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的发家史
“呵呵,谢公子曾说自己也是书香门第。依老夫看,谢公子与王爷昨日一见投缘,这临别在即,谢公子似乎也该为王爷做诗一首,以壮行色才是。”
李老财从以前的称呼我为“贤侄”变回了“谢公子”,显然是顾忌五王爷称呼我“谢老弟”的缘故。他皮笑肉不笑的朝着我和五王爷说着话,表面上客客气气,实际上在我看来笑里藏刀也莫过如此,还真是阴险的很。妈的!等将来老子抓了你把柄,肯定要你全家好看!把吃了老子的连本带利的都给老子吐出来!
“哈哈,本王正有此意,安平,你意下如何?”五王爷用手捋着不知真假的黑须,笑眯眯的看着我。
他都发了话了,我还能如何,当下故作从容的淡然一笑,“即使王爷不说,在下也正有此意。不过,在下此次来,主要还是为了给王爷送上这两件御寒之物。”说着,我忙双手呈上绸包,先前那名引我入内的侍卫抢在王爷之前起身接了过去。
“御寒之物?不知谢老弟这两件御寒之物可有什么稀奇之处?”五王爷被我成功的勾起了好奇心,当然也顺带着被我转移了注意力,岔开了做诗的话题。
“在下昨日听闻王爷出使鲜卑,又想到如今已是秋冬季节,王爷这一出塞外,可正是天寒地冻、飞雪连天的时候,心里着实有些放心不下。正好在下跟镇上的容秀成衣铺有点生意上的来往,就央求这家铺子的老板加派人手,连夜赶工为王爷制作了这两件御寒之物,一曰披风,一曰马甲。王爷若是将两者穿上,想来在那塞外苦寒之地,多少会暖和些。”
我说的可谓情真意切,脸部上的关切之情更是表演的十分到位,刻画详细。所以即使五王爷是冷血之人,被我这一番努力下,也是蹙然动容,眼露感激之色。
“阿勇,快快打开给本王瞧个究竟。”五王爷忙吩咐那名接包的侍卫。
那名侍卫手脚利索的就揭开那个绸包,展露出了披风和马甲的样式。车里除了我和那个“假寐”的老头,一见它们的真貌都是齐齐愣了一愣。
还是五王爷最早反应过来,站起身一把拿过披风和马甲,害得车里除了那古怪老头外,其余诸人都纷纷跟着站起。
五王爷举着那皮裘样式的马甲,朝我晃了晃,轻笑道:“安平,本王要是没有猜错的话,这就是你所说的马甲吧?”
我当即点了点头。
“哈哈,好!好一个马甲!若是把这样式做成铁甲,穿戴于马身,再裹以铁蹄,必然能仗之铁骑,纵横天下。”五王爷突然的头向上轻仰,目视车顶,脸显神往之色。
我还真没想到,这马甲还有这用途,不过仔细想想也是,马甲马甲,不就是马穿的甲胄吗?当初这名字的由来,肯定就是如此了。
五王爷独自神往了一会,终于回过神,接着拿起那件披风细瞧。这件披风可是完整的熊皮制成,里面还裹以柔软皮毛,穿起来实在是温暖无比,想必即使到了南极也不会觉得太冷。五王爷拿着它里外仔细翻看,颇有点爱不释手的样子。
“哈哈,安平,你这披风、马甲还真是独具匠心呢?不知这两样改装是那位手艺师傅想出来的?本王倒是很有兴趣与他一见。”五王爷边抚弄着那枚鎏金商标,边扭头向我问询,看他样子显然对发明这两样衣服的人很为欣赏,不过即使老辣如他,却也是没有想到,我就是这两样东西的发明人。
我心里自得万分,表面上却是装出一副尴尬谦恭之意,低头躬身回道:“这……其实这两样东西,都是在下昨日突发奇想下偶思所得,算不上什么独具匠心,王爷谬赞了。”
“哦!”五王爷先是一呆,接着又哈哈大笑起来,“赞得!赞得!安平,你可不能太过自谦了。光光这马甲,你这份心思可就花了不少呀!”
他这话意有所指,我哪能不明白,其实这马甲说穿了实际上就跟皮裘差不多,只是把它改小和换了个称呼而已。
第四卷 古代创业路
第五十章 送五王爷使鲜卑3——4
“对了,安平,你这个东西是做什么用的?”五王爷有点迷惑的指着皮衣上的那枚鎏金商标。
我心叫坏了!刚刚来的匆忙,居然把这商标的事给忘了,王爷可比不得其他的达官贵人,你要是告诉他这是成衣铺的商标,是防伪标志,这不是等于告诉他我先前对他所说的是谎话吗?我先前可是说这套马甲和披风专门为他量身订做的,既然是量身订做还用这商标防伪干什么?
“哦,这个小玩意,据说有着护身符的功效,在下也是以前从一本残卷中读得,昨天想起就吩咐手下一名巧匠连夜赶制了出来。那残卷上说戴上此物,可以宁心静气,安定心神,更能给佩带者带来好运气,我想王爷虽然体魄健壮,精神焕发,但有此物如虎添翼,必将更能诸事顺利,心想事成。”
“哦,这……竟然还有此神奇功能?”听我这一说,五王爷居然正容以对,小心翼翼的再次仔细察看起那枚容秀商标来。呵呵,看来也是位老迷信。
“安平,那这上面所镌铸的女仕,可是哪位神女不成?”
五王爷对这事还真信以为真了,我心里得意的同时,暗暗嘱咐自己回去后,可要对张大娘和秦三娘统一口径:这不是鎏金商标,而是鎏金护身像。
“王爷说的没错,据那本残卷上记载,这位神女名唤何仙姑,上界让她和另外两位神女邓丽君、麦丹娜,三人共同掌管人世间众人的命运,所以又被唤作命运女神。”我满口胡诌,既然你喜欢听这些道道,我当然是张口即来,平时我就对书堆里这些满天神佛的传说很有兴趣,脑子里倒是记得不少。
“命运女神!?”五王爷很是动容,珍而重之的不敢再去抚摸那枚商标。
“安平,那这位命运女神,具体可有什么来历?”五王爷显然听出了兴趣,不只是他,其余诸人也是一脸好奇的看着我。当然那个怪老头出外,他依旧一副老僧入定的样子。
讲故事我可是很在行的,这要归功于我的干爷爷,他可是博学的很,当初跟他相处日久后,我就完全相信了他原本是大学教授的身份。平时没事我就拉着他给我讲古,这架势学了十足十。
我立马正襟危坐,把这何仙姑的传说和希腊命运女神传说混杂在一起,去除一些背景时代部分,仔仔细细的说了一遍。听得众人大有如痴如醉之态。
“安平,你那本残卷肯定珍贵万分,本王自诩这些年来也是读书不辍,藏书颇丰,但你刚才所说的却是首次听闻。”
五王爷一副感慨状。李老财也是捻须点头不语,显然对两人都对这子虚乌有的“残卷”很有兴趣。
“咳,这个,那本残卷是羊皮所制,想来是有些年头了,在下也是几年前在街头一旧书摊购得,看过后,一时也不知道扔在老家祖屋哪处了?不然,要是带在身边的话,倒是可以让王爷好好观摩一番。”
“唉!那真是可惜了。”五王爷叹了口气后,马上面容一整,“那好,安平你的这两份厚礼,本王就收下了。”说着他小心翼翼的把披风、马甲交回一边的那位“阿勇”。
“呵呵,大家坐,本王刚才失礼了。”
众人在五王爷的客气声中,重新入座。
“对了,王爷,刚刚谢公子还要给你做诗一首呢?我们还是拭目以待吧。”
正当我以为可以躲过一劫时,李老财却是突然的“旧事重提”,当下还真是让我在心里把他恨得牙痒痒的。
“哈哈,对!安平,还请你赠写一首佳作给本王,以壮本王此次出使鲜卑的行色。”
五王爷拱手相请于我。他以王爷之尊,如此放下身段,可说是对我礼遇万分,我怎么也是推脱不得了。
“嗯,那谢某就献丑了。”我洒然一笑,伸手一拱,尽显高士风范,“只是在下书法拙劣,实在难入诸位法眼,这个,就口占一首吧。”
“呵呵,谢公子瞧你说的,谢公子书香传家,又如此博闻强记,这书法怎么能差呢?还是请谢公子留下笔墨,以便我们仔细观摩一番。”
还是这个李老财,我恨得大有上前一把掐死他的冲动。
“是呀!安平,你这人就是太过谦逊了,你的大才,我们这里几人还不明白吗?”五王爷也出声附和。
赶鸭子上架就是如此情形,不幸中的万幸是我这些日子以来,跟我家好老婆阿秀除了切磋繁衍后代技术外,还经常切磋认字和书法。虽然这后者比起现在的稚童来也好上不了多少,但总体上来说也算是入了门了,写出来的字还是可以让大家辨认清楚的。
死就死吧!我下定了决心,也就放开了胸怀,笃定的向众人一笑,“诸位既然真要看谢某的书法,那就看吧,只要到时别皱眉就行。”
说完我就坐直身体,自告奋勇的从案几上拿来一张上好的书写纸,摊开它用两块镇纸在面前压平,显然一副书生派头。其实这些都是阿秀这些日子来从旁示范教导的结果。
接着,我从案几上拿起早已摆放好的狼毫笔,轻轻蘸了蘸香墨,唰唰唰!一连几字在这卷纸上写了送别诗的题目:《送五王爷使鲜卑》。
写完后,我略一停顿,用眼角轻轻扫向三人,果然包括五王爷在内,都是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不过,五王爷的皱眉表情一闪即逝;李老财就不同了,完完全全是紧皱着一双眉头,一副惨不忍睹的绝然表情,实在是可恶之极;而那李狗官更甚,瞪大着一双狗眼,一手捂嘴,一副怕自己忍不住要笑出来的样子,整一个小丑的表情!
我故作凝神思索了一会儿,接着就不缓不急的写下了后世白居易的名篇《赋得古原草送别》: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这首诗在后世的初中课本上就有,我这个优秀的初中达标生当然记得滚瓜烂熟,这也是在我被赶鸭子上架的时候,脑中突然浮现的,颇有点鬼使神差的意味。先前没有想起,只能怪后世很少有人拿这首诗当送别诗来看待,原因就在于前面的两句太出名写的太好了,往往就把后面表达送别之意的两句给完全的忽略甚至省略掉了,更甚至直接的把这首诗题目也改成了《草》。若是白居易泉下有知,不知道会不会气得从棺材里跳出来骂娘。
“好!”
在我写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时,五王爷和李老财都不约而同的高叫了一声好!
我整首写完后,三人齐齐的目瞪口呆,一时脸色都是变幻万分。五王爷主要是那种求贤若渴的饥狼表情,看我的眼神就像在看一只肥美的烤鸭;李老财的表情可就丰富了许多,有欣赏有妒忌有疑惑;而李狗官则是完全被我镇傻了,圆瞪着双眼,半张开着嘴,就像看见了猪在飞,在他心中肯定还在奇怪为什么我这么臭的书法,偏偏就写出这么好的诗句呢?
第五十章送五王爷使鲜卑4
“妙妙妙!”五王爷此时满脸都是溢美之色,“先生果然是大才!是大才!放眼当今天下,似先生如此大才能有几人?先生不能出仕为天下谋福,为百姓谋福,实在是宝珠蒙尘,埋没了先生一生所学,非先生之福,非朝廷之福呀!”
他如此作态,可谓是发自肺腑的很,我故作一叹,轻笑道:“王爷的话,实在是让谢某惭愧。不过,正所谓‘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谢某虽身居草莽,却也不忘报国之心。他日等谢某孝期一过,若王爷还不嫌弃,谢某必当报王爷的识遇之恩。”
“哈哈哈,好!‘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我们大楚就是要你这种忧国忧民的好臣子。”五王爷难掩激动之色,“本王就再等先生两年,只要先生守孝之期一满,本王就亲来相请。”
“不敢,只要谢某孝期一到,自当亲赴王府为王爷效犬马之劳。”我谦恭非常的向他躬身行礼。我之所以有这报效的打算,当然是看出了他将来很有可能继承皇位;另外一个原因就是,等过了两年多,这天下大势可就相对明朗了起来,到时这五王爷若是大有机会或者已经做了皇帝,我当然是就赖上他了,而万一这五王爷没机会做皇帝的话,也就等于失了势,到那时我的商业帝国也应该成形,有自己相当的势力了,我完全可以把今天说的话当成放屁,空口白话的他也不能能耐我何。
“哈哈哈,有先生这句话,本王可就安心不少了。对了,本王还不知先生的孝期还剩多少时日呢?”
“还剩两年又四个月又二十天。”我尽量把这“守孝之期”加长了一点。
“唉!两年多的时间,世事可是变幻莫测呀!”五王爷突然显出了某种感触之情。
“王爷,只要你还记得我昨日所说那两句话就行了。”我一副智珠在握的派头,开始给他出谋划策,“还有就是谢某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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