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佛罗伦萨
作者:丹少
申明:本书由【霸气书库】www。87book。com。
引子
“他是恶魔,自从他出现以后,我们的生活就变得一团糟,冠军?在他去见那该死的撒旦之前,我很难看到希望!”
“他是天使,对我来说,他是给朋友带来幸福的天使,一生中最正确的选择?当然就是选择与他成为了最好的盟友!”
“他是狐狸,我从来没有见过比他更狡猾的人,他总能在不经意中就让你陷入圈套,甚至在之后很长时间你还会觉得自己占了便宜。成功的政治家?我想他应该比我更适合去搞政治!”
——————AC米兰主席贝鲁斯科尼
“他是个有趣的人,他总能让我们避免因没有新闻而被编辑责骂,是的,他很体贴,从他来到意大利,就带来了无数新鲜的话题,现在整个欧洲的同行在羡慕我们!”
——————某体育报编辑
“他是我的兄弟,不错,他是主席,但他更是我的兄弟,我最尊敬的兄弟,即使他比我年龄还小,但他实现了我一生事业所有的梦想,队友?我想他们的想法跟我一样。”
——————战神巴蒂斯图塔
“他是我的恩人,没有他,我想我现在应该已经被那些该死的后卫送到了轮椅上,正像他们以前对巴斯滕做的一样!”
——————罗纳尔多
“他是上帝,是我们城市的上帝,因为他给我们带来了无数的冠军!所以,对我们来说,他就是上帝!”
——————佛罗伦萨球迷会主席
正文
第一章 重生
“球进了!!!奥斯瓦尔多!奥斯瓦尔多!他打进了一个精彩的进球,这是一粒金子般的进球!超级佛罗伦萨神奇的逆转了比分,他们领先了!”
我在这个叫做紫百合的酒吧看球已经有两年的历史了,算是里面的熟客了,包括这里的老板东子在内;我在这里认识了很多的球迷朋友,其中一部分还成为了死党,今天也不例外;不过或许是因为今天在单位里被上司批评了一顿的原因;我没有像以往一样守在吧台上看球;而是选择了一个人呆在角落里欣赏着球队的表演,这会所有人为球队进球而庆贺的时候;我也再次将自己面前的酒杯添满;虽然我并不好酒;不过这个时候好像如果不喝杯庆祝下的话;也就有点说不过去了。今天晚上我已经喝得不少了;一是因为本身心情不太好需要用酒精来平复下;第二就是因为今天晚上的比赛实在是精彩,进球一个接一个,这在以防守著名的意大利联赛并不多见,特别是在有尤文图斯这种以稳为主的球队参与的比赛中,更是难得;不多喝两杯怎么对得起自己?
这场比赛让我对足球产生了一点好奇,我奇怪为什么一个运动能让大家如此的狂热,于是带着好奇,我开始慢慢的开始看一些足球比赛的转播。那几年正是意甲联赛刚在中国转播的时候,很正常的,我首先接触的就是意甲联赛,随着看的比赛越来越多,我终于发现了足球的魅力,那是一种能让人热血沸腾的力量,球场上的拼搏,球迷们的欢呼,比赛过程的波澜起伏,一切一切都让我慢慢着迷。
而那个我一生都喜爱的球员也正是在这个时期进入了我的视线,那就是巴蒂斯图塔,电视里他那一个个力拨千钧的大力射门,那一次次进球后的疯狂喜悦,还有球队失利时的悲痛欲绝,无时无刻不在感动着我。
说实话,我喜欢上佛罗伦萨也就是因为巴蒂,因为想要更多了解巴蒂,我四处找着关于他的资料,在这个过程中我也同时越来越了解佛罗伦萨队,慢慢的佛罗伦萨队也成了我心目中的主队,到了现在我已经成了一个真正的佛罗伦萨球迷,佛罗伦萨成立以来的所有历史都映在我的脑海里,甚至因为对佛罗伦萨的了解,我同时也开始研究欧洲职业联赛的发展历史,在这一方面的知识,甚至曾经与我聊球一下午的朋友,在走的时候告诉我,如果让我来当指导中国足球联赛,肯定比现在那些官僚强得多。当然,我没有机会去做官,所以我只能是一个球迷,一个巴蒂的球迷,一个佛罗伦萨的球迷。
前几年当巴蒂被森西拐走时;我会一个人躲在家里扎森西这胖子的小人;后来佛罗伦萨降到丙级那时;我为此喝了个胃出血进医院;从这些就能看出我对佛罗伦萨的爱强烈到了什么地步了。而我最遗憾的就是皮包一直没鼓过;所以也就一直没有机会到现场去看场紫色斗士们的战斗。
这两年佛罗伦萨成绩不错,特别是今年,这场过后,只比尤文图斯积分少一分排在第四,而联盟杯也进入了十六强,加上现在球队的状态大好,明年的欧冠资格应该有戏。这样的成绩,对于这些经历过前几年降入丙级那段黑暗时期的球迷来说,确实值得欣喜。
喝完面前的最后一点酒后,比赛也早已结束了,酒吧里大多顾客都已经离去,时间已经不早了,我站了起来结帐回家,一个人踏出了酒吧大门。现在是初春季节,但是由于今年气候反常,全国很多地方甚至发生了雪灾,所以虽已到春天,而我又身处南方;却还是能感到有些凉意,加上今晚酒喝得有点高了,头晕晕的,走路也有点打晃,看来是得拦个出租了。
刚走到街上,迎面一道剌眼的灯光直射向我双眼,在强烈的刺激下我闭上了眼睛。在我还来得及有任何反应时,一股巨大的力量狠狠的撞到我身上,使我的身体瞬间被抛到了半空,然后又重重的落在了水泥地上。这时,我脑子里突然间特别的清醒,我知道我出车祸了,而我这时还能听到旁边传来好多人的尖叫声,但我已经顾不了这些了,脑海里一瞬间开始闪动着一幅幅画面,有爸爸,有妈妈,有我初恋的女朋友,然后是我最喜欢的巴蒂,而当我即将失去最后的意识时,停留在我脑海里的却是一朵美丽的紫百合。。。。。。。。。。。。
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我醒来的时候,眼前一团漆黑,我努力想睁开眼睛,不过始终睁不开,我不死心,想伸手去摸索,可是触手处除了粘粘的液体,什么也没有,我想站起来,可是脚却无力。于是,我停止了无用的尝试,开始发呆。这是什么地方,我清楚的记得我应该是出车祸死了,难道这就是地狱吗,想想自己也是够倒霉的,难得看到这么让人高兴的比赛却马上遇到了车祸,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吧,唉;也不知道在地狱能不能看到佛罗伦萨的比赛。。
胡思乱想中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我感到自己身处的环境一阵剧烈的颤动,好像有人用手抓住我的头使劲往外拉,终于,我眼前一亮,好像自己到了另一个地方。我还来不及打量周围的环境,就感觉到好像有人在用手打我的屁股,好痛,我忍不住大骂,可是我听到的却是婴儿啼哭的声音,我眼前一黑,晕了过去,我成了婴儿了!!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正躺在一个女人的怀里,我抬头看了一眼,居然是个洋人,难道我这一转生居然是到了外国人家里?不过还好不是日本,不然我直接自杀再转一次生好了。
我开始打量起面前这个极有可能是我妈妈的女人来;金色的卷发;蓝色的瞳孔;高挺的鼻梁;加上像牛奶一样雪白的肤色;虽然可能因为刚刚生产而缺乏血色;不过仍然不能掩盖她那绝美的面容,而那种仿佛是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即使在她身体虚弱的时候我也能明显的感觉到。现在她躺在床上一只手紧紧的搂着我,别一只手在轻轻的抚摸我的脸,看她脸上疼爱慈祥的表情,我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测,这应该是我这一世的妈妈了吧。
我再转头一看;在她旁边还坐着一个女人,二十多岁的样子,也很漂亮,特别是闪烁着灵光的双眸,看得出性格非常活泼。这时一直注意着我的妈妈也发现我醒了,朝着门外高兴的呼喊了起来,不过,应该怕把我吓到了,马上降底了音调,对着门外喊道:“吉姆,儿子醒了。”嘿嘿,这是英文,还好能听懂。
病房的门一下被人冲开,三个大男人冲了进来,冲在最前面的男人一把把我从妈妈怀里抱了起来,不停的亲我的脸蛋,弄得我满脸口水,我有点生气了,开始一边用我的腿使劲踢他,一边开口叫他放下我,不过我的叫喊传到别人耳里就成了哭声,妈妈在一边急忙招呼:“吉姆,别把儿子弄哭了!”原来这就是我爸爸。爸爸看我这样子,大声的笑了起来,用两手把我举过了头,晕,以为我成婴儿了就好欺负了吗?我也有绝招的,我小腹一使劲,一泡尿直接冲到了他脸上,在一瞬间爸爸脸上的笑容马上凝固了,一脸涨得通红的把我还给了妈妈,呆呆的站在妈妈旁边,这下轮到全屋的人大笑了起来。
这一天,是1973年3月6日,在这一天,我开始了我的新生,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我还能保持前世的记忆,但不管怎么说,我的故事从这一天开始了。。。。。
正文
第二章 成长
我出生不久,通过听到家人间的交谈,开始了解到我这一世的家庭情况,虽然刚出生时从当时我身处的那间豪华病房我就预感到我的家世可能挺不错,但最后的结果还是大大超出了我的预计,我的爷爷叫山姆。沃尔顿,我的父亲,就是那个被我撒了一脸尿的男人,叫吉姆。沃尔顿。而那天跟在爸爸一起进来的二个男人分别是我的大伯塞缪尔?罗布森?沃尔顿和二伯约翰。沃尔顿。当时坐在妈妈旁边的是我唯一的姑姑艾丽斯?路易斯?沃尔顿。
没想到前世中出生普通的我,在转生时却拥有了如此的奇遇,不但是重生回到了曾经经历过的岁月,而且还神奇的保留了前世的所有记忆,这两点就已经可以保证我在新生中与普通人相比具有绝对的发展潜力了,至少我能够预知这个世界未来将发生的事情,这能使我的未来成长少走很多弯路。
不过现在我也不用这么早就想这些,反正我在大家眼里还只是个婴儿,先好好的享受我快乐的童年吧,至少在这一世我不用再面对上辈子国内那种可怕的应试教育了,在这种富贵之家中,我可以好好的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就这样,我新生的第一个目标出台了:做自己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
时间就在我每天吃吃睡睡中过去了,不要奇怪我的幸福生活怎么会就是吃吃睡睡,对此我也很无奈啊,要知道我现在作为一个婴儿,就得守婴儿的本份,而一个婴儿当然就只能吃吃睡睡了。
作为爸爸的第一个儿子,全家最小的成员,我当然得到了全家人的疼爱,家里的所有人都把我当成了宝贝,每天都喜欢来逗逗我,天生无比聪明的我当然知道大人们最喜欢什么样的小孩,感情牌要从娃娃时就打起,于是我的天赋首先就用在了讨家人欢心的地方。
转眼我已经9岁了,今年是1982年,我现在已经上学了,在这一年,我的小姑也结婚了,我很清楚,小姑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别看她在教堂时脸上笑得是那么的幸福,但现实是残酷的,要不了几年,就会走向离婚的道路。
虽然我很不想让她和那个男人走进婚姻的殿堂,甚至在她第一次带男朋友回家时我就强烈表示过我不喜欢这个人,但家里人都把我当成小孩子脾气,根本不放在心里,对此我也只能无奈了。
不过通过这件事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并不是我提前知道了历史就能去改变它的,至少我还要拥有能改变它的能力。
###
这一年当然不只是发生了这一件事,1982年对我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年份,因为在这一年,我初步确定了我这一生的目标。
那是在一次课堂上,快下课时老师给布置了一个作业,叫大家写一篇作文,题目就是“我的理想”,要求大家第二天就得交,而且会在全班一个个的念,当时我觉得这种题目真的很老套,感觉好像前世在国内时不管哪一所小学都会布置这种作文,没想到在美国也一样,看来至少在这个方面,中国的教育还是跟发达国家保持了同步。
即使我感到很不屑,但一直是大家眼里的好学生的我,面对老师布置的任务,肯定是义务返故要完成的,所以回家吃完晚饭后,我就跑到自己的房间里咬着笔竿努力思考起应该怎么完成这个作业了。
一开始时我并不认为这个名题对于前世也曾经以一副破键盘笑傲各个网络论坛的我来说会有任何的困难,但当我按照之前的打算刚写了第一句:“我的理想是成为科学家。”后,我突然就停下了笔。
想到在前世里,中国学生十篇这类作文中至少有八篇是这种理想,而且我第一次接触这种题目时也正是这么写的,我忍不住开始问自己,难道我的今生还是要这样吗?难道这真是我的理想吗?
由此我开始认真的思考我这辈子到底应该以什么为自己的理想了。
老天爷既然让我保留了前世的所
页面: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