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遗落在北大





爱说:“我越孤独,越珍惜我自己。”我越孤独,越珍惜自己,越觉得自己不能轻易放弃坚守,觉得今天的逃避是为了明天的进取,今天的放逐是为了明天的荣归。当我得知班上有两个女孩子儿因为在感情方面求之不得而终致心理失常时,我再一次警告自己:你必须挺住,否则只会比她们更惨!在与一年前迥乎不同的另一种盲目而狂热的激情中,我渐渐把自己想像成了一个伟人、一个圣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只有我这样的未来的伟人、圣人,才能在北大九十年代初一浪高过一浪的恋爱大潮中固守一隅而不为所动,不是吗?    
    对我个人而言,那真是一个特殊的年代。如果是在今天,我想肯定会是另外一种状态。爱情的本质与生命相同,正如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剥夺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追求爱情也是一种神圣的权利,不但别人不能随意侵犯,一个人自己也不应该自行解除,特别是当爱情已经来临,爱你的人对你的爱有所期待的时候。那场风暴的确给我带来了难以言述的沉重的沮丧和苦闷,但这在当时大学生身上是一种普遍的情绪,我为什么要把它作为放逐爱情的理由?“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大学后三年苦行僧似的学习和锻炼并没有把我变成一个伟人、圣人,相反,毕业之后,我不可救药地在凡人、俗人的渊薮中越陷越深,我知道我错了。一个真正的伟人,应该用自己的痛苦去包容爱情,而不应该用某种看似悲壮其实却很自私的理由去拒绝爱情,更不应该用冷漠和自虐去增添所爱的人的痛苦。    
    今天,在老家的L早已为妻、为人母,而我终于也在反反复复的被人拒绝和拒绝别人中逐渐体会到了爱情在生命中的重量。当我偶然听到有初中同学谈起L,或者在不经意间回忆起我和她的过去时,我想,我似乎应该为她做点什么,比如在十几年后的某个时候,我可以建议她的儿子报考北大,可以在她带她的儿子参观北大时当一个合格的向导。    
    潘多拉


青春是首仓促的歌爱留痕迹(1)

    他开始颤抖着吻我的全身,像第一次一样。来吧,用尽你所有的气力,给四年的爱留下一点痕迹。来吧,我将随你,在深处撕碎我的肉体,我们都走出去……    
    我能清晰地回想起那个夜晚。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烂熟的味道。黑夜像一块大幕一样压在人身上。    
    我把他的手拉过来放在胸口。    
    水房里传来各种嘈杂的声音。水龙头肯定没有关上,水哗啦哗啦绝望地流着。    
    好像有一个男的在里面冲澡,一边跑调地唱:“乌溜溜的大眼睛……”    
    歌声赤裸裸的,是典型的水房狂想曲。校园里白天大家各自念书,秩序井然,一到夜里呼啦啦地冒出很多精神病患者,或许他们只是摘下了人格面具,就变成了这个样子。像这个唱歌的男生,搞不好还是哪个省考出的状元。    
    我起身看了一眼。他把我按下去,“小心点儿,那边儿能从窗户看见咱们这儿。”    
    我盯着天花板。半年以来我第一次又跟着他进了32楼,像隔了一千年,跟以往不同的是我们是翻过一楼厕所的窗户偷偷溜进来的。大门其实没有关,可是传达室里有老头儿值班。况且,也是更重要的,我不想让同学撞见我又尾随着他半夜跑到男生宿舍来,我没有精力也没有必要向别人解释我们之间的事情。刚才他把睡在这屋里的人从床上揪起来轰出去的时候,那人半睁半闭的眼睛看见我像触了电。好在我早已学会怎样在这样的目光衣掩饰局促。我把脸转过去,心里说,唉,随你怎么想去吧,反正还不至于通知校卫队把我扭送燕园派出所。    
    他的手指划过我的胸前、肩、颈子、下巴,最后留在我的嘴唇边,轻抚着,像触摸一片薄薄的嫩叶。以前,他说过想在上面持久地停留。他鼻子里的热气呼在我的右腮上,火辣辣的。我闭上眼,他的气息如同从远处飘来,夹杂着旧日的记忆弥漫在我的周围。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想把这以往熟悉的味道一直注入心底,然后封存起来。这也许是最后的机会了。    
    他用一种很低的声音问我,又像在自言自语:“这半年你居然一句话也没跟我说,我写给你的那么多信也没看吧?你怎么能做到这么大义凛然呢?”    
    “我去意已决,能说什么?说什么也没用,就不如什么都不说,你知道我的。”    
    “那今天……”    
    “算是来做一个告别吧。”    
    我抬头望了一下他的眼睛,黑夜中像两个深洞,没有我想像的泪光。原以为他会再次哭起来。半年前的那个晚上我狠下心走掉,甚至没有回一下头。当时他哭泣钻进我的耳朵里,像一把把小刀。说真话,我表现出来的镇定把自己都吓了一跳,女人为了爱,可以那么柔情,也居然可以那么理智,或者说,冷酷。——那以后我们只是偶尔在校园里擦肩而过,彼此没再讲过话。半年来他真的一下子长大了许多,至少他没有哭。这是我心底里希望的。燕园里因为分手的故事太多而到处飞溅着男生女生的泪,可是我喜欢比眼泪更深刻的道路方式。    
    我害怕男人的眼泪。    
    水房里的声音不断地传来。那个男的几乎要把当时那首满校园流行的《恋曲一九九〇》唱烂掉,并且翻过来掉过去总是开头那几句。    
    罗大佑真惨。    
    流行歌儿在北大挺有市场,只是总被随意篡改,三年级的时候听男生端着饭盆哼哼:“这些年你吃得饱不饱?偶尔是不是也去买个小炒?”    
    有人吼了一句:“别他妈嚎了。”    
    那男生的声音继续着,干涩而躁动,一听就知道是个没找到女朋友的人在发泄着过剩的力气。    
    窗外树影婆娑。许多宿舍都透出昏黄的亮光。学校规定本科生楼11点熄灯。可有几个人能准时爬上床睡觉,尤其在这闷热难熬的苦夏。灯灭了,在短暂的漆黑之后,蜡烛、手电筒什么都亮起来,靠在狭窄的床头静静地看书,或是七嘴八舌地开“卧谈会”,有时捧着小收音机级细致地调台,直到听见那熟悉的声音:“TheVoiceofAmerica……”燕园的生活便在深夜中继续着。    
    我总觉得大家在领先里才活得更真实一些。像我的室友们,白天每个人都道貌岸然地忙着上课、念书,来不及多想些别的。从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竞争中杀出一条血路,占据了这样一个最高学府的位子,总要对得起自己的父母,对得起那些从桥上落下去的弟兄,或者,像一贯被教育的,要对得起培养你们这么多年的党和国家。所以,只有到晚临睡前才回归一下自我。大家聚在一起海阔天空地胡侃,什么都说啊,有的内容简直和这些十几年一贯品学兼优、出类拔萃的好学生们无法联系起来。有时不禁自嘲,咱们这不是满嘴的仁义道德、满脑子男盗女娼吗?话说回来,都是一样的青春年纪,惦记的不都是那些事儿。看上去燕园的围墙把外界的纷扰拦住,其实在里面都是一般人生,到处是如漆似胶、风花雪月、死去活来的风景,到处都有男生像老鹰捉小鸡似地逮女朋友。    
    我们屋的小W给逮住了,半夜里嗲嗲地撒娇说梦话“你真好”,早上起来大家问“谁真好啊”,她憋着大红脸死也不说。一向一本正经地小S给逮住了。有男生约她上午到勺园打网球,她黎明6点就开始在上铺左右翻腾,弄得铁床嘎吱嘎吱地响,并且往身上喷法国香水,还不承认喷了。我敢打赌这是她平生赴的第一个约会。我们屋美丽而痴情的小X爱上了一个她也许不该爱的人,她为他神魂颠倒,为他流了许多泪。听说,隔壁宿舍还有人为甩了她的男友投未名湖。    
    唉,小妮子年方二八,正青春被师傅削去了头发……    
    不过,我爱这个地方,一如既往。    
    第一次进北大的校门,是1985年的秋天,我十五岁,刚刚经过千辛万苦升入位于海淀剧院旁边的北大附中。那个黄昏和一些同学骑着单车在北大校园里像鱼一样划来划去。虽然还是附中的学生,但大家都觉得北大已是我们的家,我们的归宿。    
    我望着图书馆前宽阔的绿绿的草坪,三教前那些密密麻麻的自行车,宿舍堆满了物品的双层床以及偶尔从窗前摇漾过的人影,觉得似乎有一种魔力在自己身上发生着作用。我说不清它是什么,但它却真实地被感觉到。我几乎是第一眼就爱上了这所学校,并且决定把自己的青春托付给它。北大学子,这是北大人的自称,我在三角地的一张海报上看见这个称谓,当时,这四个字一下子便套着光环镶嵌进我心里。    
    高考前填志愿的时候,我在表上一口气报了北大的六个专业,然后就是“服从分配”。那时候,我属于那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半大人中的一个,绝少考虑类似的冲动行为等于自己跟命运开玩笑。同时我内心深处也再次感觉到那种魔力,它吻合于我的气质,它一定会帮助我,我不属于别的地方。    
    于是知道高考分数那一刻,对我来说就变成了一个大赌徒押上了他全部赌注然后最后翻牌,结果我赢了。


青春是首仓促的歌爱留痕迹(2)

    当时我把身子转身小凡,冲出胸膛的欢乐被我抑制在了嗓子眼儿。我还不知道他怎么样。我们那时念多了琼瑶的小说,不知道人生的滋味,还活在地老天荒、海枯石烂的梦里,小小年纪便想着能够终生相守。    
    不过神话有时是会发生的。他居然鬼使神差地考了一个和我一样的成绩。我们的早恋在当时搞得满城风雨,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怀疑一度让我们感到世界末日的来临。我不知道为什么不让我们去爱,其实在高考开始以前,我们的一整天谈的无非是今天的语文卷子或明天的地理测试什么的。大学的门槛好像是一道严格的界线,你越过它,人们就把你定格在成人的位置,没人再把你当小孩子看待,你独立的个体意识也猛然间强烈起来,一切成人间的游戏包括恋爱都可以名正言顺地去经历。何况我们又上了北大,所有的人包括我们自己在内都觉得找到了一个稳妥的靠山,有了它,仿佛就不会出什么大的差错。他爸甚至说:“北大嘛,那地方自然好,湖边儿那么多椅子,谈恋爱是个好去处。”是真的,现在再也不用偷偷摸摸的了。我和小凡感到自己是打了胜仗的战士,并且被自己胸中的斗志所鼓舞,约定手拉着手昂首挺胸地走进北大校门。    
    走在南门的林荫路上,走过三角地,走到湖边,走过勺园,再走回宿舍楼区,小凡笑嘻嘻地说:“我胡汉三又回来了。”我的心也止不住兴奋地扑腾着,跟着他一阵呲哇乱叫。那天,成为一个开始。以前看燕园,是用长焦调着看,如同雾里看花;这以后看燕园,才逐渐调实了焦点,它在每一个普通的日子里变得越来越真切。    
    在燕园温暖的怀抱,我觉得自己是旧巢里新归的燕子。    
    同一级的附中同学大约有五六十人考入北大,到处晃着熟悉的身影,以前根本没有说过话的人也相互亲切地打起招呼来。小凡是北大子弟,他生在这里,从北大幼儿园、北大附小、附中一直念到大学本部,这里的一草一木他几乎没有丝毫的陌生感。我常问他知不知道外面的人考进北大有多难。对他来说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他的骄傲、自信和强烈的优越感是这片土地给他的。他在湖光塔影中长大,他的聪明仿佛与生俱来;他几乎没有离开过燕园,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单纯得像一杯纯净水,幼稚得让你哭笑不得。尽管表面上看着大大咧咧的,小凡其实是个很乖的学生,比较起来,我才是个不循规蹈矩的人,而且人情世故比他懂得多得多。我常觉得他的心灵像一张白纸,干净得什么都没有。他从小到大的生活天地就是北大的几个园子,家庭和睦、家资殷实、学业极其顺利,哪知道这世界上还有挫折二字。他自己也明白这一点,不然不会告诉我不要跑掉,要一直等他来娶我。    
    有一天晚上,在三教一块儿念完书以后,我们溜达到五四操场。靠南墙的地方竖着一排铁爬梯,我爬上去,在顶处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享受惬意的晚风,操场上有不少晚间出来锻炼的人。有人跑步,还有人打球。小凡不知动了哪根筋,开始当众一动不动地仰头看我。我知道,接下去肯定是一大串“嫁给我”或者“上帝啊,这是我的姑娘”之类滚烫的句子,非搞得人家聚过来看,以为我们在排练《罗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