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四辑)
到处都是光秃秃的,一眼望去都能看到地平线,几乎没有树木。他深深怀念着他家乡的树木、沼泽地,高耸的山峰,鲜花盛开的田野和莽莽苍苍的森林。他觉得这片沼泽地死气沉沉,毫无生气,就连那些土垄也显得很不吉利。
他还敏感地觉查到,他作为前国王的儿子,处境有多么危险。他知道艾夫瑞克敢让他活下来,是因为他家乡的人永远也不会找到他,他独自一个人永远也逃不出这陌生,偏僻的地方。这里没人知道他现在是谁,也不知他以前是谁。艾夫瑞克不是一个富有的君王;他并不是那场决战的真正赢家,他只不过是西撒克逊王辛里克的一个侍从,一个拣人家残汤剩饭的主儿。他把这个有着王族血统的囚犯当作他的稀罕物,用来装点他那寒酸的领地。有时他向周围的人炫耀说:“这是不列颠王最宠爱的儿子,不列颠的王子,他的地位仅次于国王。”
每当听到艾夫瑞克的客人问:“你为什么让他活着?”或“为什么不让他到厨房去干活儿?”仆役就低头凝视他手腕上的铁枷。
这时艾夫瑞克会说:“看着我,小子,你怎么报答我?”
“作你的剑客,”他响亮而自豪地回答。人们怀疑艾夫瑞克真的敢给这个战败国的王子佩一把剑。这时人们又问,“他叫什么?”艾夫瑞克总是武断地回答,“他再也没有名字啦,”这让剑客非常恼火。
当他锁骨上的伤完全愈合,手臂能自如活动以后,他们就给他送来了五个男孩;其中小一点的刚开始学剑,大一点的已经掌握了一些技巧。这些男孩不听他指挥的时候,他就毫不客气地打他们耳光,很快除了艾夫瑞克的两个儿子以外,其他人却被制服了。
艾夫瑞克的两个儿子叫埃德文和埃德加,虽然他们跟他同岁,但他们两个都比他高大。虽然他已经是一个大小伙于了,但他的身材仍然很瘦削;他的剑法过人完全靠着他的敏捷与技巧,而与他的体重和力量无关。在他的肩伤全愈之前,他就开始指导这两个青年面对面地决斗,但他们不愿意干。他们服从他的指挥,只是因为他们的父亲要他们这样做,他们总是用无数的圈套来捉弄他。
当他说他们的语言,发音不准的时候,他们就假装听不懂他的话。他们讥笑他把头发剪成短短的罗马式;一天早上在他刮脸的时候,哥哥埃德文偷偷地走到他背后猛地打了一下他的后脑,致使刀片划破了他的脸。后来他学会了背靠着墙刮脸,时刻小心谨慎。
他凡事提高警惕,但还是被艾夫瑞克的两个儿子钻了空子,被他们戏弄。他们没有见过他打仗,就对他的剑术产生了怀疑;他们拒绝喊他老师。
他深知他的手臂非常重要,因为他再也不能容忍埃德文欺侮弱小的孩子了。一天早晨,埃德文用一把木剑在一个十二十岁孩子的头上、肩上乱打。他自己拿起一把剑三下两下就缴了埃德文的械。被吓得目瞪口呆的孩子们一下子欢呼起来。
埃德加命令他:“把你的剑法教给我。”整个下午,艾夫瑞克的两个儿子没有漏掉他说的每一个字。虽然他的剑法已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但他不可能在半天的时间里教会他们每一个动作。连续指导他们几个小时,他的肩膀剧烈地疼起来,这种折磨让他无法忍受。他想把自己累得筋疲力竭以致干打不败这两个对手,那可太不明智啦。于是他开始收捡掉在地上的木剑,然后把它们送到小兵器库里,明确地示意他们今天的课上完了,他懒得用他那不连贯的萨克逊语向他们解释。
他脱下被汗水浸透的衬衣,俯在马槽上往自己头上肩上浇冷水。这时埃德加阴阳怪气地讥讽他:“除了这些新伤疤,你身上没有任何痕迹啦。你从没打过仗吧?”
“打过一次,”他草草地说。
“他甚至没被鞭子抽过,”埃德文叫喊着,“他的背平滑得像婴儿的一样。”
“你要是有福气当王子那该多好啊,埃德文,”埃德加大笑着说:“想想看,国王的儿子是不会挨鞭子的!”
仆役弯着腰从马槽里捧起水冲洗头发,根本不理睬他们。他听懂了他们的话,但是他却不知道怎样用他们的语言反驳。他轻声地用他的家乡话发誓。
“大点声好让我们都听见,仆役,”埃德文说着也弯下腰来洗头。
他从侧面看着埃德文,用清晰的威尔士语说:“你是个恃强凌弱,说大话的臭猪。”
他们本来听不懂他的话,可是他说话的口气让他们觉得他太目空一切了。埃德文抓住他的头发,把他的头按到水里,他反抗着,埃德加连忙跑过来帮他的哥哥。他们俩一起按住他,过了一会,把他头抬起来,埃德文对他破口大骂,然后又把他按进水中,这次他们没让他抬起来。他挣扎着想喘口气,但他们仍然死死按住他。
他们没想到他会昏过去。过了几分钟,他醒过来发现埃德文正试着往他嘴里吹气,他开始剧烈地咳嗽、喘息。
“你在干什么?”他气喘嘘嘘地问。
“想法帮你呼吸,”埃德文急促地说,“我不知道还有别的——”他抬起身子,然后两个人都气极败坏地从地上爬起来。埃德文生硬地说,“你的肺活量都赶不上一只猫的,你在水里的时间还没有我屏气的时间长。”
剑客想起他在冬天里喘不过气来的情景,想起在收获的季节里他无论走到哪儿,都带着潮湿的亚麻口罩防止灰尘进到鼻子和嘴里;想起他经常俯在冒气的容器上,使劲吸着热气里的薄荷味儿和芥末味儿来缓解他急促地呼吸。他不愿意对他们解释他的弱点,不想被他们讥笑。
“出什么事了,老爷?”艾夫瑞克的一个管家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问,“小子,你没生病吧?究竟出了什么事?”
“没事,没什么”他冷冷地回答。那人走开了。
他用手拢了拢湿漉漉的头发,然后拣起衬衣,这时埃德文扳过他的肩膀,面对面地对他说:“我救了你,所以我不欠你什么。”
他反唇相讥道:“我差点丧命,所认我也不欠你什么。”
那天晚上他躺在床上,彻夜未眠。他的房间是一个通往正厅的过道,他很荣幸地接受了一项特殊任务一守卫正厅的大门;他随时可以跳起来阻止任何陌生人入内,必要的时候,可以未经允许抗击闯进来的人。这一夜像很多夜晚一样非常安静。他躺在那儿,忿忿地想着他手上戴的铁枷,想着他要教的那两个青年的傲慢无礼。他知道,如果他想在艾夫瑞克家里保住目前的位置,他就必须想法控制住艾夫瑞克的两个儿子。
他又想起了他的哥哥,“如果我那自信、坚强的哥哥,神射手迈得罗在这里,会怎么样呢?他绝对想不到他的弟弟像个傻瓜一样,被埃德文和埃德加这两个毛小子戏弄。”
他想:“我恨这个铁枷,它们弄得我的胳膊沉甸甸的;我不能像从前那样握剑了;今天下午,我全凭运气,根本谈不上什么技术,是运气加愤怒。我的剑刺不准了,我也无法判断每次出手,应该用多大的力量。我的手臂仍然软弱无力。明天,当艾夫瑞克的儿子不再怕我的剑法的时候,他们肯定会想出办法来打败我。这该死的铁枷,我恨透它们了。他愤怒地用那支没受伤的胳膊击打石墙,铁枷猛地撞在石头上。
一片金色的火星朝他的胸前和肩膀扑来。还有一两颗火星掉到他的狼皮褥子上,然后熄灭了。
光明。
他躺在那儿,目瞪口呆地望着这意想不到的美景。过了一会,他又用那可恶的手铐猛击石墙,他用力太猛,胳膊却被震麻了。闪亮的火星在他的面前飞舞着。“大美了!美极了!”他想,“我可以生火,我可以制造光明!像龙一样,我就是一条火龙——。”
他在黑暗中坐起来,想起了他哥哥那副刻着龙的手镯。那手镯他只见过两次:第一次是他哥哥在出席一次隆冬宴会的时候,戴过它。最后一次就是迈得罗戴着它上了战场。它是一位勇士的手镯,古老而希奇,是一个非洲商人的女儿把它当作爱情与友谊的象征赠送给迈得罗的。他和哥哥在一起的最后一个黎明,正当他们整装待发的时候,迈得罗告诉他:“它象征着力量,象征着王权。塔尼沙说为了我的父亲,为了我们的父亲,我必须戴着它。不列颠人把他们的国王叫作龙,我要永远为我们的父亲而战。”
“再看看我的手镯,”他想,“哪是王权力量的象征,只是俘虏的标记。艾夫瑞克抓住我,让我作他的奴隶的时候,我就没有力量了。”
“现在我有了。”
他大声说道:“我要让我这该死的东西成为力量的象征。我要让它成为我的武器和工具。我要充分利用它。”
最后他累了就躺下来。自从他父亲的王国被摧毁以后,他这是第一次对自己的决心感到满意。他闭上眼睛,让身体充分放松,刚才偶然撞出的小火星仿佛还在他的眼前跳跃。不久他就睡着了。
一次他的一个十二岁的学生对他不恭,竟然学着大人的样子叫他“小子”。他用一只手铐敲了那孩子的头。他本来不想太用力,可是自从上次他用力击打石墙以后,就无法控制他的力量了。他惊恐地看着那个孩子像被铁砧砸了似的,失去知觉,倒在地上。
艾夫瑞克叫人把他的双手铐在一起好几天,作为对他的过失的惩罚。他们认为这个惩罚很合适,然而他却对此非常气愤,因为他必须在这种状况下继续上课。埃德文和埃德加充分利用了这一机会。一次,他让他们俩像两个手持纺纱杆的纺线女工那样练习,埃德文就抓住他铐着的手腕,把他拎起来,抡了个圈再摔在地上,致使他的肩和肋原来痛了好几天,好在没再伤着骨头。艾夫瑞克咧着嘴对他说,“你应该打败埃德文,而不是鲍恩。这会对他有好处。”
然而,等他用力挥舞胳膊,肩膀也不再酸疼的时,埃德文兄弟不得不佩服剑客的剑术,并且从心里接受了他们的老师。当他的肩膀恢复到睡觉时不盖上它,也不觉得僵硬的时候,他就能像从前一样,灵活自如地挥舞它以抵挡刺来的剑,躲避对手的攻击。他用杂技吸引那些小男孩,他会翻复杂好看的筋斗,他能一只手撑地,身体倒立很长时间。他用手铐在石头上撞出火星,来吓唬那些小孩,还有一两次他假装点火烧大孩子的鞋。他学会了用手铐自卫,把它当作盾牌来抵挡刺来的剑。
夏天过去,秋天来临的时候,他竟然发现手铐有数不尽的用途。他利用这些用途来震慑他的学生,同时也让艾夫瑞克全家不敢轻视他。他在两支手铐上磨他的刮脸刀和切肉刀;他用它们磨胡椒;随着他手腕的力量越来越大,他开始用两支手铐撬核桃。他用手铐打学生耳光。当他站在一旁指导学生练剑的时候,他会悠闲地用手铐锐指甲,而埃德加只能用嘴咬指甲。当他要点灯和生火的时候,他就用火石来敲他的手敲,而不用专门的打火器。手铐的好处与威力令他狂喜不已,他竟然胆大妄为地想,他能制造光明,制造火。渐渐地,年纪小的孩子开始爱戴并敬仰他们年轻的异族教练了,有时他们索性叫他火龙,而不叫老师。
隆冬,在他们称为圣诞节的那一天,艾夫瑞克把他叫去。要他参加他们的宴会。他对此感到非常高兴,因为,这个季节勾起了他对家乡的深切思念。沼泽地上覆盖的白雪让他觉得仿佛回到了两年前那个寒冷的圣诞节;马棚里传来的声音和气味儿让他想起了他父亲的马厩。温馨的回忆虽然让他伤感,但是一想到在别人举杯欢庆的时候,他也用不着再守在门口了,他又高兴起来。
他从正厅退出来,朝着外面他住的小石屋走去。半路上,他好像看见他哥哥靠在窗户边上,正跟艾夫瑞克的一个侄女亲热。然而那是埃德文穿着他哥哥的长袍,是的,正是他哥哥的那一件。那是他哥哥在非洲时特制的,面料是用优质的黑色羊毛织成的,双肩绣着带有东方情调的深兰色的图案,袖于裁剪得很合体,恰好可以佩戴他哥哥的那副刻龙的手镯。这件衣服他只看见哥哥穿过一回——就是在他此刻正在怀念的那个圣诞节的宴会上。他无法忍受眼前的情景,就毫不犹豫地冲到埃德文和那姑娘中间。姑娘海尔迪往后退了一步,他怒视着埃德文说:“你穿着我哥哥的衣服。”
埃德文低头看着他,傲慢地说:“你哥哥死啦。”
“那又怎么样?”他怒吼道:“那衣服是他的,是专门为他做的。你们的士兵洗劫烧毁了我父亲的财产,这衣服才落到你们这帮无耻的强盗手里。”
“你有什么权力这样对我吼叫?”埃德文大笑起来,“你只是我父亲的奴隶。”
“我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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