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往事_by_香龙血树
掐灭了烟,Anton又回到办公室,找到朋友介绍的朋友,询问那个绰号叫“老爷”的犯人。
“恩,有这么个人,而且很不好打交道!”监狱的警官苦笑,“他关在C区……13……你等等啊……”他伸手去拿资料,“我给你找资料。”
他在身后找寻了一会儿,找到一个厚厚挡案。
“恩,南方的,达拉斯人,你要见见??”
“叫什么?”Anton接过卷宗,随口问。
“希金斯。”
◆终极往事Ⅰ第39章
打开会见室的门。
一股阴冷的气息迎面而来。
对面坐着一个人,五十来岁年纪,头发掉了大半,一双阴鸷的铁灰色眼睛正转过来,忽然咧嘴一笑,令人毛骨悚然。
“警官!”那人狰狞一笑跟Anton打招呼。
希金斯今年55岁,Anton刚刚看过材料,把眼前的人跟档案里的照片对着号——十几年前,这个人什么样?,Anton不由自主地想。
“我听说你想知道我跟斯特林奇的事情?看来,今年找斯特林奇麻烦的不少啊?!”希金斯呵儿呵儿一笑,那声音就像屋里飞过一只乌鸦,分外刺耳。
“我这人很好合作的——慢慢你就会发觉了!”他看着Anton在对面坐下来,“我只有一个条件,警官,我帮你一个忙,你也要帮我一个忙。”他钩子一样的目光又阴森森地掷了过来。
“你想要什么?”Anton平静地看过去,他目光沉稳,充满威严,不容动摇。
“哈哈!”希金斯又嘎嘎一乐,如坐针毡地扭动了一下身体,又坐好,“很简单,你看——”
他作态地把双手一摊,“我很快就要出狱了!你觉得我现在怎么样?”他在椅子上晃着身体,转了个角度。
“恩。”Anton点点头,看着他说下去。要是站着,这人肯定会在他面前跳舞似地转一圈,Anton不动声色地看着希金斯,默默地想。
Anton看过希金斯的材料,他本来被判处终身监禁,后来改判25年,现在他在这里才坐了10年,就重新要出去为非作歹了——这就是他们所谓的司法程序——他早就知道这个,也早就知道自己无能为力。显然,面前这个人一直跟外界保持着联系,并动用了各种关系渠道来改变自己的处境。
“显然,不好过吧?!”希金斯自问自答,做出一副苦相。
“那么我出去之后又会怎么样?!——这也是你担心的吧?警官大人!”
“放心——我不会怎么样的!”他摆摆食指。
“我再出去又重新是守法公民了,不是吗?!”他又得意地摊开双手。
“但是,我也知道很多人一定不想让我好过,”他又做出苦相,“不是吗?!”
他做着那副样子停顿半晌,忽又咧嘴一笑,“——所以,为了自保,”他的声音低下去,像蛇一样咝咝叫着,蜿蜒着贴近了Anton,“我要把当年欠我的情收回来!”
Anton始终不动声色地看着他。就像看一个小丑在表演。不管希金斯怎样装模作样,却也无法真正摆脱对面Anton不动声色地威压感。
“我的要求不多,警官,我只是让你替我给人送一份礼物,这个人现在在纽约。瞧!很容易,不是什么违法的事情!你不会介意一个久居牢房的人,给他远方的姑妈送个生日的小礼物吧?只是一个小礼物而已!”
Anton看着他,缓和下来,假装皱了下眉,“好吧,如果确实是给姑妈的小礼物的话。”
希金斯眯起眼睛看着Anton,“但是我的姑妈身体不太好,你不介意由我的表弟来转交吧?瞧瞧,目的是一样的。”他微笑地看着Anton,狡猾又邪恶的目光让Anton想起沙漠里的蝎子。
Anton注视着他,没有说话。
“这个人叫——西蒙斯,佛罗里达的,不要说你没听说过这个人吧?”
Anton心里大吃一惊,但是脸上丝毫不动声色。
“他欠我一个情,我是要要回来的!我派人去过南方了,但是他现在正好在纽约。这个礼物我希望他越早收到越好!”希金斯说。
“所以,你来得正是时候!瞧瞧!一听到你从纽约来,我就知道,这是上帝的安排!!——哈哈哈!”希金斯得意的狂笑起来,声音震得人头皮发麻,连头顶的灯也似乎跳动了一下。
听见这个亵渎上帝的人嘴里吐出上帝的字眼,Anton目光凛冽地瞪回去。
“什么东西?”Anton平静的问。
“只是一个小礼物,放心,很安全,不比一只小花鼠更危险。我叫人给你放在机场服务台,你回去就会收到的。”
“我怎么能找到他?”
“我相信你会有办法找到他的!”
“如果,我只是现在答应你呢?”Anton注视着希金斯。
“没关系,因为你一定还会再来找我的——如果你真想对付斯特林奇,并且还活着的话!”他凑近了Anton,盯视着他,样子像地狱里的活鬼,让人觉得一阵阴冷,寒毛倒竖。
Anton想,他那目光一定吓住过不少人,他又想起了Rene,他当年是怎么呆在这人身边的,如果姑且能把这个家伙称为人的话——虽然,显然他更像地狱里的鬼。
但是这样的家伙Anton见得多了,他依旧不动声色地看着那人,一双眼睛就像夜晚的大海,无声地把威压传递过去。
“好了,希金斯先生!我们现在可以进入正题了!”
“哈哈哈哈!”希金斯又猖狂地笑起来。
可惜,他不知道一件事,Anton从来不跟匪徒讲条件。
◆·◆
离开监狱的的路上,Anton打电话回去,Rene还没来上班,他超假三天了。
难道,难道真像Sam所说吗?
Anton坐夜班飞机回到纽约,机场服务台,他竟然真的收到了希金斯那个所谓的“礼物”——一只小信封,封好的,上面写了他的姓。
Anton用手小心地摸了摸,又对着灯光看了看,觉不出什么问题——暗杀、炸药、药粉,各类东西,他都见的多了——他撕开了信封,里面,是一盘录音磁带。
在监狱,希金斯并没有提供什么能跟尼奥挂上边的消息,只是介绍了他跟斯特林奇手下的生意内容,来回渠道。这些,现在已经没有太大意义了。那个手下,也早已消失了。
显然——Anton看着手里的东西,或许希金斯并不真的介意他会不会送到,或许希金斯是希望通过各种渠道,把消息扩散出去或是到达西蒙斯那里,当然磁带里的内容也不会避讳他,或许磁带里的内容还有可能是故意给他这个纽约的警察听的。
当然希金斯同时更是在胸有成竹的暗示,Anton一定会回来找到他。
那么磁带里什么呢?
从机场回来的路上,Anton就把带子放出来听。
那是多年前的一盘老带子了,发着沙沙的杂音。
一开头,是个什么嘈杂的音乐。
Anton一边不动声色地听着,一边吃力地超过旁边一辆车。自打他自己的车报销以后,这些天,他不是开警队的车,就是凑合用原来这辆老爷车,得赶紧抽空去买车了,他皱皱眉想。
忽然,磁带里,音乐被啪嗒一声关掉了,然后又有人砰地一声关上了门,传来了两个人清晰的对话声。
“那么,你来是就想跟我说这个的?!”这是希金斯那乌鸦一样的嗓音,他听出来了。
另一个人开口了。
一个急刹车,Anton的老爷车躲过旁边的汽车,紧急停在午夜寂静的公路边。旁边,一辆轿车不满地按下喇叭长嘶一声,留下一串尾灯的光柱驶远了。
磁带里,另外那个人的嗓音很好听,很有特点。
Anton身边,有两个人的声音出奇地好认,一听之下就不会认错。
一个,是磁带里这个人,另一个就是电话里尼奥那个声音沙哑的同伙了。
Anton把磁带倒回去。
他抬起头,冷风正飕飕地从四面吹来,周围是高大阴翳的树丛。车灯下,夜色显得更加浓重和危险了。
“不如,我们来做个交易吧!”磁带里,Rene说。
◆终极往事Ⅰ第40章
清晨,山坡的路口边,停着一辆车,Anton疲惫地揉揉脸,看向曙色微露的天边,天就快大亮了。
对面,一辆黑色轿车驶来,交错间无声无息地停下来,落下了驾驶室的玻璃。
开车的是西蒙斯自己。
“什么事?!”依然威严十足。
Anton照旧看着远方,不动声色地把手里的带子递出车窗。
西蒙斯没有接,看着Anton,“什么?”
“偶然得到的。”Anton缓缓说,“我想,你还是听听。”他不易察觉地叹了口气,“我本来不想跟你扯上什么干系,更不会给谁递东西。但是,这带子,你,还是听听吧。”
西蒙斯这才接过来,疑惑地看向Anton。
“是真的。复制带,我找技术鉴定过了。”Anton没有表情的说,“另外,我刚才听一个线人说,郊区,”
他的声音西蒙斯听起来有点疲惫,异常缓慢,“就是老哈里的地盘上,”Anton说了一个人名,“这两天来了一伙人,带了个亚洲人,有伤,买过药。你看看吧。打报告我最快也得9点钟才能报上去,你的动作应该比我快。”
清晨的空气分外凛冽,Anton有点冷了,“我记得,你说过,”他转过头打量打量西蒙斯,又转回去,“十几年前,他会为了一个原因出卖自己,十几年后,为了相同的原因,他还会再做一次……”
话似乎没有说完。他?不就是说的Jimmy吗?西蒙斯纳闷地看着他,等着Anton把话说完。
但是Anton只是扭头瞥了西蒙斯一眼,就升起玻璃,开起车子向另一个方向走了。
西蒙斯纳闷地看着手里的带子,觉得Anton今天看他的眼神有点奇怪。
事实上,Sam已经收到了消息,郑和另一个人给扣在科林斯的一个手下那里,他已经在和科林斯正式谈判,准备换人,换郑焕龙,至于那另一个人,Jimmy,他已经预备让他听天由命了。
开着车,Anton深深打了个哈欠。天已经大亮了。
这个忙碌的晚上,干了太多事情。
他反复听了几遍带子,又连夜找人鉴定,给几个线人打电话,约西蒙斯。
那盘带子不足以给希金斯增加什么新罪名,但是,那内容……却叫他分外吃惊!
Anton的脑子里现在同时盘绕着好几个巨大的问号:为什么?Rene,或者Jimmy,他为什么那么做?
他想起海滨别墅的那天晚上,西蒙斯的恨意、Rene紧闭的眼睛;想起那间房子里,Rene对自己轻佻地坦白——为什么?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他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
Anton感觉自己无论如何也拆解不开这团谜团了,想想,他只有期待今天晚上,跟Alex的再次长谈。
◆·◆
别墅里,厚厚的窗帘挡住了大半个窗子,屋里光线昏暗。
西蒙斯按下放音键。
15年前的老带子,发着沙沙的杂音。
嘈杂的音乐。
“那么,你来是就想跟我说这个的?!”希金斯的声音。
“不如,我们来做个交易吧!”
“啪”得一声,一只大手猛地拍在好几个按键上,录音机停了。
听见Jimmy开口,西蒙斯便知道带子里是什么了,那带子竟然是当年Jimmy跟希金斯交易的录音。
他不想听。
西蒙斯背转身,走回屋子中央,呆呆地望向一边。
15年过去了,他竟然还能记起第一眼看见那个年轻人的样子。
那场狂乱的舞蹈,晃动的臀部,凭空勾起他的欲火;然而,让他欲火升腾起来,久久无法按捺下去的,却是那孩子的眼睛——那双眼睛有点惊惶,有点躲闪,像受惊的小兽,却明亮单纯,偶尔看过来的时候,竟像一泓清泉,看进人的心里。
那一瞬间让西蒙斯无比惊讶,他怎么生出那样一双眼睛的?他怎么竟会有那样的目光?
那目光若是属于女人,望向男人,定叫天下男人热血沸腾,为之生死;看向孩童,便能让孩童欢笑雀跃挥舞手臂索求拥抱,看向老人,便能让老人点头敬许。
一瞬间,他好象看见了自己心底里什么孩童时代早已丢掉的东西,叫他心头一动,只此一眼,就再也无法忘记。
那以前,那以后,他都再没有过那种感觉。
走出好远,他回头望去——那孩子刚好抬头,那双眼睛正像夜色里的宝石在乌七八糟的“港口”里闪着光。
那一眼,让他坚信自己可以彻底拥有那个男孩子,像握住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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