会让他看轻了我的为人素质,认为我没档次没品味。他这次出使鲜卑,没两三个月下不来,而那时就是隆冬季节了,那塞外的冰冻三尺情景可以想像。在朝廷“禁裘令”的要求下,他这位代表朝廷颜面的王爷当然要以身作则不穿裘衣,倒那时若没有其他御寒之物还真是有他受的,我现在送他这两件御寒之物,就等于为他雪中送炭,也正好让他欠我一个人情。另外,当然也借着这位身份尊贵的天潢贵胄给我当模特,做免费宣传,这笔“赔本生意”实在是划算的很!这也是我刚刚才想起的主意,想来现在赶去送这份回礼应该还来得及,因为昨天五王爷这老家伙可是喝了不少,今天起来也应该是大中午了,即使今天就走,肯定还要整装待发什么的浪费些时间才是。
“那好吧!”秦三娘点点头,也站起身来。
两人一起来到那个作坊所在的院落,沿途的众人见到秦三娘都是惊奇中带着几分喜色,纷纷向她问好,想必他们这些天来还是首次见到秦三娘。
来到那间大型工作间后,进了那处有两名护院把手的侧房,张大娘正好在里面,看见我和秦三娘出现,有些微微吃惊的样子。
我向她表明了来意,她看了看秦三娘见她点头后,这才叫来上次那位男性工头,吩咐他挑选出一套做工和料子都上好的披风和马甲交给我。
我拿了这套皮衣和马甲在自个儿身上试了试,又回忆那位王爷的身段,感觉也差不了多少,就吩咐张大娘拿来上好的绸布把这套打包。
张大娘也知道我是把这套送给达官贵人的,也没有吝啬一块绸布,当即出去拿来,亲自叠好披风马甲,仔细打好了绸包。
拿了这绸包,我向秦三娘交待了一声,就急匆匆的出了后院,叫上早已等候在大堂的无名、大壮,刚一坐上车我就大喊着让富贵全速驾车去李府,在我雇他时就允诺对他这辆马车进行包修,所以富贵也是放开了胆子驾车,一路风驰电掣的直驱李府。
第四卷 古代创业路
第五十章 送五王爷使鲜卑1
行驶到李府所在那条大街街口时,前头突然的一阵马嘶,跟着整辆马车剧烈的颠簸摇晃起来,要不是我现在天生怪力,牢牢抓住车辕,肯定一下子被甩出车厢去了;无名跟我一样第一时间就紧抓住了车厢壁上的把手,没有什么危险;可怜的大壮就没有我们这么好的臂力了,他虽然也很是机警的抓住了扶手,却还是被甩了出去,还好他是坐在里面的,我眼疾手快的抓住他的后领,对面的无名也赶忙腾出一手抓住他的一只胳膊,两人合力把他扯了回来,阻止了他的“空中飞人”表演。
“大胆刁民!居然在闹市之中驾车横冲直撞,还竟敢冲击官府卫队,找死不成?”随着一声愠怒的喝骂,刷啦啦的一阵拔刀声响起。
“军爷饶命!军爷饶命!小人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陈富贵一阵哭爹喊娘的叫喊求饶声响起,这让我多少放下了心,不愧是老车把式,这么个急刹车,居然一点事都没有,声音还叫得如此洪亮。
这时,马车也终于稳定了下来,我第一个跳出了车厢,接着无名也跟着跳了出来,一只手已经搭在了他腰间的刀柄上,站到我身旁,一副警戒模样。至于大壮,此时在车厢里肯定还腿脚发软,庆幸自己逃过一劫呢?
我对无名临危不乱的表现很是欣赏,正要夸奖他几句,前头陈富贵杀猪般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军爷饶命呀!小人是无心的!小人再也不敢了!”
我听他叫得如此凄厉,实在是大大的丢了我的面子。不用猜,他口中的军爷,肯定就是五王爷的手下了,这不是让我这个东家在他们面前丢人吗?
我忙急步上前,走到马车前头,正好看到陈富贵全身趴伏在地上,对着街口十来个兵士打扮,手持刀剑的人磕头不已,而那十来个兵士当然没给他好脸色,其中一人还一副举刀下劈的样子。
无名在第一时间就锵的一声拔刀而去,急步前跃堪堪在那把刀砍落之时架住了它,发出“锵!”的一声金属交鸣。无名屹立不动,那名被架的兵士,却是一连退了三步后才站稳脚跟,一脸惊骇的望着无名。
“无名,住手!”我见无名一副要继续上前结果那兵士的架势,满出口阻止。
无名堪堪停下了动作,目光冷然的扫视眼前的十余个兵士,一脸的睥睨之色。他本来的“尊容”就吓人的很,配上他这气势,那些兵士倒也不是不识货的人,马上都集体后退了两步,聚拢在一块儿,各自手持武器,紧张兮兮的注视着他。
我见再闹下去,还真有些不好收场,忙上前抱拳道:“在下谢安平,刚刚在下的车夫冲撞了诸位,还请多多见谅。在下此次赶来是想求见你们最高长官的。”
因为在大街上我没有直接说出要见五王爷,而是笼统的说是见他们的最高长官,想来他们也是明白的。说完我就掏出那枚玉龙佩向他们示意。
其中一个像是这些人的头领,忙上前一步客气的行礼道:“原来是谢老爷,此次完全是误会,刚才我的弟兄鲁莽之处还请见谅。我们长官早有吩咐,若是谢老爷前来,马上请去见他。谢老爷,快快请进,我家……老爷正要动身了呢?”
“呵呵,那好,我这就去见他。”说着我从怀里掏出了十两碎银,塞给这位头领,“这点小意思就权当赔礼,大家伙拿去吃些酒压压惊。”
“这……那就多谢谢老爷了。”这兵头很是熟练的把银子塞进了腰包,满面笑容的向我拱手,“谢老爷,快里面请,小的给你前面带路。”
我也不再耽搁,回头吩咐无名把地上的富贵搀扶起来,带他去车里歇息一下,这小子虽然丢了我的脸,但他没有把责任推到我这个东家头上,还是值得嘉奖的。我又叫大壮把那绸包拿来,叮嘱他们三人呆在这里别乱走动,免得再跟这些当兵的发生什么冲突。
拿了绸包,我就随着那名兵头穿过这街口。展露眼前的是一条长长的车队,已经车队两旁的一对对兵士,几乎塞满了整条李府大街。
我在这兵头的带领下,一路无阻的来到距李府大门十来米外,才停下了脚步。因为前面正围着一圈衣甲新明、装备齐整的侍卫,比起昨日在那绿园所见更是气派了许多,看他们多是绸衣外裹,腰间束着一条黄腰带,想来应该就是皇家禁卫了。
在兵头的一番解释后,昨日在绿园有过一面之缘的棺材脸从人群堆里走了出来,向我拱手道:“谢先生快请进,我家王爷正想派人去请你来,同你辞行呢。”
我忙也客气的回礼,“不敢!劳你们家老爷久等,在下惶恐,在下这就去拜见他。”
说完我就随着棺材脸往里走。李府的大门口此时正停着一辆大马车,足足比我现在的专车大了至少五六倍,明黄色的华盖,宽敞的车身,所坐的车厢更是精雕细作的用檀木所制,厢窗外用极厚重的布料做成车帘,显然有防雨防雪的功能,前头套着五匹一个多高、膘肥体壮的纯黑色骏马,整辆马车总体上就像一座移动的小房间,显得金碧辉,庞然大物。这无疑就是五王爷的座驾了。
还真够他妈奢侈的!我在心里又是羡慕又是鄙视,他这马车就像后世的房车一样,在里面弄进十来个人开party都没问题,再加进个火炉,大冬天的肯定也不会觉得有多大冷。
要是我有这样一辆豪华马车的话,这个冬天就正好和阿秀在里面避寒,实在是浪漫温馨不过,许多冬天不大爱做不方便做的事,在这样一个车厢里面肯定会大做特做。我不由有些意淫起来,想像我和阿秀在里面追逐嬉戏的美好场面。
“王爷,谢先生来了!”棺材脸朗声向车厢里禀告,也适时打断了我的美梦。
“哦!哈哈,来的正好!快请谢老弟上车吧。”五王爷的声音从车厢里传出。
我不知道这项老头为何说“来的正好”,而且还神经质的发笑,不过直觉告诉我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是!王爷!”棺材脸又是朗声答应了一句,转身请我上车。
我踏上车头,帮我揭开车帘引我入内的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壮硕大汉,便服打扮,脸上的胡渣子如刺猬跟跟直立,显示出一种刚毅之气,而且双目中精光不时闪现,他给我的感觉就是两个字:强悍!
第四卷 古代创业路
第五十章 送五王爷使鲜卑2
我大致猜到他可能就是五王爷的贴身护卫了,只是昨天没有在那阁楼上见到,倒也有点奇怪。
进了车厢,果然发现这里面别有洞天,底下铺着厚毛毯,车厢四周也裹上了厚粗布,颇有点密不透风的感觉。
居中处竖放着一个长方形的案几,左边正坐着五王爷,他身后靠厢壁的是位入定般的五六十岁老头,也是便服打扮,眼睛半眯着像是在假寐;而右边则坐着李老财和他那县官侄儿了。
“哈哈,谢老弟,你来的正好呀!”一看见我进来,五王爷似乎很是高兴,忙伸手示意让我在他身旁坐下。古人的座席位置可是大有讲究的,为此阿秀专门给我说教过好几次,以防我失忆后在众人面前失了礼数。五王爷的示意可说是对我相当的尊重,视同同等身份来看待了。我哪敢接受?忙谦让着在下首坐下了。
五王爷对我的谦让也不以为意,继续兴致高涨的说道:“谢老弟,刚刚伯年给本王作了一首送别诗,还真难得的一首佳作呢。嘉言你拿来给谢老第看看。”
李狗官忙双手捧着一卷纸,递给了我。
我表面不动神色的接了过来,摊开细看,心里面却是翻江倒海的闹腾开来了。乖乖!看样子这项老头是要我也送他一首送别诗了,我虽然初中水平达标,也记得几首送别诗,但那也要切合此时此景的实际才行呀!比如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现在在大街上,哪来的水潭?王维的“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但问题是他现在是北进不是西出,阳关什么的更是跟现在不搭旮!还有那句“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我现在可是只跟这老头有过一面之缘,更何况这老头是王爷,我哪敢跟他相称知己呀?我脑中浮现的送别诗,一一被否决,一时我忍不住手心出汗、心里发虚,要是被这老头看轻了,看出自己是个西贝货,不知道他会不会把那枚玉龙佩重新要回去?这宝贝可是保证我在将来呼风唤雨,生意亨通的护身符,失了它我的发家梦就等于是白日梦。我不由有些惴惴起来。
“谢老弟,你觉得伯年的诗句如何?”过了片刻,五王爷终于出声询问。
“啊,很好很好。”我惊醒过来忙下意识的随口称赞,但语气和神态上难免让他们觉得我是在敷衍,明显的没有诚意。这可不是我看轻了李老财的文采,只是我刚才压根儿没看仔细纸卷上的写的到底是什么。
“呵呵,谢公子曾说自己也是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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