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登时代
晕铱梢猿鋈ヂ眯辛恕!?br /> “旅途翻译。就你一个人吗?”陈勇全觉的有些不放心。
“恩。就我一个。公司那边告诉我这个顾客的需要一个既懂中文。又精通法语的翻译。公司里其他的专职翻译都有任务。最后这个工作就落到了我头上。”女孩喜滋滋的告诉他。
“公司有没有告诉你那个客户是男的女的?”陈全开始有些警惕。他很担心女孩陪着一陌生人出去旅游会发生意外。
“是个男的。从美国那边过来旅游的。据说还是一个华人。”女孩满不在乎的回答说。
“我不同意你去。我不放心你一个女孩子跟着一个陌生的男人跑。万一出了什么意外怎么办?”陈全很坚决的告诉女孩不行。
“这有什么好担心的。我都已经大学毕业了。自己能够照顾自己。”女孩不明白陈勇全为什么总是喜欢在这种事情上管着自己。“而且我跟公司签了合同不去是要吃官司的。”
“你可以随便找一借口推脱一…”陈勇全话还没有说完。女孩就打断了他的话。“大全哥。有朋来找我了。不和你聊了。拜拜。”还没等陈勇全说话。女孩就匆匆忙忙的挂掉了电话。
第一百一十一章 初识伊人
摩登时代第一百一十一章初识伊人
别声明:本文中出现的人名纯属虚构。请勿与现实入座。如有巧合。纯属雷同!
萧逸臣走出那家旅游公司的时候心中还有些恍惚。加拿大几千万的人口。可世界有时候真的很小。如果不是运气。那就是缘分。萧逸臣没想到会在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场合遭遇这位红遍港台两地的超级名模。
萧逸臣一直坚持认为林志玲这位“台湾第一美女”是演艺圈中一个很特殊的存在。林志玲是性感的。至是无数男人性幻想佳人。但她妖冶。甚至不妩媚。只是清雅地娇美。打开她和外衣。人们甚至可以感觉到她性感里的含金量。那就是勇敢。气魄与坚持。她很水。也附丽着水的力量。这样的“水”应该是美酒了。带有火的暗焰。
林志玲很勇敢。却表现的不强硬不僵化不呆板。更不冰冷。不仅表现在肢体语言上还表现在绵里针的口头表达里。比如。一次节目里。何问她:“如果有富商以500万的出场费。来邀请你晚餐是私人餐。你会如何应对这个邀约?”林志玲笑着。诚挚而出人意料地回答。“我会参加的。后把500万捐出去。”率真而勇敢。其实。没有几个一线女星以这样举重轻地回答的。一般是闪烁其辞。或者恼羞成怒。或者很假很主旋律地表明自己多么高贵多么出污泥而不染;而林志玲的回答。是可爱的其实也见力量与。
这时的林志玲。应该还没积淀出后世那份沉稳淡定的气质。但身上应该已经具备了那份颠倒众生的魅力。能与前世只可能出现在梦中的美女携手同游确实是一令人赏心悦目的事情。
萧逸臣找到了地的一家租车行。林志玲的出现让他改变了原先的旅游计划。他准备自驾车穿越沿着圣劳伦斯河穿越加拿大的整个东南部从魁北克途径蒙特利尔最终到达多伦多。他向租车行的工作人员询问了沿途的路况。工作人员告诉萧逸臣他选择的这条线路是一条自驾车旅游的热门路线沿途圣劳伦斯河的风光丽。沿途的小镇也是古色古香很有韵味。考虑到沿途有些地段的路况。萧逸臣最后选了一辆动力很好的越野车。
和陈勇全通电话的那个女就是刚刚大学毕业的林志玲。就在萧逸臣在租车行调试车辆的同时。她也在为这次旅行认真备课。旅行公司塞给她了一大堆材料。这次旅途翻译她还要兼任导游的工作。萧逸臣计划的很地方她都没有去过。她现在必须恶补有关这些景点的背景知识。
本着对客户保密的原则旅游公司没有告诉林玲她所要陪同的这位旅客就是大名鼎的萧逸臣。当天晚上陈勇全又给林志玲打来了电话。但林志玲依旧了个借口挂了电话。不知为什么。她对这次旅程充满了一种隐隐的期待。
第二天一大早。林玲早早的到酒店。她自己也随身带了一个大包。里面除了装着一些换洗的衣服和日用品之外。还有旅游公司给她的那些旅行资料。她看了看大厅上的时钟觉时间还早。索性拿出那些资料细细的读了起来。她一时看有些迷。竟然把时间给忘了。
逸臣在美国养成了很准时的习惯。他从来不迟到。也从来不早到。萧逸臣走进酒店大厅的时候。刚好是八点整。他了看四周。并没有发现他要等的人。他拦住了大厅的一位服务生请问刚才有一个个子很高。长头发的华人女孩来过这里吗?“
“您说的是那位吗?”服务生指了指逸臣身后他这才发现那边的休息区里正坐一个看上去很熟悉的身影。
“问是Chiling姐吗?”萧逸走了过去。发现林志玲正在仔细的翻看着一些英文资料。
林志玲一抬头。这才发现自己面前站着一个相貌清俊的高个子华人青年她一愣这才发现自己似乎已误了时间。对不起。对不起请问您就是萧先生?熟悉的娃娃音。而且还是难的一听的英文版。
饶是萧逸臣见惯了好莱坞的美女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看到林志玲。心头还是莫名的一颤。所有婉约典雅的东方秀美。似乎都集中在眼前的这庞之上。美的如此清丽。美的毫不矫揉造作。这时的林志玲。身上少了几分成熟的风韵。却多了几分清纯的空灵。宛若空谷幽兰。
幸亏萧逸臣戴着墨镜。不然他这么肆无忌惮的大量林志玲。后者估计马上就会报警。见萧逸臣愣在那里反应。林志玲第一个反应就是以为自己找错了人。眼前这个年轻的华人青年。岁数看去和她差不多。这和林志玲心中公司所重人的
一定的出入。
“你是萧先生的保镖或者助理?”林志玲看萧逸臣还高自己半个头。身形却不显瘦弱。带着一副墨镜。显然有些装酷的味道。根据第一印象的判断。林志玲误将萧逸臣当成了那位重要客人的保镖或是助理一类的人物。
“保镖?”萧逸臣终于回过神来。他戴墨镜是怕在大街上被人认出来。没想到林大美女将他当成了保镖。不过话说来。电影里戴墨镜的似乎都是保镖。志玲这么认让萧逸臣觉的自己这个制作电影的人也有很大的责任。
“Chiling小姐凭什认为我就是一保镖?”萧逸臣好奇的问他这次说的是中文。
“没事喜欢戴墨镜只有大明星和保镖。我可不认识你这位大明星。”林志玲这样回答大胆又不失分寸。已经有几分后世她面对娱乐记者的那种举重若轻的沉稳气度。
“看来我只能自请自己当保镖了!”萧逸臣取下墨镜。林志玲一愣她突然觉眼前这个华人青年很面熟。尤其是他嘴角和的微和眼神中那一丝的玩世不恭。都让林玲同时想到了一个人。“您是Xyln萧先生?”
“虽然我算不上明星。但Chiling小姐来还是我的!”两人都是在用中文交谈。萧逸臣倒不担心被别人偷
“萧先生您好。我叫林志玲。我是文森游公司为您派来的旅途翻译。很荣幸能够为您服务!”的知了萧逸臣的身份之后林志玲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兴奋的忘乎所以。她并没有忘记自己此时的身份和工作。
林志玲的这种淡定。他重新戴上了镜。一时怕被别人认出来二也是方便自己近距离的“欣赏”台湾第一名模的风姿。
误了约定的时间时有过一慌乱。林志玲美丽的脸庞上都是带着从容的微笑。
动变成了莫名的失落。这感觉就像一个快乐的气球被戳破了一般。
“当然不是。有林小姐这样美丽动人的女士陪伴我又怎么会忍心取消这次美妙的旅程!见林志玲误会了自己的意思。萧逸臣连忙解释说:”我只是临时决定变这次旅途的行程路线我们要沿着圣劳伦斯河一路南下。途经蒙利尔。多伦多将是我们的终点站!“
“我们最后会到达去多伦多?”对于这个结果。林志玲感到很意外。
结束。然后我会为你准备一张回程的机票。“萧逸臣以为林志玲在担心旅途结束之后如何返回魁北克的问题
“其实我也很想趟多伦多。我刚刚从那里毕业!”林志玲显然对萧逸臣临时修改的形成路线很满意。她可以顺道回去看望一下留在多伦多的朋友。
大包。但他显然没有想到这个包竟然分量不轻。
“很抱歉。我在里面还装了一些资料!”林志玲急忙解释说。
“看来林小姐的准·可真够充分的!”萧逸臣笑了笑。在知道了这个包的分量之后。他拒绝了林志玲自己拿包的请求。
“萧先生的国语很标准您不是在美国出生的吧。”上车的时候林志玲随口问了一句。
“我十岁才随父母移居美国。之前一直呆在台北。”萧逸臣回答说。
“难怪萧先生的国语中带着几分台北话的味道!”林志玲若有所悟的点点头。
“林小姐也是台北人?”萧逸臣这是“明知故问”。
“嗯不过我是念完国中才到加大来留学。父母现在都还在台湾。”或许是同乡的缘故。和萧逸臣说话。林志玲总会感到几分亲近。
“林小姐有没有想要回国发展?”萧逸臣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他身边的这位台湾超模。是在三十之后才声名鹊起算是大器晚成的一名明星。
“目前暂时还没有‘算。”林志玲摇了摇头萧逸臣先生突然怎么想起了问这个?“”呵呵随口问问了!“萧逸臣虽然这么说。但脑子却有了一个隐约的想法。
知道这几章会有很大的争议。但青蛙有自己的创作初衷。本书既然是穿越文。那么很多东西都是可以改变的。望大家见谅!(未完。
第一百一十二章 在圣劳伦斯河畔
第一百一十二章在圣劳伦斯河畔
逸臣和林志玲驱车沿着圣劳伦斯河走走停停在当距离魁北克1多公里的一个名叫派特那的小镇,这里的居民依旧是以法语为主。两人开着车在小镇的街道闲逛了一圈,最后找到了一家看上去很不错的旅馆。萧逸臣听不懂法语,索性将所有的事情都丢给了林志玲,自己在一旁欣赏起了这家装修风格独具法式风味的旅馆大厅。
“不行的话我们换一家吧,这家旅店的房价太高了,基本是魁北克市区同类旅馆的两倍还要多。”和店主的一番交谈之后,林志玲用中文告诉萧逸臣。
萧逸臣原本打算就看上了这家旅馆,因为他觉得这家旅馆装修得很有特点,而且他并不在乎多花一些钱,但是林志玲的建议让他改变了主意,萧逸臣不忍心拂了她的这一番好意。
他们离开了这家旅馆,然后在街头的拐角处又找到了一家看上去不错的旅馆,这次萧逸臣并没有急着把车开进停车场,而是先等林志玲下车去询问价格。
林志玲进去没多久就走出来告诉萧逸臣,“我觉得这家不错,虽然价格还是有些高,但比刚才那家要便宜很多!而且我看过了他们的房间,很干净、也很整洁。”
“那就这家吧!”萧臣将车开进了旅馆的地下停车场,然后帮林志玲将行李拿到了房间,两人的房间刚好对着。萧逸臣看了看时间,“半个小时,休息一下或者洗个澡,然后我们去吃晚饭!”
萧逸臣自己回房冲了个,然后习惯性的翻看了一下放在房间中的报纸,发现都是些当地的法文报刊。他给美国那边打了两个电话个是打给自己的父母,询问了一下他们的一些近况;之后给Dream基金的负责人又打了一个电话,确认了一笔投资的进展情况。
萧逸臣发电话,看了看表时间刚好过去了半个小时。他出门的时候,刚好碰到也正准备离开房间的林志玲。
林志玲身上的牛仔裤换了一条风格很休闲蓝色的长裙,脚上穿着拖鞋,裙摆间露出一双洁白的玉足。
就是这么一双令人无限遐想的玉,让萧逸臣想起了后世有关林志玲癖好的一个说法,林志玲曾经在媒体面前老实招供说:“我很爱光脚丫!像平常在家,我能不穿鞋就不穿,每次出外景,我也会偷偷打赤脚。因为我很喜欢光脚踏在地上的感觉!”从心理角度来分析她这一“毛病”可见她是个很真的人,虽然不少人怀她的气息如烟的性感嗓音“好假”,一个内心有鞋子的人,是喜欢打赤脚,一个内心有华服的人,即使胸部如履薄冰然峥嵘里显优雅。
“你很喜欢穿鞋?”萧逸臣饶有兴致地问道。
“其实我更喜欢光着脚。光脚在地上可以给我一种踏实地感觉!”林志玲没想到萧逸臣会注意她刚刚换上地拖鞋。
“女孩子不都是喜欢高跟鞋吗?”萧逸臣问了一个很奇怪地问题。
“女人喜欢高跟鞋。不过是因为男人喜欢穿高跟鞋地女人罢了!”林志玲地回答颇具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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