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番外 作者:恪纯(磨铁vip2014-06-27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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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
作者:恪纯
【简介】:
十年暗恋,惨遭玩弄。
身心失守,以为是真命天子的他远赴他国……
面对这炮灰的结局,她没有哭,只是在自己的左手臂上狠狠烫下一个深深的烟疤
……
所有的爱恨情仇,深埋,从此轻易不触碰。
易之之发誓,总有一天,会用自己现下的辉煌来洗涤曾经的耻辱……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一切故事,围绕职场励志女性易之之开始。
她用她的励志告诉我们,女人想上位,靠的是智慧……
她用她的爱情告诉我们,女人想抓住最优秀的男人,只有让自己变成最优秀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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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我的左手臂上有烟疤
我,易之之,女,刚活满25岁。
我的左手臂上,有一个深深的烟疤。每到夏天,我会毫不避讳地套上背心热裤满大街地晃。
我不介意别人叫我女流氓,女混混。
因为,我不是。
那个疤的名字叫做——炮灰。它自从22岁那年长在我的身体里之后,就再也没有离开过我。
有人说,敢对自己下狠手的女人,不能小觑。
我不知道一个烟疤算不算狠,反正因为这个疤,我哭了半个月。心和疤痕,一起痛彻入骨。
我最终也没有成为我想要成为的自己。唯一和22岁那年不同的,不过是我身边的男人,从一个变成很多个,而已。
有人叫我**,有人暗地里骂我狐狸精,有人觉得这女人有心计,还有人觉得我就是一傻X。
是,我是挺傻的。我在日均三千人流量的街头,拒绝了999朵玫瑰的浪漫求婚,和一个看起来的确人模狗样的男人。
仙女是一个很有趣的老太太,她有着足不出户却知天下事的特异功能。我前脚刚进门,烟雾缭绕的客厅里就飘来仙女的一嗓子:人不作不会作死,脑子进水的人,就长你这样。
我踢踏着高跟鞋,胡乱扔在了鞋柜的一角,光着脚丫爬上了另一张沙发,从仙女的烟盒里抽出一支,仙女眼睛斜了下我,默契地扔过来打火机,然后悠悠地叹了一声。
仙女是我妈,一个奇葩的老女人。抽烟喝酒打麻将泡男人,样样在行。我从不叫她妈,因为她从小就传递给我一个讯号:她就是天上的仙女。
因为我是从她肚子里出来的,所以这段仙女和女**丝的情缘,就这样稀奇古怪地开始了。我和她的关系,就像我掌心错乱的曲线,纠缠得很。
我刚吸上一口,仙女又懒懒地发话了:那谁,今年你给我嫁出去啊。我和跳舞的老刘好上了,过些天他要搬过来住。
我已经习惯了她的这些风流韵事了,我上下打量了她几眼,然后说:怪不得最近整的自己这么风骚,原来又焕发第二春了。
她立马就笑了,把抽完的烟头往我脸上一扔,然后说:知趣点就赶紧找个男人嫁出去,你在这个家,我找男人不方便。
瞧,就是这样一个三观不正的老女人。为了泡老男人,能把自己的亲闺女往外撵。
我有些无力地颓废,给仙女烧好了晚餐,换了件吊带裙,就晃悠出去了。
又是一个礼拜天的晚上,我戴上假发,化了浓妆,在灯红酒绿的酒吧里,摇身一变化身成了驻唱歌手,嘶哑着声音咆哮着《嗨歌》,其实我的心里,一点都嗨不起来。
一个资深的女流氓,都有些不与旁人所苟同的过往,比如我,比如仙女。
我爱仙女,虽然她的种种后妈行径有时候让我愤慨至极,但我依然爱她,胜过爱自己。
因为我知道这个女人的过往。当一个人了解另一个人血迹斑斑的过去,那股同情里就多了一种叫疼惜的东西。她,为我受过苦。
☆、002 从8岁起爱上他
那个求婚的男人,叫戴翔威。我老总的朋友,一个年纪轻轻就发家的富一代,有财,有貌,就是没有内涵。
一个人的成功,倘若少了很多必经的磨难,必然在成功后,显得过于浮夸和虚荣。
比如我的老总徐成,比如戴翔威,都是诸如此类的男人,人五人六,人模狗样,装高雅装深沉装成熟装淡定,乍一看都是高雅之士,但我却总一眼就望穿了他们的虚。
我是徐成的助理,跟了他三年,表面对他恭谦有礼,一副服服帖帖的温顺模样。暗地里,却总看不上他的各种为人。总助,是个暧昧的词儿。公司里很多人,都认为我和他有一腿。
我的确常常伸腿,当徐成有需要应酬的时候,我必须陪着他周旋于各色男人当中,和KTV的那些高级小姐一起,扮演着同样的角色。
我记得有一次,当我的大腿攀上一位肥头大耳的老总的大腿根部的时候,坐一旁的被他包养的小情人冷嘲了一句:还以为自己有个职位多了不起呢,还不一样卖笑卖肉。
我当即站了起来,冷面冷眼地看了她一眼,然后一杯酒泼到了她脸上。
那一晚,我就这样自顾自地走了。徐成同时,也损失了一桩大单。但是他没有炒我,甚至没有训我一句。
后来,戴翔威告诉我,徐成是这样对他说的:损失一笔生意,不过是一笔钱的事儿。但损失了易之之这个妞,我会后悔一辈子。
戴翔威说,他就是那一晚看上我的。那一晚他也在场,我把酒泼到小姐脸上的事儿并不是**,**的部分是我泼了之后,对徐成吼了一声:徐成,你他妈还做这笔生意,我就辞职!
更**的是,我走后没多久,徐成就道歉买单,表示没有合作的必要,拉着戴翔威毫不犹豫地就出来了。
戴翔威第一次约我,只是好奇,好奇我是如何驯服徐成这样一匹野马。
未曾想,三个月后,他会产生娶我的心思,甚至弄出求婚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事儿。
可是,我不想嫁他。我如果想嫁这种人,那么我想,两年前,徐成就娶我了。
我和仙女不同,仙女爱上一个老男人是分分钟的事儿,一个眼神,一次逛街,一场电影,都能让她已经苍老的心迅速地生出火花,继而闪电般的在一起。仙女,是典型的速食动物。
我遗传了她的基因,天性就有些水性杨花,喜欢跟不同的男人周旋。但我唯独学不到的,就是见一个爱一个。
我发誓我从8岁起到现在,就只爱过那么一个人。他的名字有点像那些呕像剧里的主角名,叫辰溪。
说小学生恋爱,我打死都很相信。因为我这朵奇葩,大概在仙女肚子里就被催熟了,刚上小学就懂男女之事,一年级的时候,辰溪给站在校门口等妈妈的我递了一颗巧克力,我就这么喜欢上他了。
说起来,有些单纯得好笑。但真的就如此,辰溪像一颗种子,就这么扎根在我的心里。我长大,他也跟着在我心里茂盛起来。
那时候的我,还没有赚钱养家的能力。仙女为了养我供我上学,大半年时间都跟着越剧团各个地儿地跑,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自己做饭自己生活。
一开始,我们租着小小的房子,居无定所。后来我上小学,仙女咬牙借钱买了一间40来个平方米的小平房,我们终于有家了。
那时候,仙女为了还钱,没日没夜地到处唱曲儿。我被寄宿在学校里,周一到周五住校,周五等仙女来接我回家,然后仙女搂着我睡一晚上,第二天一早给我买好菜,就又开始奔波了。
我很感谢仙女那些年为了我咬牙奋斗那么久,在最美好的年纪蓬头垢面地活着,有男人肯要她但不接受我,她二话不说就挡了回去,愣是这样把我养大了,还稀里糊涂买了套房,为我们如今的生活奠定了莫大的基础。
那一年,仙女买房花了3万,如今拆迁了换了间60平方米的二居室,房价像膨胀的气球一样迅速地飙升到了60万。因为有了这个窝,才有了我和仙女这几年的安定生活。
我是班上第一个有电话的人。那时候,仙女担心我一个人在家不安全,千叮咛万嘱咐后,每天晚上都会打电话过来确认一遍,所以,给我装了电话。
那时候,我也是第一个知道辰溪家里电话的女生。我会颤颤巍巍地在每个月的最后一天拨通辰溪家的电话,然后听到辰溪妈妈一声娇滴滴的喂,在心里默念了一句辰溪晚安之后,迅速地挂掉电话。
那时候为了节省电话费保证电话的顺畅,我从不敢拨出电话,只敢在即将缴费的最后一天里,打出那个电话,表一下我的春心。
这么细想起来,我大概是个天生的情种。那么P大点的时候,就能玩如此高端的暗恋。
辰溪可是我们学校的明星学生,哪个女生不喜欢呢。皮肤白白的,个子比其他的小伙伴都高些,瘦瘦的,尖尖的小脸总是出现在校园先进学生的一栏里,典型的Star型人物。
那时候,为了和他同时出现在校园大门旁的宣传栏里,我卯足了力气,直到小学五年级的第一个学期,我才如期出现。我的照片,光荣地与他并列在了一起。
那时候,家里已经有了破旧的电视机。我看到了电视里的结婚证,也是这样,两张笑靥如花的脸并和在一起。我想,我或许终有一日,是可以和辰溪结婚的。
因为辰溪,我的整个小学如阳光般温暖。辰溪和仙女,是我童年时期最在乎的两个人。
☆、003 追求者和男闺蜜
我在咆哮《听海》的时候,戴翔威已经坐在了台下,一双无比哀伤的眼睛盯着我,无比的凄凉。
我的脸瞬间红了,虽然有厚厚的粉底遮盖着,显现不出来什么。但是我自己觉得烫,也觉得愧疚。
我能说我拒绝他求婚的原因,是因为我自卑么?显然不能,我当时多么高傲啊,我丢给他一句“你神经病啊,跑马路上丢人现眼!”然后,就这么飘然转身走了。
我不知道靠在白色宝马上的他,作何感想。我只知道,几个小时候,他又这么出现在了台下,出现在我视线可及的范围内。
我咆哮完,默默地退到了后台,倚在墙上抽了根烟。酒吧老板阿炮说:大易,晚上情况不对啊。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说:今天状态不佳,你看着扣吧,没事。
他递过来一杯酒,然后说:说的什么话,我只是关心你。
我接了过来一仰而尽,问他:阿炮,外面那男人走了没?
他说:你唱完他就走了。哎,这男人跟你什么关系啊?之前见你们挺熟的,老一起喝酒。
我说:他啊,我老板的朋友,土豪。
他瞬间惊讶了,然后笑笑地看着我:行啊你,还唱什么歌啊,有大腿抱赶紧抱好抱踏实呗。
我瞪了他一眼,我说:别人的东西,要来不踏实,我喜欢自己赚自己花,顺带养我妈。
我说得特别顺口,说完冲他吐了口烟圈,拿起包走人。阿炮是我多年的朋友,高中同学。
那时候,我们都是穷学生,每天蹬着破烂的自行车上下学。他和我同班又同路,个子不怎么高,还有些胖嘟嘟,但是人特义气,总是嚷着要保护我,上下学都要等着我一起。
那时候的我因为懒得洗头,干脆剃了个男生头,每天穿着校服,身材干巴巴的没点料,经常跟男生扎堆混一起,动不动跑去踢足球,皮肤黑黑的,跟阿炮就是那种不分男女的哥们。
后来高考后,我好歹上了大学。阿炮因为家里穷,成绩也不好,干脆就直接辍学了,在酒吧里学起了调酒。
我大学就在本地读的,为了赚学费,给仙女减轻负担,就在阿炮在的酒吧里兼职当吧员。
阿炮这人脑子特别的灵活特别的好使,属于那种很能混的那种。从学徒开始干起,一年内就成了专业调酒师,两年内就混成了经理级。等我大学毕业,他已经开起了这家酒吧。
有些人的人生,就是这么顺风顺水的,仿佛什么都是特简单的事儿。我特别羡慕阿炮的性格,也从心里对这个哥们服气。
至于当驻唱,是这样子的。那时候不是流行超级女声么,我就也跟着凑热闹去报名了,虽然没几轮就被刷下来了,无缘上电视。但是好歹嗓子还行,在阿炮的酒吧抖胆唱了两晚,发现反响还不错。阿炮就说:你啊,以后也不用多了,每礼拜来这唱一次歌吧,我付费。
起先我只是把这当做乐趣,根本不想要阿炮的钱。我喜欢那种唱歌的感觉,台下的人喝酒的喝酒,跳舞的跳舞,我一个人唱着我爱唱的歌,感觉特别的孤独。可我,就变态地享受那种孤独。
阿炮知道我开销大,一开始免了我酒钱,后来隔三差五塞给我一包烟,再后来干脆就给我开工资了。我拒绝他不乐意,他说这几年酒吧生意还凑合,他也没找老婆,钱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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