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84-恋爱食谱
钦鞣歉芯酢! ?br /> 早些年,是没有人对性别置疑的,因为那时的人们,都带着自己鲜明的性别符号。现在,人们已经患上“置疑疲劳”症,无人追究性别的差异,因为那些已经不再重要。很多人,已经慢慢接受中性这个词。中性,是穿梭在性别边缘的人类,男中有女,女中有男。我常常幻想,会爱上一个同性吗?很快,否定了这个答案。不是因为太爱男人,是因为太爱自己。于是,再一次想到中性这个词,只能把它想象成阴阳世界的一个平衡点。
被抽打是痛苦的,可是在“情色桃”的世界里,抽打你,是传递“我爱你”这个信息。抽打变为传递,抽打变成爱的宣言。是快乐?是痛苦?是发泄?我不知道,对我来说,一切都是诱惑。一个叫“美丽”的女人倚着门板,拉开衣襟,给一个跟踪她的警察看了一眼。我想,对方看到了什么不重要,风情的是这个动作。没有激烈的行为,没有语言,只有一个动作。原来,风情来源于动作,动作来源于诱惑,诱惑来源于罪恶,罪恶是原始的情色。
待到《春光乍泄》时,人在他乡笑。忘不了,影片中梁朝伟向手心吐着唾液拍向张国荣的身体。在异国,两颗寂寞的心交融了。寂寞是唾液,是天然的润滑剂,在两人的身体、灵魂间来回摩擦。没有烈焰,没有光芒,只有划在情色世界里的一根彩色荧光笔。它是划过心灵深处的一抹光亮。就这一抹光亮,足以打开久久封闭的情色世界,于是疯狂,于是死亡。
云和雨是同志关系。就像哥哥和妹妹,用最简单的方式解释,是男女关系。鱼和水,是什么关系?是寄养关系。就像男人喜欢寄养在女人的身体里,而女人却偏要寄养在男人的心里。于是,整个情色世界的矛盾归结到心和身体,男人和女人。《东宫西宫》里的警察,就没有想清楚,自己该寄养在男人身体里,还是女人心里。不过,我想他是个惹人喜爱的警察,女人爱他,男人也会爱上他。正是因为他在混沌中摇摆,让他变得迷茫,迷茫得让人喜爱。对于一个迷茫中的男人来说,征服另一个男人远比征服一个女人重要。他们的思维是多元化的,在两性世界徘徊过,挣扎过的人,一定比坚定立场的人想得复杂些。他们细腻而冷静,伤感而唯美。他们渴望碰撞,渴望理解,渴望凝聚和自己一样的人。
吃一个桃,要用盐水泡掉上面附着的毛,或用刷子轻刷。干脆剥掉那层皮毛,露出丝丝缕缕的纯鲜果肉吧!咬上一口,品味其中味道,或甜,或没有感觉。因为幻想其中的甜蜜味道,而变得心甘情愿做很多附加工作。仔细想来,不就吃一个桃吗?碰到汁多的,还要不停擦拭,以免弄得满身皆是。碰到汁少的,会抱怨,吃了个不地道的。就算麻烦,还是留恋那一口多汁的甜蜜。于是,每到鲜桃成熟时,依然重复一系列的琐事。我想,这不是桃子的魅力,这是生活的魅力。
如果阳刚代表男性美,那么现在的人们已经忘却了什么是男性美。《蓝宇》中的男主人公,一次次触碰心底的欲望,一次次隐伏欲望,在家庭与情人间穿梭,一次次错误地选择,再一次次重生。与传统的爱情故事不同的是,他的妻子是女人,而他的情人是男人。尘世间走过的男人女人,都是他的选择。该选择所谓的正常生活,还是尊重自己的爱情?他,一次次摇摆。他不知道发生过的一切是谁的错,他只知道,在心灵深处,走进了一个叫蓝宇的,爱上自己的男人。他不知道自己爱着谁,他只知道,他过着自己的家庭生活,心中永远惦念着蓝宇。惦念是真实的,当两个曾经真爱过的人,经过岁月的磨砺,再次走到一起,是没有陌生感的。因为彼此太熟悉,因为彼此深爱着对方,从来不曾忘却。最终,死亡没有让他想清楚,不过,让他实现了虚幻中的完美。
完美,是要付出代价的。《绝色妖姬》中的男主人公,为了保持完整的高音区,对自己实行宫刑。他纯真的魅力,醉人的歌声迷倒了无数男人、女人。他的完美造成了他终身的不完整。他不知道怎么面对女人,他甚至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自己。他在舞台上的一次次成功,缔造了一个完美神话,同时他又成为这个神话的毁灭者。用丝绒包裹的身体,用完美包裹的世界,用灭亡包裹的心灵。他的亲人控制他继续完美,因为他们可以利用他的成功和完美,实现自己的需求。比如金钱、奢华和女人。他一次次成功,一次次迷失,一次次崩溃。他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男人还是女人,他不知道别人喜欢自己什么,是声音?还是人?他渴望一个爱自己的女人。不过,他或许可以得到一个女人的心灵,可是,永远得不到她的肉体。最终,带着人间一丝纯洁,一丝疑问,付出了他的一生。
喜欢吃桃,因为它养人。因为人,不得不回忆很早的情色。就像喜欢《牡丹亭》里的一句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久洋真经亲亲美人鱼
浪漫的爱情离不开水。伴着泪珠、雨滴、浪花的情爱世界,就像一部感人而单调的偶像剧一样。经历了翻云覆雨,爱情在转瞬的沧海桑田间巨变,原来一切都是人为勾勒的美丽。在海上漂浮,希望变成一条可爱的美人鱼,只是不想像她一样孤独。小时候喜欢裴多菲的一首诗《我愿意是急流》。因为喜欢那句“只要我的爱人是一条小鱼,在我的浪花间,快乐地游来游去。”很多年后,依然希望自己变成一条独立的小黑鱼。甚至有欲望在脚踝处刺上一条黑鱼。不知为什么,一直没有这样的勇气。也许,不想让它寄养在自己身上吧!鱼儿是不
能被寄养的,存活在鱼缸里的鱼儿会有心理疾病的。医治它们的良方,是让它们回归自然。
一直想,人类怎样才能回归自然。生活在格子房里的人类,是否被宇宙寄养?寄养后,人们是否失去了野性和本能?一次次困惑,一次次在思索和混沌中止步。于是下了决心:走出城市,走出被枷锁桎梏的心灵世界。
我愿意做一条快乐的小黑鱼,愿意在大海的怀抱里游来游去。爱上海,就像爱上一个男人。他给你臂膀,给你激情,给你生活。很多次辗转在男人编织的心海世界,却差点葬身海洋。一次,从沙滩一步步滑下去,游到了看不到海滩的地方。抬起头,望向四周,除了海浪的声音,听不到任何人类的喧闹。我的心一下子变得冰凉。既而,这股凉气从头顶冲到脚下,感觉小腿开始麻木。我不停深呼吸,让自己放松。头有些疼,有些胀,感觉浑身没了力气。我开始判断自己和沙滩的距离,开始望向周围,看有没有漂浮物,开始寻找可以帮助我的人。结果,除了海水和惊恐中的自己,什么也没发现。我用尽最后的气力,拼命地大喊,发出求救信号。当一个戴着潜水镜的男子探头而出,把我拖到沙滩上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运的人。很遗憾,从此再也没有见过那个男子,也没有留下什么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经历过风雨,我变得成熟。真的被大海的气势征服,我不敢为所欲为。不过,我并没惧怕海,而是深深爱上了它。
如果有一天,在海边碰到了穿着白色比基尼的长发妹妹,她也许就是传说中的美人鱼。她会牵起你的手,对你诉说大海的美丽。你无法逃避,因为你会爱上大海,爱上游泳,爱上美人鱼!
久洋真经枪手随心所斯
曾经以为自己不会喜欢傻乎乎的男生,直到认识了西班牙南部地区安达卢西亚男孩儿雷耶斯。看着他有些怪异的、又黑又粗的两道眉毛,配上一双不知所以然的大眼睛,一时间觉得自己都随着他的天空而变得晴朗。喜欢的不该是他的外貌,也许喜欢上了他的奔跑;喜欢上他无知无识的傻傻的心灵。
记得学习英超的第一课,我的足球老师给我讲的第一支队伍就是阿森纳。从著名的海布
力球场,深沉的主教练温格,脚法细腻、“水银泻地”的法国帮到打破诺丁汉森林连续42场不败的纪录。以至于今天谈及英超,我都会说起对阿森纳的深深眷恋。翻看我的英超纪录册,雷耶斯这个名字的后面清晰地注明:很帅。这是小江老师灌在我脑中的,对这个年轻男孩的最初记忆。于是,在比赛中寻找他的身影,搜索起关于他的所有故事。
年少时从西班牙阳光之都塞维利亚一举成名。一次,西甲联赛中的漂亮进球,众队友上前橄榄球式庆祝方式,被淘气的队友咬了下身,被镜头清晰地捕捉到,这个情景很多球迷至今难忘。事后,雷耶斯像乖小孩一样做了详细说明。很快,又传言说雷耶斯被皇马看中,结果,被眼光独到的阿森纳主教练温格抢先一步用1700万英镑高价收购。这位恋家的男孩带着亲人定居在伦敦。伦敦上空的雾掩盖了他心中的阳光,初到阿森纳的雷耶斯并无多大作为。直到2004年足总杯第五轮对阵劲敌切尔西时,精湛的两脚远射征服了伦敦球迷。齐达内曾经这样形容他:这家伙是骑着摩托在踢球!笼罩在赞美声中的雷耶斯爆出惊天笑料,一位电台主持人致电雷耶斯,谎称是皇马管理转会的负责人,代表皇马与雷耶斯谈转会条件。雷耶斯坦承自己对英超的不适应,对西班牙的怀念以及对皇马的向往。结果,帮助别人制造了一条惊天新闻,傻傻地上当了。总觉得,雷耶斯像是金庸笔下的人物,江湖上傻傻的少侠,总会莫名其妙地学习很多惊世武功,总会陷入恶人的圈套中,不过,结局总是千篇一律:获得金钱,娶上无数美女。傻人应该有些傻福的!
雷耶斯和众多的大牌球星最大的距离是:他没有什么绯闻。也许因为太年轻;也许因为留恋传说中青梅竹马的女友;也许因为他骨子里就是个傻乎乎的少侠吧!
久洋真经最贴近死亡的美丽艺术
如果问我最爱看的运动,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斗牛。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迷上了斗牛。也许因为西班牙悠远的文化与历史;也许因为威猛的斗牛小伙儿,因为古老而花哨的斗牛服饰,盘在斗牛士后脑勺的发髻;也许因为那块让我热血沸腾的红布;也许因为热情而挥舞的一片片幸福的白手帕……
喜欢血腥。喜欢血腥中的英勇。从不感觉斗牛残忍,因为牛就是为了这片土地而生存,
死在斗牛场上的公牛,是顽强的,是带着使命出生的,他们是战士,是勇士。在斗牛场存活的牛,苟且偷生,被誉为“神牛”而供奉着,我却觉得有种说不出的悲凉与背叛。斗牛是最贴近死亡的美丽艺术。是力量、美感与血腥的完美结合。爱上斗牛的人,是英勇而好斗的。传统的艺术中,没有死亡的威胁。就算是火爆的行为艺术,也绝对可以与伤害无关,除非自寻灭亡。只有斗牛,是艺术家在死亡,美丽间演绎的艺术。斗牛士,当然是力量型的艺术家,是高贵的艺术家。我想,只要西班牙这个民族存在一天,斗牛就不会从伊比利亚半岛消失。
斗牛运动最初的记载出现于新石器时代的山岩壁画中,到统治西班牙的古罗马大帝恺撒时期开始盛行于宫廷。从马上斗牛到现在的站立斗牛,经历了数千年的演变。不变的是生性好斗,性格暴烈,血统纯正的北非公牛。斗牛士成为整个西语地区神一样的人物。他们是勇敢、智慧、力量的化身,是人类世界杰出的代表,他们用身体、头脑和超人的境界赢得了无限赞誉。只有英雄用生命换来赞誉,我想,斗牛士就是英雄。他们是一类喜欢炫耀、卖弄的英雄。注意力高度集中,漂亮的斗牛动作,挥动着锋利的十字剑刺向牛的心脏,他们一定喜欢炫耀自己的能量和精神。斗牛运动本身就是华丽而招摇的。长矛手有些可怜,以为骑在马上高枕无忧,总会叫牛顶个人仰马翻。花镖手是主斗牛士的助手,六支花镖准确地插在牛背上,可以让牛大量出血,消耗牛的体能。主斗牛士登场,用短剑支撑红布,进行漂亮而潇洒的几番逗引,终于手持十字剑,完成最后的绝杀。最后,一把匕首刺破公牛的中枢神经,公牛瞬间倒地。观众挥动着手中的白手帕表示对斗牛士的赞誉,大会主席命人割牛耳送给主斗牛士,整个斗牛就这样结束了。
西班牙的足球明星华金曾经说过,他的梦想是成为斗牛士。我想,这个梦想只能雪藏在心中。幸好,他可以身披斗牛士的战袍,用照片记录足球场外的精彩世界。
久洋真经拿白衣拯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