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换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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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丁逊君请袁绮湘解释因由。她大小姐答:    
    “广场内早已贴了海报,新闻稿今天才送出去!”    
    丁逊君一口闷气往回吞,差点呛死,沉着脸说了一句:    
    “小姐,通世界都知道报馆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只放年初一。”    
    袁绮湘不做声还算了,她竟分辩:    
    “我们拍全家福照片的节目由年初一持续至年初五……”    
    丁逊君没待她讲完,拍案而起,希里哗啦,把姓袁的连祖宗十八代都骂在一起,凡三十分钟之久。整个业务推广部,有如山崩地裂,熔岩四溢,溅得周遭烽烟四起。    
    这当然不算小事了!丁逊君气得一脸煞白,这个袁绮湘跟在自己门下三年,天天悉心教导,细意指点,只望他日有成,也算一场功德,如今撒手让她独立管件小事,不敢奢求她干得有声有色,总不致于出此纰漏。    
    丁逊君不恨仕途上的尔虞我诈。江湖到底不是善堂,明枪暗箭正如日出日落,与天地共存,真叫没法子的事!只要自己练就了上碧苍、落黄泉的上乘武功,自会否极泰来!最最最不长进的是那些连自己可以全权控制的怠懒与疏忽都甩不掉的江湖小子,认真白白栽培一场!    
    天下间其实没有能真实致命的独门暗器,杀身之祸往往是学艺不精,还加疏忽大意,终而自己亲手宰了自己。    
    丁逊君抓起手袋,对牢袁绮湘说最后一段话:    
    “如果你临睡前肯静下心来,重新想一遍交到你手上去的工作,应如何处理,你就不会大意!缺了一天宣传功夫,与缺了五天,其罪一也!”    
    说完掉头就往机场去。    
    坐在机场时,胸脯还因呼吸急速而频频颤动,一定看得旁坐的洋鬼子心惊肉跳,热血沸腾。    
    丁逊君久久未能平伏怒气,无非一句话,精神没有寄托、太以益丰集团为家、以同事为亲所致。    
    每念至此,逊君忍不住轻叹一口气,明知是人家子女,成才长进,抑或窝囊没用,干卿底事?徒惹恶名而已。    
    很明显地,盛怒之后,额上青筋久久不退,一脸青白,毫无红润血色之可言。再漂亮的姑娘,在这种紧绷绷的精神压力下,也令斯人憔悴!    
    怎比那养尊处优,小鸟依人地陪在爱婿身旁的幸福人儿?    
    再世投胎,如果积了半点阴德而有权选择角色的话,丁逊君一定拣这个叫汤盛颂恩的角色来演。何必分分钟丢人现眼?    
    汤太太很文静,不大讲话。礼貌地跟丁逊君招呼过后,只微笑地坐着,呷那椰子水,静听夫婿跟女同事的对话。    
    “下午,不见你到主席室里去开会?”汤明轩问。    
    丁逊君摇摇头:    
    “谈是否把百惠广场上的住宅单位出售一事吗?”    
    “对。你不赞成?”    
    “人微言轻,轮不到我有意见。单是董事局内当权的就有五人!”    
    “主席对你一向言听计从!”    
    “以礼相待,代替年底加薪。何乐而不为?”    
    “女人总是多疑!”    
    汤明轩此言一出,调皮地拿眼瞟瞟妻子。盛颂恩只管笑。    
    “你几点飞来曼谷的?”    
    “七点左右才抵埠,比你还晚。”丁逊君补充:“下午我部门里出了一点事,有气在心头,不好在年晚拿一副晚娘相向着老板,故而早早下班到机场去!”    
    “主席说,等你回港来,看看你的业务报告,原则上,他也不赞成出售单位,除非出租率太弱!”    
    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全都是公事,业务报告,业绩表现。半分半秒都没法子甩得掉,也难怪自己下属在私人时间内开小差。    
    嫁给公司的滋味,很不好受!    
    丁逊君因而没有再跟汤明轩在公事上闲扯下去。    
    就在那个空隙,盛颂恩轻声地问夫婿:    
    “我们开始吃晚餐好吗?”    
    “对不起,话匣子一打开,一讲公事就像女人缠脚布,没完没了!我替你去拿食物好不好?”    
    汤明轩站了起来。    
    这儿的露天餐厅供应自助式晚餐,沿河堤岸摆设一大系列的生熟食物档,任君选择。    
    “我们一道儿去吧!”盛颂恩又笑。    
    汤明轩伸手替太太拉开了椅子。    
    丁逊君只好大大方方地跟着站起来。    
    她太习惯自己照顾自己了。    
    既然没有人拉椅子热情招呼,干坐着发脾气,是没有用的。落得老姑婆脾气孤僻、潇洒不来的声名,对她,仿如落井下石,更糟!    
    汤明轩给太太递了刀叉与餐碟,一直陪在她身边,指指点点,夫妻俩密斟研究,哪一盆食物美味,哪一些配菜可口。    
    丁逊君落寞地跟在他们屁股后头,凡菜必取,饥不择食,一只餐碟,盛着小山堆似的食物,还意犹未足。    
    逊君实行据案大嚼,跟盛颂恩斯斯文文,一羹是一羹地把食物慢慢往嘴里送,实在相映成趣。    
    不知汤明轩看在眼里有何感觉?    
    眼前两个女人,一个乖巧幼细,一个光明磊落,好比星星与月亮,各有所长,都一般可爱。


第一章第6节

    汤明轩心里必定作如此想。    
    这年头,男人的思想已成一个标准模式。    
    当前的大事,是事业,直接点说,是金钱。亦即男人自尊心之所在。    
    一个益丰集团内,见尽了众多形相。别看管理层上尽是郎才女貌,两年前,大太子董植康在外国学成兼任事多年后,回香港辅助父业,才三十四岁,一屁股坐到董事局里去,威风何止八面!昂藏七尺,玉树临风,甚或才德并重有如汤明轩,坐在满是法律书籍的办公室内,只消董植康一推门走进去商议公事,汤大律师就得立即起立相迎。这种情景,不见得有机会倒转来发生。    
    太平盛世,没有何物比人的自尊更珍贵!更值得维护!    
    多么的可惜,最普遍、最实惠、最有效的保障男人自尊之法,就是财雄势大!    
    江湖上苦苦经营的男人,实在又比抛头露脸的女人还要难看。男人是天生要出人头地的,做不到了,绝对没有同情分。对人生角色的当然责任,世人划分得十分清楚。女人风光是锦上添花,因而挣扎不出个所以然来,也不过败掉一场风头而已!    
    汤明轩是聪明人,他从来都对这个现代男人生活的模式,俯首称臣。    
    至于女人,汤明轩采取一个比较审慎的态度,妻子是人生旅途的拍档。拍档出色的话,自然一路湖光山色,春风得意。拍档有何差池,就只好寻找驿站,稍示歇息,再续前程。    
    漫漫人生长路,很难避免人疲马倦,驿站的出现成了补充阵营,有珍之重之的需要。    
    汤明轩跟很多很多现代大都市的男人,都有着如此心态的话,实在不足为奇!    
    在他眼中,盛颂恩可以带出来,亮相人前,丝毫不失礼。如若有红颜知己,仿似这位出色的同事丁逊君,也叫牡丹绿叶,相得益彰。    
    光天化日之下,男人走在中环,碰见蜂腰盛臀的女人,踩着四寸高跟鞋,在天桥上跟自己擦身而过,也会觉着丹田下一股暖流,缓缓而上,通体舒畅。甚或在什么会客室,翻一翻杂志,看见影艺红星,袒胸露臂,波光胜雪,也会脸红耳赤,想入非非。    
    何况眼前玉人,倩影双双,汤明轩如无非分之想,怕在情理之外了?    
    一顿奇形怪状的年夜饭,终于用毕。    
    泰国夜生活,不怎么样!    
    丁逊君自然告辞,回房休息去。    
    临别时,盛颂恩跟逊君握手,温和地问:    
    “明天你会去拜佛吗?”    
    丁逊君答:    
    “你有兴趣?”    
    “明轩不晓得路,男人对拜佛也没有诚心敬意,你把我带在一起好吗?”    
    怎么拒绝呢?这位太太娇声软语,委实无法令人抗拒。她如有个千依百顺的丈夫,也是天公地义之事了。    
    丁逊君含笑点头。    
    回到酒店房间去,丁逊君首先泡了个热水浴。    
    职业女性对洗澡多有癖好。何解?不单是为奔波劳碌,香汗淋漓,而是为伧俗的人一大堆,塞在小小一个食世界里,挤得透不过气来,天天弄得人外劳内伤,龌龊不堪,老是有种要将浑身上下的恶浊,不住洗擦的冲动。    
    人的心态,说多奇怪就有多奇怪!    
    浸在浴缸内憩息的丁逊君在想:又一年了!    
    一年容易又一年!    
    转眼,她就会是三十岁的中年人!    
    除了年薪由五位数字,晋升至如今的接近七位数字之外,过往十年,实在一无所成!    
    浴缸的水温热,很舒服!然而,丁逊君偏偏要想,那个叫盛颂恩的女人,现在一定比她更畅快。或在鸳鸯戏水,或躲在丈夫怀里,承受着细意爱怜……    
    不能再照这个方向想下去,否则只有越来越鄙俗,越卑微,越下贱!    
    丁逊君不是不委屈的,连个人思想都必须长期处于优越状态。老天,她很多时宁愿自己是在菜市场内成长的小摊贩妇人,粗身粗势,卷起了衣袖,蓬头垢面,猥言脏语,乱讲一通,但求畅快!或者,宁愿现在这个样子,慢慢地把身子滑进水里去,永远再抬不起头来,不就可以不再想那盛颂恩有多好,有多温馨,有多柔情蜜意了。    
    盛颂恩其实并不如丁逊君想象的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她有她角色的难演之处。    
    见过了丈夫这位女同事,回到曼谷东方宾馆来,盛颂恩竟有点惴惴不安。    
    她对这种情绪非常敏感。    
    太阳底下何来新事!丈夫事业有成,家庭妥贴,跟着就闹婚外情,这有什么希奇?就算真个轮到自己头上来,还不是那句老话: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盛颂恩太知道自己的条件了,除掉一副细致的相貌,一身细嫩的皮肤,在丈夫眼中犹有可取之外,其他都一无是处。    
    她出身富裕之家,父母把她自小供养得小公主似的,长大后送到加州去念大学,主修历史,副修英文。毕业后,还未考虑停当,究竟是要升学还是要回港做事。就在那个暑假,父母于长途电话中嘱咐她,好好地招呼自英途经美国回港的世兄汤明轩,就是这样,故事开始,随即结束。    
    那一年,正好是明轩被政府派到英国去公干,取道美国回港。二人的年纪虽有十多年差距,偏就是颂恩迷醉明轩的成熟,明轩又喜欢颂恩的稚气。故而一拍即合。    
    这没有什么不好,但明显地也没有什么好。    
    跟了汤明轩这几年,虽未至于有七年之痒,然而,小夫妻的感情,平静无浪。姑勿论盛颂恩在闺房之内,扮演泼辣抑或委婉的角色,渐渐的,汤都无动于衷,很有点视而不见,置若罔闻。    
    颂恩绝不愚蠢,她在年前已经发觉到自己在长期静态的生活中,培养出既非热辣辣又不是温吞水的性格,她沉不住气,变得多疑、噜苏、赘气!情不得已之余,连自己都讨厌自己。    
    夫妻感情像神台前供奉的一杯茶,静静地躺着,圣洁干净,却无人饮用。    
    盛颂恩不是不希望自己变得活泼一点,让生活多半分情趣的!可是,她就是缺乏盐酒酱醋的一盘菜,孤寡无味,无可奈何。颂恩曾经坦白地问丈夫,汤明轩说:    
    “因为你没有好好接触人群社会,于是缺乏生活资料!”    
    颂恩开始明白那些在人海江湖上打滚的职业女性,才是有料之人!    
    对她们怀着戒心,是必然的。    
    汤明轩老早淋了莲蓬浴,在床上睡好。


第一章第7节

    盛颂恩还坐在化妆台前,用冷霜洗面,她皮肤其实不错,用太多化妆品是没有必要的。只是颂恩知道要见丈夫的这个同事,她便刻意地下了功夫,不容自己失礼。    
    颂恩问:    
    “明轩,你的这位女同事在公司里头是不是风头顶劲的?”    
    “这问题已经在今晚问过两次!”汤明轩没好气。    
    “没有哇!我刚才只是问你,丁小姐人缘如何?她是否很能干?”    
    “全部大同小异!你对丁逊君太有兴趣?”    
    “你呢?”    
    “我?什么意思?”    
    “你对她没有兴趣?”    
    汤明轩坐起来,按动电视机,试图选看节目。    
    “明轩,你没有答我!”    
    “答什么?”    
    “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