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贝
缓笥肿艘蝗Α?br /> “怎么样?”她热烈地盯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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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吗?”我问。
“当然。”
“有很多男人的烙印,至少,也有100个吧。”
“什么意思?”她依旧没穿上浴袍。
“Ru房不错,虽然不够大,可很精巧地流向手掌,腿很优美,脖子是你身上最美的部位,西方上流社会的贵妇才会有如此美脖,但这具身体很疲倦,保留了太多异性的记忆。”
她一直在捏自己的Ru房,满怀怜惜,又视如珍宝,随着我的话又向下轻抚长腿,向上摸长而纤巧的脖颈。“我疼爱我自己,越疲倦越老就越疼爱……你不喜欢吗?”
我从她身边走开,她摸自己的样子让人受不了,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都会有反应。“这儿比我家还舒服!”她在我身后嚷嚷着。
她要跟我聊天,我们睡在一张床上,盖着鸭绒被,腿碰着腿。灯拧得暗暗的,可以越过她的鼻子看到衣橱和窗户。复旦读书的时候同室的女孩就有这种同床共寝的习惯,女性分享彼此的秘密、欢乐、欲望、耻辱、梦想的最好地点大概就是共用一张床了。这当中包含着奇异的友谊,凭直觉产生的信任,还有为男人们所无法理解的潜意识里的焦虑。她说她的往事,作为交换,我也贡献出自己的往事,当然没有像她那般浓彩重墨。
她的生活更像一行酒醉后的狂草书法,而我的,则是一行圆体字,痛苦、不安、快乐、压力并没有使我显得更怪异不群,我还是圆润的可爱的女孩子,至少在部分男性眼里是这样。
马当娜生在上海闸北区的棚户区,从小的理想是当艺术家(结果是找了不少艺术家情人),但16岁就逃学了。她父亲和一个哥哥都嗜酒如命,喝醉了就拿她当靶子来揍一顿,渐渐地,这种暴力有了性侵犯的倾向,他们踢她屁股,把烟蒂往她胸口扔。她的妈妈懦弱无能保护不了她。
有一天她一个人上了火车来到广州。她没有选择,在一家酒廊作陪酒小姐,那时候南方城市正处于空前发展的浪潮中,有钱人很多,有钱人的钱也多到令人咋舌的地步。她有上海女孩特有的聪明,一举手一投足的气质也优于其他外省女人,客人都喜欢她,捧着她,愿意为她做事。她在圈中的地位直线上升,手下也开始招了些女孩,自己做起了生意。
当时她的绰号是“洋囡囡”,一种上海人对又白又漂亮的女孩的呢称。她穿黑色细肩带长裙,手戴仰慕者送的钻戒,黑发披在苍白的脸蛋上,像住在幽幽深宫层层幔帘后的女王,手里操纵着由错综复杂的关系网所编织起来的无上的权力。
“那段时间的生活场景回想起来真像隔了一世,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标题来概括,《美女与野兽》,而我就是掌握了驯服男人的规则,也许以后等我老了,也写一本专门给女人看的书,教她们怎么正确掌握男人的心理,还有他们的劣根性是什么,就像打蛇要打七寸一样。男人也有最虚弱的|穴位。现在的小女孩子虽然早熟,也比我们那时候更厉害更勇敢一些,但女人在很多地方还是要吃亏。”她把枕头的位置挪得更舒适点,看看我,“是不是?”
我说,“归根结底,社会的现有文化体系贬低了女性清醒认识自身价值的必要性,厉害一点的女孩会被讥讽为‘粗鲁’,柔美一点的女孩则被看做‘没有头脑的空心花瓶’。”
“总之,女孩子们必须完善自己的头脑,聪明一点总没有错。”她停下来,问我是不是同意,我说同意,虽然不想标榜自己为女权主义战士,但她的话真是一点也没错。使我发现了她头脑中潜藏着深思熟虑的那个地方。
“那你怎么嫁给……嫁给你去世的先生的?”
“发生了一件事,那事教育了我,使我明白自己在那个圈子里再怎么能呼风唤雨,也只不过是一个易凋的红颜……我当时特别喜欢新来的一个成都女孩,她是川大学管理的大学生,看过很多书,能跟我谈论艺术之类的话题,(对不起,我虽然很粗俗,可对艺术这个词总怀有孩子气的好感,当时我的男朋友里有一个也是毕业于广州美院的画家,跟阿Dick一样画超现实主义的油画),那女孩暂时没地方住,我就请她和我一起住。就在一个傍晚,突然有三个凶巴巴的男人上门找她。原来她跟他们是同乡,当时他们筹了款交给这女孩来广州炒期货,结果一夜之间10万块就炒没了,被斩了仓,女孩身无分文只好做小姐,但她一直躲着同乡,也没通报消息,最后这几个男人就揣着刀找上门来。我当时正在浴室洗澡,他们发现我也把我带走了。 那情形真是恐怖,我的房间被翻得一塌糊涂,首饰和3万现金都被拿走了。我说这事跟我无关,放开我,他们就用布塞我的嘴。我觉得想把我和女孩卖给跨国人贩子会运到泰国、马来西亚之类的地方。”
“我们被关在黑屋子里面,我脑子里死沉沉一片,绝望透顶,四周有种随时会发生什么的不祥气氛,想想几小时前我还在过锦衣玉食的生活,现在却沦为一块待宰的肉,我的命是什么样的命啊。他们来了,毒打那女孩,说她真是做表子的料,然后把我嘴里的布也拿出来,我决心抓住这机会不顾一切地要救自己一命,我说出长长一串黑白两道上的人物名单,从公安局头头到每一条街上的黑道大佬。他们犹豫了一下,一起去门外商量了好长时间,好像还有争执,然后一个高一点的男人走进来说,‘原来你就是大名鼎鼎的洋囡囡,这是一场误会,我们马上送你回去。””
她的手冰凉地握着我的手,随着叙述的展开,手指在微微颤栗。“所以你选择嫁人了?”
“是啊,退出江湖嘛。”她说,“当时有一个做房产成了千万富翁的老头子一心想娶我,最终克服了跟一身皱纹的木乃伊睡觉的恶心,我还是嫁给他了,我猜他也活不长,结果证明我的直觉是对的……现在的我有钱有自由,比大多数女人幸福,虽然也无聊透顶了,可还是比纺织厂下岗女工好吧。”
“我们邻居家主妇也下岗了,但不见得有多惨,照样做了热菜热饭等老公,小孩回来,一家三口围着桌子开开心地吃饭晚,上帝是公平的,给了你这一点会拿走你另外一些东西,所以我有时也蛮理解邻居们生活中的幸福涵义。”
“好吧,就算你说得有理,睡觉吧。”抱着我的肩膀,鼻息渐渐粗了,昏昏沉沉地睡去。
我睡不太着,她和她的故事像一个光源一样不停地往我大脑里放送刺激的光,十二道颜色交替闪烁,尤其这个身体还紧紧挨着我,我能感受到她的温度,她的呼吸,她的忧伤和她的梦。她存在于可信与不可信的边缘,存在于火焰与冰雪的边缘,她身上有摄人的性感(作为女性我更清楚地感受到),也有骇人的死感(她有常人少有的经历和神经质,随时随地会失控,会像把刀一样伤人)。
我试着把她的手掰开,只有离她远点才能睡着。可她把我抱得更紧了,随着一声梦中的呻吟,她开始热烈地亲吻我的脸,她的嘴唇像饥饿的蛤蜊湿润而危险。可我不是阿Dick,或者她生命中其他的男人。我死命地推开她,她还是没醒。夜色朦胧中,她像长春藤一样紧紧缠着我的身体,我浑身燥热,惊慌失措。
然后她突然醒了,睁开眼睛,睫毛湿湿的,“你为什么抱着我?”她低声责问我,但还是可以看出她挺高兴。
“是你先抱我的。”我低声辩解,“哦,”她叹了口气,“我做梦了,梦见阿Dick……可能是我真心喜欢上这小子了,我太寂寞了。”她说着,起身下床,整理一下头发和天天的浴衣,“还是去隔壁睡吧,”她走出门的时候突然笑起来,脸上满是诡异表情,转身问我,“你喜不喜欢我像刚才那样抱着你?”
“God! ”我对大花板做了个鬼脸。“我觉得我挺喜欢你的,真的,我们可以做得更默契,这可能是因为我们的星座相合。”她作手势制止我开口,“我指的是,我也许可以做你美丽小说的经纪人吧。”
十七、母女间
我不愿意让我的小女儿抛头露面,面对残酷的生活,她应该尽量呆在客厅里。
——弗洛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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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双层巴士的顶层一路摇晃着,穿过那些我无比熟悉的大街、高楼和树木,在虹口下了车。那幢22层楼高的住宅在阳光下很显眼,大楼外墙的淡黄|色已被化学物质污染着略略显得脏了。我父母就住在楼房的顶层,从我家窗户看出去的街道、人群、楼房统统变小,鸟瞰下的城市微观而丰富多彩。但我家的海拔如此之高,使我父母的部分有恐高症的朋友不再经常造访。
而我却很享受整幢建筑物随时会坍塌崩溃的感觉。上海不像日本的很多城市坐落在地震带上,上海只有几次轻轻摇晃的记忆。其中一次我记得是在与以前杂志社同事们在新乐路上聚餐的时候,那是秋天的晚上,刚摇第一下的时候我就扔下手里的大闸蟹,一个箭步首先跳下楼梯,等同事们都下来,我们在饭店门口轻声聊了一会儿天,摇晃过去了,我们重新回到楼上,我满怀着对生命的珍惜之情,很快吃完了碟里剩余的肥肥大大的蟹。
电梯里永远是那个裹着件旧军装的老头子在负责揿按钮,我也总会想着电梯每上一层,城市脆弱的地表就断裂出一条细细的缝,电梯上上下下,上海就会以每秒钟0。0001毫米的速度向太平洋洋底沉陷。
门开了,妈妈的脸上有高兴的表情,但她克制着,依旧淡淡地说,“说好10点半到的,又迟到了。”她的头发还精心焗了油,做了发式,应该就在楼下的理发小店里做的吧。
爸爸应声而出, 他胖胖的,穿着崭新的鳄鱼牌T恤,手里拿着一支“皇冠牌”雪茄,我几乎在一瞬间惊奇地发现,经过这么多年原来我的爸爸还是相当讨人喜欢的漂亮老头。
我给他一个大拥抱,“生日快乐,倪教授。”他笑眯眯的,皱纹都舒展开来,今天是他的节日,双喜临门,既是53岁生日,又是他熬到头发发白熬到做正教授的一天。倪教授听上去可比“倪副教授”正点多了。
朱砂从我的卧房里走出来,她暂时还借住在这里,新买的一套三居室的房子还在装修中。说来也很有意思,我父母坚决不收她的房租,好几次她偷偷塞在他们的包里或抽屉里都被他们责备了一番。他们的理由只有一条,“自己的亲戚,这样看重钱像什么样子。商品社会里也得讲亲情也得坚持某些原则是不是?”我爸爸说。
朱砂就常送他们水果之类的小礼物,这次生日又买了一大盒雪茄,爸爸只抽国产的“皇冠”,使他得意的是系里的一些欧洲访问学者们在他的推荐下也都抽上了这种中国雪茄。
我买了双袜子给老爸, 一方面是因为在我眼里送给男性的最佳礼物就是袜子(我送给历任男友们的生日礼物就是一双又一双的袜子),另一方面我的存款已快用完,而指望新书赚钱也还有一段长长的时间,必须节约一点。
来做客的还有爸爸的几个在读研究生弟子,妈妈照旧在厨房里嚓嚓嚓地炒菜,家里新雇的钟点工在一旁帮忙。爸爸的书房里是一片高谈阔论声,男人们都在谈一些又难懂又没有什么具体意义的话题。当初爸爸曾想把他弟子中的一个介绍给我做男朋友,我没答应,因为那个男孩身上的书生气使我反感,男性在知识渊博的同时应该会解风情知道女人的美女人的好女人的忧伤,至少会说些情话。要知道,女人的爱意首先经由耳朵,再到达心脏。
我和朱砂坐在小房间里聊大,她的头发剪短了,按照最近一期EllE杂志上的发式剪的,所谓爱情使人旧貌换新颜,此话一点都不假。她看上去皮肤光洁(我宁可相信这种光来自于爱而不是她用的资生堂面霜),双眼湿亮,斜坐在雕花木椅上像古代仕女图。“你总是穿黑色。”朱砂说。
我看看身上的毛衣和窄腿裤,“有什么不好吗?”我说,“黑色是我的幸运色,也使我显得漂亮有气质。”她笑起来,“不过也有别的漂亮颜色嘛——我正想送你一些衣服。”她站起来,就在一只衣橱里翻翻找找。
我看着她的背影,心想她总是这么慷慨善良,但这次是不是想贿赂我,因为她与阿Dick的事与我有关,是我给了他们机会相识,而马当娜又是我的朋友。
她真的拿着几件看上去一点都不旧的时装在我面前一一抖开, 让我看一看。“你留着吧,我没有很多穿时装的机会,我总是穿着睡衣呆在家里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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